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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哔哔哔 (朴正欢)


  于是两人跑去公园找管理要监控录像。
  监控录像这种东西,往往在关键时刻就坏了,那里监控更过分,形同虚设。
  向杰满心失望,也没理男朋友,兀自冲进家门,上楼嘭的一声,关了书房门。
  吴显贵换了拖鞋,望向楼上紧闭的书房门,自责又委屈。
  向杰坐在书桌前,努力吸了口气,平复心情,然后摊开书打算温书,明天还有两场考试,不能让坏情绪影响成绩。
  可是他一页都读不进去!
  “吴显贵,你这个大笨蛋!”签字笔在本子上发泄式的乱画一通。
  这时,门外敲门声响起。
  “小杰,饭做好了,出来吃吗?”
  “不吃!不吃!不吃!”他还好意思吃饭?马克现在吃了吗?
  咕噜……
  可惜肚子不争气的叫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饭有什么错?
  下楼到饭厅,见到男友吸溜面条,立刻便后悔了。
  他男人根本不会做饭,还能做出什么好吃的来?
  也罢,饿了有现成的吃,凑合一下算了,吃完还得去温书,时间紧张。
  拉椅子坐下:“饭呢?”
  男人吃得满嘴面汤,抬头说:“你要吃啊?我还以为你不吃,所以把你的那份都吃了,呐,还剩点儿,你要吃吗?”
  碗里飘着几根没吃完的面条,还有一碗剩面汤。
  向杰真的火了。
  啪!
  抄起吴显贵手中的碗摔到地上。
  “吃吃吃,我叫你吃!”
  吴显贵被溅一身油:“你做什么?是你自己说不吃的,面条不能放太久,我当然只能都吃了。”
  “我说不吃你就真让我饿肚子吗?你到底还有没有良心!”
  吴显贵无奈放下筷子,男人的心事你别猜,猜了也白猜……
  “我们是不是说过不摔东西?”
  向杰一愣,他们还真谈过这事。
  吴显贵家里农村的,从小条件不好,所以对东西非常爱惜,见不得祸害东西。
  而向杰独生子女,家里条件殷实,加上打小就白净好看,人见人爱,所以有些娇惯。
  两人在度过一阵热恋期后,向杰的缺点开始暴露。只要一生气就爱摔东西,刚开始吴显贵还能忍受,可次数多了,他便受不了。别说碗、杯子,连手机、平板电脑都摔过。
  吴显贵不是单纯心疼钱,他连别墅都买得起,还买不起这几个碗吗?那就是打小娘胎里带出来的意识问题,无法忍受的底线。
  白白糟蹋好东西,天理难容啊!
  所以,那次在向杰摔了他的手机后,他第一次动手打了男友一个耳光。
  这可真是捅了马蜂窝,向杰不是肯吃亏的人,两人撕吧了好久,可惜他打不过吴显贵,最后便离家出走。
  他以为吴显贵打他在先,肯定会跟他主动认错,就像以前一样,无论他怎么闹,男朋友都会先认错。
  但是,那一次吴显贵根本没理他,以至于向杰以为他们两肯定彻底完了,伤心得快要喝死过去,醉醺醺给吴显贵朋友打电话,说他现在打算跳楼。
  吴显贵当然不是真的想跟向杰分手,只是这次铁了心要治他。
  那次之后,向杰保证改掉摔东西的毛病。
  然而,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向杰一个没控制住情绪,又犯了错误。
  但是谁叫他男朋友有错在先呢?不仅把他的狗弄丢了,还不给他饭吃,这种没心没肺的男人,他简直倒了八辈子大霉!
  “摔,摔个碗而已,怎么啦!”明显底气不足。
  吴显贵不想和他吵架,主要还是他吵不过。
  拿起钥匙、手机、换鞋、开门走了。
  向杰吼:“你走了就别回来!”

