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遇见你之前,我没想过我会真真切切的爱上一个人,而且还是爱上一个跟我一样身体硬邦邦的男人。我从没想过这辈子我还会踏上婚姻这条路,更没想过未来几十年要跟另外一个人分享我的全部。我以为我没准备好,或者说我从来都没准备好。可是,覃朗!你是那么突然的就出现在我眼前,出现在我的生命力,出现在我身边。如果那天我没气到把资料室的大门踹开,如果那天我没抢走你的早餐,如果那天我没认识你,或许我会为此而惋惜一辈子。我爱你!跟你的性别无关!我爱你!跟你是谁无关!我爱你!跟所有曾经的过往无关!我爱你,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开始,我就爱上了你!我只是单纯的爱你这个人,爱一个叫覃朗的男人。覃朗,我想要与你共度一生,想要与你分享今后所有的一切,想要每天都让你睡在我的身边枕在我的臂弯上,想要你的一切。覃朗,你也如同我所想吗?我们之间没有谁嫁谁娶,你愿意就告诉我那三个字!我最想听到的那三个字!”
我爱你!我愿意!这都是三个字好么,你是想听到我爱你呢,还是想听到我愿意呢!我咬着下唇皮,眼睛里有些雾蒙蒙水汽涌了上来,这个笨蛋加白痴,还能折腾得更蠢一些么。跟上次说一万句我爱你还真的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你个笨蛋!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大吃货、英勇神武的雷令阳队长么!”我走上前几步跟他一起站在了心形的圈里,从口袋里掏出藏了一天的小盒子,“本身这是打算今天晚上休息的时候,悄悄送你的。既然你都等不及了那现在就送你吧。我可先说好,戴上了那就是一辈子不准摘下来,否则你就再也戴不上去了。明白了么!”
我也单膝跪下去,跟他面对面,同时打开小盒子,说:“这是我妈和我爸的骨灰混合在一起做成的戒指,你要是不乐意也可以不戴的啊!我不强迫你!哎,你抢什么啊,还能有别人抢走你的不成。”
话都没说完,雷令阳就把整束花塞进我怀里一把抢走了我手中的小盒子,取出其中一只二话不说就往我左手无名指上戴,然后把另外一只递给我,非常霸道又强势地道:“给我戴上,快点!”
等我给他也戴上戒指之后,他立刻咧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举着手往四周大声笑道:“你们瞧瞧,这是我媳妇儿给我亲手戴上去的戒指嗷,还是我媳妇儿亲自定做的嗷,哈哈哈!我媳妇儿就是特有本事的人!你们羡慕吧!嫉妒吧!哈哈哈……”
我一巴掌罩在他那张表现得极其欠扁又太嘚瑟的脸上,站起身吼:“谁是你媳妇儿!你给我说清楚咯!否则今天晚上睡客厅!”
“嗷……别啊!我是你媳妇儿,我是你媳妇儿,成不!好歹让人睡卧房的地板啊,客厅太远了啊!”雷令阳立刻跳起来抱着我。忽然他收起脸上欠扁的表情,一本正经的带着浓浓的深情地望着我:“亲爱的,你还没说那三个字呢!”
我微微仰起头,说:“我爱你!雷令阳,我愿意跟你一起分享未来的一切,我愿意同你共度一生,我愿意窝在你的怀抱里,枕在你的臂弯上,我愿意成为你身边最坚强的后盾。我愿意!”
整点的钟声在我说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响起,同时还有漫天的烟花,遍地炸响的爆竹。
======================覃朗篇完结===========================
☆、出门左转好走不送
我叫雷令阳,十二生肖里属耗子的。京城雷家的二公子,上面有个大哥叫雷展鹏。身边还有四个特别好的哥们欧阳辰光、顾凌风、简玉竹和展鹏程。
我们五人从小玩到大,年纪也都差不多大,我和欧阳辰光同年的,我还比他小个月份。
展鹏是年龄最大的,比我大三岁,其实他跟我哥是一块的,只是他从小跟展家爸妈在大草原上生活,到京城的时候已经过了入学的年纪,所以跟着我一班儿。
简玉竹是读书最多,外形显得最斯文秀气的,也比我大了一岁半,他上学也迟那是简妈妈说没必要太早去学校,于是在幼儿园里跟又混了一年多,后面他出国留学娶了的大洋马,目前他在国外定居了。
顾凌风那小子就不提了,简直就是个混世魔王,被顾老爹丢到西南部队里关起来了。
小时候,我们五人在同一个军区大院儿里长大,那时候都跟着我爷爷整天在泥地里摸爬滚练兵似的,按照我爷爷说的就是顺便管管大院儿里最调皮捣蛋的五个小猴子。后面我们一路同小学、同中学、同大学、同进了一个部队,除开顾凌风现在已经是大校之外,我们三人都只待了四年就退役,分到了地方上。而简玉竹更是重新拿起书本用了不到两年时间就考上了外国的一所知名大学,收拾了包裹自己跑出去读书,现在在那边成立了自己的企业定居下来。
不过在这之前,京城里可谓是哪儿哪儿都有我们五人的传说,哪儿哪儿都有我们五人的故事,因此大家给我们五人取了个绰号,叫京城五少。
其实,比起其他三人来说,我算是最没出息的一个了吧,退役的时候带着伤不说,最后自由选择的情况下,我实在是不想回京城去了,省得跟大哥一样被设计好了未来的道路,必须坚定的照着一步步走下去,于是就随手指了一个地方,没想到我就是这样到了深江市的刑警大队。在部队里我是特种兵,因此做起刑警来,别的不说,侦查这个方面还是不会逊于科班出身的任何一个刑警。
不过再好的刑警,再好的团队也会有吃瘪的时候,只不过这次吃瘪后带给我的却是一个完全的新认知。我完全没想过借着这次的机会改变了我今后的人生,当我踹开隔壁办公室大门的那瞬间,面对那个被惊得就要跳起来的,显得白嫩柔弱的男人的时候,我差点忘记了我刚刚踹门的目的。在他一声哀嚎中,我清醒过来,走上去扯掉他的耳机,吼道:“你丫在办公室怎么不吱声?”
