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宁忍俊不禁,还有种莫名的尴尬啊……
方卓细细穿上衣服,打理好这具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看着自己的脸,方宁总觉得有些微妙。收拾好之后,两人便从电视台后门出去,因为前门都被粉丝包围住了,出去会引起不必要的骚乱。
可即便是这样,还是有眼尖的粉丝跑到停车场去围堵。保安不得不维持秩序。
“方宁,”方卓站在车前看着弯腰开门的男人,心里突然多出了一丝从未有过的恐慌。
方宁转过身询问他的意见。
突然,方卓伸手紧紧抱住他。
“方卓!你疯了!”
“这里还有人!”
霎时,方宁慌了,他手忙脚乱的想要推开他。
方卓更加紧紧地束缚住怀里的男人,无言。
渐渐地,方宁的挣扎没有了,因为他感受到,抱着他的男人身躯竟然罕见的在颤抖。于是,取而代之的是,他心底强烈的不安。
拍照声和哄闹声此起彼伏,就在他们拥抱到坐到车里的这段时间里,竟然赶来了无数记者,至于狗仔有多少,那就不得而知了。
方宁驾车,车子慢慢驶出拥挤的人群,穿过狭窄的小道,开上宽阔的马路,摆脱了跟踪的车辆,他松了一口气。
车内气氛沉默,见方卓没有开口说话的意图,方宁心中的不安感越来越强烈。他开口企图缓解气氛,然而话语卡在咽喉处时,他突然惊醒,这种状态,两人已经维持了将近一年。两人在一起似乎从来没有和和气气的说笑过。两人要么不说话,要么就吵架。
方宁回想自己一直以来的做派,面对他时而的热情,也是不冷不淡的回应。就算关心对方也是用吼声和拳头解决的。
而今天怎么会觉得气氛沉默呢?是因为不安吗……
车子漫无目的的绕着圈,方宁想着还是回家吧,肚子饿了。做什么吃呢,做道麻辣小龙虾,恩,那还得先去买菜。想好了方向,车子掉了个头,开始往回开。
等买了菜放到车上时,他才哭笑不得的想起自己海鲜过敏,而方卓是喜欢吃龙虾的。
对上方卓充满期待的目光,他脸上升起了红云,又装模作样的去买了几个配菜。
车子稳稳地停进车库。
这一路上虽没有对话,他却感到车内的温度渐渐变得温暖,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刹那,脑袋的眩晕感席卷而来,等回过神,对上对方的双眼,立刻就知道了,身体换回来了。
气氛突然变得火热起来,方卓不由分说的擒住他的脖子和腰肢,恶狠狠地吻上了诱人的红唇。接下来的事都不可言说。
方宁是被他抱着回家的。软软地缩在方卓的怀里昏睡过去。中途醒来过一次,吃过饭之后,两人又开始不可言说的运动,直到他崩溃地求饶,无意识地哭出声,软软的主动依偎在他的怀里。
方卓虚掩上门,拨出电话,轻声道:“给我查查杨姜。”
☆、Chapter4
自从那天方宁进了孤儿院以后,他无时不刻都在想他的父母什么时候来接他,亦或是会不会找不到他。但是,时间久了,思念或许也就渐渐淡了。
在这里他过的并不好,吃不饱穿不暖不说,每天还要干各种重活累活,当然还少不了挨打和谩骂。
他或许,也渐渐习惯了。
而更加习惯的是,将原本就少的食物,分一半给那天晚上一屁股摔在他身上的男孩子,因为他,导致男孩逃跑失败,所以受到了院长的惩罚,整整一个月只能喝汤水。
从别人的窃窃私语中得知,如果不是因为他这个扫把星,他或许就可以逃离这个堪称地狱般的地方。这一切,让他更加难以面对那个三号男孩犀利而鄙夷地目光。
不是害怕,大概是愧疚在作祟,亦或是同情。
说到同情,他更应该同情的是自己,因为,他不会说话,是个哑巴,加上他性格软弱。久而久之,他就成为了众人欺凌的对象。
但是,他还是坚持每天分一半的食物给三号。尽管他每天都被叫成扫把星,尽管每天都被他扔掉食物,尽管每天都对他拳打脚踢。
方宁就这样傻傻的在这里度过了一段时间,也从来没有期待过将来。
命运总是早已被决定好的,他像往常一样将领到的小面包一分为二,放到三号面前,准备转身就走时,身后站满了面带狰狞的大人小孩,男人女人。
黑压压的一片,朝他走来。
“十三号,你在干什么?”身穿白色大褂的院长扶着眼镜,阴森森地问道。
