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知道了。”吴晧说完,电梯到了一楼。
程希抬脚走出去,而吴晧继续往下去了负二层停车场。
当天晚上应酬完国土局那位姓冯的女局长,顺便开了豪华套房将她和健硕英俊的男公关一并送进去,吴晧和林赫才双双离开凯旋门。
林赫的意思是要换地儿继续嗨皮,反正明天是周末,不用上班。吴晧兴致缺缺,用兰博基尼的钥匙换他的路虎。
林赫眼珠子差点瞪出来,盯着吴晧打量半天,最后吐出毫无建设性的四个字:“你没事儿吧?”
“有事。”吴晧苦笑一声,把钥匙塞进林赫手里,“我被程警官嫌弃了,他说我这车太打眼,不愿意坐。”
林赫笑得打跌,说了句“活该”,把路虎钥匙丢给他,转身自找乐子去了。
此后的很多天,交警队的同事包括程希,再也没见过那辆骚黄色的兰博基尼,但是银色路虎倒是隔三差五就出现在门口,连门卫都快跟吴晧熟得称兄道弟了。
对于吴晧坚持不懈的来接他下班这个事情,一开始程希是拒绝的——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吴晧说不是专程来接他,只是他下班早,买菜回家正好顺路把他兜回去。而且确实也不是天天来,有应酬或者有其他事的时候,他是不来的。
于是程希姑且就信了,久而久之好像也渐渐习惯下班的时候在门口看到吴晧的车,并没有深究作为债主的吴晧沦为他的司机和煮夫有哪里不对。
而林赫对于吴晧每天都提前一小时下班这件事颇有意见,因为吴晧的活儿都得他干,这直接影响到他准时下班吃喝玩乐的质量。但看在吴大爷那辆兰博基尼的份儿上,他也就忍了。
当然,另一个原因是,他觉得吴晧这种状态维持不了多久,过一两个月追不到手,热情自然就褪了——是的,他一直不认为吴晧能真的把那个小警察搞到手——就算搞到手,也长久不了。吴晧在他眼里,压根儿就不是个长情的主。
所以,随他去。
吴晧其实并没有对程希有什么明显的追求行为,因为程希是直的,他不能一下子把药下太猛,否则会适得其反。他做的,无非就是慢慢渗透进他的生活,让他习惯有自己的存在。比如适当的在下班时间出现在他单位门口,比如经常做些美味佳肴喂饱他的胃,比如每周陪他去福利院看孩子们。
做这些事的同时,他并没有抱太多的目的性,因为他自己也很享受这个过程。而程希是否会喜欢上他,反而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存在会让他开心,让他满足。
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吴晧自己也很意外。
他从中学开始,就知道自己喜欢男人,并且换了一个又一个所谓的男朋友。他对情人十分大方,不管是时间,还是金钱——当然,大部分跟他在一起的小男生,更喜欢后者。所以他目的也很明确,基本上是各取所需。
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让他发自内心的去做一些事,目的只是为了让他开心。
吴晧很清楚,程希和他以前那些男友们不一样。他对他,也已经不仅仅只是“有好感”那么简单。
但是,程希同学很懵懂,他对吴晧的感觉,最多从开始的“债主”变成现在的“朋友”。但无疑,他对吴晧跟他住在一起这件事,确实已经习惯成自然。
原本他以为自己会不喜欢家里多一个人,尤其那个人还堂而皇之的占据了他的主卧室,将他发配为客厅厅长,让他每天晚上睡在还没有他人长的沙发上。所以最初他每天都在祈祷吴大少爷过不惯普通民众“艰苦朴素”的生活,知难而退,卷铺盖走人。
可是当他每天下班回家都能吃到不同口味的美味饭菜时,这样的祈祷就离他而去,渐行渐远。直到现在,他甚至跟同事外出聚餐的时间都越来越少,因为他总觉得饭店里的菜没有吴晧做的好吃,更不要说干净和营养。
于是同事们最大限度的发挥了各自的想象,一致认为程希偷偷找了个会做饭的女朋友,起哄让他带出来见见。
程希哭笑不得,会做饭的女朋友没有,会做饭的大老爷们儿倒是有一个。
再于是,作为资深腐女的圆圆,结合经常出现的银色路虎,脑补出了一整部跌宕起伏的八点档BL肥皂剧,认为会做饭的那个,一定是程希的男朋友。
没有人注意到圆圆说这句话的时候,肖凯手中的笔,掉到了办公桌上。
程希这下不是哭笑不得,是直接乐喷了——结果很惨烈,因为他嘴里刚喝进去的一口咖啡,尽数喷在了电脑屏幕,以及键盘上。
“卧槽。”他手忙脚乱把键盘拎起来抖水,一不小心又将旁边的咖啡杯哐当一声扫到地上,咖啡溅了一地。
圆圆吓了一跳,拍着胸口娇嗔瞪他一眼:“哎哟你激动什么,是不是被我说中了?”
