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包间已经半个小时了,气氛彻底被炒热,用平时的音量讲话几乎听不见,这震耳的音乐声吵得他有点头疼,陆漓没有跟人打招呼,站起身走了。
洛时宇和自己玩的游戏注定不会让他失望。
☆、第 21 章
有时候,在一段时间内会经常碰到一个不熟悉的人,不论自己想不想见到那人,他总是会在眼前晃悠,一个照面,一个背影,都是碰到。
不经意间抬头,也是他。
洛时宇在“这段时间”内碰到的人就是陆漓。
避雨的傍晚,去地铁的路上,在便利店的时候,在咖啡馆的时候,在饭店门口的时候,还有现在。
其他人他从来不会放在心上,只有这一个是例外。
洛时宇站在路边,拿出手机给洛时曼发了条信息:“姐,要是我带一个男媳妇回去,会怎么样?”
现在的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半,谈文飞带着洛时宇在这附近乱逛,他曾试图带洛时宇坐上回家的大巴,被洛时宇否决了。
他想时间也不早了,其他事等第二天再磨,要找家酒店先住下来,同样被否决了。
这位少爷说十二点之后再去住店,问为什么也不回答。
谈文飞只能陪着洛时宇把大好的夜晚时光耗在了外面,毕竟现在这位是大爷。
他把洛时宇带到夜店去,在里面没待多久,就在洛时宇鄙夷的眼神下灰溜溜地退了出来。
一年前他们俩还是学生,虽然对夜店有所好奇,好歹是有所收敛。洛时宇在洛时曼的勒令中,到底还是没有去过这种地方。
出来的一年中,谈文飞为了工作,经常出入这种地方,导致于带着人不知道该去哪的时候,就会把人拉往夜店。
这大概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了。
谈文飞摸摸鼻头,没有再说去哪儿了,只跟在洛时宇身后。
洛时宇迈开脚步慢慢往前走着,等了一会儿没等到洛时曼给他发的短信,他才意识到平时这时候他姐已经睡着了。
洛时宇把手机放入口袋里,对跟在他身后的谈文飞道:“你先回去吧,我有点事。”
谈文飞道:“你有什么事?”能有什么事?
洛时宇淡淡道:“我要去找个男朋友。”
“什……什么?”一时间谈文飞只觉得自己听错了,想要再听一遍。
洛时宇重复了一遍。
“哈?”
这话如果是其他人说的,他不会惊讶。但这话是洛时宇说的,这无异于他去医院时,听到医生对他说“你阳痿了。”
听到这两句话的效果是一样的,洛时宇说了两遍这句话,谈文飞还是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他维持着怪异的表情,生硬地跟在洛时宇身后。
洛时宇脚步忽然加快了,抽空回头对谈文飞道:“所以,你别跟来了。”
谈文飞停下了脚步,看着洛时宇的身影渐渐走远,在原地徘徊了几分钟,才想着要给洛时曼打电话,举着手机过了几分钟,也没有下定决心。
洛时宇跟自己玩的游戏很简单。
就像做事情犹豫不决,只有两个选择的时候,有人会撕花瓣一样。
洛时宇玩的游戏要难上一点,他给自己,同时也是给陆漓一个时限——十二点,在今夜十二点之前,如果再一次看到陆漓,他就会主动追求他。
在这个人群密集,建筑物众多的地方在规定时间内再见到陆漓,也是一种缘分。
他对陆漓不是没有感情,相反的,对方出现在他梦里的次数,比起他见过对方的次数要多。
从来没有人,让他这样。
眼见着时限快要到了,他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就像是遗憾,又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
还没等他细细品味这是什么感觉,他就看到陆漓从KTV门口出来,距离十二点,还差二十五分钟。
洛时宇跟在陆漓身后,开始了尾随。
陆漓从KTV出来的第一反应就是回学校,看到路上车辆和行人不多时,才想起来这时候已经没有公交车了,他从学校来这里坐公交车用了二十几分钟,加上十几分钟的步行,这时候要走路回去不现实。
或者回去跟随大部队?
