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这场游戏前,宋初慈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陷得这么深;或者说,在这一刻之前他也没想过,那个少年的鄙夷能让他瞬间从天堂掉进地狱,永世无法翻身。
那个眼神,冰冷至极,直到现在宋初慈也无法忘记。在他每一次的眨眼,他的脑海里都会浮现起那个少年的目光,充满着斥责与厌恶,仿佛在看待一个最恶心的东西。
那眼神仿佛幻化成了无数迟钝的刀子,一下下地在他的心口上割着。嘎吱嘎吱,嘎吱嘎吱,有鲜血从心脏的伤口中流淌出来,那些热滚滚的血液斑驳刺目,刀子划过的地方翻出血肉,伤口狼狈狰狞。
有些事情,完全没办法去解释。
为了得到如今的地位,为了让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必须仰望自己,他宋初慈真的从来不干净。他接受过潜规则,这是互惠互利,那些女人中有年轻的,有年纪大的,如果说这是出卖身体,那真是一点都不为过。
他长得确实好看,也足够聪明、懂得变通。
即使这些年他已经和以前的那些女人断绝了关系,但是那些事情他确实做过,那么他就没办法向洛城解释。
因为这些都是事实。
洛城的那个眼神,不是已经说明一切了吗?
在他喜欢的那个人的眼里,他就和一个mb一样,下贱肮脏。
有个词语叫做各取所需,这在成年人的社会里,即使再黑暗,但也要接受现实。可是宋初慈知道,他喜欢的那个人从来不会触碰到这种东西,他有这个资格单纯干净,有这个资格不靠其他东西,就爬上非常高的位置。
除了何朝漫外,席择只捧了一个洛城。
世界上就何朝漫和洛城是有天赋的模特吗?
那肯定不是,席择之所以去捧他们,更因为他们是何朝漫和洛城。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他靠自己的手段爬到现在的位置,自以为有资格去爱人、有资格去拥有自己想拥有的,却不明白,他竟然被他最想要喜欢的人,嫌恶到了泥土里。
宋初慈知道,即使他只是个普通人,洛城也不会在意。可是他们相遇的时候,所有的一切已经发生过了,再也无法改变。而且如果他真只是个普通人,他会和洛城认识吗?
绝对不可能。
他不怪洛城,他也不怪自己,在玄关处坐了一个小时后,宋初慈起身走到了餐桌旁,将那一桌子的饭菜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这些菜已经凉了,油腻腻的东西看着就倒人胃口,但是宋初慈却好像什么都没察觉到,仍旧不停地吃着。
所有的东西吃到了最后,就剩下了一个蛋糕。
那上面用果酱写着“给我最爱的人”,但是蛋糕的主人却再也不可能看到。
曾经说好的,谁要是先逾矩,谁就要洗衣做饭、打扫清理。洛城没有先走这一步,而宋初慈走了,所以在这一天,他做了很多的准备,亲自烧菜、亲自做了一个并不好看的蛋糕。
深夜的寒冷侵袭着男人的身体,他涨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蛋糕,不知道看了多久,他忽然动手了。先是吃了第一口,再是第二口,第三口……宋初慈从没这么狼狈过,即使是被人推倒在泥潭里,被骂作是“表子的儿子”时,他都没这么狼狈。
当天晚上,宋初慈吐了一整夜,接着便瘫倒在洗手间里,一边哭一边笑。
他不恨洛城,他只是在笑自己,他笑自己满以为得到了全世界,但是却得不到最想要的。这个世界真的对他太不公平了,可是他有选择的机会吗,他有选择的权利吗?
他的童年不像一些贫寒子弟一样奋发向上,反而充满了别人的嘲讽。他的外貌继承于他的妓女母亲,他的智慧或许继承于那个被别人骂做是表子的女人不知道哪一个的嫖客。
他宋初慈真的很贪心,他从来不是个好人,他想要用最简单的方式得到自己想要的,然后他走了捷径,然后他失去了自己可以拥有的爱情。
一个晚上的未眠,第二天,宋初慈蹒跚着身体,去厨房里拿了一块面包。然而就在他吃下去的第一口,他便忍不住地全部吐了出来。
吃第二口,又吐了出来;第三口,还是吐出来……
到最后,他将这块面包扔在了一旁,瘫坐在地上,又哭又笑。
而在城市的另一边,洛城也哭了一整夜,到后来他忽然又跑出了家门,一边打着宋初慈的电话,一边想要开车回去。但是他还没走进车库,便被自己的兄姐拦了下来,再次重复了一遍那些话,让洛城再次地死了心。
一天后,洛城和温雅离开了华夏,飞往了大洋彼岸的美国。
作者有话要说:提醒一下,【宋主编不是处男,能够这么年轻就达到这个地位,手段也并不干净,他三观并不正,不过在洛二哈之前,宋主编没和男人发生过关系,这一点不用担心,但是其他不保证】,所以介意的妹子可以暂停这个番外啦。
第二百四十一章 天壤之别5
整整一年,洛城再也没敢拨打出那个电话,再也不敢回到这片土地,去面对那个说着不爱,却真的爱到深沉的男人。
洛城还是那个洛城,没心没肺的花花大少,在美国也勾搭上了不少的美人。只要不提到“宋初慈”这三个字,他都是正常的他,大大咧咧、爱玩爱笑。
曾经有位超模刚刚登上了《缪斯》,一不小心在洛城的面前提起了那位著名的宋主编。洛城顿时脸色煞白,过了许久,才声音难听地问道:“宋主编,怎么样了?”
