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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超模 番外完结 (莫晨欢)


洛城从小就喜欢美人,而现在的他还没资格与《缪斯》合作,所以也就真的没和宋初慈正式见过面。可是洛城早就远远的见过宋初慈,他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真的是非常的好看。
是那种儒雅淡泊的好看,嘴唇很淡很薄,眼睛很长很亮,鼻梁高挺,气度从容,这个好看不是洛城喜欢的那种,但是在这个时候他却觉得自己的心脏在扑通扑通直跳,下身更加躁动起来。
没等外头那两个人离开,洛城就突然扑上去,吻住了宋初慈的嘴唇。
宋初慈双眸微睁,接着猛地就推开了这个少年。
外面的人在此时也离去了,离去前还往最里头的隔间处看了两眼,毕竟宋初慈被撞倒的那声音真是想让人忽视都不行。
宋初慈的唇色很淡,但是在这个吻后却沾染了一点艳色,看得洛城直吞口水。
不悦的目光在这个少年的身上游走,最后宋初慈冷笑一声,倏地就松了手,同时打开隔间的门就打算离开。然而就在他起身的时候,身后的少年却忽然拉住了他的手臂,将他再次地拉了进来。
宋初慈眸子一眯,冷道:“洛城,放手。”
此时此刻早已被情欲操控的洛城哪儿能听懂宋初慈声音后的寒意,他用自己滚烫的身体蹭了蹭对方,道:“你也起来了,帮我,帮我……”
是的,早在看到对方的时候宋初慈就有了感觉。他又不是圣人,洛城又是他非常喜欢的那一款,这种天生的男性冲动是正常的事情,即使到了现在,宋初慈也一点没萎。
听到这话,宋初慈不由泛起一抹笑容:“你真要我帮你?”
洛城沙哑着声音呢喃着:“嗯,帮我……”
话音刚落,洛城还没反应过来,便忽然被对方翻身压在了下面。
这狭窄的空间根本容不得洛城逃跑,他只听到一句“那你记住了,是你要我帮你的”,接下来的事情就再也不受他控制。
喜欢美人、爱看美人、还热衷于调戏美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洛城身经百战:他还是个雏。
宋初慈的手段简直让洛城舒爽得不停低叫,等到正式进入以后,洛城虽然身体僵住,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是被上的那一个,但是很快他就被对方的技巧给弄得无法自拔,就算后来有人进入洗手间、宋初慈让他噤声,洛城也不管不顾地喊出声来。
他已经完全受不了了,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春药使他更加敏感,而这个男人的强大更是让他兴奋得直喊。
一共做了两次,等到后来洛城的药性好了一点,宋初慈才帮他整理了衣服,带着他先回了自己的房间。而回到房间后,洛城竟然药性又起来了,非常兴奋得不停挑逗宋初慈,使得后者冷笑着再次将他压下去,又足足干了两次。
等到第二天宋初慈醒来的时候,昨天晚上那个淫荡放纵的少年已经不见了踪影。
宋初慈神色淡定地起了身,在酒店房间的桌子上找到了一张银行卡,下面用纸条写了六个数字,估计是密码。宋初慈嫌弃地捏着那银行卡看了几秒,接着毫不犹豫地将那纸条扔了,把卡放进了自己的卡包。
——这是,昨天晚上他的辛苦费?
啧,洛城啊洛城,我要是你,绝对不会做出这么蠢的事情。
望着窗外一片明媚的阳光,宋初慈淡笑着勾起唇角,但是却浑身冰冷。
而那边,洛城一大早是被身后的疼痛给难过醒的。宋初慈虽然技巧很好,但完全没把这个主动扑上来的少年当回事,之后也没帮他清理一点点,甚至一晚上都埋在里面没有出去。
洛城醒来的时候先是生气暴怒,接下来又羞愧得难以忍受。他只是中了药,但是记忆还是存在的,他自然知道宋初慈一开始是真没打算对他怎么样,反倒是他,一直缠着对方,甚至还打算上了对方。
在小心翼翼地离开后,洛城忍着疼痛让自己的助理赶紧开车来接自己。在回到家中后,他一边清洗着身体,一边不停地咒骂,恨不得那个狗屎男人赶紧滚蛋。
然而在清洗身体的时候,除了一些酸胀的疼痛外,竟然还有一种难耐的快感。
昨天晚上那感觉即使只有一晚,却让这个初经人事的少年难以忘记,甚至在之后的一周内,无论他怎样自渎,都没有那天晚上那种爽快。好像身体里的什么东西被放出来了,尝过了更美好的东西,就不再满足于曾经。
这个现象让洛城气得又骂了宋初慈好几天。
作者有话要说:直到三个月后,两人再见面,已是洛城要与《缪斯》合作的时候。

