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帮派只有十几号人,因为咱们拳头够硬人够聪明,风风雨雨数十载,咱们才有今天。
如今,我年纪大了,后辈们人才倍出,我也是时候该退位让贤,选举一个有能力、德行好、能服众的老大继续带领杀虫帮走下去。
今天借中秋团圆夜,我推选几个候选人,大家也都帮着参谋参谋。
其一,贺转辉,小辉的能力大家有目共睹,帮里但凡遇到麻烦需要出头,小辉永远走在第一位。
其二,孙冶胜,冶胜是咱们这里最能赚钱的,这个大家伙没意见吧?”
当然不能有意见,下面的人虚伪的附和着。罗瘸子继续道:“官场上的事情,一向由冶胜替咱们平事,当然,更难得的是冶胜黑白通吃,开酒店建大楼,这小子都能玩儿得转。
以上两位,俱都年轻有为,依我看,他们之中哪一个都能胜任老大的位子,而且会比我罗瘸子这个老大更出色。但我还有一位人选,”罗瘸子朝身后立着的金酒十伸出手,扶着他的肩膀把他推到众人面前,“金酒十,列位,小金哥就不用我介绍了,普天之下,我就没见过比他更能豁出命的,你们也许要说我偏心,金子跟小辉和冶胜比不了,属于要钱没钱要人没人的光杆儿司令,但我想各位也清楚,这些年来帮里的大事小情,只要交给他的任务,他没有做不到做不好的。
所以我罗瘸子斗胆在这里力保他,给年轻人一个机会,给咱们自己一个机会,还有四个月,咱们大年十五,再见分晓。祝各位吃好喝好,一起发财!”
罗瘸子差人在右手边添了个座位,几乎是手把手将金酒十推到这座位上。
坐下前,身高超群的金酒十在大厅里的众人脸上扫了一眼,大部分人对这个消息都瞠目结舌,随后他一拎裤腿,稳当当的坐下了。
厅里这才恢复喧哗,主桌上的大头目们多是年过半百的老头子,那些过早站队的人面对他的目光笑得颇有些尴尬,那些暗自揣摩的人也继续冷眼旁观。
孙冶胜握着酒杯一脸嘲讽,金酒十在他身边落座时他甚至发出一声不屑的嗤笑,似乎跟他坐在一起是种侮辱。
对面的贺转辉波澜不惊,亲自倒了杯酒对金酒十举杯庆贺:“金子,恭喜高升。”
金酒十扬起下巴眯缝着眼瞧了他半晌,继而动作缓慢地从西装裤里掏出把弹簧刀,站起身越过桌子,一把扣住他的手腕,跟着一刀扎透了贺转辉的手掌,“辉哥,从此你我二人,恩断义绝了。”
第33章
金酒十为了立威,当晚连挑了江西帮好几个场子,手法简单粗暴,开酒店的,安排几个人开个房间,扔几包白面儿,出来举报说这里有吸毒的,马上出警,马上得封店;酒吧,没别的,进去一顿砸,甭管砸没砸到人,砸完就跑,也得封店。哪怕这个场子不是江西帮开的,只是有江西帮的人给看场子、甚至是经常去,那晚也都没讨到好。
他如此大张旗鼓,在警察那儿也一晚就从登不上台面的马仔变成了需要密切监控的风云人物。
他本不想这么招摇,可他太穷了,没钱,怎么养活小弟?没有小弟,怎么争天下?为何贺转辉和孙冶胜想杀他就敢杀?因为他在杀虫帮里是无足轻重的,杀了他对于帮内的生意一点影响都无。反观他自己呢?即使他能干掉孙贺二人,可他没有人手能接管抢来的地盘,影响了帮内的生意,他照样是颗废棋。
金酒十忙碌到凌晨两点,才拎着外套脚步打飘地回到家,五条小狼狗长势喜人,每条都窜到膝盖那么高,就是不知道高壮壮那个死胖子喂了啥,各个都超出同龄狗,太胖!只有大猫能维持德牧威严高冷的品质,见到一个多月没着家的主人,先是摇着尾巴大眼瞪小眼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踩着自己欢天喜地的娃们晃到墙角,抬起条后腿,边盯着金酒十边撒了泡尿。
“大猫!”金酒十瞬间被点炸:“你他妈敢给老子尿在家里?你眼里还有我这个主人吗?”
五条小狗叼拖鞋的、撕卫生纸的、啃桌椅的,每条都用行动来表示自己的立场:这个真没有!
家里造得像个猪圈,身为唯一的直立行走动物,他在这里一点尊严都没有。金酒十愁得直叹气,一扭头,从阳台看到对面的窗户里有个人影闪过。
啊,他答应了小崽儿要陪他过节。
金酒十拎起桌上高壮壮做得月饼,到对面敲响了门。
他大概有些狼狈,衬衫上还带着血迹,一身酒气,但这是余找找等待了很久很久的男神哥,万籁俱寂,灯光下一脸笑意。
等待再多煎熬,相聚时都烟消云散,不是空欢喜,是真切的幸福。
“哥!”余找找开心地叫了声,扑上去给了男神哥一个大大的拥抱。
“还没睡,”金酒十揉了揉胸前的小脑袋,“今天太忙了,过不了中秋,勉强过个中秋的尾巴吧!”
