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和李益聚精会神的听着,简直比在学校上课还要认真。毕竟,他们对于s市的了解,尚且仅限于书本上的只言片语,远远不敌一个在当地生活了五六十年的人了解的深入。如果想要在那里生活,多多了解一些当地的吃穿住行毕竟是没有坏处的。
最后,老先生热情总结:“到时候你们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就行了,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都可以帮你们。”
虽然知道这只是一句随口的客套话,但是宋慈他们依旧很感激,连道了两声谢,才结束了这场漫长的谈话。
第二天早上,当宋慈在火车的颠簸中醒来的时候,他正靠在李益的肩膀上。
有阳光透过车窗打在他的脸上,像是有无数的小小触手抚摸着他,痒痒的,很舒服。
他轻轻的坐直身体,长长的呼出一口气。
微微侧头,见李益正紧闭着双眼,呼吸均匀,安静的睡着。
车窗外是连绵起伏的低矮山峰,山峰上满是苍翠的高大林木,山脚下则环绕着碧绿的带状河流。晨风吹过,河面泛起粼粼波光。在淡金色阳光的照射下,一切都显得那么生机勃勃,让人感受到强烈的……希望。
是的,希望。
宋慈不觉笑起来。
没多久,李益也醒了。
他抬手揉了揉酸痛的肩膀,偏头向外看。
察觉到身边人的动作,宋慈收回投注在车窗外的目光,回转头,说:“你醒了?”
“嗯。”带着些微的鼻音。
宋慈递上昨天老先生给的矿泉水,还剩了大半瓶,“喝点儿水吧。”
李益接过来,咕咚咕咚喝了两大口,“我们现在到哪儿了?”
“刚刚过了b省,现在在f省境内。”
李益将水递回给他,“那估计今天晚上就能到g市,我们在g市下火车,坐大巴到y市,再坐两个小时的轮船就能到s市了。”
刚刚睡醒的老先生笑着接口:“路线了解的够清楚啊小伙子,不错不错。”
老先生扶着身旁的行李站起来,使劲捶了捶酸痛的腰,“哎呦,在地上坐了一个晚上,我这把老骨头都快要散架了。你们也饿了吧?我看你们从昨天上车起都没有吃过东西,来,吃碗泡面垫垫肚子吧。”
说着,他从包里拿出两盒康-师-傅红烧牛肉面递了过来。
经老先生这么一说,宋慈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了。
之前因为精神高度紧张,哪里还顾得上饿不饿,如今整个人松弛下来,饥饿感才瞬间涌上来。
宋慈还有些迟疑,毕竟他们只是萍水相逢,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接受别人的馈赠。
饿了许久的肠胃却不给主人犹豫的机会,立马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似乎在呐喊着抗议主人的残酷虐待。
它们抗议的实在太大声,身边的李益和老先生都听得一清二楚。
“哈哈,小伙子你就别跟我客气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喏,赶紧接着吧,我举得胳膊都疼了。”
李益伸手将泡面接过来,“谢谢,等到了s市我们一定会还给你。”
老先生无所谓的笑笑,转身上洗手间去了。
*
吃了一碗泡面,宋慈的胃才好受些。
中午,老先生又多次赠送食物,宋慈却坚决不再接受。
老先生无奈,只得作罢。
晚上八点半,火车在g市火车站停靠。
老先生因为要去探望在g市生活的女儿,不再同宋慈他们一起走。
老先生坚持让来车站接他的女儿把他们送到g市的长途汽车站,才依依不舍得同他们告别。
当前往y市的大巴启动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幸好李益在开车之前跑去车站旁边的便利店买了两斤苹果,他们才不至于再次饥肠辘辘。
虽然已经是晚上十点,g市的气温却依然很高。
宋慈打开车窗,湿热的晚风扑面而来。长时间的旅途让他感到异常疲倦,却了无睡意。李益也是一样,就着车厢内微弱的灯光,翻看着在候车大厅内捡到的一份报纸。
突然,也不知看到了什么骇人听闻的内容,李益原本就白皙的一张脸瞬间血色尽失,拿着报纸的双手微微的颤抖起来,几乎要拿不住这几张轻飘飘的报纸。
宋慈凑过来,问:“有什么有意思的内容吗?”
李益立即把手中的报纸合起来,顺手从车窗扔了出去。
报纸在夜风中翻腾了一阵子,终于同飞扬的尘土一起落在了马路上。
铺展开的报纸上,写着骇人听闻的大标题:女子因家暴杀人碎尸,不堪压力投案自首!
