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点暖和的你就舒服了。”程峪说。
何均池点头。他喜欢和程峪一起吃小吃,比吃大餐更有恋爱的味道。
一碗糖粥很快摆在了何均池面前,他脑中想象的糖粥只是一碗放了白糖的白粥,然而,放在他面前的小碗中盛的竟然是一个神似八卦的图形,白色的一半是糯米粥,黑色的一半是黑米粥,粥面上还撒上几朵干桂花,星星点点的相当好看。
好看归好看,粥毕竟是吃的,而且要趁热才好吃,何均池拿起勺子就要开动了。
忽然,后桌走过来一个中年阿姨,“可以让我拍张照片吗?我的已经吃了才想起来还没拍照。”
“可以的。”何均池把糖粥推到阿姨面前。这才是来旅游的嘛,吃过的小吃都要留下照片纪念。而我,就算是旅游也不会拍照吧。
何均池不喜欢出门是这几年的事,从前他也是一个喜欢四处游玩的风一样的少年,那时候他也不喜欢拍照留恋,因为尽情的看过玩过才是他认可的旅行方式,而不是在景点前留下一张自拍就是证明来过的方式。
吃完糖粥,两人继续往前走,路过一家猫咪咖啡厅两人心照不宣的走了进去,但还没看见猫咪何均池就返回了大路,他怕看见猫咪就移不动腿了——他很喜欢动物,尤其喜欢猫。并且,一屋子的猫会不会引发他的过敏性鼻炎实在不好说,他不敢冒这个险,一天三十多个喷嚏可不是好玩的事情。
程峪比何均池有定力,进去拍了几张猫片才出来,拿着手机对临阵脱逃的何均池炫耀。
往前又走了一段,两人看见一家颇文艺的书店,程峪知道何均池抵抗得住猫,但根本抵抗不住书店的魅力,于是两人走了进去。
这是一家可以借书在大厅中坐着看的书店。空闲时借一本书,点一杯咖啡坐在装修别致的大厅里看可是相当不错的体验。何均池读高中的城市就有两家这样的书店,空闲时他会带一个笔记本一支笔去书店,点一杯碧螺春或者咖啡,一坐就是一整天,米切尔的《飘》,李碧华的《霸王别姬》、《胭脂扣》,以及《西方哲学史》都是这样读完的。
书店大厅里摆着的藤椅中坐满了人,何均池一看就有些头大,他喜欢看书,并不表示他不挑剔看书的地点。他最喜欢的是周一至周五的图书馆,最不喜欢的周末的书店——每次看见小孩子把一摞书放在地上当凳子,或者有人把书折角他就受不了,书只是知识的载体,他不会迷信到对书有偏执的崇拜,不认为书本神圣到不容亵渎,但他实在不喜欢这些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可惜他不是管理员,管不了,于是他选择要么不去看这些陋习,看见了就通知书店管理员。
“我们还是继续逛街吧。”何均池说。
程峪点头,先跨出了书店的木头高门槛。他和何均池一样,不喜欢拥挤和热闹,别说拥挤的书店了,就算市里举办世界第一的博览会,如果人太多他也会义无反顾的选择呆在家里。
路过一家银器店,程峪说:“我们去买一对戒指怎么样?”
“走。”何均池说着已经进了银器店。
“银戒指,最简单的款式是哪种?”何均池低头看着玻璃柜子中的戒指。
“这种。”店主拿出一枚小银环放在柜台上。
何均池起来看了看,看不出什么特别的,在手指上试了试,戴无名指大了,中指小了。
店主嘀嘀咕咕说了句什么,将戒指拿了回去,因为是方言何均池没有听清,正想问问有没有其他尺寸,程峪拖着他往外走。
“为什么不买?”何均池不解的看着程峪,他们已经距离那家银器店足有三十米远了。
“很薄,质量太差了。而且,我不喜欢那个店主的态度。”
“哦。”何均池回想着店主的态度,似乎确实不太好。
“那边有家小吃店卖的鸡脚很好吃,我每次过来都会买一点。”程峪指指右边一条岔道。
何均池看过去,果然看见了一家挂着红色大旗的店铺,大旗上写的自然是“鸡脚”两个大字。买白斩鸡,叫花鸡的店铺何均池见过不少,但这种专门买鸡脚的店,他还是第一次见。
“要吃吗?去买吧。”何均池说。
“你不吃?”程峪问。
何均池指指自己的胃,表示想吃,但胃不答应。
“算了,我下次再来吃吧。”程峪一脸将就何均池的表情,何均池有些感动,还有些心疼。
“我还想着带你去吃火锅,看来没办法了。”程峪一脸遗憾。
何均池一听“火锅”两个字,眼睛亮了亮,胃也不疼了,“要吃,有段时间没吃火锅了。”
“没问题吗?”程峪的目光从何均池的胃一路移动到何均池的脸,一点病人的状态都没有。火锅威力这么大?
