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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爸爸 番外完结 (何书)


  走着走着,我忍不住又念了一遍萧教授的名字,萧……怀……肃?
  跟孩子妈一样的名字耶,傻傻的我走在去找萧教授的路上,根本没想到,就这么猝不及防的看到了孩子妈。
  有多久没见过他了?从前觉得一天不见到他,就像过了一个世纪,如今算一算,有四年了吧?
  孩子妈犹如众星捧月般从教室里走出来,四周围绕着从教室里追出来的学生,仿佛有光单独自上而下打在他的身上,将他照耀的仿佛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不,他是太阳。
  我捂着隐隐作痛的屁股,在心里呐喊:孩子妈——还是!那么!帅!
  作为孩子妈其中一位平凡的迷弟,我压抑着激动和疼痛,戴上平光眼镜,梳理一番凌乱的头发,做好伪装,掏出笔和笔记本,迅速融入到一线群众中。
  “萧教授——给我签个名好不好?!我特别喜欢你,崇拜你!嗷嗷嗷——”怎么可以承认我这么努力的要签名是惦记着那好几顿烧烤?
  可能是我太激动的嗷嗷嗷声太独特,人群忽然寂静下来,我睁开眼,看到所有人都看着我,再一扭头,萧怀素也正看着我,连忙垂首,佯装娇羞的递上自己的笔和本子。
  “教授,给我签个名吧?”
  一道富有磁性夹杂着特有的温润声音从对面传来,好听的我都快再一次怀孕了,“好,你想签什么?”他接过本子和笔,问我。
  声音真好听啊,好听的我忽然脑子一片空白,想起那天,我抱着从外面买来的白酒跑到他家,对他说,“怀肃哥,我有道题不会,你可以帮我讲讲吗?”
  “好,拿给我看看,书包很沉吗?怎么抱在怀里?先进来——”
  
  第3章 你不是要看你妈长什么样吗?就他那样!
  
