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血红的时候,威廉就有想过要自己独立制作电影的想法;等开拍烟枪后,想法变成了付诸行动,他一直私下里寻找着合适的剧本,这事他谁也没告诉,特别是萨巴蒂诺,他要是知道了,一准就什么都准备好了,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七月底的时候,威廉遇到了杰洛米,在一次聊天中,威廉对杰洛米一个还没写完的短篇脑洞一听如故,便开始说服杰洛米写完它,然后买下故事版权,改编成电影。
但大概是写小说的人总是很随性的,有灵感了,给不给钱都会写,没灵感了,给多少钱也还是写不出来。
杰洛米如今就是这个状态,任凭威廉怎么摧,他的短篇依旧处在“未完成”的状态。
威廉也很执着,并不打算轻言放弃。各种花式催更,便这样开始了。杰洛米大概也是被烦的不行,或者真的有了灵感,最近打开电话,说他重拾短片,终于找到了头绪。威廉迫不及待的飞来了纽约,生怕杰洛米又坑下。灵感这种东西,稍纵即逝,必须催!催!催!
等威廉驱车到了约定地点时,杰洛米已经到了。
“抱歉,我来晚了。”虽然离约定时间其实还有五分钟,但让别人等,威廉终归是有些歉意的。
“没有,我也才来。”已经五十多的杰洛米,一举一动都还像是个孩子,“知道我刚刚我姑妈那里出来时,在附近的录音棚看到谁了吗?”
“谁?”
杰洛米一脸神神秘秘的,非要凑到威廉耳边才肯说:“约翰。列侬,和他那个讨厌的来自11区的太太。”
约翰。列侬是英国摇滚乐队披头士乐队的灵魂人物,1960年出道,十年间红遍全球。“不列颠入侵”,美国的媒体这样形容他和他的乐队。那是一整个时代的记忆,披头士的衣着打扮,说话方式,都直接影响了六七十年代的流行文化。连威廉的父母都对披头士很狂热。可惜,1970年的时候,披头士乐队就解散了。那时威廉还小,并没能太多的领略到这个乐队的魅力。
杰洛米与威廉不一样,六十年代时,他才二十来岁,正是狂热迷恋明星的人生最傻阶段,披头士对于他的意义,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不亚于看到了上帝。
而破坏了上帝完美的那个人,叫小野洋子,一个来自11区的女人。
11区是一个地域的名字,那是个岛国,二战前好像是有个名字叫日本的,但在二战后,很多国家都没了,只剩下了多国交管的地区,一般以数字为号。好比11区,也好比11区的邻居,一个不知道是叫朝鲜还是叫韩国的地方,如今那里是12区。
披头士乐队解散时,列侬和乐队的低音吉他手保罗,互相指责解散原因,是对方的妻子过于介入乐队事务。
是非公断,自有后人评说。在大部分粉丝眼中,他们普遍都觉得是列侬的妻子,那个叫小野洋子的女人,破坏了披头士乐队。
但列侬很显然十分爱他的这个第二任妻子,为了她离婚,抛弃妻子;为了她离开乐队,抛弃队友兄弟;为了她移居美国,沉寂四年;如今又为了她录制了新专,11月才刚刚发行。
虽然杰洛米不喜欢小野洋子,但对列侬还是极尽支持。在无意中看到列侬夫妻后,他就以最快的速度从街边的音像店,又买了一张新专辑,然后一路尾随,发现他们的目的地刚巧也是中央公园这边,公园附近有一座达科塔大厦,是列侬在纽约的家。
杰洛米一直想找机会去要签名。可惜,直到威廉来,杰洛米也还是没能鼓起勇气(当然也是没那个能力突破层层保镖的保驾护航)去要。
“能得到他的签名,让我死了都值!”杰洛米就是这么狂热。
威廉很无语,但他突发灵感,问道:“要是让你填坑呢?”
“行啊,别说填一个坑了,十个都没问题!”
威廉勾唇:“专辑,你有多买的吗?”
“有有有,我就怕出现万一,多买了几张。”杰洛米不知道威廉具体的身份,但也是听别人说过的,这个叫威廉。塞偌斯的年轻人不简单,作为米高梅的高层,说不定他和列侬也认识呢,好莱坞嘛,谁都认识谁。
“送我一张。”威廉准备顺便圆他父母一个梦。
“成交!”
