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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上都被上司帅醒 (咖喱猪扒饭)


  老孙掏出怀表看了眼时间,随即招呼小丫头们快出门,趴体要开始了,还得走红毯呢。
  这……这还得走红毯?朗坤脑补了一下云秀边走边掉肉的情景,顿时打了个哆嗦。
  霍刑看着他们兴高采烈离开的背影,提议道:“好像很有趣的样子,不如我们也去玩玩?”
  朗坤:“……”霍刑你是哪里坏了吧……
  不过这个提议也不坏呀,呵呵哒!
  
  第68章
  
  真是厉害了world哥,这年头不仅僵尸和鬼要出去玩趴,就连大魔头都不甘寂寞要去凑热闹,不知道主办方知道自己的趴里来了这么些了不得的人物,会不会惊吓地晕过去。
  一行人结伴往百花巷外走,但是还没到巷口,老孙就停下了。
  看着停在隔壁宅子大门口的老孙,朗坤一脸懵逼,“怎么停下了,出什么问题了吗?”
  霍刑摇摇头,“取车。”
  “???”
  只见老孙掏出一串钥匙,居然打开了隔壁这座宅子的大门。
  “……原来这座宅子也是你的,我还以为是别人家的老宅,只是没人住空关着而已。”朗坤还记得当初第一次看到这座宅子的外墙时的震撼,一眼看不到头的围墙,昭示着这座宅院占地有多广。
  显然朗坤的想法太天真太乐观了,他根本没想过和霍刑分开的这些日子里,霍老大到底积攒了多少财富,直到跨进宅门——
  只见偌大一片场地上并没有任何建筑,唯有数不清的车,一眼望过去能让人看花眼。
  此情此景,朗坤的表情是这样的:=口=
  老孙和云秀她们都是习以为常的样子,径自去挑了一辆那种民国电视剧和抗战片里常见的老式小轿车,高高兴兴地坐了上去。这个场景彻底圆满了朗坤早期有过的幻想,那就是看老孙穿着长袍马褂开一回这种老式小轿车——虽然老孙现在身上穿的是一套太监服,但和想象中的场景相去也并不太远。
  老孙发动车子,潇洒地从窗子里探出头来,问霍刑道:“主人,上车吗?”
  霍刑:“你们先走吧,小丫头们难得坐车,我们挤上来就不宽敞了。”
  “谢谢主人,么么哒!如果下次你能烧一辆车给我们,那就更好了~~~”云秀乘火打劫。
  “……”
  老孙方向盘一打,车子就顺畅地从车位里开了出来,朗坤不由的感叹,这车保养得真好。
  “主人,地址一会儿让云秀发你手机上,我们先出发了。”
  “去吧,开慢点,注意安全。”其实霍刑的潜台词是,三个小丫头原本就已经死相很难看了,别再发生一场车祸,车坏了是小事,模样变得更难看就很不好了。
  看着他们缓缓从另一扇门开出这座伪宅院,朗坤不由的感叹:“霍刑啊霍刑,你可真毒舌。”
  霍刑:“你懂我就好。”
  “……”毒舌是很值得嘚瑟的事情?
  霍刑拉着朗坤在一列列车队里转了一圈,朗坤看得兴奋不已,因为停车场里除了有不少古董车和限量版跑车外,还有朗坤这个队伍特种兵会喜欢的车,加上车子又改装过,每一辆都让他爱不释手,兴奋地嗷嗷叫。
  “喜欢吗?”霍刑摸摸朗坤的头,特别宠溺,“下次让老孙给你配一把这里的钥匙,喜欢什么车随便开,每天换着开都行。”
  “真的?”朗坤的眼睛闪闪亮,这里停的车子真的超多,就算每天换着开,一两个月都有可能不重样。
  “我还会骗你不成?怎么样,想好今天要开哪辆车了吗?”
  “唔……”
  朗坤一时陷入了选择困难的状态,这里的车子真的太多了!从外墙看上去就占地极广的宅院,没想到真正站在里面,面积要比外面看上去的大很多,密密麻麻停满了车,简直就是一座私人汽车博物馆!
  霍刑好笑地搂着朗坤的肩膀,看他纠结就觉得有趣。
  半晌,朗坤才闷闷道:“老孙他们穿的复古,开那辆古董车倒也不违和,我们俩临时起意要去,什么装扮都没有,随便开一辆吧!”说着,朗坤随手指了一辆之前坐过的车,就是去西安出差时,老孙送他们去机场时开的那辆。
  看他失望的模样,霍刑的心顿时柔软了起来,他想了想,拉起朗坤的手往外走去。
  朗坤:“怎么了,不去了吗?”
  “去。”霍刑牵着朗坤的手,神秘兮兮地说:“想起来一件事,我们先回去一趟。”
  “哦……”
  霍刑带着朗坤回到房间里,让他在一边坐着等,自己则是跑到衣帽间里东翻西找。
  朗坤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感觉有点饿,就掏出下午在杨兴那里顺来的谷物棒嚼,也就这时才想起来,不知道杨兴怎么样了,有没有被石京和武扬折腾的很惨,毕竟从下午到现在,也有三个多小时了。