  萧怀肃没有认出来我,这在我的意料之中,毕竟任哪一个认识四年前烫头发打耳钉纹身偷偷抽烟像个小混混的我,都不会把四年后戴着眼镜,穿得规规矩矩,头发长到快要遮住脸的我联想到一起。
  把现在的我,放到四年前的我面前,我一定会冲四年后的我竖个中指,让他滚开别挡道,所以,萧怀肃没认出我来,我一点都不惊讶,分别四年是一回事,变化太大也是一回事,但这不代表我不惆怅,忍不住感慨时光如梭以及物是人非。
  四年前的我,曾发誓要染7次不同颜色的头发,听说染7种颜色可以召唤神龙,当然是开玩笑,其实是理发店有活动,如果顾客在店里染够七种不同颜色的头发,以后终身免费洗剪吹,不装逼的说,是你,你不心动?不管你心不心动,反正我是心动了。
  那天我被我爸揪着耳朵揪到萧伯伯家的时候,顶着一头紫色板寸,两个耳朵都戴着闪得发亮的黑色耳钉,穿着破洞牛仔裤,上身套着一件宽松的大T恤,大到可以塞下两个我还有富余,脖子上挂着十字架,虽然被揪着,却觉得这样的自己不论是出现在什么场合在谁面前,都酷的飞起,因为觉得我这样才叫酷,所以看到沙发上穿着白衬衫、西装裤,戴着银丝边眼镜,正翻着一本厚的跟砖头一样的书的萧怀肃时,觉得他真是一点都不酷,穿得不酷,长得也不酷,但不可否认,他的五官还有脸型是比我帅那么一点点的,但那种端正又优雅的帅却让当时年少无知的我形容不出来,只觉得——这家伙好装13。
  现在叫我形容的话,就像大张之前说的其中两个词,雅人深致、芝兰玉树,这两个词用在他身上,真的是再恰当不过。
  萧伯伯和黎枳,也就是我爸是战友,听说我爸当年还为萧伯伯挡过枪子,我认定黎枳吹牛皮,这太平盛世,哪来的枪子让你挡,当然,挑战黎枳的下场就是一名英俊的少年被他无情的抽成了猪头,以至于好几天在学校里行走如飞,后来我自然也知道,这太平盛世,挡枪子的机会多了去了,多了去,只是一般人见不到而已,不过,讲真,十六七岁的时候,我真的觉得黎枳说他为萧伯伯挡过枪子是在吹牛皮,况且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叛逆少年,谁都不服,谁都看不上的中二年纪,我说这一点,就是想说,萧伯伯和我爸,交情很好。
  虽然萧伯伯和黎枳是战友也是很好的朋友,我们两家还住在同一个小区,但我和萧怀肃因为年龄差距过大,自然是玩不到一块,也没机会玩,作为一个小屁孩的我,完全没兴趣跟一个没事都在书房做功课学习的家伙玩,相比较起来,我对小区里的游乐设施更加感兴趣,我们真正开始熟悉起来,是从我上初中开始,那个时候萧怀肃已经是大学生了,黎枳托回来过暑假的萧怀肃给我补习功课,但因为萧怀肃那个时候正忙着别的事情,黎枳的这个想法就没有落到实处,所以我又浪了一个暑假。
  但寒假的时候,还是被黎枳丢到了萧家,我开始叛逆是从高中,所以上初中的我还没染头发打耳钉,大概在萧怀肃的眼里,当时的我只是一个还没张开,一团孩子气的小屁孩,印象大概停留在有点淘气。
  当然,当时作为小屁孩的我,还没对萧怀肃有任何的非分之想,纯洁的很。
  再后来,萧怀肃出国留学,就更少见面,鲜少见面,把好不容易积攒出来那么一点交情,早已被上了高中我抛到脑后。
  被黎枳揪着耳朵到萧家的时候,我已经是高中生,萧怀肃在国外读研究生,回国看望父母同时过暑假,于是,再次被黎枳捡漏,他不让我出去浪,就又把我拎过来让萧怀肃给我补习,虽然我学习委实不咋样,但我觉得,黎枳就是找借口拘着我,不让我出去和我的兄弟们闯荡江湖,他这是在压抑我这个前途不可限量的有为少年成为叱咤江湖的大哥,所以当时我不仅看黎枳不顺眼,连带的对萧怀肃也没什么耐心,仗着读了全套的《坏蛋是怎样炼成的》,就觉得自己就是未来的谢文东,古惑仔里的陈浩南,像萧怀肃这样看起来斯斯文文很不霸气的男人,我一看就觉得我们不是一路的,事实证明,外表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不代表内里也斯斯文文,万万没想到,这么斯文的家伙,和我这个跑去少林寺,专门学了两个季度武术的俗家弟子比划起来,我竟然被完虐了,完虐的同时,我还觉得他每一个虐我的动作都帅的像电影里才会出现的武林高手,同时,我对武术很失望,竟然败在了一个学跆拳道的手里,完全没一丝自己学之不精的自觉。
  对萧怀肃有了非分之想,也正是那个时候。
  但这种在当时年少的我眼里有点变态和龌龊的念头怎么可以让对方知道?事实上,我原本是准备当一个忧郁的怀春少年,暗暗舔抵不太有可能的情伤,也是那个时候,我对打打杀杀的生活感觉到了厌倦,开始沉浸在忧伤的文字中,甚至开始写起散文,还在校报上发表了几首酸诗,我本以为忧郁着忧郁着就习惯了,然而上天却给了我致命一击,叫我在体检的时候,查出了不治之症,而且医生还说是晚期,也就是命不久矣,左想右想都觉得,我大好的人生刚刚开始,就悲壮的准备收场,不装逼的说,是你,你甘心吗?何况连男神都还没睡过,不,是还没被男神睡过?同时我也埋怨医生为什么不瞒着我,电视里一般不都会叫亲朋好友过来,一起隐瞒当事人吗?我的经历能够说明一件事,电视里演得主角得了不治之症却是最后一个知道的桥段,不一定在生活中通用。
  更加晴天霹雳的是,在我得知自己死期将至,萧伯伯一家要移居国外,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不装逼的说,是你,你没那种想要跑去跟男神说“我快死了,你快走了,你睡我一次吧!”的冲动?
  可以想象,当时的我,有多么悲痛欲绝,同时作为一个孝子,我并没有把我得了不治之症的事儿告诉黎枳还有美丽的李茉莉李女士,怕他们无法接受他们英俊无匹的儿子即将离开人世的消息从而一夜白头以泪洗面,想到这里的时候,我仍旧对自己当时感动天地的孝心唏嘘不已。
  但我一点也不后悔那天的决定,如果我后悔的话,不就代表我否定了黎幽的存在,以及她的到来,其实是一种错?
  说到我听话懂事早熟内敛的闺女,我是心存愧疚的,不就是想知道自己妈长什么样子吗?我还找各种借口搪塞她。
  之前是没机会,现在机会摆在眼前,萧怀肃他回国了,他竟然回国了!再不让黎幽见一见,实在有违良心,更何况,孩子妈那样优秀,给女儿看看怎么了?说实话,我挺羡慕黎幽的,有她爸我这样优秀的父亲,还有他妈那样优秀的母亲。
  必须让黎幽见见,毕竟我们同在A大,想要见面,还是挺容易的。
  那天我提早过去接黎幽,黎幽被我接出来的时候,还有些不高兴,因为她很喜欢的英语老师今天来他们班上课,我把她接走,她就听不成了。
  为了弥补她的不高兴,特意准许她今天吃一个甜筒。
  所以当萧怀肃走出大门的时候,我蹲在烧饼摊子旁边啃烧饼,黎幽站在我旁边吃甜筒,然后我指着走出来的萧怀肃,压抑着微微的激动对黎幽说:“你不是要看你妈长什么样吗?就他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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