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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温柔 完结+番外 (蟋蟀)


  然而有福的姑娘未曾见着,有福的小不点儿却有一个。凭着儿童特有的敏感,岳骏声几乎一开始就察觉到他能从程显那里得到什么——以一个儿童特有的伎俩。诚然,大多数时候他都是老实乖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想做一些其他孩子都有特权做的事,像是撒娇使气、耍耍赖皮这些。比如,程显搀着他的手走在放学的路上,书包已经由程显替他背着了,可是骏骏走着走着,就停下来,仰脸看着程显,一双黑眼睛扑闪扑闪的。他冲着程显,向上竖起胳膊,踮起脚尖。不说一个字,也无需说一个字,他知道自己只需稍稍嘟起腮帮子,眼睛对着程显那么娇懒懒地眨几下,他的程程就会招架不住,臂膀横在他臀下,把他当街抱起。
  小胳膊环上程程的脖子,岳骏声感到一股珍贵而难得的安全感,在程显出现之前从未有过的。模模糊糊地,他幼小的的心里产生这么个印象,那就是只要他开口,程显就不会拒绝他,尽管那个时候,他是那么幼弱,而程显又是那样的充满力量。
  “阿程,我看骏骏挺粘你的,以后要是哪天我出了什么事,你会替我照顾好骏骏的吧?”一次,张黎黎半开玩笑地对程显说。
  这是句有点儿奇怪的话,康健幸福之人绝不会问出这样一句话。什么叫哪天出了事呢?什么样的人会对自己作出这样的预言呢?但凡听到这话的人,大都会说些什么,至少也会问点儿什么。可是程显却是什么也没问,他手里拿小刀替岳骏声削着铅笔,头也不抬地回了一个字:“会。”
  断续的竖笛声飘荡在住宅楼间,夜深人静,听在耳中,格外分明。楼里的最后一盏灯也熄了,程显明明感到困的不行,手里仍旧习惯性地捏着那片香烟壳儿,壳上还是那个未完的涂鸦。他低头看看那幅涂鸦,看不真切,就是通常小儿信手的几笔,骏骏的那几笔。
  那一日,他到二楼妈妈桑的办公室找骏骏。那天有保姆在,楼下的场子里有些乱,他不得已长时间在岗,好不容易抽空上楼来,想对保姆说“先带骏骏回去吧,今天新世界不太平”,就见门里面,保姆已然在收拾东西,妈妈桑抱肘立在房间里。
  见他来到,桑梓问他:“下面的情况怎么样?”
  程显道:“岳将军带人来了。”边说边蹲下,把走到他身边来的岳骏声揽到怀里。
  岳骏声也反抱着他,用小手摸他的脸,对周遭的异常一无所觉。“程程,”他睫毛眨动,一只手伸到程显面前来,“看,我在学校门口捡到的香烟壳。”他展开三张金红蓝黄的烟壳子,喜滋滋地举到程显眼前。
  程显握住他的小手,拈了个金黄的烟壳,看到烟壳内面的涂鸦。他看不出画的是什么,只是觉得可爱,跟香烟壳的小主人一般的可爱。
  “阿程,我马上让人护送保姆跟骏骏回去,你到下面去帮岳将军。”妈妈桑发话了,过来牵住岳骏声的手,将他带到门口,“来,骏骏,跟你的程程说再见!”
  骏骏是听话的,他非常明白对妈妈桑不能像对程程那样耍小脾气,——他也只敢对程显一个人耍小脾气,连对母亲张黎黎都不大敢。只见他依依不舍地脱开程显的胸怀,两只眼闪着水色定定地睇着程显。他摇一摇胳膊,道:“程程,这个送给你。”指的是程显手里的香烟壳。
  很快骏骏就跟着妈妈桑和保姆离开了,留下程显一个人半愣地望着那扇合上的门。慢慢地,他看向手里的香烟壳,像是看着什么意义重大的信物。这时,杨淮放派来的人在门外叫他,他不得已匆匆揣起香烟壳出去。
  那一回差不多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小时候的岳骏声,等到下一次他再见到那个送他香烟壳的男孩子时,已是张黎黎去世的噩耗传来的时候了。而这中间,又发生了多少事情啊!
  “一觚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对楼的竖笛声吹完最后一个尾音,也终于不再响起。凌晨的风在楼宇间拂掠,黑虚虚的夜幕里有野猫的春鸣。
  程显困顿不已地在窗槛前换了个姿势,决定在回忆将自己的意识席卷之前,先上床睡一觉。明天,他还要去看望他的叔叔一家。
  

六、
  程显是被他的叔叔养大的。自他懂事起,他就睡在了叔叔家客厅里的那套破沙发上,一睡就睡到小学毕业。他的叔叔和婶婶都是没怎么念过书的人,早些年也在工厂做工,随着大批工厂的改制而下岗。之后他们做过各种营生,像是倒卖光碟、跑长途货运之类。那年头程显记得清楚,看着街市太平汽车往来地,实则很多人都过得艰难,像他叔叔婶婶这样的小市民尤其如此。老旧的楼房一角辟个小隔间,顶上搭一块蛇皮布,里面支个旧灯泡,里面黑压压地铺满盗版光碟。程显的叔叔和婶婶袖手立在隔间门口,一边抖抖索索地跺脚防寒,一边探头探脑地防着市容巡管。大人们在外边看生意,楼上二楼的单室套里,程显则带着堂弟程亮在家。通常程亮负责打游戏机,他负责做饭和打扫卫生。有时程亮会叫他:“别忙了,来跟我一起打坦克大战!”
