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IX/混音人生 完结+番外 (孙黯/少年黯)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孙黯/少年黯
- 入库:04.10
这场景可把我妈吓坏了,诸如“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此类耸人听闻的台词深深地刺激了这位年轻的母亲,她当着我们全班家长的面一把抱住我,强行把比她高一个头的儿子护在了怀里,脆弱而拼命的哭诉,“这他妈太疯狂了!我们不高考了好不好宝宝!呜呜呜呜呜呜!!!”
周围的家长和老师:“……”
我一脸木然地安抚她,“妈,这是考试,不是要去参加自杀式爆炸。”
她仍是不依不饶,“我不!我就这一个儿子!还他妈是捡的!”
“……”
说实话,我压力也挺大的。
有天晚上做题到夜里十二点,突然间鬼迷心窍似的从家里跑了出去,绕着我们家小区所在的街道跑到大马路上又跑回来,出了一身汗,脱了外套蒙住头,穿着背心在路灯下面一直坐到天亮,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买了早餐回家去,洗澡,上学。
那使人痛苦却又难以发泄的,是对于未来的无知和无力。我的成绩很可能就这样了,堪堪够在重本分数线的悬崖边,一不小心松了劲儿就会掉下去,摔得粉身碎骨。
夏皆用她自己的亲身经历作为反面教材,告诉我她当年也是拼得头破血流考上了大学,还是个一本,这在她那个年代是非常了不起的。“然而我上了大学之后,只发现了两件事。第一,我的所得和我的努力不成正比,我并没有得到我想要的;第二,老师骗了我三年,有朝一日锦衣还乡,走夜路别他妈被我碰见。”
我:“……”
“所以,”她穿着白色的男式衬衫和牛仔短裤坐在地板上,在两句话之间嘬了一口烟,抖抖烟灰:“你需要摆正心态、观其本质的是,老师一遍遍给你们灌输的思想,作用仅仅是激励你们扛过这几个月,等同于肾上腺素,药不能当饭吃,与其尊崇这所谓的普世价值观,去追求一个你不一定想不想要的东西,在这之前不如好好给自己定个目标,‘上大学’这个程序应当是包含在你这个目标里,是‘我要为了这个目标读大学’,而不是‘我的目标就是上大学,上完提裤子就走’,我希望你搞清楚这里面的区别。”
“不用管我会不会失望。我永远都不会对你失望。”
我看着她,已经完全想不起之前跟她谈心的内容,只觉得十二年前能被这个女人捡回家,是何等的幸运。
第52章
直到高考前我都跟宫隽夜都保持着三天一通电话的频率,像是某种彼此默许的约定。我们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忙,我也清楚自己现在是特殊时期,不能由着性子沉溺于儿女情长。
可越是临近高考,我们反而沉淀下来了,大概也因为冲刺到了后半段,所有人都从最初的焦躁紧张进化成了行尸走肉一样的麻木,一心只想这凌迟早点结束。
跟他打电话是我一天里难得的放松时间。我们会简短的聊聊当天发生的事情,有时也莫名的扯到人生之类的深沉话题,他在表达自己想法的时候意外的正经,但是从来不站在过来人的立场上,指手画脚的教育我。就像他说的,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会忘记年龄,变成个跟我不相上下的少年,幼稚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跟我想的太不一样。可能我从一开始就不该以貌取人。
但我否认不了的是,我越来越喜欢他。每天都比前一天更喜欢,每一次心动都比上一次的心动更强烈。
高考前夜的那通电话里,我终于鼓起勇气对他说,“考完我去找你吧,有件事情想告诉你。”
他没好奇的追问,而是顺着我的话回答:“好啊。”
或许他猜到了,或许他也在等。不过直觉告诉我,结果肯定不会太坏。
高考那天夏皆跟咖啡店请了假,风雨无阻的接送了我两天。
考完出来的时候我特别感动,发现她还站在来时的位置没有走,心里涌上一股酸涩的暖流,刚想叫住她,发现她身边站着两个一看就游手好闲的小青年,她正冷笑着说“什么?我等我儿子高考呢,哎哟,小伙子你可真逗,喝什么咖啡我就是做咖啡的……”
我像小时候一样,和她一起去买晚饭的食材,帮她提东西,过马路的时候让她挽着我的胳膊。
我们已经在一起度过了许多个这样的夏天,暮然回首却都像是昨天。
黄昏像鸽群般散去,我看着夕阳下她长长的影子,忽然惧怕时光飞逝,而她老去。
回了家,我接到一拨同学的电话,那头的声音是掩不住的兴奋,说喊我过两天去吃散伙饭,我算了算时间不冲突,便答应下来。
“今天起你就是自由身了,这位长工。”夏皆一边切菜一边问我,“这个假期有什么打算?”
