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风翻了翻,发现里面都是一些零食,正想问于野呢,一抬头就对上了他的目光,不着痕迹的闪躲了一下之后,就问:“这就是你送我的新年礼物?你不是知道我不喜欢吃零食的吗?”
这话一说出口就有些后悔了,于野是知道他的习惯,可那都是五年前的事了,谁知道现在还记不记得。不过他再看于野,发现他的脸色也有那么一瞬的僵硬,然后也是充满了苦涩。
“我当时一想到能用这个理由要到你的地址,有点兴奋过头了,就让秘书去买了,等她买完,我也觉得自己有点二,不过买都买了,我就拿了过来。”说完他把小箱子拿过去,在里面翻了一会儿,从里面拿出一袋奥利奥饼干,递到刘晓风面前,“我记得你以前喜欢吃这个。”
刘晓风愣了一下,然后低下了头,垂下了眉眼,不过却接过了于野的饼干,沉默着打开,拿出一块放进了嘴里,咬了一口,以前觉得很好吃现在觉得很甜的东西,现在却有些食不知味,味如嚼蜡一般。手里剩下的半块饼干怎么也吃不下去了,于是他鬼使神差的抬起了手,问于野:“要吃吗?”
于野愣了一下,不等刘晓风反应过来,直接抓他的手,一口把剩下的半块饼干咬进了嘴里。刘晓风的指尖一瞬间有些湿润,□□的感觉让他忍不住瑟缩的想收回手,但是却被于野抓着不肯放开,他挣扎了一下,但于野却固执的不肯放开,他抬头,想要让于野放手的时候,于野忽然从矮小的沙发墩上起来了,半跪在他们之间狭小的空间里,整个人朝他压了过来,把这仅剩的空间也压缩没了,他感觉到自己唇上的温热,那一瞬间他睁大了双眼,脑袋里如同炸开了一般,无数的念头闪过,无数个声音告诉他要推开于野,他的双手就垂在身体的两侧,他只要轻轻一抬,就能推开于野,可是他却始终无法动手推开压在他身上的人。
嘴里还有饼干甜腻的味道,但这并没有叠加别人的味道,于野他只是用嘴贴着他的嘴,并没有进一步的动作,然后他感觉到了自己脸上有些微的湿润,于是他闭上了眼睛。他不愿意看见于野狼狈的样子,也不愿意让于野看见他狼藉一片的内心。
于野什么也没有说,但是刘晓风却又觉得他好像说了很多的话,不知道什么时候绕到他背后的手,将他整个人收进了怀里,然后越收越紧,将他勒的几乎要窒息,但他还是闻到于野身上混杂着茶香和烟草的味道,那一刹那,他有了一种迷醉的感觉。
也许过了很久,有或许只是很短的时间,于野松开了他,顺势就挤在了刘晓风的旁边坐下,双手狠狠地搓了一下自己的脸,松开手时露出很难看的笑容,“这饼干还是那么甜。”
“嗯。”刘晓风呢喃似的应了一声,然后就回过了神,不过心里却还是翻江倒海一般,无法平静,他无意识的捏着自己的手心,故作镇定的对于野说:“你这几天先住这里吧,一会儿我带你去买些日用品。”
“晓风你别生气!别赶我……走……”于野找急忙慌的想解释自己刚才的失态,可说了一半,忽然就怔了一下,然后猛然惊觉刘晓风刚才说了什么,满脸的讶异和惊喜怎么怎么也遮不住了,“行行行,你说什么都行。”
他猛地点头,生怕刘晓风反悔一般,目光也久久的盯着刘晓风,怎么也移不开,好像一辈子也看不够似的,然后他就看见了刘晓风冲他浅浅一笑,倾倒了他心中所有的城。
作者有话要说: 我突然觉得好像在这里打上全文完也一点都不违和的样子……
☆、老夫老妻般的日常
刘晓风一个笑,就让于野丢盔卸甲了。看他那一脸痴汉样,就算刚刚被占了便宜,刘晓风也一点脾气都没有了,只好无奈的提着于痴汉去超市采购了。
这超市是刘晓风常去的,刘晓风熟的不得了,不说想找什么能一找一个准,但基本的哪一类东西在哪里却是知道的。想着自己的马克杯刚才被自己失手弄碎了,就先去了卖杯子的地方。长长的架子上摆着各式各类的杯子,刘晓风开始仔细找着,于野也猜到他是想买杯子,看了一会儿之后就开始不安分起来,拿起一对情侣大肚杯,献宝似的捧到刘晓风面前,“这个怎么样?实用还不贵。”
刘晓风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于野就知道自己的小心思被看穿了,心虚的笑了两声,就不舍的把杯子放回了原处,刘晓风甚至从他的眼睛里读出了委屈,这不禁让他觉得有些好笑,于野是越活越回去了,就像个小孩子似的,越发任性了。不过刘晓风可不会纵容他,因为他太知道现在的于野了,完全就是蹬鼻子上脸的典型。