方宁下意识地退后几步,张了张嘴,发出呜呜的声音。
“哈哈哈哈——”此起彼伏的大笑声,震耳欲聋。他们有的笑弯了腰,有的笑出了眼泪,有的张大了嘴巴,他们笑出了各种丑态,沉闷而破败不堪的院子里第一次发出如此大的笑声。
讽刺,讽刺。
5岁的他不明所以,直到身后坐着的男孩也忍不住发出轻微的噗声后,他看着男孩略带嘲笑的表情。
突然,他也笑了起来,却发出奇怪的声音,和别人不一样。
笑着笑着,他的眼角也有些微微的湿润。
众人笑得更欢了。
只有三号,他却笑了。
院里的一群孩子,衣衫褴褛,都红着眼看着两人手中的面包,缓缓走上前。这些天方宁都会将分到的食物分一半给三号,所有人都看在眼里,贪在心里,由于害怕得罪三号,一直不敢上前去抢夺。
而食物的诱惑无疑是巨大的。昨天,不知是谁提议报告院长,于是就有了今天这一幕。
黑压压的一群小孩,手无缚鸡之力的方宁,坐在地上的三号。
猛然,三号一把抓住处于呆滞状态的方宁,往反方向跑去。他飞快的往嘴里塞着干涩的面包,粗糙的食物在食道里艰难地摩擦下滑。
身后跟着一群饿狼般骨瘦如柴的孩子,他们彼此追赶着,拉扯着,谁都不愿意落在后面,毕竟面包只有一个。
方宁任凭三号抓着他跑,看见三号狼吞虎咽的样子,他一时间还有些反应不过来,直到三号对他狂吼道:“快把面包吃了!”他才后知后觉地三两口吞下干涩的面包。
他们被逼进了死胡同,没了面包的他们在追赶者眼中,如同没有任何价值的污秽物,他们对两人发泄着自己的情绪,不满,凶狠。
两人奋力抵抗,无济于事。
然而这场闹剧,直到最后却变成了混战。
因为在这里同吃同住在一起的孩子们并不存在所谓的友谊,他们之间存在的,是竞争。
谁的食物多,谁就能吃得饱;谁的力气大,谁就能当老大,如此简单的暴力思想。
反而三号和方宁逃开了旋涡的中心,但也还是奄奄一息。
混战结束后,两人倒在原地一动不动,却手拉着手,距离感缩进了……
他们开始一起干些坏事,为自己谋点好处,比如半夜去大厨房投点东西吃,往院子里的后山上去采点野果子吃,生活开始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让方宁感到奇怪的是,每次解手的时候,三号总是借故走远;爬树摘果子也从来不让他做;和别的孩子打架,他总是冲到前面。矛盾似乎一夜之间一笔勾销。
后来他才知道,原来小时候很长一段时间,方卓一直将他当成女孩子。因为他长的很好看,皮肤和他妈妈一样白。
直到后来渐渐长大了,他才发现原来方宁和他一样都是男生……心情当真有些微妙。
好景不长,一天夜里,三号对他说了一个计划,他要逃离这里,他要出去。
第二天夜里,当所有人都在熟睡中,两人从商量好的后山出去,然后再绕到镇上,成功逃离后,两人再一路往西。
然而那天夜里,院子里的疯狗一路追着他们跑进后山,惊动了院里所有人,一时间,灯火通明。
两人的踪迹就要暴露。
身后的野狗越吠越响,紧咬着方宁的裤腿不放,情急之下,三号操起手中的铁铲,重重的往狗头敲去,瞬间,狗嗷的一声晕了过去。
两人心有灵犀般紧紧地拉起了手往镇上冲去,逃离痛苦,向往光明。
他们一路往西,离是非之地越远越好,他们再也不愿意受那般苦楚。
一路上,他们风餐露宿,没吃没穿,一时间竟不比在孤儿院好多少。可两人的眼神却一直是坚定无比。
饿的时候,最常见的就是去垃圾桶里觅食,亦或是偷偷跑进饭店偷吃别人剩下的东西。
他们会去捡废品,去卖钱,换来的钱不是用来买好吃的东西吃,而是小心翼翼地存起来。
而三号最常去的一个地方就是网吧,每次到网吧里总是会查同一个人的名字——方秦汉。
电脑屏幕里的方秦汉似乎是一个很有名的人,后来他才知道,这世间冥冥之中都早已注定。
他们不知走了多远,于是决定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生活下来。他们像街边常见的流浪孩子,会有好心人给他们一些散钱,而这些并不能解决燃眉之需。加上每个城市都会有的混混头目和底盘归属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