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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爱 (禅和芦)


  好在路倒是不错,加上很少停车,走到半路就有人陆陆续续的开始下车,然而看到那布满尘土的座位,即便没有洁癖,我还真是坐不下去。
  一路坚持到这里的桥溪镇一个十字路口下车,要不是早上没吃东西,我真差点吐出来,一肚子苦水。
  “老师你没事吧?”一路上晨曦都很担心的问着我,他都一点事没有我怎么能让他看扁了,只是在心里默默的下定决心让苏长华将我的车开回来,顺便开学前来接我。
  我摆摆手,掏出烟挑了根出来点上,连吸好几口才缓过劲,正打算问问晨曦接下来还要从哪里走时,四下一看,却不见了他的身影。
  就见一个骑着电动的三个轮子的车慢慢绕到我旁边停下:“小伙子,要到哪儿去啊?坐不坐车?”
  我顺手挑根烟递给他道:“我在等人。”
  他接过又问:“你不是这里的人吧,哪个地方的?”
  我看晨曦一时半会也回不来,干脆也和这个老头子聊了起来。
  “刚从B市回来,过来玩两天。”
  老头子有些惊讶:“这么远跑到这里来玩?”
  我道:“我有个学生的家在这里,来家访啊。”我们东一句西一句闲聊了一会,晨曦拎着一袋子皮薄稍微偏青色的橘子过来,我目测了一下里面还有不少的药,这个熊孩子,真是。
  到后来,我们还是没有免于坐老头子的电动三轮车回去,因为桥溪镇离他老家的村庄还有十多里的路程,不过开着窗户走在人少车少的乡道感觉上倒是舒服多了。
  沿着一条路走了好远,终于在晨曦的示意下老头停了车子,我拖着行李箱下车。
  许是深秋时节的缘故,地上堆积了不少的落叶,现在也不过中午,晨曦背着双肩包走在前面带路。他家在村子的最外头,倒是修好的水泥路一直到门口的胡同,又往里走了十多米的铺的砖路。
  红色的大铁门长时间保养有些生锈,院墙上爬满了不知谁家种的依架而生的蔬菜,顶着绿色的叶子生长的正旺。
  进了院子,更是满院子的杂草看着我一阵头疼,里屋除了长时间不住人结的蜘蛛网外,别的家具倒是用布盖着没有落上太多的灰尘。
  我放下行李箱,顺势就撸起袖子扮演好角色,挑眉看着掀沙发白布的晨曦道:“是先休息还是先吃饭?”
  

