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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娱乐时代 (寡人吃辣)


  莫轻歌潜意识里不想继续往下思考。
  也许是莫轻歌的伪装得太好,方华并没有发现莫轻歌的不对劲儿。“想去百老汇去看看。”方华笑得狡黠,“没准儿能在那里找到不错的灵感。”
  “灵感?百老汇?”莫轻歌一头雾水,但根据常识,他还是抓住了几个关键词,“歌舞剧?你喜欢音乐?”
  “怎么?我去不得?”方华反问莫轻歌,“那你去米国总不会也是准备去看歌剧吧?”
  “当然不是。”莫轻歌笑着说,“只是想要放松放松心情而已。”
  “别在意那么多,你已经很不错了。”方华被莫轻歌棱模两可的话给误导了,以为莫轻歌是在意赌约的事情。
  “我当然不错!”莫轻歌上扬眉,“不过方少莫不也是我的粉丝?”
  “……”
  “不然,你怎么对我的事情这么清楚呢!方少,等下我会给你一张珍藏版签名的。”
  “……”
  人类用十几万年从狩猎时代走到农业时代;用几千年又从农业时代走入工业时代;紧接着,又用一两百年从工业时代步入了原子时代;现在,又仅仅用了几十年的功夫,就从原子时代跨入了信息时代。
  飞机,是在1903年由米国的莱特兄弟所发明。到现在,已经有了两百年的时间。在这两百年的时间里,飞机的技术,无论是在飞行速度还是安全性能方面,都是一直在不断改进。
  人类文明都是在加速前行的,并且这个速度快到了令人恐怖的程度。而属于人类文明产物之一的飞机的变化,自然也是日新月异。
  然后,这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
  结论是——很快,莫轻歌和方华成功地到达了大洋彼岸。_(:з」∠)_
  纽约虽然不是米国的首都,但作为一个曾经的首都兼第一大城市兼世界金融中心兼……的大苹果,其繁荣程度是可想而知的。
  登记好了酒店之后,两人就决定趁着现在天没黑商店没打烊,出去逛一逛。
  莫轻歌对于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可谓是熟悉无比。小时候曾在这里到处跑。卖报纸,擦皮鞋,洗盘子……他都干过。再大一点儿,十分聪明的他积攒了一些本钱之后,就开始买一些小东西小玩具了。
  可以这样说,莫轻歌七岁的时候,就差不多成为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了。到莫轻歌十五岁的时候,他就达到了很多人五十岁都达不到的成就。
  作为一个合格的导游,莫轻歌带着方华去了附近一些很值得一去的地方。在路过一个巷口的时候,莫轻歌的步伐微顿。从这个巷口走过去,向右走五百米,在向西北行走六百米,穿过有些肮脏的街道,就到了莫轻歌从小长大的地方。那里,是平民窟。一个被这座繁华的城市所遗忘的地方。
  贫穷,肮脏,疾病;谩骂,粗鲁,拳头。
  被驱逐,被追赶。蓦地,想起了他赚来的第一笔钱,是通过捡垃圾得来的。不过却是不敢让母亲知道。母亲疼他,不想让他去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赚钱。
  记得又一次,捡垃圾的时候不小心被一块生了锈的铁给划破皮肤,划了一道很深很深的口子。那一次他差点儿死去,原以为没什么事情,但没想到最后,小腿的那一块儿完全肿了起来,已经化了脓,紧接着就是全身发高烧。
  不敢告诉母亲,一个人窝在黑暗的角落里,咬紧了牙,独自承受着痛苦。
  自己将皮肤割破,让脓水流出,再用酒精清洗……
  方华看着陷入了沉思的莫轻歌:“墨翟?”
  莫轻歌回过神来,摇摇头表示没事儿。
  第二天,两人就各办各的事情了。方华去欣赏西方音乐,而莫轻歌,莫轻歌他想先去看看自己的公司。哦不,是以前的公司。
  莫轻歌走在人行道上,双手插袋,一副悠闲姿态迷倒了不少人。
  公司名叫THE SUN SHONE,是母亲的一个提议。
  慢悠悠地走着走着,忽然停了下来,仰头。目光留恋在这幢大楼的第二十九层。那是以前公司办事的地方。
  莫轻歌笑了笑,眼前人员进进出出这幢大厦,忙忙碌碌。这幅景象,在以前自己在另一个角度欣赏过。第二十九层,端着一杯热茶,俯视着楼下。
  现在,还真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昨天在通过酒店的电视,了解到自己的公司也将于今天被正式拍卖。是啊,既然莫轻歌已经死了,那为什么还不拍卖呢?
  摇摇头,带着惯有的面具笑容前行。
  ——“对不起。”
  一个高大的外国人用英语说道,随后又匆匆而去。刚才在前行的时候,这人不小心撞了莫轻歌一下。看他慌张着急的样子,这人看起来可能有急事。
  看着那人远去的背影,莫轻歌笑了笑,叹了一口气,“史密斯……”
  作者有话要说:心累,周一就会知道成绩了,求安慰QAQ学校总是不放假!!!快憋出病了!还要去上自习……
  另外,谢谢#月溪歌#爱卿的地雷,么么哒

