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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IX/混音人生 完结+番外 (孙黯/少年黯)


“是啊,”我喝了口冰水,点点头,“我缺钱,工资周结行不行。”
他将信将疑的打量我,“穷成这样?你才多大啊,不到十八就敢来酒吧打工?”
我严肃地,“穷。你不说我不说谁都不知道我不到十八岁。”
“你小子把我这儿当什么场所啊。”他哂笑着,越过吧台冲我伸出手,“我叫何故,就是‘什么原因’的那个何故,别人都叫我何胖子,你可以……”
“哦,何胖子,我叫夏——”
“你要叫我何老板!”他对我的从善如流表示非常愤怒。
许是长得面善又为人比较逗逼的原因,我对何老板印象相当不错,从小我也习惯了同身边比我年长的人打交道,他们大多数被岁月磨出了一副好性情,老成,慷慨,仗义,不排除有社会渣滓的存在,我还是很愿意跟在他们身边学习些东西的。
跟何老板谈好了工资,我们俩又胡扯了些别的,比如关于他的乐队。他告诉我他从大学时期组建乐队,从上不了台面到小有名气,一群老朋友经历过各种坎坷风雨,最后还是成了遗憾。
“是因为穷吗。”我问他。
“那么庸俗。”他鄙夷的看我,“是因为梦想终究要向现实妥协。”
“……那不还是因为穷吗。”
“能只为了一个原因吗,”他说,“你是小屁孩儿还没到我这个岁数,二十大几了一事无成,别说车房了,连个对象都没……”
我忍着笑意,“没人逼你妥协啊,是你自己放弃的。”
“你懂个蛋。”他不肯再跟我继续这个话题,从裤兜里摸出包烟来,忽然问我,抽吗。
我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

第15章

我在何胖子那儿打工的内容比较单一,端茶送酒打扫卫生,最基本的服务生的活儿;工作时间不长,白天生意清淡,热闹的都是晚上,偶尔作为场地承接几个个演和活动,或者包场给一些聚会的人,因此工作量大且集中,忙起来的时候连喝口水的工夫都没有,平常我都是夜里十点左右回家,路上就会饿得大啃便利店买来的打折饭团。
总的来说,这里的环境和氛围我都不讨厌,甚至还有一点点隐秘的向往。
经过我这些日子的观察,何胖子人缘儿不错,酒吧有不少老主顾,有些回头客一来二去也和他混熟了。在我看来菜单上那些价钱都是吓死人的,这些人也都消费得起,所以我才有那么高的工资。我不禁怀疑顾客们平时都做什么工作,让他们有大把的时间和金钱用来消遣,在别人劳碌奔波的时候,坐下来悠闲的喝一杯酒。
去打工的第一天我认识了那边的员工,一个调酒师,两个酒保,还有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女服务生。论年纪和辈分我是最小的,都得叫一声哥或者姐,听起来像是油嘴滑舌的小鬼乱献殷勤,起初我叫得总不那么顺口,毕竟我只这么称呼过那一个人。
当晚的员工聚会上何胖子搂着我的肩膀,正经八百的提醒那几个人,不要引诱未成年喝酒,不仅因为过量的酒精不利于青少年生长发育,更因为这地方比较特殊,喝醉了会很麻烦。
我说还有人会趁机劫色不成?就我这模样?
何胖子却不拿这话当玩笑,他用一种和自己的谐星形象全然不搭的严厉口吻说,当然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见过有些人渣好你这口儿的,平常看着西装革履人模狗样,背地里恶心着呢。记住了,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我说,哦。等等,什么?
实际上,他提出的这些我也都考虑过。酒吧鱼龙混杂,各个社会阶层的人都有,醉酒的场合也容易给人一种糜烂的印象,好像来这里的都是些“不正当”的人。夏皆听说我找了在酒吧的工作时更是当场暴跳如雷,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被忽悠进了什么违法场所,即将从事什么见不得人的特殊职业。
她甚至跟我去酒吧看了一次,发现只是个普通的英式酒吧(单纯喝酒,与之相对的美式酒吧则倾向于夜店)之后便放下了心。我看得出她还是自责的,家里本来就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法指望另一个收入来源,所以我愿意、也必须跟她分担这些。
当时何胖子也在场,礼节性的跟夏皆打了招呼,大言不惭地说什么街坊邻居(我家跟这地方隔了他妈的整整三条街)一定会多照料的、我跟他一见如故的忘年之交很乐意让我在这儿工作、诸如此类半真半假的客套话。最后我妈走的时候,何胖子的视线还遥遥的追随着她的背影,半晌才说,你妈好漂亮啊。
我捅了一下他海纳百川的肚子,怒道,你想干嘛!那是我养母!你丫怎么说话呢!
何胖子闻言,赶忙修正了一下自己不够尊重的语气,抑扬顿挫地说,夏息同志,你母亲真是一位迷人的女士。
我说你太猥琐了,何胖子,你是我活到现在见过最猥琐的人。
他同我辩解,说他有喜欢的人,是他早已经分手的女朋友,他曾想给她写十首歌,因为这姑娘的生日是十月十号,然而第九首还没写完,他俩这段曾击败过物质、距离和年少轻狂的纯洁爱情就撑不下去了,变成他闲置在酒吧角落里那堆寂寞的乐器。
我想我明白但我不该说破,一个人有做梦的权利,就像我也不切实际的幻想着我有一天能站在这个荒废的舞台上,跟台下的人、跟这个世界谈谈我的理想。
我问何胖子,你还会唱歌吗?
他垂下眼睛看着那堆乐器,像眷恋着已经离去的爱人,说,谁知道呢。
连他自己都不确信的事情,还要什么结果。
我知道工作日打烊的深夜,何胖子会独自坐在唯一没有熄灭的那盏灯下弹弹吉他,哼哼早就生疏的调子,唱两首老歌,他唱得最好的是摇滚和民谣。他唱歌时的声线和平时说话是不一样的,有一种被音符渲染出的悲伤和柔情——我本不想用柔情这类词来形容这个胖子,毕竟他因为我迟到了半小时扣过我工资,但他真的很了不起,我肯发自肺腑的赞美他,就越发不能接受他选择放弃的事实。
我说你知道说唱么,你知道西海岸的匪帮和痞子么,我想当Rapper,因为我还是个狗屁不通的小孩,因为我没钱,因为我跟那些人不是一个世界的,所以我就没有资格么?
我不信,我偏要试试。
我说,何故,你教我唱歌吧。