  程显站在水池边上洗青菜,脸上没什么情绪地,“你自己玩吧!”
  程亮提提裤子,不再喊他了。
  等到叔叔婶婶天黑回来,关门声乒乓哐啷,夫妻俩嘴里骂骂咧咧地,见什么骂什么,无一物看得顺眼。“你个小不死的吃死我!”这是婶婶最常叫出来的话,顺手捡起个晾衣架没来由地往儿子程亮脑壳上面抽,“赖在程家没床睡啊!”
  程亮被抽得满房间窜,那边叔叔也光火了,“没事发什么死人气!”抓起一只碗往地上咂,“啪!”地烂碎。
  “这只碗五毛钱一个哪!——”婶婶顿时心疼不已,跳上来推搡丈夫。两个人便在孩子们面前上演起一轮扭打。
  等到了饭桌边,叔叔和婶婶大致平静下来。叔叔开了瓶白酒,——最普通的那一种,淅淅沥沥地斟上一小杯,一条腿蜷起在凳上,开始一言不发地吃菜、喝酒。他那矮墩墩的老婆,此刻也开始心疼起儿子,手里的大勺在杂烩汤里搅来搅去,将汤里不多的一些鱼丸、肉片和皮肚弄到程亮的碗里,嘴里道:“今天作业做完没有?是不是又打了一天的游戏机?”
  程亮向来没记性,也没心肺,随口扯道:“做完了,做完了!没打游戏机……”
  坐他旁边的程显,头几乎埋到碗里,慢慢地扒饭,不作一声。他从来不主动去挟那些菜里的精华部分,永远只默默地扒饭。吃完了一碗饭,就搁下筷子,目光落到地砖上。
  “程显再去盛一碗饭吃,”一直闷头喝酒的叔叔会突然来这么一句,没头没尾地。
  这时,婶婶多半不会说话,只是把脸别过去。
  程显迟疑着,又被叔叔催促了,“去盛饭,大小伙子,一碗饭能吃饱?”灯光从顶上泻下来,叔叔的头顶是一年比一年来的稀疏了。
  程显就去盛饭了。他得感谢这额外的一碗饭,它让程显在长身体的那段日子里,至少没有挨过什么饿。
  小学毕业那年,叔叔家被通知拆迁,四口人从市中心被安置到城郊结合部的经济适用房里。从此程显告别了那张狭窄的破沙发,程亮房里地上的旧床垫成了他的新窝。
  也正是那一年,叔叔婶婶决定不再跑长途给人送货,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有一单没一单地。两人在城郊结合部转悠,看上了一条大街上的小门面,蹲了几天觉得人流挺旺,一合计就给租下来,准备开个卖快餐的小店。对他们这样的人而言,生活其实没有多少选择。大半的积蓄押上去,很快小店就开张了。
  刚开始生意还好,夫妻俩都是能吃苦的主,一趟趟地进货,一个收银,一个掌勺,忙的时候把程显程亮叫来,帮着切配和送外卖。其时程显和程亮都进了初中,就近入的很一般的中学,绝不是精英家长会把孩子送去的地方。学校一般,哥俩的书读得更是一般。程亮天生不爱念书,人偏又长得像叔叔年轻的时候,有一种轻佻的风流。隔三差五,叔叔都会被老师叫去,说某某女同学上课时给程亮传纸条,让回去教育云云。叔叔搔着谢顶的头,一边陪笑答应着,一边心道:女同学给我儿子传纸条,关我儿子什么事!转念一想,还挺得意。
  程亮虽成绩不咋的,对每天去上学还不算太反感。程显就不一样了。平心而论,他的功课相较程亮还要强一些,在班级里也算安分。女生们虽然大多偏爱跟程亮那样的靓仔打打闹闹,对程显也并非完全无视。“你挺有男人味的。”某个情人节,隔壁班一个不认识的女生送他一袋巧克力时,这么对他说。说完,那个女生脸一红,飞快地跑开。
  男人味是个什么味?——程显长时间思考着这个问题,其间那袋巧克力一颗不剩地进了程亮的肚子。从小到大,可以说他没有对学校里任何一个女生产生过别样的感觉。于他而言,女生就是女生罢了,没有小鸡`鸡,却会生孩子。在那段青春萌动的岁月里,程显的目光追随着的始终是足球场上、篮球场上、跑道上一个个黑发飞扬的少年。带着一丝迷惘,他的眼神不断地追逐着那些跟他一般的男孩子,盯着他们的背影,欣赏着那一腚腚翘挺挺的屁股。他感到一股叹息般的冲动,他日复一日地清楚他的渴望所在了。但是他无法表露出这一点,尤其无法在学校那种“唯有读书高”的氛围里表露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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