“完全没问题!”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何均池原本支撑着胃部的手捏成拳头向程峪挥了挥,“火锅暖和的,吃了胃就舒服了。”
“好,你说舒服就舒服。”
“走吧。”何均池迫不及待。
“现在就去吃?你饿了?”程峪看着何均池。
“不饿,火锅店远不远?”
“不远啊,从这里过去二十分钟就到了。”程峪朝着左手边的方向指了指。
“哦。”何均池望着火锅店的方向,一脸热情渐渐熄灭,“那就逛逛再去吧。”
两人走走停停,竟然走到了藏在街道深处的一家动漫周边店。两人相视一眼,二话没说就进去了。他们都喜欢动漫嘛。
程峪继续寻找在D市动漫城没找到的手办,结果仍旧没有找到。何均池看上了一个初音的小手办,可惜制作不太精美,他犹豫再三最终没有入手。
走出周边店的大门,两人惊讶的发现天都已经黑了。
二次元真是消磨人的意志,竟然沉迷在里面几个小时都不知道。何均池感慨。
“走吧,去吃火锅。”程峪说。
“好!”何均池应道,这才是今天他最期待的时刻。虽然,和程峪在一起的每时每刻他都觉得开心,但吃火锅的时间,幸福是可以翻倍的。
【未完待续】
☆、24
24和我在一起,你觉得累吗
让何均池心心念念的是重庆的火锅,全国各地挂着“重庆火锅”招牌的店数不胜数,但只有重庆本地的火锅店才做得出最正宗的香和辣。他吃过很多城市的火锅,但地道的重庆味道离开重庆他再也没有尝到过。
这一天的火锅当然也没有让何均池找到正宗重庆味儿,但他还是吃得特别开心。
一边吃一边用眼角余光打量自己的左手中指——那里戴着他的程峪的情侣对戒。虽然只是一枚小小的银戒指,但他觉得这是最好看的款式,越看越觉得小戒指闪闪发光。
“我觉得尺寸不太合适,”程峪将带着戒指的手伸到何均池面前。
何均池拧了拧戒指,确实有点小了,“去换一个,太小了带着血液循环不好。”
“嗯,我也这么想的。”程峪起身走了往外走,银器店在火锅店不远的地方。
这时,何均池面前的火锅汤底一半是火辣的红汤一半是清淡的菌汤,锅中间已经开始冒出小小的气泡,快要沸了。程峪回来就可以吃了。他想。
他盯着锅底看了一会儿,动手把红汤转到了他的左手边,也就是程峪的右手边,这样程峪夹菜会很方便吧。
汤底彻底沸腾的时候程峪回来了,走到何均池对面坐下,对他扬了扬手指上闪闪发光的戒指。紧接着,他把红汤转到了何均池的右手方向,也就是他的左手边。
何均池猛地想起来,程峪的惯用手是左手,自己刚才真是狠狠的犯蠢了一次。
程峪一点也没有发现何均池的异样,问着何均池想先吃什么。
吃饱喝足后回家睡觉。
何均池一动不动的趴在床上,程峪戳戳他,“喂,睡着了?”
“没啊,哪有这么容易睡着。”何均池回答,“你当我是猪吗?”他保持趴着的姿势往程峪身边挪了挪,“想起小时候的事情觉得很搞笑。”
“说来听听。”
“三岁的时候我掉水沟里把下巴摔裂了,缝了几针,我记得当时没有哭,还挺勇敢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摔水沟里,你敢更蠢吗?”
何均池瞪程峪。心想:喂!重点是我很勇敢不是我很蠢!
“还做过哪些蠢事,说来听听。”程峪说。
“小学一年级或者二年级的时候吧,我和小朋友玩滑梯,把后脑勺摔了个大口子,我去医院敷药,遇见学前班时的老师了,老师要帮我给药费,我死活不同意,自己给了药费走回家……当时很担心爸妈发现我又摔了,回去的路上一直很怕,小朋友帮我出主意,叫我回去后一直用脸对着我爸妈,别让他们发现我包着纱布的后脑勺……哈哈哈哈哈哈,当时我怎么会同意小朋友们的白痴建议呢……”
何均池笑着,但程峪却没有如他预想的一般和他一起笑。程峪微笑着,缓慢的抚摸他的后脑勺。
“你是不是在想我这么蠢就是摔的?”何均池看着程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