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的时光,我除了在校上课,其他时间都是出去找事情做。凭借好成绩和老师的推荐,我找到一家好的实习公司,整天的工作,是为了忘记学校里让我刻骨铭心的两个人。一个是我最喜欢的人,一个是最喜欢我的人。
都说时光能让感情沉淀,但是我却发现,真的感情是永远没法沉淀下来的。它一直会悬浮在时光中,悬浮在我呼吸的空气中。一直。
转眼已经毕业一个月了。老妈把我喊回家吃饭,给了我一个大红请柬,白了我一眼说,“你果然没有遗传我的优点。”
我打开一看,是宁的结婚请柬。
上面就写了地址时间,以及简单的几个字——请你一定要来参加我的婚礼。
我突然就感觉释然了。走进卧室,我把我曾经暗恋他的时候的东西都找了出来,偷拍他的照片:他打篮球的样子,他自习的样子,他上课的样子,他走在路上的样子……每一个都那么帅。还有,当初帮老师批作业,留下的宁的那些作业本……还有很多很多宁的那些东西……我把它们都装进了一个大信封,寄了出去。
属于宁的那些东西,我都应该还给他。只是可惜,这么美好的回忆,偏偏又被眼泪弄湿了。
过了几天,我又收到了一个信封。拆开来看,里面都是我的照片,我记得,那些是我大二的时候,也就是暗恋宁的那段时光,或许比那更早。光我趴在自习室睡觉的照片就有很多张,照片的背面都是宁写下的心情。他给我在后面注明,说我是小猪。
原来那个时候,他都有喜欢着我,比我还早,真的比我还早。
照片最后,有宁写给我的一张纸条:“小溯。曾经我和妍在一起,也因为是我妈安排的。后来,我找你的那天晚上,也就是你生日那天,我就和她分手了。我觉得我不能错过你,你是我这辈子最喜欢的人。但是你却和晓阳走在了一起,那天看见你们从酒店里一起走出来,我只剩心痛,那个时候我如果再冲动点的话,我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事情。以前的我,对你的喜欢,并不比你对我的少,可惜我没有告诉你。其实当初在火车上,我就想和你说了,但是觉得太唐突。等到以后,想再说的时候,却没有勇气和机会了。好遗憾,但是现在已经都过了那么久了,我们就都放下过去吧。我的婚礼,你要来。你是我最期待看到的那个人。”
泪水不自觉沾湿了信纸。那个当初我喜欢的人,也喜欢着我,但是我们却错过了。到了今天,我还是没法放下对他的感情。其实我就是在等他的出现,但是我没有预料到会是这样的情况。不过还好,能够再看见他了,我相信,男人最帅气的时候,是当新郎的时候。
我要看到我最喜欢的人最帅气的样子。无论如何。
到了宁结婚的那天,我如约到了地点。偌大的礼堂里,竟然只有宁一个人。然后他回过头来,对我笑着。
我被惊吓住了。宁飞快地跑向我,穿上新郎礼服的他,果然是最帅气的。比记忆里他的样子要帅气很多很多。
等到被他抱住,我才真实地感觉到,眼前的就是那个我最喜欢的人,那个我生命中最大的烂桃花。
还好,时间没有让它彻底烂去。
还好,我们都没有逃离,都还在等着它再次开放。
它真的再次开放了。
作者有话要说: 据说是我这系列的中短篇里,最长的一篇。
☆、小虎牙
子维记忆里最深刻的就是从记事起自己就住着的那个小镇。
小镇四处环山,通往县城里也就那么一条城镇道路。小镇里的人们基本上都彼此认识。因为镇上只有所一钢厂,镇上的人大多都是厂里的职工或者家属。基本上可以说,整个小镇其实就是钢厂的生活圈。
那个时候除了上课,其他时间子维基本上都跟着表哥一起混。表哥算是他们那个圈子出了名的孩子王,也不知道是不是由于他个人的魅力,包括他的同学在内,都愿意跟着他一起混。
说是混,却又不是兴风作浪,只是一帮少年在小镇上到处晃悠嬉闹而已。
表哥升初中的时候,搬了家,搬去了钢厂分的那个最新的三区。其实子维家也是有分的,不过不是和表哥家一幢楼,由于某些原因,子维家的那一幢甚至连地基都还没开始打。
小镇没多大,所以有些人搬家之后,大家还是能够经常在一起,有事没事聚一聚,闹一闹,偶尔还作作小恶。比如追逐谁家放养的母鸡,或是逗一逗哪家门前拴住的恶犬。乐此不疲。
