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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这么斯文不服你打我啊 完结+番外 (skyrian123456)


我将他放了下来,他转过了身,站在了原地,像是愣住了,白色的风信草在玻璃花房中轻轻摇曳,灯光打得很是柔和。他侧过脸,看着我,他说,我记得,去年这里还是红色的玫瑰花。
我伸出手揉了一把他的头发,我说,我不可能留下别人存在的痕迹。他张了张嘴,我的手指顺着他的头发,停到了他的鼻尖,我捏了一下他的鼻尖,说,不要说让我不开心的话,夫人。‘金枫后退了一步,他转过了身,拨弄了一下手边的风信草,我伸出手,摸着他的后脖颈,手下的嫩肉骤然变紧,他松开了手中的花,强做镇定。
他问我,要做么,我收回了手,不发一言,转身离开。一屋子的风信草,是我曾经说不出口的告白,但他大概没懂我的意思,或者说,懂了,但刻意忽视了。
我不那么愉快,我总要找人跟我一起不愉快,我亲自关心了给A先生挖的陷阱的进度,又询问了引诱A先生参与危险活动的进度,两者都不那么容易,看起来,他终于意识到,他目前的处境,有我做背后的推手。
我去了我和金枫幼年玩耍的阁楼,翻出了已经蒙尘的小钢琴,我用手指压着小钢琴,破碎的声音,像我和金枫破碎的过往,他一如从前,我早已千疮百孔,勉强维持着光鲜的外表。
脚步声渐渐靠近,伴随着手电筒的光亮,我借着月光,看着那道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阁楼的拐角处,他将手电筒的光亮压在了脚下,仰起头,看着我。
他说,大丝瓜,别闹了,上面很冷。
我的手挤压着细小的键盘,弹着不合节拍的欢乐颂,我在阴影里看着他,看着脚下有光的他,我看着那道光亮逐渐靠近了我,直到他的光笼罩在了我的脚下,月光下,他的脸有些朦胧,我的手被他的手压住了,钢琴发出悲鸣的终止符。
我反手扣住了他的手,我看着他在黑暗中依然发亮的眼睛。
我说,金枫,我多么希望,我从来不曾遇到过你。

第11章

我并不想像琼瑶笔下的男男女女,为了爱情死去活来,日夜惶恐。没有金枫的那些年,我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我是优雅的绅士,我穿梭于不同的名媛之间,我享用着最好的红酒,干着最体面的工作,我有场面上的朋友,也有兴趣爱好的挚友,我有爱我的也有我爱的家人,所以我也难以理解,我为什么,会对金枫这么执着。
我对金枫说,我真希望从来没遇见你,这句话,是发自内心的。如果没有他,我一定是个合格的贵族,我的人生不那么丰富多彩,也不那么平淡无奇,作为次子,我不需要太过苛求自己,到了合适的时候,找一个和我门当户对的小姐成婚,相敬如宾,再有几个孩子,不需要有爱情,我也可以过得很是舒服。
而不是像现在,把自己的心脏剖开,把弱点亲手交到金枫的手上,换来他或真或假的茫然和装傻。
我以为我的话会让金枫的表情露出痛苦的模样,他却恍若未闻,表情未变,他开了口,然后说,斯闻,跟我回房间吧。
我突然就泄了气,我松开了手,率先往下走,阁楼的楼梯,我再熟悉不过,即使在黑暗中,我也能快速地往下走。手电筒的光亮飘到了我的脚下,随着我的脚步往下移动,我停了脚步,转过头,看着在我身后有一段距离的金枫,他单手握着木质楼梯的扶手,他把手电筒的光,洒在了我的脚下。
我转过了身,一步一步,往他的方向走,那束光随着我的脚步移动,最终包裹住了我们。我低下头,看着我的太太,我抬起了他的下巴,他抿着嘴唇看着我,不像是高兴的模样,也不像是不高兴。
我松开了他的下巴,捕捉到了他一瞬间的僵硬,我将他扛了起来,那种不太斯文的像扛麻袋的方式,我扒掉了他的裤子,他的拳头砸在我的后背上,不太疼,倒像是调情。
我扛着他,回到了我们之前呆着的花房,我扛着他,穿过层层的风信子,走到最中心,将他扔在早就准备好的心型床垫上。
他的脸骤然变得通红,两条光溜溜的腿不知道是该遮掩,还是该大大方方地分开,我没给他犹豫的机会,二话不说把他上了。
在风信子的花香中,我肏着我最心爱的人,真是琼瑶一般的剧情。

