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毕转身揽住余找找朝楼上走,“走,别理这死胖子。”
死胖子做菜没话说,二楼只有一张桌子,靠窗,氛围悠闲安静。
金酒十又想起昨晚的糟心事儿,也没太说话,好半晌才发现这小崽子只扒着碗里的米饭,鼻尖上已经布满一层汗珠,脸上红霞一片,就给他夹了筷子菜。
“别紧张,二楼没人上来。那胖子是我朋友,就嘴上缺德,人其实挺好。菜还行吗?”
余找找鲜少在外面吃饭,就觉得这菜好吃是好吃,就是有点儿咸,顺着金酒十的话说:“还行。”
金酒十放下筷子,“你帽子摘了吧,不挡眼睛啊?”
余找找乖乖摘掉帽子,金酒十又道:“我说的没错吧,这一路是不是没人看你?”
余找找摸了摸有疤的那半边脸,“我其实……怕吓到小孩子,以前那些小孩儿,见了我就哭。”
“以前是什么时候?”
余找找想了想,“七八年前吧,那时候我还跟徐老扒他们在一起呢。”
“那就是了,”金酒十习惯性地点上根烟,随后才不疾不徐道:“七八年前你还没长开,跟你在一起的那些小孩儿又没爹妈教养,见了你就哭也正常。现在的人,尤其年轻人,一般都很有素质,知道尊重人。再说,”他一条手臂搭在桌面上,凑上前盯着他看,“你也不丑。”
余找找自嘲的笑了下,垂下头没敢看他,“你不用安慰我,我自己清楚的,有时候我自己照镜子都会吓一跳,就像徐老扒说的,感觉脸上爬了条虫子,特恶心。”
“徐老扒自己长得就像只癞蛤蟆,”金酒十不屑地哼了声,“他那张脸要是贴门口都能辟邪了,比钟馗还他妈瘆人。”
余找找被他这比喻逗笑了,“再说你有鼻子有眼,嘴巴又小,长得又白,哪儿吓人了?你照镜子不会照另半边脸啊?我还就跟你说实话,你要是没这道疤,长得就跟个吃软饭的小白脸儿似的,我还真看不上你,就有了这道疤,我才觉得你是个爷们儿呢。”
余找找觉得男神哥在哄他开心,可心里还是高兴,“真的?”
“那当然,我骗你你又不能给我钱,你还不信我?”
俩人正聊得开心,高壮壮从楼下上来了,一屁股坐在金酒十身边,自来熟的盯着余找找,笑呵呵问:“小朋友,菜好吃吗?”
余找找强自忍耐着心里的不适,没说话脸先红了,正当这时金酒十又接了个电话,余找找一边跟高壮壮说话,一边听到他说:“我没空,这事儿你找金酒九去……找不到?你打她电话呀……没人接?我人在浙江呢怎么回去……我看情况吧行吗……我怎么就推脱责任了?我这边儿总得请假吧,不就是赔钱嘛你要多少钱你说……”
“操!”金酒十挂断电话后骂了声。
高壮壮扭头问,“谁呀?”
“金食一他老师,屁大点儿个崽子,妈的把人家肚子搞大了。”
“我靠,咱弟弟牛逼呀,那你回去吗?”
“没人管,我妈我姐都联系不上,”金酒十烦躁地叹了口气,“我先去会馆看一眼,没事儿我就回去,根柱那边儿你多跑几趟。”
跟余找找走到饭馆门口,仨人就各自忙活去了。
金酒十不想回家,一是回去把事情处理了马上又得回来,太麻烦;二是他家就没一个正常人,每回回家都得跟这个那个吵一架。可他想起老师在电话里说的:你们家没人管这孩子那就别生他,生了又不管,想让他将来跟你们一样当混混吗?
看看,他们家在延边当混混都当出名了,这又不是什么好事儿值得光彩。爷爷的死,父亲的死,让他不禁考虑自己的下场。总不能一家子都是混混,食一明年就要考大学了,好歹,这一家得有一个人能活得像个人样吧!
他把赌厅和会馆的事情交代了一下,打算回家收拾收拾开车去机场,结果一进家门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客厅的茶几上堆满了高档烟酒,还有两床崭新的名牌四件套,茅台、五粮液、中华,多的茶几上都摆不下。
这怎么回事儿?哪个有钱人脑子被门挤了走错门了?
大猫带着一堆小狗崽儿活蹦乱跳地凑过来,有条小狗当即对着一箱五粮液撒了泡尿,给他气地拎起它的脖子弹了两个脑崩儿,“你倒是会挑地方,黄金尿啊你!”
但是话一说完,金酒十跟这条小狗大眼瞪小眼看了几秒钟,登时更诧异:操,这他妈不是老四嘛?被小崽子偷走的那只!
