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养不熟的干儿子。”罗永宁无奈地摇了摇头,随即问道,“怎么回来了?医院那边不用守着吗?”
“手术结束了,现在在监护室了,我也进不去,只能干等,就想着干脆回来拿点东西,晚上过去陪护,毕竟阿姨还要照顾然然,厂子那边我什么都不懂也帮不上忙,也要她照看,那这边,还是我多照顾点吧。”宁朗将熊蛋从自己腿上扒了下来,拍了拍它的脑袋,然后抬起头朝着一直在院子里的那个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了,这几天有点事儿,也没时间给您讲讲这边风土人情,介绍一下美食什么的。”
那客人摆了摆手:“哎,谁家没有要操心的时候啊,再说你这兄弟也热情的很啊。正好,我要去吃饭了,你们聊,我就不打扰了。”
看那客人走了,两个人才带着狗回了屋子,罗永宁蹲在门口给熊蛋擦爪子,宁朗去收拾自己的生活必需品。罗永宁忙完,跟在宁朗身后,唠唠叨叨地嘱咐道:“我也不知道能帮什么忙?你家也不缺钱,反正,有什么需要的你一定要记得告诉我。我知道你现在有凌盛了,有什么需要肯定都先找他,但是你兄弟一直都是你兄弟。”
宁朗忍不住失笑,伸手推了他一把,“哎,你可真絮叨,我能跟你客气吗?我这边客栈需要人照看,不立刻给你打电话了吗?过几天他清醒了,你去看看他,陪他说说话,逗他开心就行了。”
罗永宁点了点头,“行,等他醒了立刻告诉我,我立刻过去。”
宁朗走到他身边,突然伸手揽住他肩膀,拍了拍他后背,“多的我就不说了,真的,罗儿,谢谢你了。这么多年,所有的,谢谢你了。”
那天晚上,宁朗就住进了医院,开始了自己的陪护生活,如医生所说,老爸的情况要比很多脑出血患者好的多,从监护室出来没几天,意识就恢复了,虽然说起话来还不怎么清楚,身体也并不怎么灵活,但是宁朗已经格外的知足。
大概在经历了最坏的情况之后,其他的所有可能都会变成好的。
罗永宁跟林子三天两头就会跑到医院一趟,陪着聊天解闷,有罗永宁在,就不怕气氛沉闷,老爸虽然还是口齿不清,但仍然积极性很高的参与。
中间老叔也来了医院一次,难得地带了水果来,老爸含含糊糊地跟他说了几句话,却谁也没提之前的事情,更没人提到爷爷。宁朗忍不住想,或许这一次,老爸也真的感觉到伤心了吧?
终于又过了些日子,因为病情恢复的很好,康复训练的效果也很不错,老爸终于可以出院回家,凌盛请了假,和宁朗一起,开车送老爸回家。
到了家门口,老爸下了车,宁朗跟凌盛一左一右地扶着他,慢慢地上台阶,走了几步,老爸突然顿住了脚步,拍了拍凌盛的手,笑着开口道:“其实想想,别管男的女的,我儿子的眼光真的不错,我住院的这段时间,辛苦你了。”
凌盛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叔叔,我跟宁朗在一起,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我是他的恋人,那么,我就应该替他分担一切。”
老爸扭头看了一眼脸上笑意满满的宁朗,忍不住大笑起来:“好啦好啦,我知足啦,人这一辈子啊,能碰见个自己喜欢又疼自己的人不容易,小朗能遇见你,是他的福气。”
凌盛抬眼跟宁朗对视,声音温柔的说道:“能遇见他,也是我的福气。”
三个人进了电梯,凌盛突然说道:“叔叔,这几天太忙有件事忘了告诉您,之前我爸妈就一直想过来看看您和阿姨,正好赶上今天您出院,所以,他们就订了今天的机票,其实应该早点告诉您的,希望您不会觉得突兀。”
老爸愣了愣,急忙摆了摆手,“哎呀,亲家要来怎么不早说啊。”这边出了电梯,进了家门,就已经大声道:“然然妈,凌盛说他父母今天要过来,你可得好好准备一下啊,不然小朗,你给罗永宁打个电话,让他给订个饭店,要市里最好的那家,我知道他熟悉。”
两个人扶着他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凌盛才开口道:“叔叔,阿姨今天去厂子了您忘了?其实哪吃饭都不重要,我爸妈来也是为了看看您,一起简单地吃顿饭就好了。”
老爸摆手:“那可不行,你爸妈大老远过来,必须好好招待,更何况,这怎么也算是会亲家了吧?你跟小朗虽然不能办婚礼,但是两方家长一起吃饭就应该重视点!”