程希相当无语,肖凯起身递了盒纸巾过来,他一把接过,朝圆圆呲牙:“看到没,我要找男朋友也应该找肖凯这样知情识趣知根知底的呀。”
圆圆撇撇嘴:“你俩认识七年都没碰出火花来,我看是难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大家说说笑笑就过去了,但肖凯心里却是石入湖水,好不容易平静下去的心,又起了波澜。
他过来帮着收拾键盘,程希去清洁间拿拖把来清理地上的咖啡。刚走开,桌上的手机就响了,是短信提示音。
程希没有设置消息隐藏,短信都会直接显示在屏幕上。肖凯拿起来看了一眼,上面只有一句话:“临时有应酬,今晚不回家吃饭。”
发件人是吴晧。
肖凯当然知道吴晧是谁。
他把手机放回原位,用纸巾一点一点把键盘里的咖啡吸干净。
程希回来拖完地,然后继续工作,临近下班的时候才看到那条短信。第一反应是,操,晚上没饭吃了。
于是啪啪回了条短信过去:“大厨,你不回来我吃什么?”
吴晧很快回复过来:“在外面随便吃点吧,家里没有泡面。”
程希看到短信才想起来,自从吴晧登堂入室之后,他就再也没吃过泡面了。看来还是得储备一点,以备不时之需啊。
不等他有所回应,吴晧那边又过来一条:“完事早的话,回去给你做宵夜。”
程希一看就乐了,整个唇角弯曲的弧度,完全是他自己想不到的。但正好都被肖凯看在眼里。
下了班,程希主动约肖凯去同乐路新开的湘菜馆,肖凯故意逗他:“哟,今天不回去跟田螺先生会面了?”
程希上前就是一巴掌:“啧,你能再酸点儿吗?我都以为你掉进醋缸了。”
“你才发现,我都掉进醋缸多久了?都他妈快淹死了。”程希那句话是开玩笑,但肖凯这句话是真的。
程希在感情方面很迟钝,很迟钝,很迟钝——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跟肖凯大学四年同校同班同宿舍,工作之后也是几乎朝夕相对,没发现肖凯那点小心思,那是因为肖凯掩饰得好,这也就罢了。但肖凯不明白的是,那个吴晧很明显是在追他,他怎么能天真的以为他们只是“普通朋友”呢?
说他没经验,好吧,程希在男人方面确实没经验。甚至在女人方面,也不能说是经验丰富。
程希曾经只有过两个女朋友,第一个是高中时期的初恋,据说连手都没拉过。第二个是大学时期追的他们系花,这个应该是有实质性进展的,但毕业之后因为家里原因,系花分去了北京,最终两人因为距离而分手。因为这事儿,程希还很是消沉了一段时间,直到现在都没再找女朋友。
肖凯之所以没有行动,也是因为他知道,程希是一个直得不能再直的人。他们的关系,只能是朋友,兄弟,哥们儿。
大三的时候,有一次他们在外头喝醉了酒跟人干架,程希为了肖凯背上被人用铁棍敲了一记,差点把肋骨打断。
那件事让肖凯很感动,去医院的路上,肖凯问他为什么。他的回答十分坦然和真诚:“我们是兄弟啊。”
肖凯想了想,问了个十分幼稚的问题:“那我重要,还是夏琳重要?”
夏琳是当时程希的女朋友,那个系花。
程希疼得呲牙咧嘴,但却半点都没犹豫的说:“当然你重要。”
肖凯因为这句话,乐了整整一个学期,同时也下定决心,只要天没塌下来,他就不会捅破那层纸,他宁愿当他的兄弟,一辈子的那种。
但是现在,他感觉天要塌了。
☆、第十四章
最终,肖凯也还是没能捅破那层纸,因为他发现,面对一脸真诚,把他当好哥们儿的程希,那些话,他说不出口。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依然没有勇气承担说出来之后的——那个后果。
于是,他只能将说不出来的话,和着冻得冰凉刺骨的啤酒,一口一口吞进肚子里。
服务员很快将菜上齐,红烧肉,剁椒鱼头,攸县香干,以及……清炒芥兰?
两人都是肉食动物,出来吃饭餐桌上从来不会出现绿色,所以肖凯有理由怀疑这道菜是不是上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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