  想了想,朗坤给杨兴发去一条微信,很快消息就回复了过来,不过一看那说话的语气就知道不是杨兴——他睡着了,有事?
  嗯,这是武扬惯用的语气,特别简练,朗坤心想。
  他没再回复消息,收起手机,正好看到霍刑高兴地提着两套衣服出来,都仔细地用专门的防潮袋套着,很高级的样子。
  “这是什么?别告诉我是以前我们俩穿过的衣服……”朗坤回忆了一下在魔域时自己惯常穿的那些,破破烂烂披披挂挂不说,还特么带着一股永远洗不干净的血魔气……现在想来细思恐极。
  以前在魔域,哪有洗衣服的习惯,一块破布披了不知道几百年,也是够够的。
  在朗坤的惊疑不定中,霍刑打开了防潮袋。
  入目的是两套做工极为精细的燕尾服,一黑一白,熨烫得笔挺,一丝褶皱都没有。
  “这是……?”
  “好看吗?虽然细节方面可能过时了一些,可还不妨碍穿,我想应该挺适合今晚的主题。”说着,霍刑将白色那套递给朗坤,“给,你的,穿上试试。”
  朗坤接过衣服仔细看了看,心里一动,问道:“全手工制作的,不是最近几年流行的工艺,什么时候做的?”
  霍刑报了个大概日子,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那时候看到橱窗里模特身上穿着一套燕尾服,我就在想,如果有朝一日能和你一起,穿着这样一套衣服举行婚礼,该是多好的事情。”说完,又补充道:“原本我以为自己已经舍弃了作为人类的一切,直到这个想法产生,才知道原来还是人性难断,与你像普通人一样结为夫妻,是我最大的愿望。”
  听了这话,朗坤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嘴角立刻扬起了一道甜蜜的弧度,但又假意生气,嗔怪道:“所以你一冲动就做了两套?那时候我应该不在你身边,说!这套衣服是照着谁的尺寸做的?”
  “额……”霍刑一愣,没想到他会突然问这个,“自然是按照你的尺寸。”
  “我的!?你骗鬼呢?”
  “是真的!”霍刑急忙解释,语气深情款款,“就算你不在我身边,我也能记得拥抱着你的感觉,记得你在我怀里是什么模样,记得你一切的一切。”
  “……”
  要命……朗坤觉得自己是没法找茬了,霍刑一说情话,他根本就招架不住啊!
  夭寿!朗坤心想,万一哪天霍刑真的出轨,就算证据确凿,只要他说些甜言蜜语的话来哄骗自己,真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信。
  真是一点出息都没,呵呵哒!
  朗坤认命,默默拿了衣服去屏风后面换,出来的时候霍刑也已经换上了他自己那套黑色的,正站在镜子前整理领结。
  从朗坤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霍刑的一个侧面,却恍惚间和在s市见到的霍刑重叠了——想起几个月前在s市的日子,自己还什么都不记起来,鼓起勇气约霍刑共进晚餐,在商场里等着自己的他就是一身黑衣,英俊帅气,使人不自觉的会想要仰望追随。
  那时候的自己绝不敢想象,能够像今时今日这样,站在他身边,与他并肩。
  其实朗坤心里这样想,霍刑又怎么会没有相同的想法呢?在霍刑眼里,朗坤曾经也是一个可望而不可企及的高度,像神明一般主宰着他的全部,他甚至害怕过告白以后会永远失去陪伴朗坤的资格,直到朗坤柔和地投入他的怀抱……莫大的狂喜,那时激动的心情,至今记忆犹新。
  整理完领结,霍刑抬起头,正好透过镜子看见朗坤注视着自己的眼神,专注而热烈,有着满满的爱意,这样的眼神,让霍刑的心情莫名飞扬起来,膨胀着难以名状的感情,有些心疼,更多的是高兴。
  “过来。”霍刑向朗坤伸出手。
  朗坤笑着走了过去,庄重而沉稳,就好像脚下踩着一条红地毯,他爱的人,在红毯的尽头等待。
  霍刑抓起朗坤递到自己掌心的手,领着他来到镜子前,从后面扶着他的肩膀,通过镜子打量他。
  “真好看。”霍刑不由得赞叹,“我的朗坤,真帅!”
  朗坤不由得失笑,“哪里帅了,领结都是歪的。”说着,就要伸手去调整。
  “别动,我来。”
  霍刑阻止了朗坤的动作,手从后面绕到朗坤身前,以一个拥抱的姿势将他半圈在怀里,悉心地替他调整领结和领口,然后又扶着他转过来打量了半晌,下结论道:“嗯,真帅,不愧是我霍刑的男人。”说着,吧唧一口亲在了朗坤的脸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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