凌盛转头看向宁朗,宁朗朝他眨了眨眼,才开口说道:“这样,我跟罗永宁说,看看能不能想办法让他们带着食材到家里做,也省的阿姨麻烦,这些事儿有我来忙,老同志,您从医院折腾了一路过来,现在晌午了,上去睡个午觉,然后起来精精神神地跟亲家一起吃饭怎么样?”
老爸想了想,点头道:“行,那我听我儿子的,我去睡觉。小朗啊,你一会一定要跟凌盛一起去接机啊,一定要替我跟亲家说,你爹现在情况不允许,不能去机场接他们,让他们不要见怪啊。”
宁朗应了,哄了老爸进房间睡觉,关好门,回过头看着坐在客厅沙发上的凌盛,忍不住笑了起来,“看见老宁这样底气满满的,我现在特别开心。真好,生活终于又要恢复了正常轨道。”
凌盛伸手把他拉了过来,让他在自己身边坐了下来,又把他的头按在自己的肩膀上,“这段时间,看着你一直忙忙碌碌的,真是心疼的很啊,幸好现在一切都好了。”
宁朗弯了眼角,然后摇了摇头,“其实还差一点的。”
凌盛愣了一下,问道:“还差什么?”
宁朗歪着头,懒洋洋地开口道:“我外套口袋里有个东西,你帮我拿出来,靠近你这边的口袋。”
凌盛带着疑惑将手伸进了宁朗的口袋里,手指触摸到一个方形的盒子,只迟疑了一下,他就知道那是什么了,他将那个盒子拿了出来,打开,果然看到里面放着一对精致的白金素戒,映衬着宁朗眼底的星光。
宁朗坐直了身体,眼底带着光亮,却又微微有些羞涩:“前几天你跟我说叔叔阿姨要过来,我就想到了这个。戒指是我托罗永宁买的,当然他一如既往的直男审美可能有点丑,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凌盛,你愿意给你的爱人带上戒指,从此跟他共度一生吗?”
凌盛慢慢地扬起唇角,他取下一枚戒指,将宁朗的左手轻轻托起,将那枚闪亮的戒指戴到上面,然后伸出自己的手指,目不转睛地看着宁朗。
等两枚戒指都戴好,凌盛忍不住伸手揽过宁朗的肩膀,在他耳边轻声道:“现在,我要亲吻我的爱人了。”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嗯,正文内容就是这样了,想写的我都写了,宁爸爸的病是个转折点吧算是,但总体还是一篇谈恋爱的小甜文的对吧?明天开始上番外。
然后,接下来就开新坑,但是我现在陷入了选择恐惧,我本来是想开那篇正常的现实向的文,但是最近又有点想先写重生的那篇,你们更想看哪篇? (你们是不是都在忙着过节没时间理宝宝。)
还有,大家圣诞快乐
第56章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如果这个问题是问二十三岁之前的罗永宁,那他一定给对方一个巴掌,让他滚蛋,然后扭头继续跟自己已经记不清是哪个的美女女朋友亲亲我我。
罗永宁从小就不是什么好孩子,那时候他跟宁朗和林子天天厮混在一起,各种惹祸从来少不了他们三个,偏偏人家两个每次考试都是年纪前几,只有他,次次扯班级后腿,倒不是罗永宁智商有什么问题,只不过,他把宁朗他们学习的时间都用在了追女孩子拉小手上。
罗永宁家里条件不错,父亲早年的时候创办药厂起家,到后来,药厂变成了全国有名的医药产业集团,就开始涉及到房地产。家业越来越大,父母都忙于生意,也就愈发忽视了罗永宁的成长教育。
于是,小学的时候罗永宁就知道给班里最漂亮的女生买棒棒糖,到了初中,三个人约好周末骑单车出去玩,他的后座上也常常坐着穿短裙的美少女。
不过,尽管如此,因为有个好爹,罗永宁也总算是顺顺利利地上了高中,也稀里糊涂地读了个大学,混到了个毕业证。
毕业后的生活对罗永宁来说,简直是如鱼得水,借着他爸的名头开了个小公司,偶尔也跟着他爸学点东西,跑跑腿,剩下的时间,就都用在谈恋爱上了。
家庭条件优越,长相又不错,谈起恋爱来既贴心又大方,所以虽然感情经历太丰富了点,但是依然又数不清的小姑娘愿意投进罗永宁的怀抱。
罗永宁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在感情上是个混蛋。不过胜在虽然花心且滥情,罗永宁从来不干脚踩两只船的事,哪怕已经腻歪了变了心,也先结束之前的关系,再开始下一段感情。
尽管这其实应该是谈恋爱的基本品质,但是表现在罗永宁这样的花花公子身上,竟然显得尤为感人。
不过罗永宁也不曾想到,突然有一天,他竟然会对这样的生活觉得厌倦,大概是看到自己的两个发小都感情顺利,有人陪伴,突然就也很想也能遇见一个人,朝朝暮暮相处也不觉得腻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