我站在水池边把把洗干净的番茄一个一个放进小筐里,“也没什么……稍微出去玩一下吧,然后继续打工。”又补上一句,“你要是乐意的话,可以来酒吧听你儿子唱歌。听不懂的话,看脸吧。”
她被我逗得前仰后合,跟着外面客厅电视里的音乐声扭了半天。
这天晚上宫隽夜的电话比平时来得早些,就在八点多钟、平常人家吃过晚饭看电视的时间,他先是说,“我不问你考得怎么样,显得我像那种又老又啰嗦的亲戚。”
我对着电话笑,他又说,“你明天下午来吧,我家里会来几个客人谈点事情,应该不会太久。”
“哎,那不如改天见吧。”我口是心非地说。
“不,”他说,“一天,一分钟都不想多等。”
——其实我也是。
第二天下午,我带着他给我的地址出了门。
因为不是出行高峰,车很好打,我给出租车司机看了短信上的地址,这个四十多岁的汉子翕动着嘴唇跟着默念了一遍,眼睛数次瞟向我,路上还问了我好几次,“是这地方吗?你……串门啊?”
我心思早就不局限于眼前,眼睛望着车窗外随口应付道:“嗯。”
“哦,哦。”他盯紧挡风玻璃,不再说话。
时值盛夏午后,湛蓝色的天空被绿荫遮挡住大半,蝉鸣一声接着一声,听得人心里空而僻静的舒服。额头上薄薄的一层汗水都被热风熏干了,我透过阳光看着自己放在膝盖上交叉的十指,心情意外的很平和。
车快要开出了市中心,在远郊一处别墅区的入口停下,司机把车靠路边泊了,在我付钱的时候好心提醒,“不好意思啊小伙子,前面不好开进去,就送你到这儿了。”
“不要紧。谢谢。”
大概不是错觉。他看我的眼神有种讳莫如深的回避。
车打了个U型弯开走后,我顺着一个低缓的石坡走进去,往里是一条平坦却略显曲折的主干道,两侧分列着样式不统一的私人住宅,我边走边对照着短信上的门牌号,生怕在这种地方找错了人,只会出糗。
总算按顺序摸到了一栋高低错落的独立别墅楼下,侧面开了个不起眼的小门,门口站着三五个抽着烟聊天的人,有一个光着上身,脖子上青黑色的狰狞纹身一路爬到头皮,带着疤的眼尾乜斜着我,问,干嘛的?
我插在口袋里的一只手抽出来,把帽檐抬高了,说,我找宫隽夜。
他们都愣了愣,那个刀疤脸大笑着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拍得我一个趔趄,这力气,他的胳膊都不带刹闸吗,我苦大仇深的想。
“我去给你叫啊弟弟。”
他叫我在门廊里等着,说廊外的阳光太刺眼。
我在一片惬意的阴凉里站了没多久,门开了。
开门的人是宫隽夜。
他穿了件丝质的黑衬衣,垂坠而贴身,完全居家的慵懒穿着,但这不构成我两眼发直的全部理由;因为他上衣没系扣子,连腹部一条浅浅的疤都一览无余,赤着脚,长裤松垮垮的挂在胯上,我倒吸一口气。
要不是提前知道他在这里招待客人,我会以为他正在跟人上床。
他却毫不自知地邀请我进屋,像舞台剧演员一样摊开双手,夸张却好看的鞠了个躬,“欢迎。”
超幼稚。
我回了个笑,随他走上通往二楼的旋转楼梯。他揽过我的肩膀时喜欢用手背蹭蹭我的脸颊,像对待疼爱的小孩子,又像抚摸自己豢养的宠物。我说,你忙你的,我不捣乱。
话一出口我就懵了。二楼的客厅里坐满了人,整齐划一地向我这个不速之客投来神色各异的注视,我还不怕死的扫了一眼,这群人里有眼神阴鸷、一看就不是善茬的中年人,脑满肠肥叼着雪茄的胖子,西装花哨、表情倨傲的男青年,戴满金戒指的手不耐烦的敲击着沙发扶手,身后一票背着手站的保镖。
他们刚好围坐了一个半圈,那种一瞬间被集体注目礼的感觉简直是万箭穿心,我顿感血压直冲二百,真是谢谢这一大家子。
“啊,我的人。”宫隽夜轻轻一歪头,指着我朝那群人示意,“别在意,你们继续。”说罢扳过我的身子转了个方向,正对着楼梯扶手旁边一扇侧开的小门,刚上来的时候我根本没发现这边还有一条路。
“你顺着这条路往前走,那边是我住的地方。”他附在我耳边说,“厨房冰箱里有喝的,卧室里有书和电视电脑,你随便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