☆、乡村生活

  我到底是没能和晨曦一起打扫一下子院子,喝了一杯老酸奶,又吃了点药,抵制不住头疼的难受和药效的来袭,歪在沙发上就睡了过去。
  我虽然睡到夕阳西下才醒来,头脑清醒了不少,然而这一觉睡的并不舒坦,浑身都是又酸又麻,果然,我不喜欢沙发是有原因的。
  我出了门,偌大的院子里的草已经拔的干干净净,房间也打扫了一遍,没有尘土味倒是清新了许多。
  晨曦正抱着晒了一下午的床单被子往屋里走,看见我扬起脸笑了笑,我确信他晒得被子只够一张床铺的。
  他并没有直接铺床,而是又去了厨房,端出尚还有温度的饭菜,看到那些冒着热气散发着香味的家常便饭,我才发觉自己已经快一整天没吃东西了。
  即使饿的厉害,我觉得自己吃饭的面相应该还算得上斯文的,不然,他怎么会一直盯着我看?
  不过倒是没有对我造成什么影响,别说他一个,就算再来一群,也丝毫妨碍不到我什么。
  吃饱喝足又抽了几根烟后,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便自告奋勇帮他洗碗,只是被拒绝了罢了。
  这里比起明川来,节奏又是慢了许多,我看着周围参天的大树,风一刮过,顶端便摇摇晃晃,晴天的话,也能看到美轮美奂的夕阳,火红的映着半边天。
  晨曦收拾的很快,连洗手间都收拾了一遍,看来,他比苏长华要贤惠的多,我极满意。
  等他收拾好,便提出要去田地里看看豆子的成熟程度,要找收割机来收,还要犁地,去买小麦的种子再种上小麦,听他这么说一通我就觉得种地真是麻烦。
  洪灾旱灾虫灾都是受自然因素影响,普通人只是考虑到太热或者经常下雨太烦躁,而农民对着这莫名其妙的灾害首先考虑的就是今年的收成问题,因为这有可能关乎着他一年忙到头为了生计的目的。
  其实哪个行业都不容易,不过现实仍然是弱肉强食,这是大自然的生存规则,无关乎法则。
  乡间的小路走起来确实有种别样的感觉,道路两旁是成排的树木,听晨曦说是杨树,因为长的快所以种的人也多。
  树根被更茂盛的野草缠绕着,我对这里所种的一切都很新奇,曾经是只吃过根本连它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晨曦这一路上倒是很欢快,给我介绍各种各样的谷类,豆子,玉米,红薯,长在地里的桔梗。
  我看不到他的嘴开开合合,只能看到那干净清澈的眼睛和那双活动着的手,欢快又明朗,而我,只需要始终保持着精神看他的手语即可。
  偶尔碰到热情的从田地里回来的邻居,还会热情的打声招呼,顺便问晨曦一句:“这是?”
  晨曦的手语没几个人能看得懂,我只能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晨曦的朋友,过来游玩两天。”然后那人就咧着嘴笑笑,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只是单纯的表达友善罢了。
  到了晨曦家的田地,澄黄的豆子已经是饱满待收的状态,黄黄的枯叶已是落了满地。
  我看着已经长的很不错了,晨曦倒是摇了摇头,查了查天气过后,决定还是晚两天再收,我看了半天愣是没看出有什么差别。
  晨曦笑了笑道:“现在天气不错,让它多长两天等收了就不用再晒了。”说着从地头的野草中提了一把长着毛茸茸的尾巴的东西。
  很快的将嫩绿的挑出来,十指灵活的编着,我叼着烟看着他的动作,很快,让我看不太清楚。
  不多时,一只憨厚的小兔子就躺在手心里,毛茸茸的,让人看着就心痒痒。
  “这是狗尾巴草,很好活,很常见的草科,生命力极其的顽强,这里到处都是。”晨曦笑着向我解释。
  “我们小时候的时候,这里其实很热闹,每天都会玩到很晚,人多,各种各样的游戏都会玩。”他指了指从我们来的那条路过的一座小桥。
  “那个时候我们一起玩捉迷藏,警察抓小偷的游戏。”他露出怀念的神情。
  我干咳一声道:“你玩捉迷藏肯定是个高手。”
  他一愣,又咧嘴笑道:“没有,那个时候我还会说话。”我诧异的看着他,我一直以为他是天生无法开口的,这么一说来,似乎不是我想象的那样。
  我将烟掐灭掏出随身带的棒棒糖,撕开一个包装塞进他嘴里:“行了行了,豆子不能收割的话我们先回去吧,忙了一下午累不累啊。”
  他的脸颊被糖弄的鼓了一个大包,颇有些不服气的看着我。
  这熊孩子。
  我笑道:“你苏老师的数学卷子都在我手里,信不信我扣你的分。”我当然不会无聊的这么报复,只是逗逗他罢了。
  “那种题目,我才不在乎呢。”他看我一眼,又很快移开视线,看起来就像是又和我闹别扭一般,我却看到他那被夕阳的晚霞渡上的一层绯红。
  乡间的虫子有点多,我们没有在外面呆太久,我就有些受不了蚊虫的骚扰了,哪怕穿着长袖长裤,也仍然觉得浑身的难受,都是养出来的毛病啊。
  回去后我就去洗手间冲凉,晨曦倒是没有马虎的写了几套试题,从语数外写到政史地,我也没有这么早睡的习惯,干脆也掏了份试卷在他旁边批改,也顺便指点他一下。
  一旦专注起来,时间似乎也是过的很快的,有他在我也不好将这里弄的都是烟味,只能泡着咖啡提神,谁知这第二杯还没开始就被他夺了去,去烧白开水给我找了茶叶来泡。
  我哭笑不得的看着他忙来忙去的,忍不住打断他:“我都喝惯不加糖的咖啡了,一时半会改不掉的。”再说,我还真没必要改。
  他翻出一盒茶叶,打开,是环成一个个圆圈的嫩芽,清香的倒像是花茶的气味。
  “这是我哥哥弄的茶叶,他平时很喜欢,我喝着也不错,给你尝尝。”然后果断的端走了我的杯子,去一通刷洗泡上茶叶。
  我看着那嫩芽在热水中舒展着身子,若有若无的清香随着越来越浓郁的开水散发出来,确实挺香的。
  我的赞叹更是让他眉开眼笑,又开始拘谨的有些不安道:“老师,很晚了,要不要先休息?”
  我若有所思的看着里屋里铺好的一张大床,也不知是该睡觉,还是先收拾一下打个地铺。

☆、故人相识

  人这一生真是要经历多种磨难才算完整啊,我此时真是有些忐忑不安,直到现在,我才充分理解苏长华的那句话。
  “每个人做什么事情都是以一种目的,不管是什么,总有些目的,也许是为了得到什么,也许是无聊找些乐子。”那是我们一起在B市泡吧时,苏长华趴在我耳边的话。
  我正准备嘲讽嘲讽他的幼稚,他便用食指并拢中指堵住我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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