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八等桑/土豆大碗吃)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八等桑/土豆大碗吃
- 入库:04.10
7、
叶禾曾经对半页说过“我从来不相信为了学业工作忙,会耽搁谈恋爱。”那时候半页刚从叶禾家里搬出来,也刚当上辩论队的副队长,每天累到都没了力气吃饭,更别说去照顾周全一个人的想法。
后来半页把这句话还给了叶禾,他说“我从来不相信为了朋友之情,会耽误谈恋爱。”那次半页站在雨里等了叶禾四个小时,他却在酒吧和朋友一起喝到烂醉,全然忘了和半页说好要一起去看电影。
8、
太想见一个人,等到真的见到了,一肚子要说的话却不想再说;太想爱一个人,真的爱到,满心的爱不知道从哪里给出去。有时候,不是不珍惜,不是遇到的人不对,也不是遇到的时机不对,或许就是差那么点,那么点表达,因为太慌张,太过用力去爱对方,以至于最简单的爱情里夹杂了“你好吗?”“你在干嘛?”“你在哪里?”“为什么不回我电话?”而其实最初,只是想要和对方说一句“我爱你。”
处女座的精神洁癖都太严重,不巧的是叶禾和林半页都是处女座,同星座的在一起只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极好,一种是极坏。叶禾和半页属于后者,这么说来,其实他们都没有错,只是当初那颗守宫砂点错了位子。
☆、叁、射手是城市里的流浪者
1、
有人还记得,有人已经忘了;有人在提起,有人却尝试放下。可这一切都不再重要。歌还在唱,舞还在跳,说的那些话,冰雪封存了他的记忆,我们是个代称,也只属于曾经。
2、
半页第一次见到唐一凡,耳机里刚好播放着那首那让他哭得稀里哗啦的歌曲,那时他和叶禾分手刚好一年整,林半页是念旧的人,也是情绪化的人,总容易被一些细微的表达所感染打动。
其实和叶禾分手不久,他就跑到酒吧去驻唱,这是他以前不敢想的事情,当然酒吧那种嘈杂的环境也是他以前从没接触过的。那天他跑完几个常驻的场子后就往家里赶,因为赚了些钱,他在学校外租了间房,但苦于才三,学校不让学生独自一人住在校外,所以那间房也只是成了他晚上宿舍宵禁之后的一个落脚点。
八月底的夜竟有些凉,半页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唐一凡坐在深夜花坛旁的木椅上,那辆代步机,东倒西歪的躺在地上,手中的烟在他唇边忽明忽暗,时不时会大吼几句情歌,半页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唐一凡刚好唱到: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你为什么不说话。
“又是个为情所困的人。”半页这样想着,抬手抹掉了就要滑落下来眼泪。又随手拿出手机,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记录下这些,总之这是他对他的所有印象,谁都不清楚这份记忆会持续多久,还是就此淡化。
“诶,兄弟,大晚上自拍,你也不怕撞鬼啊?”唐一凡在半页身后吼道。
林半页装作什么都没听见,把耳机里的声音调得更大了些,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耳机里的那首歌也在唱“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你为什么不说话。”男声撕扯着,听上去就让人觉得心痛,但并不撕心力竭。半页回头看了眼坐在木椅上的那个落寞男子,竟觉得心被狠狠得揉了两下。
夜晚的天空,颜色好黑,好深,仿佛要把人给吸进去一样。也不见一颗星,城市夜空里的所有光亮也照不透眼前这片夜空的心事。
3、
第二天夜里,半页经过那个花坛的时候,依旧发现唐一凡坐在那。代步机换成了吉他,原本耷拉在耳朵两侧和额前的头发全被他梳在一起绑在脑后。昨天他穿的是一身黑,那黑让人觉得压抑,甚至模糊了他的长相。此时他穿一件简单的白T恤配了条牛仔裤,道路两旁的霓虹灯红一道绿一道地印在他身上,脸上,还有吉他上。
半页没有带上耳机听歌,他脑子里还全都是酒吧里那些威力四射的音乐节奏,像是被人闷在一个水缸里透不过气一样。
“兄弟,有没有火,借个火用用。”唐一凡嘴里叼着根烟,拨弄着怀里吉他上的琴弦。
“你问我?”半页有点不在状态。
“现在在这里的不就是只有你和我吗?”