李益掩饰性的咳嗽两声,说:“都是一些没有营养的垃圾新闻,没什么意思。”
宋慈不置可否,从塑料袋里拿出两个苹果,一个递给李益,一个留给自己。李益把苹果接过来,却不吃,而是拿在手里无意识的把玩着。
半晌,李益试探着开口:“既然我们要忘记过去重新开始,不如来得彻底一点。”
宋慈好奇:“怎么个彻底法?”
“不如,我们将名字改了吧?不用换姓,只是将名字改掉而已。这样的话,我们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宋慈思考了片刻,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便问他:“你有什么喜欢的名字吗?”
李益说:“我一直都很喜欢一个字,左边是个火字,右边是个夜字,组合在一起是个焲字,和我现在的益字同音。”
宋慈咬了一口苹果,问:“为什么喜欢这个字?”
“虽然不知道这个字准确的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我赋予它的意思是——燃烧的夜晚。”李益说:“我一直很喜欢黑夜,觉得黑夜可以掩盖一切丑陋的东西。而黑夜里燃烧的火光,又能给人带来希望,指引迷路的人前行。”
“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挺有意思的。你以后就叫李焲了,那我该取个什么样的名字呢?”宋慈想了想,说:“我把慈悲的慈换成辞旧迎新的辞,怎么样?”
“辞旧迎新,告别过去,迎接新的人生,不错。”李益笑起来,伸出右手,“你好,我叫李焲,以后请多多关照。”
宋慈也伸出右手,握上李益的,“你好,我叫宋辞,也请多多关照。”
*
n市女子监狱里,夏莫冰还没有睡。
原本及腰的长发已经被剪去,变成了齐耳的短发;时刻画着精致妆容的面庞如今脂粉未施,眼角眉梢有细细的皱纹显现出来;早已洗的发白的、肥大的囚服裹在身上,没有丝毫线条可言;右手的手臂上缠着厚厚的纱布,却依旧能看到殷红的血色。
纵然如此,夏莫冰依旧是这间牢房里最美丽的女犯人。
夏莫冰抬起完好的左手把垂下来的一缕头发顺到耳后,脸上满是怅然。
今天白天,同屋的女犯人红姐告诉夏莫冰,她虽然投案自首了,但因为情节严重,极有可能被判无期。
红姐比她的情节还要轻微,也是判的无期。
红姐和夏莫冰同岁,是这座牢房里的大姐大。
当年,红姐的丈夫出轨被她捉奸在床,最为讽刺的是躺在她丈夫身子底下的竟然是她的亲妹妹。红姐气昏了头,当即和丈夫大打出手,却失手将丈夫从五楼的阳台推了下去。红姐的丈夫在医院躺了半个月,终于还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两眼一翻咽了气。
从二十五岁到四十五岁,红姐作为一个女人最美的二十年就是在这间阴暗的牢房里度过的。
可是红姐说,虽然是过失杀人,她却从来没有后悔过。她甚至觉得,就这么让那个臭男人死了实在是太便宜他了,她简直恨不得把那个男人千刀万剐。
唯一让红姐放心不下的,是当时尚且不满两岁的女儿。
红姐入狱以后,女儿便由孩子的爷爷奶奶抚养。
二十年里,女儿从没有来看过她。
因此,红姐在服刑期间一直表现十分良好,积极接受改造,争取能够减刑早日出狱,在死之前可以去看看女儿。
相对来说,夏莫冰觉得自己要比红姐幸运很多。
至少,她比红姐在那个花花世界多摸爬滚打了二十年,该遭的罪都遭过了,该享的福也享了不少,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
可是,无期徒刑啊……
她还能活多少年呢?
如果按照活到七十岁来算的话,她还要在这座牢房里整整呆上二十五年。就算能够争取到减刑,那至少也得是十年二十年以后的事情了。
以她那么爱热闹的性子,怎么在这么寂寥的地方熬过那么漫长的岁月?
还有,她的儿子。
从小宋慈就跟着她过颠沛流离的生活,没过过一天安生日子。
心里不是没有愧疚的,可是她没有办法,她忍受不了寂寞。
对夏莫冰而言,寂寞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它简直无孔不入。
万家灯火中那一扇没有灯光的窗户是寂寞,节日里大街上的张灯结彩是寂寞,马路上成双成对的情侣是寂寞,饭桌上旁边空着的座位也是寂寞,双人床的另一边更是寂寞。
夏莫冰这辈子,最怕的就是寂寞。
所以,她带着宋慈辗转游离在不同的男人身边,获取必要的生活资源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则是寻求陪伴。纵然那些男人都并不出色,有的酗酒酗的厉害,有的喜欢动手动脚,有的是无业游民,还有的简直综合了男人身上所有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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