意识到这一点的金酒十瞬间就明白了,这小崽子总算良心发现,不仅把狗还了回来,还顺带送了礼,这算赔罪?他又没钥匙,这么一堆东西,得背着爬多少回墙才能送过来?
金酒十对着一堆礼品哑然失笑,心里说不上来的滋味,又哭笑不得吧,又有点儿感动。他对他的好不过是看心情,其实很随意,没多认真,但人家却把他给予的好意放在心上。
果然是个小崽子,做人做的真简单。
金酒十想着便来到余找找家敲门,等人开了门直接闪进屋里,逛了一圈儿后问他:“诶?你家那条小狗崽儿呢?”
余找找目光躲闪,想了个很蹩脚的说法:“丢了。”
“丢了?”金酒十好笑的瞧着他,“这么巧,我丢的那条狗莫名奇妙回来了。你说……会不会是上回那个小偷,突然良心发现,或者怕我揍他,偷了你的狗送到了我家?诶你说他是怎么进我家去的?难不成是爬墙?我看你爬墙特厉害,你会不会认识他啊?”
余找找的脸腾地红到脖子根,心想着他肯定猜不出这狗崽子就是从他家偷的,怎么可能猜到呢?他一点儿破绽都没留下啊!肯定猜不到。
他心虚的直摇头摆手,“没……不……我不认识!我……我绝对不认识!”
睁眼说瞎话,金酒十眯着眼睛笑了半晌,真蠢得绝代了都!他把兜里的钥匙扔到他怀里,“我要回延边待两天,这两天你帮我喂狗吧!”
余找找一听男神哥要走,还一走就是两天,表情马上像被丢弃的小狗,目光充满纠结和不舍,就差哼哼了,“你……要不……我送你?”
“送我到哪儿?机场还是延边?”金酒十歪着头逗他,“你又没车,打算背着我、用你那双飞毛腿飞过去呀?”
余找找被噎的无话可说,只垂头丧气地绞着手不跟这个坏人说话了。
金酒十看他这么可怜,又想起家里那一堆贵重礼品,虽然小崽子那算赔罪,但终归还是有点儿太过,挣钱都不容易,那么多东西得花多少钱啊!
“要不……你跟我去延边,我带你玩儿几天?”
余找找立刻恢复精神,眼睛里重又光芒四射了。
第19章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位于吉林省东部,是中国最大的朝鲜族聚集地,东与俄国接壤,南与朝鲜以图们江为界,并面临日本海。是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和牡丹江“四江”的发源地。截至2010年,朝鲜族人口占37.7%,汉族占59.29%,其他少数民族包括满族和回族等占3.01%。——某度余找找听到一种陌生的语言,自飞机上开始发酵,等到了机场,这种语言被使用的频率愈渐增高。
尤其他男神哥,从飞机落地就开始操着这种语言在打电话。看表情很愉悦,但从语气上,余找找能感觉到他在骂人。
而且他眼尖的发现男神哥的身份证跟别人的不一样,除了汉字,另有一种奇形怪状的字体,有好多方块和圈圈。幸而有四个汉字解决了他的疑问。
民族:朝鲜
朝鲜?余找找脑袋里浮现出几个问号,传说中的少数民族?男神哥竟然是少数民族!他顿时用一种崇拜的目光凝望着金酒十的侧脸,男神哥果然与众不同,是他此生见过的第一个少数民族!简直是话本里的人物!
但话本里的少数民族在这里的数量是很庞大的,人口的多少决定了他们的影响力,从机场站牌,到道路指示牌,再到临街商铺的广告牌,所有能看到的标识都是朝汉双语。异乡奇异的景象和陌生的语言环境加重了余找找对金酒十的依赖,在金酒十跟他头头是道的介绍这座城市时更是放大了他对他的崇拜。
来接机的是金酒十那位二十四小时全职流氓兄弟:万春。此人瘦高如麻杆儿,剥了衣服浑身不剩二两肉,身上常年有蚊虫叮咬的痘印痘疤,又因专门倒卖非法药物,因此得一外号“白粉儿歌”。
“这是我干弟弟,叫找找。这是我大侄子,叫白粉儿哥。”
万春攥拳在他胸口怼了下,“我是你大爷,金棒棒!”
金酒十厚脸皮的哈哈一乐,“谢您夸奖。”
但也只这几句是普通话,上了车俩人一路都是在余找找听来恍若鸟语的朝鲜话。
“你这次回来待几天?”
“最多三四天吧,南方那群狗崽子最近闹腾得很。家里这边怎么样?”
眼前的高速公路一马平川,万春单手把着方向盘,接过金酒十递来的香烟,抽完一口才面带讽刺的笑了下,“你姐最近要成魔啊!”
金酒十不解地问了句,“怎么了?”
万春却不直面回答,只说:“等你见到她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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