☆、第61章 拍卖and往事

  前一世的莫轻歌是一个传奇,THE SUN SHONE虽然无法同AC这样的世界级顶尖大公司相比,但是却已经处于一流公司到超一流公司的过渡阶段了。
  并且,SUN的发展速度令人瞠目结舌。在最开始的时候他的膨胀速度也很快,不过还可以让人接受,可慢慢的,其发展的加速度是一直在以平方倍增长。这样的速度,就有些恐怖了。他的实力,不知让多少金融界的大佬们暗自看好,或是警惕着这个异数?
  在前世死之前拿到的那个AC的合约,就是一个契机。如果莫轻歌没有遭遇那样的事件,他的公司肯定已经跻身世界五百强了。并且以他的速度,几乎所有人都能预料,将在未来十年之内,成为前十。
  可偏偏……
  好汉不提当年勇。能够做出如此傲人成绩的莫轻歌自然不可能是独身奋战,他身后也有团队。不过他的团队里没有热血无悔,至少是在核心团队里没有这东西。因为莫轻歌所网罗的这些人都是人精,不信那一套,而莫轻歌也自知自己无法用虚假的欺骗,来给他们画下一个美妙的未来陷阱。所以莫轻歌就直接用实打实的利益把他们这一群人给捆绑在了一体。
  但是……
  呵呵,现在“他”,已经死了。这条利益的绳索就会彻底斩断。那些人,是不会因为什么情分而做出些什么事情的。他们只会像莫轻歌那样,使利益达到最大化。
  不过有一个人除外,那个人就是史密斯。史密斯不笨,也不是什么圣母白莲,他有一些城府,有一些智慧。但是,他的这些特点,在莫轻歌他们这一群人的面前就完全不够看了。但史密斯却成为了THE SUN SHONE核心团队的一员。
  莫轻歌当然知道私下里那些自命不凡,和他一样贪婪无情的人有多看不起史密斯。史密斯也是出生平凡,虽然不像莫轻歌那样在贫民窟里,但也不是什么身世显赫之人。史密斯的家庭在米国只能算作中偏下。
  既没有显赫的背景,有没有天才般的大脑,是什么让唯利是图的莫轻歌允许史密斯进入公司的核心?
  答案是心。一颗火热跳动的心。莫轻歌知道,世界上最爱THE SUN SHONE的人不是他这个创办者,也不是那些高层,而是史密斯。史密斯不是对公司贡献最多的一个,但他是为公司付出最多的一个。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绞尽脑汁地去想最佳方案……多少次那间办公室里的灯亮了一个通宵,又有多少次看见那个高大的家伙,带着硕大无比的黑眼圈向自己迷茫地打招呼。
  并且,莫轻歌还知道史密斯几乎把自己当做了信仰。很好笑?一个没有信仰的人,成为了一个拥有光明的人的信仰。但事实就是这么的无理取闹。尽管莫轻歌想起来也很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这样。莫轻歌伪装的目标只是,仅仅是隐瞒住自己一些不需要在人前出现的东西而已。从来没有哪个时候有过要成为别人的信仰的想法。因为他知道这太不可思议了,尤其对他来说更是如此。
  莫轻歌抬头,望向史密斯匆匆前往的那个方向,如今已找不到那高大的背影了。脑中火花一现,那方向,似乎就是昨天电视里提到过的THE SUN SHONE的拍卖现场!!
  皱眉,莫非史密斯是想要去拍下这座公司?诚然,在外界不明真相的人眼里,这座公司就是一个香饽饽。
  因为母亲,所以莫轻歌在成立这家公司的时候就立下了一份遗嘱。如果他死了,他所持股份将会全部以拍卖的形式给卖出去,所得的钱将会全部拿来,在一些发展中或是落后国家修建学校和医院。就算莫轻歌有孩子,除了基本的抚养金之外,这公司的股份,孩子也是一点儿也捞不着。
  在莫轻歌的眼里,母亲才是全部。至于后代子嗣,抱歉,从来不在他的计划之内。这,大概是他为数不多的善良之一了吧。因为他知道,他不具备拥有孩子的基本条件。
  回到公司股份的问题上来。莫轻歌是最大的股东,拥有公司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市场上面的散股大概有百分之九。公司的核心团队除开莫轻歌自己一共有六人,每人持股份大约在百分之四左右,其余的百分之二是赠给了一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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