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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大家都十分喜欢Tom老师的课,”校长这时站起身来,打断了同学络绎不绝的提问,天赐记得这个校长好像姓昌,真是个少见的姓氏,只见昌校长双手平息学生们的热情,面带微笑的说:“大家的热情我相信Foss先生都感受到了,大家也不要一次就把热情释放殆尽,本学期的周六大课堂,我们会邀请很多城市大学的老师来给我们上课,Tom老师的课不只这一节,以后陆续还会上,大家回家多多复习好,以后每周六都有机会向Foss先生提问,大家今天就放过他吧,好吗?”
好,大家异口同声的喊道。
“我们学校的办学一向以灵活创新为宗旨,这学期我们将开设周六大讲堂,以后每个周六都会有大学的老师来给我们上课,讲解现在热门的,流行的,对大家有益的知识,让大家提前接触一下大学课堂,丰富一下眼界和内涵,算是我们学校走的后门啊,虽不算大路,不过也算小道,大家要知道,小道可是赶超的捷径啊,这是大家上升的快车道,希望大家能抓~住机遇,不要辜负了我们的一片心意啊。”
同学们热烈鼓掌,既然不能明着拍马屁,鼓掌鼓励总可以吧。
Tom也向同学们致敬,在和校长握手后同领导们一道离开,而天赐他们则依次按班级回到教室。
不知是不是错觉,天赐总觉得Tom在离开时好像看了自己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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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还记得我吗?”在天赐离开校门的时候,发现Tom站在车旁,叫住了他。
“当然记得,Tom先生,”天赐想起顾妈的话,笑起来,“很高兴再次见到你。”
“哦天赐,你认得Foss先生啊!”丁凡赶上来,对Tom说到,“你好,今天你的课我非常喜欢,希望下次还能见到你。”
“你好,”Tom和丁凡握手:“谢谢你能喜欢,我答应校长每周六来讲一点,所以以后我们还会见面,希望下次还能让你们喜欢。”
“必须的,”丁凡说。
天赐看丁凡好像十分高兴,一时不明白为什么他这么兴奋。
而Tom则没过多的纠结于丁凡的热情,正要对天赐说些什么,就听到有人在喊丁凡。
“哎,我马上回去。”丁凡对着不远处一个站在车旁边的男人喊道,然后懊恼的对Tom说:“本来还想跟Foss先生多谈几句呢,没想到我爸来接我了,下次上课还请老师点到我啊,我今天拼命的举手都没被叫到。”
“哈哈,好的,”Tom说,“今天关键是人太多了,我在想下次可能会改成小班教学,毕竟这次学校只是实验一下,看看效果。”
“那就拜托了,Foss先生再见,天赐我走了啊,周末我也不上晚自习了,万岁。”丁凡兴高采烈的向另一辆车飞去,天赐看到一个男人摸了摸丁凡的头,笑着询问了什么就开车离开了。
当车驶过天赐面前时车窗打开了,男人对他们笑着挥手告别,丁凡也张牙舞爪的跟天赐挥手,天赐笑了。
“这个孩子真有趣,他是你的朋友吗?”Tom突然问天赐,闹的天赐一愣。
“是啊,丁凡是我在这个学校的第一个好朋友,”天赐解释道:“我很喜欢他。”
“恕我冒昧的提问了,”Tom好像发现自己有点逾越了,对自己的行为略表歉意,“不知不觉就把你当成熟人了,毕竟我们还是挺有缘分的,我都不知道你竟然读高三了,看你的样子我还以为你和那个弟弟在一个班呢?”