高壮壮做的是翻毛月饼,皮儿上印着几个红点,两人靠在阳台的栏杆上挑挑拣拣。
“肉的,”金酒十随手扔回袋子里,“不好吃,你那个是什么馅儿的?”
余找找阿呜咬了一口,“芝麻!好吃!”
金酒十把他的月饼抢过来,三两口就解决了,“嗯,还是芝麻的好吃。”
余找找气恼地瞪着他,在他看过来时又忍不住笑了,男神哥带着甜味儿的大手按在头上,空气里似乎都是芝麻的香味儿。
“哥,”他趴在栏杆上望着天上大圆盘似的月亮,“月亮……好肥啊!”
金酒十:“……星星好瘦啊!”
余找找仰起头看了一圈儿:“星星在哪儿呢?”
“都说了太瘦,你当然看不见它。”
他老模样的叼起根烟,月色里烟雾缭绕,让余找找眼中的男神哥更帅了,“哥,”
“嗯?”
余找找嘿嘿笑了笑,“你这样真好看!”
金酒十斜眼瞧着他,“崽儿诶,你该谈个女朋友了,男人再好看也不能吃,还是女人好。”
“女人能吃?”余找找纯洁的小脑袋没往那方面想。
金酒十就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是呢,找个大胸大屁股的,胸好吃,屁股好掐,嘴巴也好吃,扒干净了往水里一涮,拎出来倍儿香。”
余找找只一个劲儿傻笑,“你也好吃!你更好吃!”
金酒十撇着嘴把烟头掐灭在栏杆上,回手在他脑门儿上弹了个脑崩儿,“没出息的,我赶紧向嫦娥妹妹许个愿,”说完煞有其事的双手合十,望着天上好肥的月亮道:“嫦娥妹……姐姐,嫦娥姐姐,拜托你抽空赐给小崽儿一个漂亮姑娘,最好笨一点儿傻一点儿,不要让人把他骗了,让他真正谈个恋爱吧!”
谈个恋爱,这词儿听得余找找眼睛都亮了,他一把上前拉住男神哥的手,想说哥咱俩谈恋爱吧,话到嘴边儿却又咽回去了,他想起名著里的那些主人公们的恋爱,诸如保尔柯察金和冬妮娅,诸如简爱和罗切斯特,偏激一点儿的像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等等这些故事,似乎都有他跟男神哥的影子。
卑微的、丑陋的,高大英俊的,总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等着他们跨过去,才能相爱。
可他既不是有着崇高意志的冬妮娅,也不是有着坚强内心的简,更不是把灵魂与希斯克利夫葬到坟墓里的凯瑟琳,他没有那些值得称赞的品质和勇气。他更像是名著史上丑得绝无仅有的卡西莫多,男神哥就是美丽的艾丝美拉达,活着时不配拥有,只有死了才敢拥抱。
吴墨啊吴墨,你可真是害人不浅,中国那么多伟大的爱情话本不让余找找读,非要读什么世界名著,不然七仙女儿和董永、白娘子和许仙,这些故事多美好!跨越种族靠近爱,感动天感动地感动you and me,多好!
他脸上悲喜交织的表情看得金酒十一头雾水,“崽儿,你怎么了?”
余找找颓然垂下手,忧伤的心成了滩碧波荡漾的小湖,与男神哥此生不得善终的恋爱让他快要潸然泪下,他用月光下水汪汪的眼睛凝视着他,“哥,你给我抱抱好吗?”
金酒十噎了下,还没等说话小崽儿就扑到他怀里,然后抬头踮脚,在他嘴巴上落下一个吻,两个……三个……没完没了。
“哥,你怎么不亲我?”余找找疑惑地问他。在牢里,男神哥明明很喜欢亲他,还总喜欢咬舌头,他喜欢那种乱七八糟的吻,急迫的吻,把自己紧紧揉在怀里上下其手的吻。
金酒十皱起眉,扯掉挂在脖子上的手臂,他可以选择回吻他——如果他是个姑娘,小金哥即使现在缺钱,也不差十万八万包养个情儿,兴致来了跟他打一炮,提上裤子就不谈感情。只谈钱、性,如果小崽儿是个姑娘,至少还挺合他意,他愿意在这里留宿,愿意用自己的大鸟昏天黑地的让他爽。
但他不是,不仅不是,他还这么单纯,太容易认真。
认真不好,小金哥渣了,他已经够缺德地玩弄了余找找的身体,不想再玩弄人家的感情。
他推开余找找,说:“很晚了,明天还要忙,早点儿睡,我回去了。”
余找找丢魂落魄的看着男神哥的背影,直到那背影在门口一拐,“砰”地落下关门声,房间里剩下一地月光,和月光里形单影只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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