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芋泥倒是争气,越长越好看,据懂猫的朋友说,它是纯白高地,不知道怎么会落魄至此。铃绯对猫的品种一无所知,但芋泥乖巧安静,不作不闹,也算是没辜负自己的一番喂养。
芋泥像是听懂了她的话,又“喵呜”了一声,跳上了一旁的猫爬架,乖乖地自己玩去了。
铃绯给它添好猫粮和水,拿起放在玄关的包包出了门。
南方的九月,傍晚的风热度依然未消,烤得人肌肤发烫。
目的地距离住处不远,铃绯慢悠悠地朝着酒吧走,裙摆在膝上摇曳,细跟系带凉鞋在地面上留下一串清脆的声响。
推门而入的瞬间,冷气扑面而来。
铃绯舒适地眯了眯眼睛,轻车熟路地走进角落的包间。
这家酒吧正如其名,开在学校的后街,面向的群体也主要是大学生。因此相比其他酒吧,这里并不非常吵闹,价格也相对低廉,非常适合社团活动。
“铃绯,你怎么又迟到啊。”
一进去姚苏苏就热情地打招呼,拉着她在自己身边坐下,“我们都玩了一轮狼人杀了。”
铃绯懒洋洋地往沙发上一靠,“急什么。”
可能是从前走得太快,累着了自己,如今她做什么都是慢吞吞的,迟到是家常便饭。而且,这世间好像也已经没有什么人、什么事,能让她再着急一次了。
铃绯用手机扫码,给自己点了一杯龙舌兰日出,这才抬头响应了社团成员们的召唤,笑着问了句,“现在玩什么啊?”
一个梳着双马尾的漂亮女生笑道:“等会再玩,咱们的新成员要来了。”
双马尾名叫林春夏,非常爱玩也会玩,总有很多鬼点子。她是社团的骨干力量,虽然跟她和姚苏苏一样是大二,但已经为社团拉来了七八号人。
所以有人一听便起哄道:“谁啊春夏,又是哪个被你骗来的小可怜?”
林春夏故作神秘地眨眨眼睛,“不是小可怜,是千金大小姐,而且是学霸。”
龙舌兰日出被端了上来,明亮的橙色红色混在一起,很是鲜艳好看。铃绯浅浅呷了一口,橙汁馥郁的香气席卷而来。
在场的都是些贪图享乐的富家子弟,学霸这个词,怎么想怎么不沾边。
那人不信,笑说:“别吹了,学霸能跟咱们这些人厮混在一起?”
林春夏翻了个白眼,“是真的,咱们学校今年刚入学的研究生,从小在国外长大的,特别优秀,我爸妈让我跟着她学学,以后读博士……你那是什么表情,我怎么就不能读博士了?”
话音刚落,包间的门被人敲了两下。
林春夏眼睛一亮,“快进来。”
一道高挑身影闯入众人视野。
女子身着一袭黑色雪纺长裙,衬得肌肤冷白如月。面容稠艳,轮廓精致到无可挑剔。眉眼漂亮却冷淡,看人的时候,有挥之不去的疏离感。
修长的颈间挂着一条细细的锁骨链,下面的吊坠光泽柔和,一看就价值不菲,却是俗套的爱心形状。
在看清女子长相的那一刻,铃绯如遭雷击。
明明是夏天,可她却好似骤然被拉回了那个长年冰天雪地的荒凉国度,身体从里到外都结了冰。
铃绯从未想过,无数次出现在她梦里,怎么也忘不掉的那张脸,竟然会再一次出现在自己眼前。
她是北离。
不,她是北离么?
握着酒杯的手指不由自主地轻颤,摇晃的酒液自杯口溢出,落在手背上,凉丝丝的。
好在众人的注意力都被来人吸引,无人注意她微小的失态。林春夏已经热情地迎上前去,“北离学姐,你来了呀。”
北离嘴角微微一挑,露出礼貌的笑意,“不好意思,路上堵车。”
林春夏那里会介意,拉着她向众人一通介绍。
铃绯抽了张湿巾,一边慢慢擦着手背上洒出来的酒,一边安静地听着。
眼前唤作北离的女子确实很有来头,无论是家世、学历、长相都无可挑剔。林春夏认识对方也是机缘巧合,据说是北离想要来他们的学校读研,便在校内论坛上向她询问关于本校的问题,一来二去,就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林春夏跟人聊天三句话不离她的宝贝社团,总是拐着拐着就讲到了发生在成员们身上好玩的事,力度堪比传销,愣是把北离吸引了来。
再后来林春夏的父母不知怎么听说了此事,他们二人一直盼着林春夏能读研读博,在得知北离的背景之后,勒令她跟对方搞好关系,以后也能取取经。
有人问北离:“北离学姐,你是国外名校毕业,为什么要回国读硕士啊?”
