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太阳火辣辣的,空调、风扇之类的都是后来品,对于那时候的人,还是觉得盛夏的夜晚,繁星点点的时候,搬个椅子在自家的场地上乘凉,顺便和周边的人家聊聊天。
孔其然也是如此,今天早上张大娘给了他半个西瓜,他放在公社前面井里面,准备晚上吃,井可是个好发明,夏天凉冬天热,对于冬天洗衣服,夏天放西瓜都是很好的选择,晚上捧着西瓜吃,凉丝丝的,可好吃了。
陆明:“你又去别人家拿东西了。”
孔其然分了一半西瓜出来,递给了陆明:“吃你吧。”
陆明接了过来,“你总是有那么多老头老太欢喜,太不要脸了。”话是这么说,陆明还是接了过来,吃的飞快。
“恩,真不错,张大娘家的吧!”陆明擦擦嘴,说道。
“看来,你已经事先吃过了。”孔其然说道。
“哼~”陆明自己从公社房间里面拿出了一张椅子,自己坐了下来。“星星真是美啊!”
夏季夜晚的天空,没有一丝的云层,看来明天应该是个好天,这几日收好的麦子都堆在场上,只要明天天一好,就能够打完收完,这个年算是真正的过去了一半。
第二天清早,大家清早就在场上进行了,公社里面几乎是全员出动,孔其然和陆明也不例外,今天是好天,明天也就不一定了。这种时候,几乎全生产大队的麦子都这里,必须全速完成,吃饭反正是有大锅饭,夏日的天空,烈日当头,体质稍微差一点的人都会中暑了。
上午接到通知,说明天有雷阵雨,今天必须全部完成,如果没有全部脱粒完成,以后又会是一个烦心事,至少要晚上好几天,到时候能够收多少,今年上交的任务也就不知道能不能够顺利完成。
下午人们干的更加起劲了,陆明被叫去给场子接上电源,务必让晚上必须能够提供照明,使得脱粒完成。这个事情,陆明自然很轻松,很快就接线完成了。
晚上的时候,大家都集中在场上继续劳动,谁知道没过多久。灯突然不亮了,陆明自然一手的汗,今天的任务要完不成,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
陆明爬上去看看,发现并不是场上的接线问题,只能是这一路线的问题,必须一点点的排查。大家摸黑干着活。孔其然和陆明就开始一路进行线路检修,很快在一根电杆上找到了原因:电杆顶端的户外断路器出了问题,必须爬上去进行更换。
“我上去。”陆明说道,夜已经黑了,这个时候的高高竖立着的电线杆有着莫名的危险感觉。
“我去。”孔其然阻止到,“现在天这么黑,你眼睛又近视,不过是换个断路器的事儿,不会有多少危险。”
“今天下午是我没有……”陆明准备接着说些什么。
“时间紧迫,拿个新的断路器过来。”孔其然说道,不得不说,孔其然命令起人来,确实让人不容质疑。
陆明从包里拿了出来,孔其然穿戴准备完毕之后,就爬了上去,对于这一路的电线杆,他十分熟悉,唯一的缺点就在于现在在晚上而已,孔其然并不是莽撞的人,也并不是好大喜功之类,他选择自己上去就是觉得自己更加适合,说句不好听的话,陆明还有母亲,如果出了事情,会多一个人伤心,至于他自己,毕竟和周婶他们还是有一定距离的。至于和某人的约定,就看命运的安排了。
“怎么样?”陆明在下面喊道,他用手电在下面照着,黑夜吞没了手电筒的光芒,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放心吧。”孔其然手电筒检查过之后,回答道。这个问题并不复杂,他也已经换过几次了,他把手电筒咬在嘴里面,微弱的光芒照应着手指间的动作,明明暗暗,如同漂亮手指的手指舞蹈。
第十一节
夏日里最害怕的就是会突然提前到来的雷雨,幸好天空一直都有着星辰,半空中的手电光芒足以忽略不计,在下面等着的人心焦。
“怎么样?”虽然时间似乎并没有过去多久,就陆明看来,又似乎过了很久,等待的时候,时间永远跑的飞快。
“没事。”孔其然因为最里面咬着电筒,话并不清晰,幸好陆明也不在意他说什么,只要能够听到孔其然的回来,就很满意了。
换断路器对于孔其然来说,还是十分简单的,也没有任何惧高症之类的孔其然在他自己而言很快的时间里面,换好了顺溜下来,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陆明反倒是急了一身冷汗,这件事之后,陆明和孔其然也就正式成为了朋友,本就没有什么样的矛盾,不过是不了解而已,现在彼此了解之后,自然变成兄弟是很容易的事情,对于孔其然而言,多一个愿意和自己一起研究的人自然是好事,而陆明也是个刻苦的人,他虽然不聪明,却能够刻苦钻研。