无视了于野,刘晓风一回身就看见了一个粉色的杯子,上面画着非常呆萌的小熊猫,杯把是那只呆萌小熊猫的尾巴,杯盖上也有一个脑袋上有一朵花的熊猫,萌的不得了。刘晓风顺手就拿起来递给了于野,“你以后用这个。”
“这个有点……”于野一脸的黑线,不知道该怎么措辞,“略萌吧,不太适合我这种纯爷们啊。”
“是吗?”刘晓风如沐春风般温柔一笑,声音也跟着柔和了下来,不过于野听着却忍不住后背一寒,有一种说不出的不详感觉,果然刘晓风下一句话就让他彻底的熄了火。刘晓风只是拿着杯子若有所思似自言自语版的小声嘟囔了一句,不过刚好被于野听到了就是,“我就是觉得挺适合杨柳岸的。”
“呵呵呵呵。”于野讪笑,“适合适合,非常适合。”
说完就乖乖的把杯子放进了购物车里,得到了刘晓风温柔的一个眼神,于是刚才那点不适合心虚就被抛到远方了。
刘晓风也选了一个杯子,那是和他打碎那个一模一样的杯子,于野心细,虽然只看到那个杯子的残骸,却也能确认绝对是一样的。这个细节,于野不知道是不是刘晓风故意的,如果是故意的,那么他的意图就很耐人寻味了,至少在于野看来,这是刘晓风变相的给了他一个信号。如果不是故意的,那也没有关系,这至少说明刘晓风是一个念旧而且不太愿意改变的人,那么他的机会也就更大。说到底,他和刘晓风之间没有背叛,只有一些可笑误会,以及太过年轻,对这样不容于世俗感情的不确定罢了。
回去的时候,刘晓风给继母打电话,说他来了一个朋友,晚饭不回去吃了,于野在一旁听了,虽然脸上没什么表情,不过根本就是故作镇定,心里早就乐开了花。
到了公寓,刘晓风看着于野欢欢喜喜的从袋子里拿出那只粉色熊猫杯子,又是拍照又是发微博朋友圈的,很是无语,他当时也不过是想揶揄一下他而已,他居然就这么妥协了。就像是一拳打到了棉花上一样,刘晓风觉得自己太失败了,嘲讽的一点都成功。
拿着买好的菜到厨房去洗,顺手就拿出手机刷新了一下微博,果然看见了于野那条明晃晃的杯子,“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还是挺萌的。”
微博下面有人评论问这杯子是不是他自己买的,他说是有人送的,然后又有人问是谁送的,他只回答了一句,“佛曰,不可说。”于是刘晓风又有了一个外号,叫不可说大人……
刘晓风顺手就把自己的微博名字改成了不可说,然后在那条微博下面评论了,“幼稚。”
发完之后,才觉得这样和他计较的自己才是真的幼稚,于是收了手机,继续洗菜择菜了。不一会儿,于野也晃进了厨房,一开始站在刘晓风身后,刚伸出手想环抱住他的腰,就被刘晓风一个冷眼扫了过来。只好尴尬的收回了已经伸到一半即将碰到刘晓风的手,小碎步挪到了刘晓风身边,装作若无其事的问:“家里还有围裙吗?”
“没了。”刘晓风应了一声,“你去看电视或者玩电脑都行,这里我来就行了,怎么好意思让客人动手。”
对于刘晓风的明嘲暗讽,于野早就已经不当回事了,他就当做没有听到那故意加重音的客人两个字,卷起了自己衬衫的袖子,拿起他们买好的那条鱼开始收拾了起来,动作熟练无比,刘晓风爱吃鱼,但他和于野在一起的时候,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外面吃,于野也只是负责帮他挑刺而已,没想到他收拾鱼的功夫也这么了得。
刘晓风的眼神不禁又闪了一下,眼眸也沉了沉,然后他的目光又停留在了于野的衬衫上。他之前以为于野穿的时间羊绒衫,等他脱了大衣之后,刘晓风才发现,他实际上穿的只是一件羊绒马甲,里面还有一件格子衬衫,深蓝色的格子,很内敛低调的那种。这种深蓝色格子衫,是以前刘晓风最喜欢的,他收集了长袖短袖,薄的厚的,几乎一年四季每个季节都要穿上那么几天,但他觉得这种颜色其实并不适合于野,于野是张扬的,他更适合明亮的颜色。但是现在他几乎不再穿这种格子衫了,倒不是说不喜欢了,只是觉得自己的年纪不太适合了而已,不过没想到的是,穿在于野身上,其实并没有他想象中的不合适,也没有装嫩的感觉,倒是填了几分雅痞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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