刚起这个念头,脑子里就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陆漓摇摇头,放弃了这个想法。
比起群魔乱舞,他更享受安谧宁静。
坐出租车回去也是可以的,但是A市的出租车都不便宜,陆漓兜里还有两百块钱,他想了想,决定去网吧过上一夜。
他取出手机,点开了地图,搜索“网吧”。
页面上浮现了几个绿色的点,这些绿色的点都是网吧的所在地。
陆漓刚把图片放大,还没来得及看清,手机就自动关机了。
他只能凭刚看到的那张图的印象走了。
这个地方陆漓没怎么来过,网吧在哪个地方他不清楚,只是沿着路走了几分钟都没有见到网吧的影子。
倒是遇到几间24小时的店铺,但是他没有进去。
他决定去网吧不是一时兴起,如果去了网吧,还可以做一下兼职——翻译。
网络是个好东西,陆漓在网上找了几个翻译的工作,赚了不少钱。他使用的生活费几乎都是兼职赚来的,所以他从来不乱花钱。
在这条街上没有找到网吧,陆漓只好退而求其次,许多环境较差的网吧都在比较偏僻的地方,陆漓拐进了一条小路,打算再找找。
还没走两步就让他心生警戒,快要十二点了,路上的行人不多,而此时他觉得那人大概是在跟着他。
在街上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只是街上往来还有人,这条街也不是他一个人的,有人走也不奇怪,只是那人和他的距离一直保持不变。
而现在,那个人似乎已经失去了耐心,步伐声渐渐加重,声音间隔的频率越来越高。
陆漓拐了一个弯,眼角瞥见那个人,以及他朝着自己伸出的手,怔了一瞬间,自己的手臂就被抓住了。
这个人,他最近见过几面,只是他的名字……陆漓在脑海中过了一遍,也没能想起来。
洛时宇若是知道陆漓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一瞬间定能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来。他将陆漓的大名小名,甚至是勾着嘴角嘲笑的样子都记得一清二楚,对方若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那不是太不公平了?
然而感情,最要不得的就是公平。
更要不得的就是追求公平。
洛时宇只跟了陆漓几分钟就没了耐心,如果陆漓没有拐进这条小路,他在大街上就可以直接对陆漓动手。
“有事吗?”
陆漓不带感情的声音在他听来都无比带感。
洛时宇在刚才的几分钟内想了很多,这时候还是决定直说:“做我男朋友吧。”
“……哈?”神经病吗?
作者有话要说: 洛:做我男朋友吧。
陆:……哈?(转身扑进麻麻怀里:麻麻,我遇到神经病了。)
☆、第 22 章
陆漓再次确定了一下对方的性别,才相信是自己听错了。
“做我男朋友吧。”洛时宇重复了一遍。
这句话话音一落,瞬间安静了下来,只有草丛中蟋蟀不停的伴奏声。
两人之间的气氛莫名的尴尬了起来。
这是洛时宇二十几年来第一次表白,久没有得到回应,他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按照他以往的做法,会把人按着亲上一顿,或者不顾人意愿,把他拉去开房,直接上垒……
那样才是他的行事风格。
而实际上,他只是紧攥着陆漓的手腕,正正地盯着他的眼睛,尽管在背光处什么也看不见。
陆漓挣扎了几下都没有把自己的手从对方手中解救出来,索性不再动了。
“我们很熟吗?”他道,“见过几次面就说这种话……”你是不是有毛病?
告白最怕的就是对方发好人卡,其次就是沉默。洛时宇暗中松了口气,语调轻松:“我们将会有很多时间来熟悉对方,不急在这几次见面,所以现在,告诉我答案。”
在黑暗中,陆漓又试图把自己的手抽回来,没能成功,“你该松手了。”
“你答应我我就松手。”
洛时宇不知道他的这种做法和耍无赖的孩子是一样的。
他的做法比起孩子来说杀伤力更加强大,尤其是在认识他的人面前,但是陆漓不在此列。
对于陆漓来说,这个人只是见过几面的路人而已,而现在是突然发了神经的路人。
陆漓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声,然后一条腿往后橫撂过来,直冲洛时宇的下三路。听这出腿带出的声音就可以判断出若是打实了后果必然不能小觑,轻则痛个几天,重则产生后遗症,后半生不能自理。
洛时宇不得不松开手,后撤一步,曲起一条腿挡住陆漓的进攻,被这股力量生生逼退了一步,小腿骨被磕得生疼。
“早就知道你不是什么纯善的人,可就算你不答应,也不该下这么狠的手……”
陆漓往后退了几步,离他远了点,声线没有丝毫起伏,“这位先生,我建议你去挂个神经科,像你这样的人医院不应该放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