那位美国的超模奇怪地看了洛城许久,接着道:“挺好的呀,宋主编真是个厉害的人,原本我和负责摄影的那位大师有点歧义,结果宋主编路过摄影棚的时候中和了一下,拍出来的照片真的非常棒,非常非常棒。”
听了这话的洛城,稍稍松了口气。
很快,那些模特又开始聊起了接下来要开始的“奈德兰”五月时装秀,洛城沉思了许久,最终还是接下了“奈德兰”的邀请,决定亲自去往伦敦,参加这场时装秀。
和洛城估算的一样,宋初慈是不会亲自参加五月时装秀的,在这里他非常“安全”。
大概是一年没有回华夏的缘故,在这场“奈德兰”的五月时装秀上,洛城竟然发现了自己从未见过的好苗子。这美人实在是太美了!恰恰就是洛城最喜欢的那种,使得他原本还有点失落的心情竟然一下子激动起来了。
为什么失落?大概是因为在这里没有碰上某个人吧。
原本洛城很想像以往的多次一样,与美人结识,吃点美人的豆腐,然后再成为好友。但是这一次他却撞了铁板,居然碰上了席择这个恶神!
洛城是绝对想不到,他原以为席择已经不和自己计较了,但是第二天他的经纪人温雅就把他打包带回了华夏,再也不允许他逃避在美国,不肯回家。
其实回华夏是事在必行的。
缪斯公司在华夏,作为一个华夏模特,虽然美国也有很多的通告,但那里毕竟是洛城的家,他不可能一辈子都躲在外面不回去。而且谁说在美国就可以彻底躲过某个男人的?
宋初慈这一年里不是没去过美国,只是他从来没刻意地去找过洛城,而洛城每次出席什么活动的时候也会特意调查一下,这个活动有没有邀请宋初慈。
刚刚踏上华夏大地的一瞬间,洛城的脑海里就回放起了一幕幕的画面。
那个晚上的情景对于宋初慈来说是午夜梦魇,而对于洛城来说,也深深地烙印在了心里。他不是没看到宋初慈惨白的脸色,在他的记忆里,那个男人一直荣辱不惊、强大淡泊,仿佛没有任何可以撼动他的东西。
但是那个晚上,他的话却让那个人神色骤变,目光里全是哀伤,仿佛他再说一句,这个男人就会彻底崩溃。
在气愤痛苦过后,洛城也有想过回去。他想,即使那个男人曾经龌龊到了那个地步,即使一切都是那个男人的苦心设计,但是如果那个男人现在真的是爱他的,或许,他能够为了对方放弃尊严,接受他。
但是兄姐的再次提醒与约束,却让他好不容易动摇的心思再次坚定起来了。
走在华夏首都飞机场中,明亮的阳光透过赶紧的落地窗照射进屋内。阔别一年再次回到这个国家,再次闻到熟悉的空气,洛城竟没有觉得一点思念,反而感受到某种奇怪的情绪在胸膛里积淀,一步步地加深。
一年了,宋初慈大概再也不想理他了吧?
当年他曾经说过,我是天,你是地,我们间的差距就是天壤之别。
但其实在他的心里,他却想到的是另一个含义——
“宋初慈,我实在看不透你,我是地,你是天,你比我聪明太多,冷血……太多。”
少年喃喃的自语很快消散在机场嘈杂的声音中。
回到华夏后肯定会再次碰见宋初慈,这是洛城早就做好准备的,不过他绝对没想到,居然会这么快就碰上!
那是一场晚会,时尚界内的很多人都参加了,当洛城在会场中看到宋初慈的时候,他正举着一杯香槟酒,微笑着与一旁的女士说话。他的笑容绅士儒雅,高贵有礼,经常惹得一旁的女士掩唇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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