这件事情虽然没有引起多大的波澜,却让很多人记住了这个愿意干,而且胆子大的孔其然。时间过的很快,在眨眨眼的时间中溜走,时间过的很快,在洗洗手的时间中溜走,时间过的
很快,在日出日落中一天一天的揭开序幕。
对于那个年代就出国的人,在国外的日子并没有那么潇洒,这个国家成立没有多久,处于特殊时期,又是自然灾害,对于国外媒体的报道总是那么不切合实际,却又让人揪心。周学治的一天几乎掰成两天用,他需要学习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语言、专业知识,他像海绵一样,遇到了水,拼命的吸收。他在国内学习到的东西太少,翁老的中医方面,国外的西医方面,两者表面上看去是那么的格格不入,可暗地里又似乎牵连一体。
周学治在国外的学费是翁老帮忙出钱,可周学治也不愿意白白受这个恩惠,老爷子身体并不好,那年头能够出国的人都是有些本事的,可同样因为有些本事,自然在那几年也受过些苦。老爷子周边的活儿基本都是周学治一手操办了,老爷子不习惯有管家女仆之类,也不习惯外国的饭菜,基本都是周学治打扫、做饭。很快就瘦了下来,安静的夜晚,最让周学治担心的恐怕还是在家乡母亲、大哥、大姐了。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也不知道孔其然回生产队之后怎么样了,他在国外,虽然人稍微苦一点,可是只要他稍微努力,基本吃穿不愁。
被周学治放在心尖上的周家大娘,今天正和女儿说话,今天是周学治的大姐周学尧结婚的日子,一辆凤凰牌自行车已经是很好聘礼,周学尧嫁的是同队里面的张军,如果按照周家以前的格局,也许张军根本就入不了家里的眼,可周学尧却是喜欢的,两个人都是一个班的学生,张军出去当兵前,两个人就订婚了。现在好容易有个假期,两个人就准备结婚了。
张军家里还有一个六七岁的小弟弟张天,张军的父母都是普通老实人家,儿子当兵自然关荣,对于娶周家的女儿自然也十分高兴,因此还凑钱买了一辆凤凰牌自行车,虽说基本都是儿子当兵的钱,可抵不过是一份心意。
周学尧为人大方,会读书会写字,虽然在家里帮忙方面不是一把好手,但是在做衣服方面真是心灵手巧,在她手下出来的东西,似乎都会比别人要更加合身一点,剪裁什么的,自然是无话可说。
“委屈你了,尧尧。”周母说道,大概在所有父母的眼中,无论对方嫁了什么样的人,无论对方的条件怎么样,自己的儿女总是受了委屈,他们值得更好的人,虽然父母也不知道到底谁是更好的人。
“妈,张军人很好,放心吧。”张军和周学尧从学校里面就认识,算的上青梅竹马,这两年虽然在部队里面,可来往的书信并不少。张军这个人虽然话少了点,嫁给他之后,也多半会面临分开两地的生活,可周学尧并不害怕,有人说女人最美的一天就是成为新娘嫁给自己最爱的人那一天,周学尧一身红色旗袍,虽然布料还是以前母亲留下来的,不过经过自己的剪裁,周学尧虽然不确定自己是最漂亮的人,但是一定是最幸福的人,只是可惜弟弟不在身边,不过,能到国外去学习的弟弟,以后一定是这个家的骄傲。
鞭炮声响起,来接新娘的队伍已经过来,按照习俗,新娘的脚步不能沾地,需要由家里的兄弟背到路口,再由来接人的队伍背上自行车,以前老早用的是轿子,条件不好的也有牛车之类,现在家里的条件可以的,一般都是用自行车,前段日子来的自行车,算是第一天见到阳光。
周学明的腰前段时间扭伤了,因此这次背新娘的任务就交到了孔其然手里,从学校里出来的孔其然一直在田间或者水电队里面工作,百八十公斤的电线拉着都不吃力,不要说背个□□十公斤的人了。
周学治如果看到大姐成亲的一天,肯定也会希望自己能够出一份力量的吧,如今,就算是自己代替他把这份力量尽到。
张军是个大个子的军人,一脸傻气的笑容,对于周学尧能够嫁给他,显然十分的开心,从学校里面一直都感觉与众不同的小丫头,今天就要成为自己的妻了,写给她的书信已经放慢了整个箱子,也因为周学尧的关系,自己认字多,勤奋爱学习,因此留在了部队,现在周学尧嫁个了他,以后自己的弟弟张天一定会有好的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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