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肤下血液 (李泊文)


  我被她那排晃眼的白牙弄得一阵心慌,于是没过脑子嘴巴就打开了,我说:“那你说这世界欠你啥,我来还。”
  说这话时我眼睛就没离开过她那排牙齿,好吧,大多数的原因还是她头发太长,我看不到她的眼睛,于是那一刻我看到她嘴角一僵,明显整个笑容都凝固了。
  我有点紧张,不自觉的吞了口口水,我盯着何辰筱,她小巧的鼻子被秋日的凉风吹的微微发红,薄薄的嘴唇也因为我刚才的那句话轻轻抿了起来。我在她烫的卷曲的头发里看到她黑色的眼睛,直直的,从来就不会回避任何目光。
  我跟她面对面站着,气氛因为我刚才那句话变得有点奇怪,就在这时候,一阵清凉的风吹过,她的跟跟发丝被吹到她小巧的耳朵两侧,露出了她好看的脸庞。
  她没有动,我把这当成了一种默许,我又一次吞了口口水。
  我伸手扶住她肩膀的时候,她的身体轻轻震动了一下,我看到她黑玉似得眼睛里闪过一丝慌乱,不等她反应过来,我便低头吻住了她。
  我的耳边有无数惊叹声响起,头顶秋天的苍穹白的空旷无边。耳边有微风在飘,那个吻冷冷的,却带着一丝让人心悸的清甜。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种诡异的感觉。但那一瞬间,我听到自己体内的小兽对天长啸的声音,那种叫嚣带着一种捕猎成功的满足,让我情不自禁的颤抖着。
  身侧的起哄声持续不停,我像所有青春期的小少年那样,满腹洋洋得意,甚至嘴角都不自觉勾了起来,这些所有自以为是都结束在下一秒。
  何辰筱一拳打在了我的脸上。
  辰筱:
  我的全名叫何辰筱。爷爷曾经跟我说,这个名字是我那个现在远在巴黎的妈妈取得,取破晨之晓的意思。就是希望我的生活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我一直想,这个名字加上我的姓氏,不就是哪里来的什么希望的意思吗。想到这,我就可以为我那个只在照片里见过的妈妈远赴巴黎找到一丝理由。她应该也是觉得“何”这个字破坏了“晨晓”的整个风水格局才会选择抛弃所有,背井离乡的吧?
  我妈在我十岁那年给我寄来过一张明信片,我一直十分喜欢那张明信片上的背景图。虽然是俗套的埃菲尔铁塔沐浴阳光。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一栋这个大的铁塔,它生在那里,像一个战士,在时刻告诉你,生活应该就是向我这样巍然不动,以不变应万变。
  每次看到那张图,我就会为我妈的离开更加理解一分。这一点和我爸完全相反。我跟这个男人唯一的联系就是那张此刻躺在我抽屉里,被磨掉一点漆的□□。
  他在北方的一座黄沙弥漫的城市里为那些红着脸又红着眼的小孩带去希望的知识。这样一件充满圣母情怀的工作却不置可否的带着他那可怜巴巴的一己私欲。
  我听爷爷说过,爸爸一直在做着一个不现实的梦,他希望自己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
  但是现实总不会是撑着身体让梦想站起来发光发大,它只会将那个本为人们生活动力的精神来源踩在脚底,肆意践踏。
  我爸是个禁不住践踏的人。我妈离开那天,他便卷着铺盖一个背包一张火车票直奔北方。在他心中,那里的环境更切实他的梦想。我大约记得七岁前,他总是喜欢往家里打电话。那个机械的波段里,他的声音总是慷慨激昂。他说:“辰筱,等我!就快了!再忍一下,我这段经历以后一定会被写进我的自传里的!”
  七岁前我可以为这段话像是吃糖般开心一整天。一直心觉我的父亲,这个已经在记忆中慢慢陌生的男人以后会成为一名让人歌颂的作家。说不定以后我的孩子还可以在语文书上看到他爷爷的文章,并且会有个文章一段话的理解问题,问他这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思想。到时候,他可以十分骄傲的答出一大堆,当老师觉得不对时,他甚至可以骄傲的说道,是对的,一定是对的,因为,这文章的作者是他的爷爷。
  但七岁以后,我慢慢不再愿意听我爸这些虚晃的话语,甚至渐渐的,我拒绝接起他的每一个电话。
  也不知道谁说过,父亲和女儿上辈子是情侣。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上辈子一定是我爸在外面包养的情妇。因为作孽太多,所以今生我们注定是来还债来了。
  爷爷去世的时候,我打过电话给我爸,他只在电话里哽咽了一番,却没有想到回来。从那时候起,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我只剩下了我自己。
  我很孤独,不只是我,我知道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很孤独。
  只是每个人缓解孤独的方式都不尽相同:有的人选择找一个人,让两个人的孤独互相冲击;有的人将自己沉溺在网络的世界里;有的人将孤独记录下来,用文字陪伴自己......而我,选择用这种离经叛道的方式生活下去。
  我让所有人都看到我,茫茫人群之中,所有人的目光全部聚集在我身上,这种孤独便成为了一种高冷的盔甲。
  你是个女孩,更是个女人。我妈在我十岁的时候告诉我这句不算道理的话。从那时候起,我就以一个女人的姿态在这个世界上踽踽独行。
  一个女人最该有的就是矜持,这种矜持无关于行为,而是一种对自己人格的底线。
  所以,无论怎么样,我其实从未对自己的人生有过一丝丁点的放弃。所以,尽管我看起来非常的颓废,但我从来就不是一个随随便便的人,这也是我为什么会伸手打魏文斌了。
  这家伙尽然将亲我当成了他向人证明他很有种的证明!这个只会当老师走狗的懦夫!
  我气坏了,当时那一拳打的太解恨了。
  我听到周围有人群在幸灾乐祸的惊呼,我看向因为猝不及防坐倒在地上的魏文斌,他此时也抬着头看着我,他的嘴角因为我那一拳变得淤紫,他的眼睛告诉我他非常的生气。
  哈哈,果然所有男人都一个样,少年时以搞姑娘为荣,长大了以搞姑娘为业。可惜魏文斌搞错了对象,我最后留个魏文斌一个鄙夷的眼神,然后在一片唏嘘声中离去。
  