  ☆、第2章

  吴显贵摔门出去,只有一个地方可去,就是自己的汽修厂。
  他家农村的,读书没人管,能读就读,不能读便种地或者城里打工。
  他是不能读的,高中毕业就跟着家里一亲戚学修车。
  别看他年龄不算大,刚二十多的时候,已经是好多人的师傅,徒弟不少。
  后来到北京一家规模较大的汽修厂打工,之后慢慢有了自己的汽修厂,4S加盟店,这些成果都是他实打实干出来的。
  “哎……”吴显贵叹息。
  汽修厂早已没人,只有看门的保安,他坐在空旷的接待大厅,开了电视来看。
  电视台节目很无聊,他也没什么心情看。
  男朋友年轻、好看、有文化,可就是脾气有时让人受不了,说翻脸就翻脸,这要是在农村,媳妇敢摔男人饭碗子,肯定打个半死,他倒好,被摔了饭碗自己把自己赶出家门。
  好吧,谁让家里的是男人呢,那算老公,算祖宗!
  “哎……”吴显贵加重叹息。
  电视调到新闻频道,播报员讲述将在本市看到百年难得一见的奇观——九星连珠。并且用三维图模拟了这一过程,时间是在明天。
  “无聊!别说百年难遇,就算千年难遇的事情,我都遇到过好几次。”吴显贵吐槽着关了电视。
  冷静下来之后,想想自己今天也是有愧,把马克弄丢了,男朋友明天还得考试,他为了考试都复习一年了,别考砸了回头等明年,那么他这一年都别想好过。
  回到小区,门口闻到香味,见有人卖枣糕,想到祖宗还没吃饭,挺心疼他,买了一个带着。
  记得有人吐槽,婚姻是什么?婚姻就是,两口子吵完架气得不要不要的,摔门出去,回来还能顺便买个菜。
  吴显贵和向杰虽然没领证,可真是实打实算结婚七年。
  向杰没在家。
  吴显贵猜想,他应该又出去找狗了。
  拎着枣糕到附近小公园,寻了一圈便见到向杰,不过旁边还有一个不认识的男人,穿着驼色的休闲羊绒衫,休闲长裤没有褶皱,发型整洁,有点社会精英的模样。
  吴显贵最烦这种人在向杰身边打转,他的外貌和气质是硬伤,丢进人堆里,虽说不算丑,但和向杰这种相貌出众的人一比,他们就算美女与野兽的组合了。唯一还算凑合的是身材很好,因为长年汽车修理,皮肤黝黑、肌肉成块儿,可是就算你有八块腹肌,那也不能整天不穿衣服走在大街上秀吧?穿上土了吧唧的工装,谁能看到你身材好不好?就只看到脸黑了好吧!
  所以他自卑,讨厌一切接近他媳妇儿的“社会精英男”。
  “向杰!”吴显贵叫住。
  两人同时转头。
  靠!怎么看起来莫名的很配!!!
  “来这儿干什么?”吴显贵问。
  向杰举高手里的球,马克最喜欢的玩具,说:“找狗啊,还能干嘛?”
  吴显贵眼睛瞟向精英男:“这位是?”
  向杰介绍:“小区的邻居吕梁。”却没介绍吴显贵。
  “邻居?”吴显贵狐疑,别墅区住的人本来就不多,还有个专门的微信群,相互都认识,这人却面生:“刚搬来的吗?”
  吕梁解释:“我不住别墅区,是小区高层那边的住户,平时总遇到向杰出来遛狗,听说狗丢了,我和马克也是有些缘分的……”
  “他主动帮我找狗。”向杰打断吕涛的话。
  吕梁看看向杰脸色不好,只得闭嘴,一副好脾气的样子站一边对吴显贵笑笑。
  吴显贵我艹!笑屁笑,好像向杰是他家里人似的,意思像在说:抱歉我老婆就是这样脾气不好。
  把向杰拉到自己身边,说:“找狗就打电话叫我,别麻烦别人。”
  向杰还在为他们吵架的事生气,甩开手说:“你还是吃面去吧,别饿着你老人家。”
  吴显贵把枣糕递给他:“给你吃这个,可香了,你闻闻。”
  向杰看一眼,正要接,吕梁插话:“真的很香,不过刚刚和向杰一人吃了一个慕斯蛋糕,我自己做的,你要吃吗?家里还有。”
  靠!
  吴显贵脸上已经挂不住了,沉着脸说:“不用,小杰也会做。”
  转身拎着枣糕,背着手向公园外走,走了几步又回头朝向杰严厉道:“杵着干嘛?狗又不在这儿!走!”
  向杰没再多话,紧跑两步跟上,虽然两人吵架,但当着外人他还是会给吴显贵留几分面子。
  “别找了,我还是回家温书吧,你明天去帮我打印些马克的照片,等我考完回来一起发寻狗启示。”
  “明天周六,店里会很忙,我叫个保安过来帮你发传单吧。”吴显贵说。
  向杰不满:“我发现你怎么一点都不关心马克?是你把狗弄丢的,现在就叫个保安来帮我找,好像马克是我一个人养的一样。”
  本来就是你要养的,吴显贵心里嘀咕,不过不敢说出口,而且说实话,马克真的非常乖顺懂事,送到狗学校学了几个月之后,回家连拖鞋都能为他送过来。他还经常用它垫脚,毛茸茸、热呼呼的,踩起来别提多舒服。
  “那我总不能公司不管了,就给你找狗吧?咱家吃什么?”
  “你爱管不管!我看你就是嫌弃我们一人一狗在家吃闲饭,现在马克没了,你心里指不定多开心,根本不愿意找回来,干脆连我一起赶走就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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