“顾妈本来也想让我上高二的,但是我觉得自己还是能跟上高三的。”
“恩,真是个好孩子,那个丁凡也不错,希望下次还能见到你们。”
“一定会的,毕竟我们真的是很有缘分,你都不知道,我看到你的时候都愣了,真的是意想不到,本以为Foss先生已经离开本市继续你的旅行了呢。”
“是啊,本来我也是准备离开了,可是囊中羞涩啊,所以才来你们这赚点钱啊。”
“哈哈,我们很喜欢听你讲课,希望你赚够钱后还能多讲一些。”
“看缘分喽。”Tom耸肩,“对了,既然今天这么巧,我请你去吃饭吧,已经中午了,前两次都是你们家帮的我,就当我回赠你了。”
“啊,”天赐又被造楞了,“还是不了吧,顾妈已经说等我了,不好让他白做,要不Tom你还来我家好了。”
“那可不好,警察小姐要是在看到我去,非得怀疑我要对你们家意图不轨。我可不能自投罗网啊。”
“不会的,顾妈很乐善好施的,”天赐赶紧解释,生怕Tom冤枉顾妈,“用你们的话说就是friendly。”
“哈哈,天赐,你太有趣了,我真的有点喜欢你了,”说着Tom突然板起面孔,对天赐说,“可是你知道吗,天赐,你最大的毛病就是太容易相信人了,信口雌黄没听过吗,嘴里说出的话,是最不靠谱的,不要太相信人嘴里说出的东西哦。”
“啊!!”天赐觉得今天的Tom实在是太可疑了,怎么说起话来这么颠三倒四,毫无关联,“谢谢提醒,我要走了。”
“恩,希望下次有机会在请你吃饭,下次可不要拒绝我了哦。”
天赐觉得他有点搞不清楚这个人,还是三十六计,走吧。
——
看着天赐离开的背影,Tom觉得今天自己实在是不在状态,实在是有失水准。
有点吓到他了吧,不过希望他能听得进去自己的话。
Tom拿起电话,快速的拨出了电话号码。
“怎么样?”一个熟悉的男声焦虑的说道。
“我着急了,可能吓到他了。他可能对我产生了警惕,不过还好,他还很嫩,很容易相信人。”Tom目光严肃,板起脸孔,点燃一只烟,坐回车内。
“也怪我,这么密集的让你出现,希望不会让李警官起疑。”
“她已经注意到我了,要不不会去查公司的标志,不过好在你及时发现了。”
“应该不是通过你发现的标志,到现在为止你还是安全的,辛苦你了。”
“你说,他们真的发现了天赐的踪迹了吗?”
“我几乎可以肯定。”男人语气坚定。
“对了,我今天看到【长乐帮】的老板了,他的儿子是天赐的朋友。”
男人听后沉思了一会,“最好是巧合,要不我们麻烦就大了。”他的语气很不确定,仿佛是在自我安慰。
☆、中秋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一天就过去了,时间还是过得飞快,又转眼间一周就过去了,时间还是不停歇,又转眼间,天赐上学就要一个月了。
说真的,天赐至今还在纳闷,让他原来那么印象深刻的学校生活,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得索然无味了呢,好像每一天都是一个样,每天只是无尽的重复。
周围的同学好像也逐渐习惯了他的存在,对他的好奇度好像也随着这无聊的日子一天天的减少,除了丁凡对他的兴趣不减之外,好像大家已经默认他的存在了。
当然,丁凡好像对除了学习的任何东西都很有兴趣,天赐有时也劝他,只要他把精力多匀出一半放在学习上,他就不会总考倒数,可是丁凡照样不靠谱的挥挥手,表示要是没有他垫底,你们能过得这么舒服。
“我说凡凡,马上就要月考了,你就不会好好复习复习,难道你真的就满足于班级倒数。”天赐看着丁凡又一次的望着窗外愣神,无比哀怨的说道。
“我可不想将来回想我的高三生活,除了做卷子就是做卷子,”丁凡满不在乎,“我可是很忙的。”
天赐无语,您老每天是忙着神游太虚幻境吧,这也行。
不过天赐倒也不至于完全不理解丁凡,作为他的死党,自己也好不到哪去,卷子不交的人中,总有他们两个的身影,作业——呵呵。
不过天赐倒发现为什么家长都喜欢让孩子上学了,这一天天过的飞快不说,还安排的紧张充实。每个学生都像霸道总裁一样忙碌,有一张挤得满满当当的日程表,就差个秘书了,就拿丁凡来说吧,从周一到周五,每天可以说是以校为家,在学校的时间都比在家的时间长,还得坚持每天练武,周末都不能停,其他人也差不到哪去,不是补课班就是学校自习,班级有人吐槽家都快成酒店了,每天就是睡觉和吃早饭在家,不到8小时,其余时间都在学校,这学费可真没白交。
也许是压力太大,同学们都练得吐的一口好槽,几乎每个人都能随口来个段子幽自己一默。
丁凡同学尤其是其中的佼佼者,他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吐槽,不是在自黑,就是在黑别人。怪不得班级里很少有人和丁凡接触,也就只有天赐这种不做卷子也会的人有时间当他的热心听众吧?
高三(二)班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班级,不对,应该是帮派明显的班级,也不对,应该是一个圈子显著的班级。这个班级的人几乎都只和自己相同圈子的人在一起,壁垒分明,绝不跨界。这让天赐很意外,他不记得天林有说过这一点,不过好在天赐并不是个外向人,别人不主动接近他,他更不会主动找别人,所以将近一个月,他都成功的神隐于人海之中,只交了丁凡一个好友,当然,廖锦程如果也算的话,不过那货只是来调戏,不,不应该用这么邪恶的词,应该叫聊事,廖锦程只是来聊事丁凡的时候,才会偶尔会和天赐说上几句,而天赐绝大多数都是被动的附和。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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