第12章

我很喜欢把金枫肏到晕厥,他就像个洋娃娃一样,躺在我的身边,不会说出让我不开心的话语,不会做出让我不愉快的举动,不会反抗我,不会畏惧我,不会再去想别人。
但我又深知,我不能让金枫成为真正的洋娃娃,我所爱的,是有血肉,有灵魂的人,而非一副皮囊。
我用手指碾过他细碎的头发,指腹擦过他熟悉的眉眼,我俯下’身,亲吻着他的嘴唇,像是在亲吻这时间最美好的事物。
我直起了上身,推门而出,门外是我家族的理事,我可以放纵白天和金枫休假,堆积的事物却必须要解决了,我任性地娶了一个男人,就要付出更多的代价,弥补我放弃同一位女性联姻所减少的利益。
咖啡伴随着冗长的文件和报表,越过时差和国外的分管交换意见,布置下一步的动作,直到太阳初升,我灌下了今夜的第五杯咖啡。佣人已经做好了早饭,我接过了早饭,走过长长的回廊,回到我们昨晚过夜的花房。
我的太太依然在睡,像个小天使一样安眠,我伸出手,将他头发上细碎的头发拨弄到一边,他的眼睫毛忽闪了几下,缓慢地睁开了眼睛,他的眼中倒映着我的身影。
我俯身下去,亲了亲他的眉眼,说,早。
他似乎还没完全清醒,迷蒙地回了一句,早,过了几秒钟,他试图爬起来,却有些吃力,我把他压回到被子里,将枕头罗列好塞在他的上半身后。
我端起了一碗粥,他皱着眉看着我,似乎是觉得在床上吃,太不贵族了。我舀了一勺粥,凑在嘴边吹凉,挪到了他的嘴边,他看着我,我不容拒绝地看着他,他只好张开了嘴,接受了我的馈赠。
一碗粥投喂完了,我将他身后的枕头恢复原状,将他放平了床垫上。
我说,接着睡个懒觉吧。
他却抓住了我的手,不让我站起来,我坐在他的床头,疑惑地看着他。
他说,陪我睡一会儿?
我抽回了我的手,用拇指点了一下他的额头。
我说,我得去工作了。
他说,工作养我?
我捏了捏他的鼻尖,说,对啊,你太难养了,需要好多好多的钱。
他抿了抿嘴唇,没说话。有些事,我一点,他就懂了。
我不是天使,也不是慈善家,有些事情,我做了,也不会藏着掖着,假装我没做过,金枫的心太软了,受不了别人对他好,也受不了别人过多的馈赠。
我站直了身体,离开了花房,金枫没说什么,他大概还需要想一想。
好在,他想的时间不太长,我在午饭的时候,就吃到了金枫亲手做的便当。
和多年前一样的摆盘,一样的味道,我将橙黄色的鸡蛋分成了两半,筷子夹着鸡蛋,精准地投掷到了金枫的饭盒里。
金枫皱了皱眉,说着我熟悉又陌生的话语。
他说,丝瓜,我不爱吃鸡蛋,你别总分我一半。
话音刚落,他愣了一下,我伸出手,揉了一把他的后脑勺。
我说,小疯子,我吃不完,你帮我吃一半,好不好。
金枫愣愣地看着我,我逼着我自己移开了实现,专心吃我的便当。
我的眼角余光看着金枫,看着他颤抖着手,夹起了鸡蛋,并不像记忆中那样,直接跳出来扔掉,而是一点,一点,吃到了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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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前。
【大丝瓜,你想要什么生日礼物丫】
【你帮我做个便当如何?】
【什么鬼?】
【很简单的,米饭,牛肉,蔬菜,上面加上一个鸡蛋】【我不喜欢吃鸡蛋】
【可是我喜欢啊,小疯子,我今年只有这一个生日愿望】【……好吧,那我试试看】
【金枫……】
【嗯?】
【我喜欢你】
【啊哈哈哈,我也喜欢你啊,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不是么?】【嗯,还是太早了】
【什么?】
【没什么,做两份,我们可以一起吃】

第13章

我带着我的夫人去看画展,他的嘴角一直微微扬起,很高兴的模样。
我的手从他的手中抽出,搂住了他的肩膀,又从他的肩膀,挪到了他优雅的腰肢上,合体的西装单薄而透气,扣紧的时候,能够触碰到他的体温。他任由着我搂着,倚靠在我的怀里,我的嘴角也扬起了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弧度。
转了一圈画展,我们去了S市的一家老牌茶厅,盘膝坐着喝茶,茶水不太好,夹杂了丁点的陈年的味道,看来是老板采购没有抓紧,我抬头看了一眼对面的金枫,他神色如常,似乎并不以为然。
如果换做十年的他,早就皱紧了眉,我希望他的改变,源自于喜怒不形于色,但我再清楚不过,这不过是因为这么多年,他喝过了太多不合心意的茶,因为习惯了将就,也就不觉得差,也就不觉得委屈,甚至,也不会再像过往一样,跟我吐槽和撒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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