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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灯照空局 番外完结 (superpanda)


“等到法兰克福也驳回了,应该就能告一段落了吧。”
“‘欺诈’……真是个有意思的罪名。”凌思凡笑了笑,“我从没说过我放弃收购‘安世’,也从没说过我停止了买股票,何来‘欺诈’?”
“凌总,”时鹤生说,“这一次的收购,好像从头到尾,你都没担心过。”
“有什么好担心的?”
“你似乎没想过失败。”
凌思凡说:“是没想过。”
“哎,”时鹤生又问,“你是不是从来都没有过不知如何是好的感觉?”
“……”凌思凡的心里突然间就被刺痛了一下,他垂着眸子,说:“是有的。”
“嗯?”
“而且,我很小的时候,就体会过什么是绝望了。”在同龄人稚气未脱的年纪里,凌思凡就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和一个过于强大的敌人战斗将会多么凄惨——它不仅仅会让人输,而且,还会在人因为一点小小的胜利沾沾自喜时,让他明白他有多么幼稚。那种无力、绝望被鲜血淋漓地刻在心尖上,每次想起来都惊恐万分,挥之不去。通常来讲,输了并不可怕,即使输了,双方也应是平等的,在堂堂正正地交锋,然而,当差距过于巨大时,过去一切反抗、希望全都成了笑话,整片天都是漆黑的颜色。
“……抱歉。”
“没事,”凌思凡说,“一切只是因为对方还不够强,所以无法让我感受大龙遭屠、无力回天之感。”商场上的对手全都是人,是人便无法摆脱掉人性之弱。
正在聊着,凌思凡便接到一个电话,一看来源,竟然又是庄子非那家伙。
“思凡,”庄子非说,“我在你们公司楼下。”
“嗯,”凌思凡问,“有什么事?”
“我包了包子给你吃。”
凌思凡不自觉地皱了一下眉:“又是包子?”
“我、我觉得包子很好吃……”庄子非又一点傻眼,“那……那你想吃什么?”庄子非很爱吃包子,两口一个,两口一个,香得很。
“……没有,”凌思凡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以后别麻烦了。”
那边庄子非却执拗地问道:“你想吃什么?”
“……”
“锅包肉喜欢吗?”
“……喜欢。”因为小时候穷,基本上,只要是肉,凌思凡就喜欢。有的时候,饭桌上有的只是那种很腻的大块的肥肉,或者腥到不行的鱼,别人全都吃不进去,只有凌思凡一个人觉得也挺好吃。他在亲戚家里不敢与人家争,装得十分乖巧懂事,荤菜只敢夹上两口,基本全都留给亲戚家的孩子,很怕别人觉得他喜欢抢好的,不过那个年纪的男孩子谁会不喜欢吃肉呢,凌思凡只是在忍着而已。
“好。”庄子非笑了,道,“下次给你弄锅包肉。”其实庄子非不会这个菜,但他觉得自己能够学会,再难的菜多练几遍也就会了。
“……”
“……思凡,”见到凌思凡并将包子递给对方后,庄子非看着凌思凡,突然说道,“你的这件风衣,穿了好几年了。”
“嗯?”凌思凡狡辩道,“米色风衣都差不多,你看错了也正常的。”
“不,”庄子非却是执拗地回答,“就是这件,你至少穿了三个初秋了,我绝对不可能看错。”他总是看着凌思凡,知道关于他的一切细节,而且,因为庄子非以观察为生,任何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有这个自信。
凌思凡:“……”
“你休闲类的几件衣服也都穿了好久了。”
凌思凡没说话。
两秒过后,庄子非小心翼翼地问,“你……舍不得钱?”
“……”凌思凡语气十分生硬地反问,“我没有在东西坏了之前就丢弃的习惯。怎么?有任何问题么?”
他的确是没那习惯。中学时,东西不用到彻底报废他是不会换的,他每一根油笔笔芯都会写到没油,每一个算草本都写到了正反两面再也找不到空白的地方。因为不好意思开口要新东西,他甚至常常会穿补过的衣服,他在男孩子中是少见的手巧,不过他也常常被人嘲笑穷酸。小孩子们的捉弄总是赤裸裸的,并不似成人一般会隐藏情绪。直到现在,凌思凡也不会轻易扔掉什么,他总觉得以后都有可能用到,再用到时就不需要再重新购买了。凌思凡的家杂物堆得非常满,也得亏他买下的房子面积大。
“是了……”庄子非又说:“你平时穿着的衣服,一件也很贵吧?应该要上万吧?你应该会挺心疼的,自然不会扔掉、总去买新的穿。”想想也是,凌思凡哪里会把好好的衣服就丢了不要了?
“子非……”
“嗯?”
“别说了。”
“哦……”
不过,顿了一下,庄子非又不怕死地说道:“思凡,我有亲戚送了一件风衣给我,我穿有一点小,不如我送给你,你穿在身上吧。”
“不用,”凌思凡说,“我不会收贵的东西,而且,我也比你有钱得多。”
“放我那里也没用啊,不然,你请我吃法国大餐。”
“子非,”凌思凡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别把我当作小孩子。”过去,在他的头脑中,庄子非总也长不大,28了还看见可爱的东西就走不动道了,可他现在渐渐感到,庄子非似乎也把他当作一个孩子在看。这可真够可笑,商场上的对手没有不怕他的,所有人都承认他有一种同龄人所不具备的老辣。
“我没有……”庄子非说,“那件衣服很适合你……你相信我的审美啊,可以让人眼前一亮,一定符合你的身份。”
“……”
“在我的柜子里只是积灰罢了……依我们的关系,难道还不能送你一件衣服吗?”
这话可厉害了,仿佛不收就是不承认关系了,于是凌思凡只得不再说什么,对面的庄子非终于是满意了。
不过……凌思凡想,过去,并没有人发现这点,庄子非是第一个看穿了的人,从前没有人会关心他穿什么,更不会记得他几年前穿什么。
舍不得花钱吗……
他还真的是舍不得花钱,不管他有了多少钱,生活习惯都改不了,东西永远要坏掉了再扔。
他省惯了。到了今天,他还是会贪便宜买东西,经常买了便宜货后发现产品质量很差,得不偿失。他会后悔买了那个东西,然而下次依然还会忘了教训。
偶尔,凌思凡还会因为很少一点钱与商家起争执,比如打电话给通信公司,就“为什么我会开通了某一项一个月十块钱的服务”与对方辩论半个来小时,叫对方退钱给他。曾经有一阵子,凌思凡觉得自己挺有病,因为他的资产每分钟都增加好几十万,也就是说,他每分钟都能赚几十万块,却将半个小时在追讨几十块人民币上。不过,后来过了一小阵子,他就想明白了,每分钟几十万,是他手下的人给他赚的,并不是他亲自赚的,他本人在休息时间打电话给通信公司也不耽误那千八百万,完全可以打啊,从此便不再纠结了。
小剧场:
兔:猫猫,我给你拍几张照片如何?在床上拍,不穿衣服那种、艳而不淫那种……
猫:滚!!!