“给。”半页从包里翻找了好一阵找到一个绿色透明的打火机,半页不抽烟,他也不喜欢别人抽烟,可这种身上出门要带一个火机的习惯是从什么时候养成的呢?他也弄不清楚了,好像是突然有一天再他的生命里,打火机成了一种特别的象征。
唐一凡点燃了烟,又从裤兜了掏出一包烟,抽了一根出来递给半页“呐,你也抽根”
“哦,谢谢,我不抽烟的。”
“不抽烟你身上还带打火机。”唐一凡吞了一口烟,又将它吐出来。
“习惯了。”半页脸上带着一阵苦笑离开了,身后的唐一凡还在吞云吐雾,却不知半页好奇的回身看了他好几眼。
而后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好一段时间,半页下班自后就会遇见坐在花坛旁木椅上的唐一凡,嘴里叼着烟问半页要打火机,半页也会很自然的从包里掏出来递给他。后来,这就成为了一种默契,唐一凡不再开口,半页就会将攒在手里已经攒出汗的火机递给他,唐一凡用完了再抵还给半页。期初,他们会寒暄几句,彼此知道了对方的名字,后来他们都变得一言不发,只是相互点点头,显得严肃而谨慎,仿佛每天的见面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仪式。半页弄不明白为什么唐一凡明明是个爱抽烟的人,身上就不能带个火机?而自己家里明明不抽烟,为什么不干脆把火机送给唐一凡?
九月底的街头下着大雨,深夜被这场雨淋得变得异常的冷和潮湿。那种冷似乎比冬天的冷还有再冷一些,半页被浸透的鞋袜贴着脚心包裹着整只脚,脚底仿若是开了条缝,寒气不住的往他身体里灌。他手里还攒着那支绿色透明的打火机,经过花坛的时候唐一凡不在,他先是一阵失落,又不由得笑自己傻,这么大雨怎么会有人荒唐到一直坐在这?刚这么想的时候,唐一凡就喊了他一声,半页回身找了好一阵才发现唐一凡蹲在一家早餐店的雨棚底下,吉他被他背在身后,脸上被雨水淋得模模糊糊的,看不真切。
“你在哪干嘛啊?”
“躲雨啊,我没带伞。”
“今天的雨可是从早上一直下到现在的。”
“我知道。”
“你知道出来也不带把伞?”
“不喜欢打伞,太麻烦了。”
“活该你被雨淋。”
“嘿嘿。”唐一凡笑了两声,脸颊两旁深深陷进去两颗酒窝“打火机呢?”
“老烟鬼!”半页把自己的手伸出雨伞之外,摊开手掌,那只火机就安静的躺在那,雨水啪嗒啪嗒打在它身上,绿莹莹的身体透着淡淡的光。
“我快要离开这了。”
“什么?”
“我说我过几天要走了。”
“去哪?”
“还没想好。”
雨水噗嗒噗嗒的被倾倒在半页的伞上,半页站在伞下,周围泛起一股白花花的雾气。他透过一层一层的雨水看着唐一凡,那张留着些许络腮胡的脸孔上,好像多了些稚气,唇边那支忽明忽暗的烟仿佛也充满了孩子气。
“我们去吃宵夜吧,当是为我践行。”
“今天太晚了,又下这么大的雨,明天白天再去吧。”
“我请客。”
“真不去了。”
“怎么,怕我吃了你啊?”半页觉得这话好耳熟,哪听过?一时间又想不起。唐一凡还在雨棚底下嘘嘘嚷嚷,半页却不动声色,末了两人还是约定改天再好好喝一次酒,吃一餐饭。雨越来越大,脚下的路都被藏匿起来。
4、
两年前,唐一凡喜欢了八年的女孩子患了癌症去世了,临终前她质问唐一凡为什么这么多年始终不肯开口说喜欢她。女孩生前喜欢唱歌,吉他也弹得不错,死后那把吉他就归了唐一凡。唐一凡并不会弹吉他也不会唱歌,总是五音不全,可他并不想学会这些,他就想去一个城市生活,背着那把吉他一起。这两年里,他走过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城市,可走得越远,对那女孩的记忆就越是深刻,他总是记得女孩临终前留下的那句话,他也反反复复问过自己,却始终没有答案。
唐一凡说这番话的时候,半页坐在他对面,听着他絮絮叨叨,半页眯着眼抿了口杯里的酒。“总是有情的人最伤。”
“我若是有情人,就不会这不知所措了。”
“你喜欢她八年诶。”
“嗯。”
“那是个什么概念,大学都读了两轮了。”
“期初喜欢她的时候,她身边还有别人,我就想,我一直陪着她好了。好了她分手了,我反倒胆怯起来,我不敢直面她,好长一段时间我不停的换女朋友,就是为了躲她。我以为她不知道,其实她什么都知道。”
“其实我真不懂。”
“不懂什么?”
“喜欢她,你为什么不开口。”
“所以说人生很多遗憾,都是我们自己造成的。对么?”
“谁说不是呢?”
“那你呢?”
“我?”半页“嗯”了半天,继续说道“我,喜欢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