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的脸色更难看了,还是夏天,她却抱住手臂,看上去很冷的样子,在后门前停下脚步,转头看沈玉书,欲言又止。
沈玉书正要再问,身后突然传来脚步声,他刚转过头,脑袋就被一支枪顶住了。
拿枪的是个长得膀大腰圆的男人,帽子压得很低,看不清长相,只看到他的络腮胡子跟手臂上的狰狞刺青。
随后后门打开,又有几个大汉走进来,将沈玉书围在当中,看他们的打扮跟气场,都是混迹黑帮的人。
沈玉书冷静的看向他们:“你们是什么人?”
络腮胡没有回答他,而是给手下示意,手下掏出几张钞票给了明月,打手势让她离开。
明月接了钱,担忧地看看沈玉书,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低下头匆匆走掉了。
“小白脸,你还真有点胆色啊!”
络腮胡拍拍沈玉书的脸,露出黄色的大板牙,嘲笑道:“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来。”
“你们想干什么?”
头被枪顶着,沈玉书没有轻举妄动,直接发问。
他的问题惹来众人的笑声。
“想干什么?你马上就知道了。”
后脑传来重重的一击,沈玉书扑倒在地,在笑声中失去神志。
随着摔倒,放在他口袋里的一小包麻油花生散落到地上,络腮胡上前一脚踩去,来回碾了几下,将花生碾得粉碎。
“死到临头,这些东西不需要了。”
第九章 引蛇出洞
“难道你以为我会随身携带罪证吗?我已经把东西转交给我在报社工作的朋友,假如明早他看不到我,就会将那些证据公诸于世。”
“喔,想的还挺周全的,你还真以为自己是神探了?”
“不是以为,而是我就是。”
不知过了多久,沈玉书从昏迷中苏醒。
眼前景物模糊,他晃晃头,可能是脑部被重击过,仍然觉得四周在微微摇晃。
房间颇大,空气中流淌着怪异的气味,霉味混杂着汗臭味,还有其他味道。
沈玉书的嘴巴被堵住了,他嗅嗅鼻子,打量四周,就见房间郑重吊了个小灯泡,靠墙放着不少杂物,但黑漆漆的看不清楚。
他活动了一下身体,发现自己坐在椅子上,双手被反绑在椅背后面,他继续挣扎,可是椅子很重,在他的挣扎下纹丝不动。
“别折腾了,这绑法,你就算再折腾几个小时也挣不开。”是络腮胡的声音。
沈玉书停止挣扎,顺着声音看过去,就看到络腮胡坐在对面的楼梯口上,他旁边还站着几个兄弟,腰间别着短刀,杀气腾腾,一副黑帮打手的样子。
视线逐渐适应昏暗的空间,沈玉书发现堆放在角落的东西时麻袋,墙角还站着一个人,但身形隐藏在黑暗里,看不清容貌。
络腮胡子走过来,把塞在他嘴里的毛巾拽出来,随手丢去一边。
沈玉书喘了两口气,说:“谢谢你没在我嘴里塞抹布。”
“看在你有礼貌的份上,回头我会给你个痛快。”
“你不会杀我的,至少在拿到你们想要的东西之前,不会杀我。”
“哟呵,你小子还挺有胆量的嘛,都到这份上了,还这么镇定。”
络腮胡上下端量他,“既然你主动开口了,倒省了我们兄弟很多力气,赶紧把事都交代了,别浪费我们的时间。”
“我会说的,不过不是你,而是跟你的老板,我要跟她直接谈。”
旁边一个手下不爽了,上前就要动手,被络腮胡拦住,盯着沈玉书,阴森的眼神让人联想到恶狼,不过沈玉书没被他的气势吓到,依旧一副平静的表情。
最后还是络腮胡先开了口:“你知道你在跟谁说话吗?”
“不知道,但我知道是谁花钱雇你绑架我的。”
“什么?”
“而且她现在就在这里。”
听了这话,络腮胡情不自禁地在角落里瞟了瞟,沈玉书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提高声音问:“是不是?温雅筑温督察?”
络腮胡子更紧张了,慌张地叫道:“你怎么知道?不,这不是我说的……”
他最后一句话是冲着角落里叫的,那道黑影终于动了,慢慢踱步,走到灯下。
她穿着衬衫马褂,腰间束着银色皮带,长发盘在脑后,用银簪别住,显得飒爽精干。
这样一位美貌的女人,如果换个地方,是可以倾倒众生的,但此刻她身上散发着冷冽的煞气,就连这些混江湖的男人都有点怕她,随着她的走近向两旁退开。
温雅筑走到沈玉书面前,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淡淡地说:“我记得你叫沈玉书,”她倒背双手,打量着这位被绑架者,嘲讽说:“你倒是很有自信。”
“在某些方面,你也很有自信,就比如你自以为设计了一盘好棋,毫无破绽,实际上却是漏洞百出,现在尾大不掉了,你担心被上头责罚,就急于解决问题,才会让黑帮帮忙的不是吗?”