第14章 班芙公园

也不知道与收购那阵子工作太忙了是否有关系,放松下来之后,凌思凡时常觉得全身都有点没力气。
他也有点纳闷,到底是怎么了。
这天,凌思凡静静地坐在会议室的转椅上面,等待所有高管到齐开会。一般来讲,总裁总是到的最晚的一个人,但凌思凡却喜欢早一两分钟。
“哎哎哎!”连声的“哎哎哎”听上去很突兀。
“……?”凌思凡转头望向了窗口,看见时鹤生望着窗外大叫道,“谁来帮我看看,那人在干什么?”
有人闻言立即走了过去:“时总,您瞧见什么了?”
“那边似乎有一个人?我感觉有东西在晃。”时鹤生说。因为遗传的病,他的眼神很差,这种时候必须得靠别人。
“对。”方才说话的人顺着方向观察了下然后点了点头。
“可他已经在树林里边晃了好久,几分钟了,贼头贼脑,你们快告诉我他正在做啥事?”“霄凡”公司占地面积很大,几栋大楼占了整个园区,大楼间的空地栽了不少树木,既美化了工作环境,又将马路上的噪音以及烟尘隔绝开来,很多员工都很喜欢,不过,一般人平时并不会进树林里,此时有一个人一直在树林晃显得十分反常。
“不知道哎,猜不出来,但他是很可疑,一直东张西望。”另外一人答道。
说到“可疑”,连凌思凡都站起来望向外边。这是他公司的地盘,他不可能不管不顾。他走大了窗前,然而觉得窗外阳光稍微有点刺眼,于是向会议室角落内大盆盆栽的方向挪了一步,盆栽内的植物斑斑驳驳,让凌思凡漂亮的脸孔上有了一些摇曳的影。
见“老大”有动作,高管们也都纷纷站起来,一群人推挤着,共同研究树林里面的人。他们一边观察,一边交换意见,被同伴们否定的人垂头丧气,而推测被支持的则得意洋洋。新进到会议室的人见到这幅光景也连忙凑过去,询问一直都在窗前的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几十个人一起说话,会议室里吵吵嚷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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