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清扬躲开她的手,死命地抱着楼梯的栏杆,“走不动走不动!你再逼我前进一步,我就死给你看!”
“才不让你死。”温焕笑着靠近她,突然弯腰伏在陶清扬前面,两只手捉住她的胳膊架到自己肩上,大喝一声,“起——”
她想背着陶清扬走完剩下的几层。
然后。
没背动。
温焕带着她一起磕在了楼梯上。
“你没事吧?”
那一摔之后,两个人居然异口同声地问对方这句话。
陶清扬摇摇头,她有温焕作人肉垫子,倒不是很疼。温焕嘴里说着不碍事,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还好今天穿的结实。
电梯房里的楼梯使用率很低,干净得很,灰尘沾的不多,这么半天,似乎也没人要来。
这不能怪温老板力气小,她主修的厨师技术,又不是扛水泥技术,平时在砧板上挥刀剁菜才把手劲儿练出来,可背人的力气该怎么练?辞退厨房里的几个小工,每天亲自上阵扛大米去?
可看陶清扬蹬着高跟鞋爬了十楼的样子,她也不好再让对方迈开腿,商量着问:“我手劲儿大,要不……你就平躺着,我拽着你的衣领,把你拽上去?”
“你拖死狗呢!”陶清扬笑骂,自己扶着墙站起来,撒娇似的冲温焕伸出两只手。
温焕会意,半背半拖着,把人带了三层楼。
第十三层,不太吉利的数字。
温焕左右看看,贴着墙摸到一扇防盗门前,陶清扬知道她在躲摄像头,不明所以,但跟着她小心翼翼地贴墙走。
跟做贼一样。
“你要……偷东西啊?”气氛使然,陶清扬压低声音问,生怕惊扰到隔壁的住户,“你也不怕人家突然回来。”
温焕取下双肩包,在里面摸索什么,漫不经心地回答:“放心,这家的主人回不来了,还魂倒有可能。”
陶清扬身子抖了一下,突然醒悟。
还魂,说明对方已经死了?
那么她们最近认识的死人,就只有……聂同歌。
这是聂同歌的家!
想到这里,陶清扬惊疑不定地看着温焕,对方立刻道:“先进去再说。”
然后从背包里掏出了一大串钥匙,挨个在锁眼上捅,那是在聂同歌背包里找到的东西。
试到最后一把的时候,防盗锁咯噔一声,终于开了。
黑洞洞的门打开,对着两位陌生的房客,似乎不怀好意。
“……进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不是我不会写冲突啊,冲突在后面大把大把的。
主要是这俩人目前真吵不起来。
不信你们看。
陶:咱俩吵一架吧。
温:行。
陶:你懒惰,不用功,仗着家世好就为所欲为。
温:你没我聪明。
陶:你还无情无耻无理取闹,每天发神经。
温:你没我聪明。
陶:不发神经的时候就在使坏,琢磨怎么算计别人。
温:你没我聪明。
陶:我是没你聪明,那又怎么样?
温:你脸皮还没我厚。
陶:……
温:战战兢兢自信心弱,犹犹豫豫难下决心,唯唯诺诺不敢表白。再不聪明点脸皮厚点,简直没救了。
陶:……(哭着跑开)
☆、第66章
温焕艺高人胆大,率先走近漆黑一片的屋子里,回头一看,陶清扬还站在亮处犹犹豫豫,她立刻翻身,拖着人进来,“我都帮你搞定了工作,你也应该帮我一次。”
“哦……”陶清扬低低地应了一声,还是有些不情愿。
温焕关上门,想了想,又从里面反锁住了。
屋子里更加昏暗,现在虽然是白天,可聂同歌家里所有的窗帘都是拉着的,陶清扬伸出手,果然看不见自己的指头了,下意识地就去开灯。
“不能开不能开,会引来人的。”温焕赶紧阻止她的动作,“我都打听过了,聂同歌的这间房子,下个月才到租期,但房东已经记了水电的消费情况。她的家人从外地赶过来,遗体火化以后可能就来这里收拾了,我们动作要快。”
她边说,边从背包里掏出两支强光手电拧亮,放在腋下夹着,又在摸索什么。
身边有个人在不停说话,再加上有了照明,陶清扬对黑暗的恐惧减轻了几分,帮她拿着手电筒。
没有被照亮的地方依旧幽暗,她总觉得,聂同歌还躲在某个角落里,阴冷冷地打量她们。
温焕终于从背包里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是一张叠的四四方方的纸,慢慢打开,套在了一支发光的手电上。
那个纸灯笼一样的东西,顶上还贴了块反光条,手电一放进去,立刻变成了一盏台灯。
温焕把它放在茶几上,整个客厅亮堂了不少。她带来的强光手电照明度很好,可光线是直直的,有了这个自己做的小玩意儿,立刻就能变成台灯照亮一片了。
“凑合用一下,我本来想拿多用营地灯的,后来发现太大了,我的包装不下。”温焕拍拍紧张的陶清扬,微微一笑,“现在亮堂多了。”
借着灯光,温焕拿着另外一只手电筒,作专门的照明,发现有关着的抽屉或者可疑的地方,就凑上去细看。
影影绰绰中,陶清扬还是纠结:“……你这样,不太好吧。”
一旦发现就是非法入侵民宅啊!