第16章

八月初我拿到了入学通知,去学校取的时候顺便把李谦蓝的也捎回来,送到了他家去。
晚夏的烈日炙烤着地面,手里薄薄的纸张被我捏出了柔软的印痕,我躲避着穿过树荫的阳光,低头走进阴凉的楼道,跟开门的女人打了声招呼。“阿姨好。”
“小息啊,来来。”
因为是周末,他父母都在家休息,而他下午要去学架子鼓,这会儿下课了还在回家的路上。他妈妈让我坐下来等他一会儿,说话间还给我端来冰好的酸梅汤和炸薯条。
我一边把入学通知交给她,一边坐下来说,阿姨,不用麻烦了。
他爸爸坐在沙发那头看NBA,看都顾不上看我,只挥着手说别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吧。
我不再说话,从自己坐的地方朝外看,阳台外的天空湛蓝湛蓝。
初二时的一次家长会上,我见过李谦蓝的妈妈。她很瘦,面容苍白,不小心发出咳嗽声的时候还会不好意思的笑笑,充满一种纯女性的温婉气质,所以我印象深刻。
——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工薪家庭,双亲和睦,父亲看球母亲做饭,两人隔着客厅聊天或斗嘴;经济条件一般,不怎么缺钱,然而在一些比较大的花销上全家会坐在一起商讨再做决定,每逢节假日一通出游,母亲准备食物父亲负责拍照,日子细水长流,简单而充沛。
我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祝福大过羡慕,一种奇妙的熨帖和平静。
我磕磕绊绊的跟他妈妈聊了会儿天,李谦蓝就在外面咣咣砸门,他穿着凉快的背心短裤,显得手脚修长,暴露在外的皮肤被晒得发红,上臂能看到浅浅浮动的肌肉轮廓,关门脱鞋摘帽子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走到我身边坐下,我把他往旁边推了推,嫌他挨着我的地方太热。“给你入学通知书送来了。”
“嗯。”
电视里黝黑的大个子带着篮球满场跑,他就着我喝了一口的杯子继续喝,颈窝里亮晶晶的都是汗,声音被饮料过滤得很甜腻,“留下来吃晚饭不。”
我抬头正遇上他妈妈殷切又和蔼的眼神,嘴里说着,“不了,我晚上还要打工。”
“在哪儿啊。”
我并不打算保密,“‘破晓’。”
他“哦”了一声,膝盖碰碰我的腿,“下回我去找你玩儿吧。”
“玩儿屁,”我说,“我工作的时候没时间陪你玩儿,是真没有,但我这边儿有个胖子挺逗的,你可以跟他玩儿。”
李谦蓝也跟了我笑,“行啊。”
他妈妈过来给杯子里的酸梅汤添满,“真不留在这儿吃晚饭啊小息。”
这段绝不客套的对话最终以我提着一盒他妈妈亲手做的紫菜包饭去打工作为结尾。
走之前我看了眼时间,出门时又看一遍,拎着袋子往回走的路上,我才慎重而笨拙的、朦朦胧胧的意识到,我今天貌似多看了李谦蓝好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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