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是个高危职业 番外完结 (柠檬马卡龙)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柠檬马卡龙
- 入库:04.10
许慕跟冯沅对视一眼,两人跃出水池,朝传来枪声的地方跑去。
地上鲜血淋漓,不断有大片的血迹和人体的残肢,看衣着就知道是那些雇佣兵。许慕的心不禁紧揪起来,有枪弹在手的雇佣兵都死得这么惨,王乐天这种普通人岂不更是凶多吉少?
不远处,两个浑身是血的雇佣兵正端枪对着个怪物疯狂扫射,那怪物乍看有点鳄鱼,犬牙交错,浑身布满青黑色凸起状的硬甲,只是它的身形比普通鳄鱼大了三四倍,尾巴分成四根,蝎子般的长着倒钩。子弹打在它身上,半点用处都没有。
许慕定睛再看,那两个雇佣兵居然是寸头和维克,维克身后背着的,正是昏倒的王乐天。
就在这时,寸头的子弹已经打光了。
“靠!”寸头吐了口带血的吐沫,从靴子里抽出匕首,对着旁边的维克道,“你背他走!老子跟它拼了!”
说完,他便将匕首叼在嘴里,摸出腰间的最后两颗手榴弹握在手里迎着怪物冲上去。
维克迟疑一秒钟,抹了把额头的血迹,便迅速背着王乐天往前跑。这人是他们的第一保护目标,就算他们全都死光,也必须坚持到最后一刻。
怪物对着寸头张开血盆大口,寸头拽开两颗手榴弹,对着那张嘴甩过去。
啪!怪物伸出猩红色的舌头,灵活的将手榴弹打出去,随后卷住寸头送往嘴里。
寸头望着头顶的越来越近的利齿,感觉死神近在咫尺。
突然,四周像是被人轻轻按了暂停键,怪物的牙齿居然僵在半空不动了!
寸头诧异的环顾四周,只见自己之前嘲笑的那位小朋友出现在旁边,对着他大喊,“快跑!”
寸头张了张嘴巴,半天没有发出声音,幻觉吧,这是幻觉吧?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又怎么可能会救自己?
许慕叹口气,边跑边挥手甩出张五雷符,雷光轰然而下,劈焦了怪物的舌头。
寸头:…………………………
卧靠!
许慕拽着寸头的手臂道,“快跑!”
寸头挣脱身上那截舌头,机械的跟着许慕跑起来。
他们离开怪物嘴巴的时候,冯沅的身影高高跃起在怪物头顶,并指如刀。
整个大殿响起呼啦啦的风声,整池的水浪疯狂飞向空中,汇聚在那人指尖,形成一把寒光闪闪的巨刃。
维克护着王乐天,气喘吁吁的站在柱子边,惊愕的看着远处的立在怪物头顶的冯沅,不,怎么可能!
寸头也感觉到身后不同寻常的气息,回头看到冯沅的时候,他惊得下巴都快掉了,这人难道是超能力者?
时间仿佛凝结在天地之间,冯沅挥手斩下,蓝色水刃带着毁天灭地般的气势朝怪物身形劈下去,一刀将它劈为两半。
“轰隆”!鲜血喷泉似的涌向空中,怪物的身体倒向两边。
维克跟寸头被那一刀的气势震慑得僵立在原地,久久不能动弹。那简直是神与人之间的差距,根本不可跨越。
别说维克跟寸头,就是许慕也第一次见到冯沅如此拉风的大招,若不是时机不合适,他真想为自家男神鼓掌喝彩。
冯沅足尖在怪兽尸体上一点,利落的落到地上,他淡淡的扫了维克和寸头一眼,“作为救你们一命的交换,请不要透露刚才你们看到的事情。”
旁边的小白猫也凶狠的对着他们龇了龇牙。
“这大殿到底是做什么的?”确定王乐天只是昏迷没有大碍后,许慕好奇的打量着四周,这座大殿虽然金碧辉煌,其实却十分空荡。
冯沅扫了那怪物的尸体和四周画着壁画几眼,“西晋有个巨富叫做石崇,传说他建了一座金谷园,我猜的没错的话,这壁画上画的,应该就是金谷园内的情形。”
传说他富可敌国,死前曾将自己的大部分财产都转移走了,难道是真的?所以那怪兽是守财宝的?
“金谷园?”许慕冷得抱着胳膊,瞪眼看着靠得最近的那幅壁画,这才发现,那些画不是金色打底,而是奢侈的直接绘制在金箔上的,上面的楼台亭阁的高低错落,愈发显得华贵非凡。
快递小哥不禁深吸了口气,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那座最漂亮的亭子。
突然,他脸色微微一变,朝着冯沅招手,“哥,你快过来,这底下好像有东西。”
冯沅大步走过来,按照许慕说的地方伸手摸了摸,探手撕开金箔,墙上嵌着一朵小小的石雕莲花。
冯沅握着那朵莲花轻轻一拧,墙壁猛然发出声响,四道暗门轰然而开,整个大殿立刻充斥着珠光宝气,华光璀璨,绚烂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四道墙壁后面的石室里堆满了金银珠宝,翡翠玉树、珍珠玛瑙、犀角象牙、金钗玉佩各色珍玩数不胜数,令人目不暇接。
这是石崇留下的宝藏?