然后,威廉就拿着两张专辑,大大方方的去找列侬要签名了。
威廉和列侬肯定不认识,他表哥应该也不认识。所有,威廉的打算就是上前,直说,我们全家都是你的粉丝,我碰也是,能给这两张专辑上签个名吗?这么刚巧遇到你。为了你的签名,我还特意又重新在附近买了两张专辑。
要签名这事吧,要是真能这么容易,杰洛米也就不会如此为难。但威廉与杰洛米有一个最大的不同,那就是他身上的衣服,足以他没有身份证明,也能踏进门禁森严的达科塔大厦。
人靠衣装,有时候真的很重要。
雪莉等人不远不近的缀在后面跟着威廉,因为怕杰洛米不自在,他们刚刚就没出现,只是在附近守护威廉的安全。
彼时,列侬夫妇就站在达科塔大厦前,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周围围了一圈激动的歌迷。
威廉镇定自若的,仿佛他就是大厦的住户般的,往里走着。列侬的保镖和大厦的门卫都是有眼力的人,只看威廉手上戴的表,就知道这是真壕,他们惹不起的人。虽然有些眼生,但谁知道是不是大厦里哪家大人物最近才来纽约的亲戚朋友呢。
威廉就这样堂而皇之的靠近了列侬,结果还没等他拿出专辑,形势便突变了。
就站在不远处,刚刚手上还拿着一本平装书,一个矮胖圆脸的青年,此时已经把书扔在了一边,露出了书后面的一把三八口径的左轮手枪,“砰、砰、砰、砰、砰”,连续五声枪响,他疯狂的朝着列侬的方向来了五下,直至手枪里再没有子弹。
威廉当时就站在列侬的身边。
看电视剧时,总有人吐槽,问那些被车撞的人都在想什么啊,遇到危险不躲,只愣在原地站着,傻子吗?
事实却是,当身体遇到很难及时躲避的危险时,一般人的大脑都会程一片空白的状态,根本来不及反应。明明平时也是知道要躲的,哪怕躲不开也要躲,说不定就错开了重要器官,但在危险来临的那一刻,却真的是做不到,脚下就像是生了根,只会看着子弹朝自己飞来。
这其实是有些科学依据的,思维太快,手脚跟不上,神经不协调,反而更加动不了。
作为β星人的威廉却是个特例,说时迟那时快,他不仅动了,还动的很迅速敏捷,扑上去就压倒了列侬。受过专业训练的雪莉等人,也是能反应及时的少数人,四人分工合作,一人上前制服了开枪的歹徒,一人警戒寻找潜在可能的同伙,另外两人朝威廉飞奔而去。
只见一地鲜血。
作者有话要说: *约翰。列侬:《滚石》杂志评出的“历史上最伟大的50位流行音乐家。本应该死于1980年的这场刺杀。蠢作者只查到,他是在1980年12月08日晚死的,到底这个“晚”有多晚,就不得而知了,便自己编了个时间。
*11区:这是平行世界。这是平行世界。这是平行世界。但不是鲁鲁修世界。只是蠢作者不想写日本,不想写索尼,so,请原谅,日本和韩国一个11区,一个12区,被直接蝴蝶掉了_(:з」∠)_
第48章 来地球的第四十八天:萨巴蒂诺的上辈子到底发生了什么?
列侬作为被刺杀的主要目标,到底还是受了伤,被第一颗子弹打中了背部,但幸运的躲过了其他四颗,背部的伤口也并不致命。
小野洋子比较倒霉,作为真。纯躺枪人士,她反而是受伤最重的,剩下的子弹里有三颗都打在了她身上,血流的特别吓人。结果都这样了,她还被迫听到,不远处列侬和披头士的脑残粉,惋惜的声音,好像在叹气她竟然还没死。
威廉也受了伤……猛地扑倒时,手掌蹭破了皮,咳。
当时天色已晚,现场的情况很乱。有人在打911报警急救,有人在尖叫“列侬中枪了,列侬中枪了”,达科塔大厦的门卫则对着被威廉的保镖制服的开枪凶徒高喊:“你知道你干了什么吗?”
躺在地上的威廉只想问,有谁能搭把手,把我扶起来。
周围都是血,他找不到支撑点。
开枪的人叫马克,他意外的很老实,好像根本就没想过跑,被威廉的保镖压在身上,也没有反抗。面色依旧沉稳,声音很是平静:“我当然知道我在干什么,我杀了约翰。列侬。”
“你为什么要杀他?”粉丝群情激奋,声音震天。但他们已经被大厦的警卫控制在了不远处,无法靠近现场,要不马克此时此刻一准已经被打死了。
马克终于有了不一样的表情,他笑着说:“为了出名啊。或者可以这么说,我窃取了约翰。列侬的名气,放到自己身上。我只是一个小人物,不过,以后不会是了。因为至少将来会有许多人非常、非常恨我。”(引自马克在法庭上的原话)
这个人不是疯子,也离疯子不远了。
威廉被雪莉搀扶了起来,他的手上最终还是不可避免的沾到了血。列侬和小野洋子也有他们自己的保镖,在给他们做救护车来之前的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