很快我就看见了那个男人脸色瞬间变得漆黑,恨不得扑上来跟我撕一场的感觉。不过我后面想了一下,如果他当时不顾一切要扑上来跟我撕,我是舍不得的,我肯定会把他揉进怀里好好疼爱一遍。
事先说明一下,我并非天生就是个弯的,我曾经也谈过几个女朋友,也被领导拉着去相过几次亲。只是这一次我栽在了一个弯男手里,而且一点也不后悔,甚至心甘情愿的栽,满心欢喜的弯。
同志圈里不是有句名言么:我并非天生的GAY,只是不凑巧爱上的那个人跟我同一个性别。
没错,在看见覃朗的第一眼,我就爱上他了。甚至于想到我要马上不惜一切代价的得到他,把他锁在我的视线范围内,天天看着。
在某些人的爱情观里,身体的归属可以左右心灵的归属,哪怕最开始那个人爱的并非是得到自己身体的人。是不是有点绕?嗯,其实我就是想说一下,得到一个人的心之前,除开锁住他的胃之外,最重要的是锁定他的身体。让他的身体彻底依赖自己之后,那他怎么都跑不掉了。
对于锁住别人的胃这一点来说,我是做不到的,在我三十二年的人生里,就没有下厨做饭这种事情的经验,因此相对于做饭来说,我更有经验的应该是滚床单。不过没跟男人滚过而已。
老祖宗说了:不耻下问。于是我带着浓厚的求知欲(yu),且对于男人和男人之间怎么滚床单的疑惑的心情第一次踏进了蔚蓝——老板葛立是我哥们,而且还欠了我老大一个人情,他老婆是我介绍的(其实是我某任相亲对象,结果没想到她倒是看对了眼当时陪着我去的葛立)。
在我眼里,一个已婚有俩娃的大直男居然开着深江市里最出名的一家同志酒吧,简直就是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不过后来我也知道了出这个点子的还是他老婆葛夫人——向巧巧,葛夫人是非常热心又专业级别的耽美女狼,也因此在后来我坚定了信心要努力追求覃朗的道路上,葛立和葛夫人做出了伟大且不可磨灭的贡献。
当天半夜我离开蔚蓝的时候,手里提着一大捆葛夫人塞给我的各种关于男男之间怎么恩爱腻歪的日番和YY小说。我不得不说耽美女狼果然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种族,绝对没有之一。被她足足科普了一个晚上,甚至于口袋里还揣着一个装满了‘好片儿’的3TB硬盘,如果这样我还不知道男人和男人之间到底要怎么来事儿的话,那我就真的是蠢到了家。
至于我和覃朗的第一次滚床单,说不上很美好很完美,但是也算是你情我愿的值得回味的,而且我感觉到覃朗是非常享受的,全身白皙的皮肤都变成了粉红色,那处地方更是绞得死紧,差点好几次都让我把持不住自己,并且好几次他都是咬着自己的手臂不让舒服的高叫声发出来。
当然,如果当时楼下没有梁震在站岗的话,估计这第一次来得不是那么快,我还得再找机会。所以我在心底无数次默默感激过梁震在我的追妻道路上做出的伟大‘牺牲’。
说起梁震,其实也算是熟悉的,初中和高中我们同班,不过那时候他是后来的,算不到京城五少的行列里,而我们接纳他也无非是这人相当的会钻营,年轻时候的我们对于溜须拍马的人还是有着小小的虚荣心的,而且他的父亲也相当的会找路子和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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