☆、好白菜都被猪拱了

  余曼:
  我们学校的初中部和高中部是建在一起的,中间只隔了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边种着一排日本红枫,每当秋天一到,枫叶全部变成血一样的红色,风一吹,满眼都是火红色的花朵,跟焰火盛放了似得。
  理所当然,那条路催生了无数地下党情侣组织。当然,在学校严厉的打击下,大家都不会像小说故事里那样明目张胆,可有句话叫天时地利人和,好巧不巧,那条走廊的中间放了一块我们学校的荣誉榜,学生自然就有了出现在那里的理由。
  在学校老师一旦看到操场上出现一对男孩女孩走到一起就要拉到办公室进行思想教化的那段时间,在那块水泥砌成的水泥墙前,男孩将零食递给女孩,女孩递给男孩自己写的日记,然后望着彼此互相微笑,他们身周是漫天飞舞的红色花朵,这就是校园的爱情故事。
  我也经常出现在那块荣誉牌前,当然,在我妈的‘严加管教’下那时候的我还不敢谈恋爱。
  而我总出现在那的原因也是因为我妈,没错,我就是她安放在我哥身边的棋子。我哥的一举一动我都要随时跟她报道,威胁我的成本非常简单,有时候可能只是一件好看的连衣裙。
  但那时候的我对于那些东西的追求远远高于了我哥在我心中的地位,也许这样说有点自私,但也确实如此。
  而且我哥非常听话,除了学习就是运动,也许他唯一不按照我妈规划的出格行为就是跟易北,这个被我们院子所有大人呲之以鼻的男孩成为了好朋友。
  我长期看见他们在我们学校的东边篮球场上打篮球,我哥长得比易北高一点,但是易北非常灵活。所以每次我哥在抢到球之后,总是直接传给易北,而下一个瞬间,这个身材纤瘦的男孩就会灵活的运球上篮,完成一个完美的进球。
  他们的配合天衣无缝。甚至让我有时候生出了他们才是亲兄弟,而我只是一个住在他们隔壁家的无知小女孩的错觉。
  话说回来。我之所以长期出现在荣誉榜前,是因为这破牌子上从未少我哥的名字。学习好,成绩总是前三,他是高中部的红人。按照我妈的想法,一旦他的成绩跌出前三,那我这个安放在我哥身边的间谍就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她。
  她生怕我哥的成绩不好,从而影响她远离陵水的梦想。
  荣誉榜上还有个长期出现的男孩,他叫魏文斌,是我们班的,除了不爱运动,我有时候甚至都觉得他是我哥的翻版。
  因为他们的生活都一模一样,充满了模式化。
  他总是穿着整齐的白衬衣,上课时认真听讲,老师交代的作业第一时间完成上交,放学了从来不会像其他学生那样在外面逗留,跟人讲话时也从来都是彬彬有礼的样子,他完美学生的样子就像个机器人。
  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每一届都有一个像我哥或是魏文斌这样的男孩儿,他们学习成绩好,长得好看,被无数人追捧却永远都活在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光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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