许慕像被雷劈了似的,傻愣在当场,足足十几秒之后,他才反应过来,冲进离自己最近那处石室。
快递小哥的目光在周围珍宝中流连忘返,得意的举起一柄如意对着冯沅道,“哥,这回我可以包养你了!”
冯沅走过去,将自己的外套披在他身上,淡淡的勾起嘴角,从旁边那堆东西里摸出一枚金币,“这里的东西都要上交,你只能留一样。”
许慕:………………
咱好歹能换一样不?
第139章 乐天知命
宋知命被带入人界的时候,刚刚修炼出第五条尾巴。
他家父亲大人为了报恩,给宋老先生一个完整的家庭安度晚年,便带着妻儿化作人形,以宋家子孙的名义踏入人界。
宋知命在青丘山修炼五百年,连化形都极少,更别说踏入人界了,完全不懂做人的规矩。母亲大人叮嘱它,在人界的第一要务,就是藏好自己的尾巴。
“宋知命”这个名字是宋老爷子给起的。宋老爷子和王老爷子是年青时一起熬过来的兄弟,相识四十年,比对方伴侣陪伴在对方生命里的时间还长,感情自然不用说。王家的儿媳怀孕后,宋家的儿媳也立刻“怀孕”了。
都说王家怀的是个女孩,宋老爷子跟王老爷子乐呵呵的一商量,给自家孙子订了门娃娃亲,顺便给他们起了天生一对的名字,“乐天知命”。
宋老爷子不但什么东西都成双成对的给娃娃们准备,还特意找人寻到块上好的羊脂玉,打了对金镶玉的云头如意长命锁,刻上两人的名字。
宋老爷子恨不得将聘礼都准好了,万万没想到,王乐天居然是个带把的!
宋知命那会儿还没“出生”,化作只小白狗的模样在宋家“做宠物”熟悉环境。
宋老爷子看这王家白白嫩嫩的小团子照片哭笑不得的时候,趴在地毯上的宋知命无所谓的甩了甩尾巴,公的也没关系啊,它又不在意。
王乐天长到两岁便已经显露出极强的“好色”天赋,不但小尾巴似的整日粘着的长相粉琢玉砌的宋知命不放,还会找机会偷亲,三岁时便当众宣布,他长大了要跟宋知命成亲!
王老爷子乐呵呵的捋了捋胡子,“小子,你可别后悔。”
当然不后悔,整个幼儿园里的小孩儿,不,连电视上的都算上,谁都没有宋知命长得好看!她是天下第一美人!三岁的小奶娃拽过旁边的宋知命对着脸颊“吧嗒”亲了一口,笃定的道,“他这辈子都是我的人。”
宋知命皱着小脸嫌弃的用手背擦了擦脸,人类的小孩哪来这么多口水?
王家的房子是座旧式的官员宅院改建的,后院的大花园里有口古井,早就弃置,平常只用来引水浇灌花园。
然而,王家人做梦也想不到,井底困着一个官员小妾的冤魂,她投井溺亡,只有找到替代品才能离开。
水鬼诱惑着三岁的王乐天,将他拽进井底试图淹死他,让自己逃出生天。
带着儿子来做客的宋妈妈一进门就察觉到了整座宅子内异常弥漫的阴气,她刚皱起眉头,自家的小包子已经一溜烟儿的跑了出去,直奔后花园。
它解决掉那个水鬼的时候,井底的王乐天已经手脚冰冷,没了气息。
人类未免也太脆弱了!宋知命抱着王乐天软绵绵的身子,精致的眉眼紧皱起来。
好不容易才熬过这个人类两年的口水,难道要换个人重新再受一回罪?
除了口水,他对这个未来要做自己媳妇的人类还是挺满意的。
考虑三秒钟之后,井底的小狐狸化作原形,用五条尾巴拢住面前浑身冰冷的家伙,将粉嫩的爪子按在他胸口,我将寿元分你一半,这样总行了吧!
王乐天烧了三天三夜,醒过来的时候依旧是懵懵懂懂的。
他说自己在井底遇到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后来被一只白狐狸给救了,那只狐狸不但长得特别漂亮,还有好多条尾巴。
王家的大人只当他是烧糊涂了。
但宋知命救了王乐天一命是毋庸置疑的,王乐天也愈发的粘着宋知命。宋知命不但眼睛好看,眉毛好看,连手指都特别漂亮。因为立志要娶美人为妻,颜控的王大少对宋知命不但殷勤,简直达到惟命是从的程度。
王妈妈给他买个新玩具,巴巴的送过来给宋知命玩。过年收到的压岁钱,也一分不剩的全都塞给宋知命。幼儿园的小朋友别说欺负宋知命,敢对他大声说话,王乐天就撸着袖子扑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