他们就读的C大虽是国内重点高校,但跟北离的本科院校俨然不是一个等级。像北离这种天之骄子,来这里属实委屈了些。
北离回答:“因为想来。”
好一个因为想来。
说这话的时候,北离的语气很随和,但气质里与生俱来的清冷孤傲依旧掩藏不住。一如当年遥不可及的北离殿下。
“铃绯你听见没有。”姚苏苏凑过来跟她咬耳朵,“她竟然说‘因为想来’诶,学霸都这么任性吗?还有,我听说研究生学长学姐一般都不加社团的啊,这么优秀的学姐竟然要来加咱们文娱社,小破社团出息了呜呜呜呜!”
铃绯还没来得及回答,林春夏已经拉着北离到了眼前,她指着旁边的人介绍道:“学姐,这是姚苏苏。”
姚苏苏有社交牛杂症,立刻热情洋溢地跟北离打了招呼,“学姐好,欢迎欢迎。”然后又指向自己,“这是铃绯,我的好朋友。很奇怪的姓吧,嘻嘻。”
铃绯抬眼,对方也正望过来。
北离的目光在她的脸上一扫而过,宛如一阵清风,了无痕迹。
酒吧的灯光暧昧朦胧,她的眼中映出自己的倒影。
却没有情绪。
北离不记得自己。
铃绯放在身侧的手指顿了顿,继而轻轻收紧。
她曾无数次想过,如果能放下过去种种,她和北离是否都会轻松一些。
但倘若对方真的不记得,她却一时间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失落。
“铃绯,你说话呀!傻了吗?”
手臂被人碰了碰,是姚苏苏催促她开口。
铃绯回过神,“你好,北离。”
北离看着她,“你叫铃绯?”
时隔多年以后,再一次听到自己的名字从对方口中唤出,有种奇异的感觉。
铃绯点点头,仰起脸露出甜美笑容,将那些悸动不着痕迹地藏进眼底。
“很好听的名字。”
北离望着她,唇边有浅浅笑意。
铃绯从未见过她的脸上有这样的表情。
“可以坐你旁边吗?”
她问。
第216章 番外16
“要跟我走吗?”
多年以前, 北离向着浑身血污的自己伸出一只手,跟眼前的画面完美重合在一起。
人有三六九等,魇亦是如此。
有的自出生就高高在上, 也有的一生都烂在泥里。
铃绯长大的地方, 是凉川中最荒凉贫瘠的一块区域。
在这片土地上发生过许许多多荒唐的事情,斗争永无止境, 常年被死亡的阴影笼罩,每一寸土地都被曾被鲜血覆盖。
第一次遇见北离,便是在尸山血海之中。
那是个与往常别无二致的早晨, 铃绯在破旧低矮的房屋中醒来。身下石板冷硬硌人, 但她却早已习惯如此触感,甚至可以在上面安睡至天明。
窗外是被雪光映亮的天空, 看来昨夜又落了雪。
铃绯披上外套来到院中,用冰水洗漱一番,寒冷驱除了初醒时的混沌。她正准备出门找点吃的,却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喧嚣。
她心中一动, 推门便走了出去。
很快便发现了目标。
她所在的村落位于山脚下, 而在山顶的位置,有一片金灿灿的光芒缭绕。分外诱人,就像是一个华丽的鱼饵, 静静地等待着有人上钩。
在村落的边缘, 人们聚集成一群,议论纷纷。
一双双眼睛虎视眈眈。
“看, 山顶上是什么?”
“那是我的,都不要抢!”
“走开, 给我下去!”
“快点,别被人抢了先!”
已经陆续有人向着山顶进发了, 浩浩荡荡的队伍,让人联想起被蜜糖吸引的黑压压的蚁群,只会盲目地遵循着本能。
铃绯亦不能免俗,她看着那道耀眼的金色光芒,心脏砰砰跳得厉害。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但在吃不饱饭的年代,只要有一线希望,她就不会吝于尝试。
她虽然不是最强的,但却也足够聪明和狡猾。她就像一只轻盈的鸟,灵活地穿行于人群间,踩着累累血肉白骨,终于抵达了山顶。
然而眼前的情景令她毛骨悚然。
山顶没有宝藏,只有成河的鲜血。在数不清的尸体间,盘踞着一只巨大的异兽,而那道金色的光芒则是它厚重脊背上的坚硬鳞片。
铃绯惊愕地后撤一步,那异兽尖锐的利爪就在她眼前掠过,近在咫尺,劲风拂过脸颊。
这么多上来的人,为什么就没人提过一句,山顶是如此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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