第二百三十八章 天壤之别2

出道五个月直接成为《缪斯》的内封人物,这种进步速度在时尚界绝对是凤毛麟角的。
这也就是洛城,以“纪和雅”高定时装秀出道,再加上缪斯公司的力捧,才上了顶级杂志的内封。
虽说内封人物对于《缪斯》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件事,但是一般他们也只会安排一个副主编去参与这件事的决策。然而这次当洛城和自己的助理温雅来到《缪斯》时,见到的却是《缪斯》的主编宋初慈。
俊秀斯文的男人淡定从容地坐在会议室的一端,见到他们进屋后,他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银丝镜架,淡薄的嘴唇翘起,道:“欢迎来到《缪斯》,我是宋初慈。”
这声音一出来,洛城就浑身抖了三抖。
他忽然感觉到一种酥麻感顺着脊椎一直窜到了脊梁骨,使得那个隐秘的地方瞬间一痛,某种曾经让他又沦陷又疼痛的感觉倏地侵袭上了大脑。
洛城的第一反应是:转头就走。
然而他的助理温雅却立即拉住了他的手臂,眉头一皱:“洛城?”
温雅虽然只是洛城的助理,但是丁博却有意愿将她培养成洛城的经纪人,这个女人的手段很不错,同时又能收服洛城这个花花大公子,所以被丁博寄予厚望。
而不负丁博所托,洛城一见到母老虎,瞬间就萎了。
他干笑了两声,拉了凳子坐在了宋初慈的对面。
接下来就是温雅和《缪斯》某位副主编之间的商量了,这是洛城第一次参与顶级杂志,这对他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一次机会,所以无论是照片的风格、所穿着的衣物、负责拍摄的大师,这些都相当重要,必须得让温雅亲自过目。
在温雅与那位副主编说话的时候,宋初慈几乎没有说话,偶尔才会点点头,表示通过。
他似乎只是因为没事才坐在这里,也不参与讨论,只是含笑地看着洛城。
这种目光看似温和包容,但是只有被他盯着的洛城才会发现,这个男人的目光冰冷淡漠,仿佛是一个冷血残酷的猎人,正在盯着自己的猎物——这让洛城浑身不自在极了。
妈的,老子才不是你的猎物!
温雅一谈结束,双方达成了统一,绝对从后天开始正式拍摄。
临走前,那位一直坐在位子上不吭声的宋主编忽然站起身,对着洛城伸出了手,在后者的诧异中,道:“很高兴与你有合作的机会,洛城。”
“洛城”这两个字他说得低沉磁性,仿佛一片小羽毛轻轻扫过名字主人的心脏。
握手的时间很短暂,但是却让洛城浑身发麻,直到与温雅离开了《缪斯》,还忍不住地回头看了好几眼。
温雅一开始倒没注意洛城的这个反应,但是洛城频频回首的动作让她却不得不去在意一下:“看什么呢?”
“你觉得宋初慈这个人怎么样?”洛城下意识地问道。
温雅思索了片刻,道:“他今年才28岁,没什么背景却能在这个年龄爬到这个位置,很厉害。”顿了顿,温雅忽然想到:“等会儿,你干什么要去问宋初慈?”
洛城摊摊手:“我觉得他长得挺好看的。”
温雅嘴角一抽:“你给我记住了,不要去招惹宋初慈。他不是那些你可以随便调戏的美人,你想要在圈子里好好混下去,最要提防的就是这种有手段的人,就算不能成为朋友,也别成为敌人。”
洛城连连应声,但是却仍旧小声嘀咕道:“不为了美人,我还混什么时尚圈啊……”
温雅真是气得连话都不想和这个家伙说了。
洛城这话说得倒是没错,他之所以要进时尚圈,为的就是能接触更多的美人。
洛二哈出生优渥,这个出生有多优渥……嗯,就凭他和席择也勉强算得上是一起长大的,就可以感受出来了。
洛城这小子从小就喜欢美人,无论男女,无论年龄,只要你让洛城觉得美了,那就是美人!时尚圈可是个好地方啊,身材好、长相好的美人是一把抓,洛城进时尚圈的初衷就是看美人。
不过美人美则美矣,那是需要远观而不可亵玩。
洛城虽然喜欢调戏美人,然而却不会轻薄美人。在他的心里,美人那可是得放在心尖尖上捧着的,怎么能让美人生气呢?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圈内美人都与洛城成为了朋友,毕竟洛二哈只是喜欢美人罢了,可不是个登徒浪子,他非常绅士。
在两天后陪着洛城一起来《缪斯》拍摄照片的时候,温雅还一直强调,要求洛城绝对不要去招惹宋初慈。这种靠着自己一步步爬上来的人,在圈中最是可怕,他的手段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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