小镇有一辆五十铃厢式货车,到现在子维都能记起那辆货车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它是镇上唯一的一辆“有特色”的货车,还是因为某件事。或者,是因为某个开始。
五十铃的主人也住在三区,因此车经常停在小区内,这个货车之所以有特色,就是它的后厢是可以攀爬上去的。因此这货车没少成为子维和表哥他们玩闹的地方。某天,五十铃的主人准备开着车出去拉货的时候,表哥给了子维一个眼神,子维心领神会,两个人熟练地攀上了货车的后厢,站在后厢门下的踏板上。
车开动了,两个少年极其兴奋。不过车越开越快,眼看就要开出小区了,只见表哥率先轻巧地跳了下去,安全着地。子维见了,心不由得一慌,脑海内立马运转:车要开走了,肯定是开去很远的地方,路上它会停吗?不会?那么我会被它拉去哪里?不知道?跳吧?跳,表哥都跳了,怕什么。
于是子维也从后厢门的踏板上跳下,就一瞬间的功夫,子维趴下了。不知道摔晕了还是怎么,呆了几秒,竟然自顾自笑了起来。
“不疼吗?你们怎么这么厉害,连车也敢爬?”一个陌生的声音响起。
子维抬起头来,眼前是一个从没见过的少年,要说的话,可以说是自己见过的最帅的人了。然而什么是帅?那时候子维应该还没有概念,只是觉得眼前少年的样子,让他挑不出哪里有不好看的地方。
子维呆着,忘记了说话。
表哥同学见子维也下来了,急忙赶了过来,道:“子维,没事吧?”
那少年闻言,笑了,道:“我觉得有事,你弟弟好像摔傻了,看你怎么回去交差。”
子维看着他的笑,渐渐回过神来,脸红着道:“我没事,都没摔疼。”
少年笑得更加灿烂,露出了小虎牙,“难道还希望摔疼啊?”
子维看着少年的虎牙不做声。表哥见子维没事,放心了,一把勾过少年的脖子,道:“别逗我家弟弟了啊,帅哥。”
少年笑着。子维再次晃神。
子维现在想来,也许那就是一见钟情。
经表哥一介绍,子维知道了,这人是表哥的同学,也住在三区,名字是程功,外号则是帅哥。如果放在现在,这么一个外号可能不一定会让人觉得沾沾自喜。不过那个时候,一群少年本来就疯疯闹闹,这么一喊出来,并没有人觉得不妥,毕竟程功的确是他们那片长得最帅气的。久而久之大家也就都习惯这么喊了。
自那件事以后,子维认识了程功,程功也加入了他们的小帮派,但是子维却只有来表哥家附近玩的时候才会见到程功,几乎都不见他参加过出小区之外的活动。
偶尔程功会跟着子维他们偷偷跑去网吧,来几局泡泡堂。但是几乎都不见他跟着大家做过什么出格的“坏事”。
简直不应该和这帮闹腾的人混在一起。
有一回,子维跟着表哥他们在小区附近的菜地里玩耍。不知怎么地,就开始偷偷刨起人家种的地瓜。表哥说,刨几个大家一起烤来吃,熊孩子们一致举手同意。
大家刨得正欢,只见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你们在做什么?”
子维没回头就听出了那是谁的声音,但是其他的少年们却被吓了一跳,急忙站起身来,回过头才发现,是程功。
表哥诱惑道,“帅哥,你也一起来刨地瓜吗?等会咱们一起烤着吃。”
程功略迟疑,道,“会有人发现的。”
表哥邪笑道,“谁没事会来这里,再说了,大不了跑就是,咱这么多人,他能抓得住吗。”
子维看着他,也希望他加入进来,不过今天程功穿着一袭白衬衫,子维觉得他应该不会同意,子维总觉得这类小坏事应该和程功是搭不上边的。
但是意外的是,程功看了看大家,又看了看子维的小花脸,答应了下来。说完,就立即挽起袖子和大家一起刨地瓜。
看到平时不做坏事的帅哥也加入了进来,小伙伴们更加卖力了。最后一群人挖了五六个地瓜,溜到一个废弃的建筑物内,拾了点干草,准备生火。
子维自告奋勇准备去拾柴,表哥看了一眼瘦小的子维,道,“让帅哥陪你去吧。能多拾点。”
子维回过头再次看了看程功的一身白衣,余光注意到程功也在默默地看自己,不过自己却没敢抬起头来。不知道是因为害羞还是因为怕弄脏程功的衣服,子维本想拒绝,程功却在他开口之前,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