沈玉书都说中了,温雅筑深吸了一口气,背着手,来回踱了几圈,问:“听你的意思,是有什么更好的建议?”
“是的,现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其实坐在同一条船上,不如做笔买卖,我把搜集到的证据全部给你,那箱金条你分我一半,怎么样?”
听了沈玉书的话,房里的众人一齐笑了起来,看他的目光就像是在看傻子。
沈玉书也不介意,盯着温雅筑等待她的回答。
温雅筑挥手制止了众人的笑声,说:“那我倒要听听你掌握了什么证据,值不值得那半箱金条。”
沈玉书暗中松了口气。
他其实并没有把握一定可以说动温雅筑,但他必须找各种借口拖延时间,好等待援兵到来,到时人赃俱获,温雅筑就算有天大的神通,也别想逃脱。
问题是,援兵何时才能到?
沈玉书在脑子里飞快地计算着,脸上保持平静,微笑说:“那要不要先放开我?反正你们这么多人,也不怕我跑掉。”
“绑着又不碍你说话。”温雅筑看了下手表,“快点,我没时间在这里跟你磨蹭。”
“好,那我就先说证据,姜大帅不是在孙泽学的家里被杀的,而是在四马路的某栋住宅里遇害的。那晚你跟他约好在那里见面,他没有带一位随从,那是因为要跟他会面的是女人,对一个习惯了枪杆子的土匪军阀来说,女人就是花瓶,是摆着好看的,就算你是督察,他也根本没放在心上。”
沈玉书看一眼温雅筑后继续说道:“可是他没想到那晚除了你跟他之外,还有孙泽学,姜大帅跟孙泽学都想拿到员警厅的那个位置,他以为你跟孙泽学串通好了,一怒之下要放弃谈判,当然,那箱金条他也准备拿走。眼看着东西即将到手,你当然不肯放掉,争执中双方都拔了枪,你为了自保,抢先动手,验尸官说姜大帅致死的原因是凿冰器,那是你事后放去孙家的,事实上刺进姜大帅心脏的不是凿冰器,而是你头上的银簪,对吗温小姐?”
听到这里,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看向温雅筑盘发用的簪子,温雅筑的表情稍微一僵,随即便笑了,既不承认也不否认,道:“继续。”
“我检查过姜大帅的尸体,他死前抽过烟,昨晚我还在凶案现场找到了一个烟蒂,这说明你们当晚有抽烟,但奇怪的是现场却没有烟灰缸,我猜可能是姜大帅在受伤倒地时,将血蹭到了烟灰缸上,要擦拭一个打造精致的烟灰缸实在太麻烦了,所以你索性就带走它,却在匆忙之中遗留烟蒂。”
温雅筑的脸色变了,突然停下脚步,冷冷盯住沈玉书。
沈玉书平静地跟她对视。
“不错,这就是我说的证据之一,我在烟蒂上验出了吸烟者的唇印,不知你知不知道,人的唇印跟指纹一样,都是独一无二的特征,只要对照你的唇印,就可以判定是否是你留下的了。”
“我经常抽烟,你怎么证明那个烟蒂是在凶案现场发现的?”
“因为上面除了留下你的唇印外,还有姜大帅的血液反应,房间茶几边角上也留下了姜大帅的血迹,虽然你派人炸掉了房子,但是在这之前我已经找到你留下的一部分指纹,我把这些都写在了化验分析书里,这是证据之二。”
“不可能!”
居然没骗到温雅筑。
听到她斩钉截铁的发言,沈玉书立刻想到了其中的可能性。
“你敢这么肯定,是因为你当晚一直戴着手套吗?”
温雅筑面带微笑,不做声。
“原来如此。”
沈玉书点点头,表示自己想通了,“如果是男人,整晚戴手套会很奇怪,但女士穿裙子带蕾丝手套,只会显得高贵典雅,对吗?”
“别想信口开河来诳我,我会坐到督察的位子,并不是因为长相。”
“明白了,但你还是脱不了干系,因为我查过了,你跟那栋房子的主人曾经交往过,所以你有那栋房子的钥匙并不奇怪,你很聪明,用以前情人的住宅作为会谈的场所,就算出意外,也没人会怀疑到你身上。”
这段话出乎温雅筑的意料,但她很快就镇定下来,听了沈玉书的讲述,她反而认为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微笑说:“烟灰缸也好,银簪也罢,都在我这里,你还有什么证据指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