“我找东西,找到了就走。”温焕在客厅转了一圈,没有发现有用的线索。
沙发上落了一点灰,上面凌乱地搭着几件衣服。聂同歌是个相当自律严谨的人,应该不会这么邋遢,也许是那几天太过害怕,生活都没有规律了。
见温焕往卧室走,陶清扬赶紧拿着自制台灯追上去,虽然有了点光,她还是不敢自己呆着。
她紧追几步的时候,陶清扬正好放慢步子,说了一声:“注意高跟鞋,楼下会听见。”
可陶清扬这时候轻轻地走已经来不及了,没刹住步子,身子晃了晃,差点又摔倒。
为什么要说又呢?
反正,这不是她第一次在温焕面前丢人了。
不过这回,温焕还是没有眼睁睁看陶清扬摔下去,抓住了她的手臂。
温焕手心里还握着手电,陶清扬也捧着一盏灯,两束光源相遇,然后顺理成章地交融。她看见温焕的眼睛亮晶晶的,很通透,能经过眼睛看到她的心底去。
在那里,陶清扬看见了一团迷雾。
对于这一系列事情不解的迷雾。
温焕从来不留任何一个隐患,可偏偏她在意的所有问题都没解决,陶清扬突然明白了,这大概就是她每天晚上都睡不好觉的问题。
太聪明的人,想的事情都多,想得越多越睡不着。
有解决的办法吗?
温焕比她先一步想到了答案。
对方眼睛亮晶晶像盛满了星星一样的样子,实在太漂亮了。
她轻轻地亲上去,与此同时,陶清扬也正好凑过来。
嘴唇是柔软的,舌头却很有韧性,有点像第一次吃到果冻的奇妙感觉。陶清扬沉浸了一会儿,才回过神:“这是在一个死人的家里,她们居然在接吻!”
想到这儿,她哆嗦一下推开对方,温焕低声笑着趴在她肩膀上,用鼻尖蹭了蹭她的脸颊,“不害怕了吧。”
然后恶意的摸了她腰一把。
陶清扬哼了一声:“要亲回家亲!”
“好,那就回家亲。”温焕很赞成地狂点头,继续往卧室走,荧白的光线照亮一张双人床,上面有明显的人形蜷缩的痕迹。
聂同歌最后的日子,应该就是在这张床上,惊恐地缩着身体,久久不能入睡。
陶清扬心里刚刚出现的那点粉红□□绪立刻烟消云散,在压抑的气氛里,她的声音也紧绷着,“你要找什么?”
“手机。”温焕回答得言简意赅。
陶清扬脚步一顿,终于想起来,聂同歌的背包被他们扣下以后,里面没找到手机。
那场车祸被定性为意外,除了死后几天腐烂速度极快以外,没有任何异常,也检查不出死因。
手机,手机……
按照聂同歌联系她们的频率,不可能临行之前不带那东西的。
温焕把整个卧室翻了一遍,还和陶清扬两个人发力把衣柜挪了个位置,沾了一脑袋的蜘蛛网不说,只找到了几件衣服。
“是不是她根本就把手机丢了。”温焕泄气地坐在地板上,手电筒骨碌碌滚到一边,又否定了这个答案,“一天的时间就把手机丢了……”
陶清扬不用想也知道,这不可能。
“要不……给她打个电话试试?”
好吧,不用想就知道行不通,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聂同歌的手机早就关机了,只有她才会问这种傻问题。
比温焕的“一天之内丢手机”还傻。
想到这儿的时候,陶清扬无意识地摸出自己的手机,在通讯录里找到聂同歌的号码,看了看。
温焕已经沉不住气,开始把衣柜里的衣服一件件拽出来,扔地上,有件缀着金属纽扣的衬衫,落地时扣子发出清脆的撞击声,而陶清扬听到声响,手指一颤,把电话拨了出去。
傻人通常有傻福,或者更大的灾祸。
她的手机听筒声音不小,此时在寂静的房间里,嘟嘟的提示长音,连温焕也可以听到。
都这么长时间了,怎么可能还能打通她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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