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易看着对方那个样子,倒也没再发脾气,也说了句早安,不过对对方没刷牙就上来就亲他,还是有点不满。可什么都还没来得及说,感觉到屁股上就被顶着东西,不用想也知道是什么,林易脸色一下子就黑了。
方旭尧还往前顶了顶,大言不惭的说:“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另一个使劲顶他的男人!”
“今晚你回你的房间睡!混蛋,好好的话到你嘴里都变了味儿!”
刚到了公司,泼林易的液体化验的结果也出来了,竟然是狗血!
林易又想起那句话,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正在胡思乱想,水杯上闪起一串红字:亲爱的,我想你啦~~
林易→_→幼稚!
亲爱的你想我了没?(づ ̄3 ̄)づ
林易(-__-)b无聊!
是不是在想昨晚的事?
林易╰_╯鬼才想!你不提根本一点儿事都没有!
托这一句的福,林易竟然把脑子里的念头都甩掉了,现在全部换成了黄黄的东西。桌子上的茶杯,一直在闪啊闪的冒红字,林易拿了块帕子盖上,是在是拿方旭尧没辙。
方旭尧公司做的产品,每一样都要在上市之前往林易的身边搬。林易觉得自己绝对是走在科技前沿的人。
勺子筷子刀子叉子,全是自带温度显示的,水杯是能和方旭尧传话的,桌子上的小纸篓都是会说话的,扔点碎纸进去它都要打个嗝卖萌,当然,这些东西都是方旭尧给林易定制的,因为开发了之后到了市场上买的人也很少,毕竟不贴合大众的实际生活。
即使方旭尧不时的骚扰林易,想让他暂时忘记那纸条的事情,可还是看得出,林易受到了影响,他有时候会走神,会双眼放空盯着某个东西看很久。有时候也担忧,因为对方知道自己是已死之人,对方为什么知道?既然能说对前半句,后半句是不是也是对的?他会不会真的八字带衰,挨着谁谁倒霉?
本来在上班的时候林易就不苟言笑,大家知道他做事认真,也都习以为常了,可是这两天,明显不是那么回事,那双漂亮的眼睛,不是放空就是冒寒气,谁看了谁后背发凉。于是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都很忙,不忙也假忙,就怕自己也成为那只不听话的鸡,被林易揪出来宰了。
林易在家的时候挺温和的,到了公司就像变了一个人,方旭尧用自己的渠道知道之后也挺无奈的,终究,林易还是不想告诉他为什么。不过没关系,先把媳妇儿哄开心了再说。
前台三朵金花也觉得这两天日子不好过,闲的没事的时候目不转睛的看着前方,面带微笑却暗搓搓的小声交流:
“周日我要去拜拜,男神一定是被奇怪的东东附身了,绑架之后又被恐吓,男神一定有了心理阴影,也不知道谁这么缺德,一定是嫉妒我们男神的颜值!”
“也没准儿是情敌!我能瞬间脑补好大一出戏!”
“没看小马哥被整的老远就能闻到一股腐臭的死尸味,据说男神把他折腾的诈了好几次尸了。”
“我也要去卜卦,算算男神如此暴躁,是不是怀了方董的猴子。”
“这个理由好没节操!”
“思想简直污秽!”
“不过我喜欢!”
“23333333……”
“诶?查岗的来了!”
方旭尧怀里抱着一只两个月大的边牧,施施然的从前台经过,两条长腿划出的频率都在叫喧其主人的沉稳霸道,每一步都好似在显摆:本boss身材就是这么好!
方旭尧的心情显然不错,边走还边揉了揉小狗的脑袋,这个动作引得无数女员工眼冒红心,这么好的男人为什么要搞基啊搞基!可是我们老板也帅的惨绝人寰,你们这样子让多少女人心碎啊心碎!可是真的好喜欢肿么破!这矛盾的心情也是醉了麻蛋!
第57章 我是好攻
方旭尧来的次数多了,天意的员工也都习惯了他随时来查岗,胆子大的还能搭讪说说话。
中年未婚资深腐女林百欣抱着头从会议室出来,正一脸痛苦的揉脸,某些傻逼,总觉得林总年轻好欺负,拿着工资不干人事儿,拆了东墙补西墙还以为林总看不出来,在林总不高兴的时候还不把自己缩起来,牛逼的还敢蹦跶,现在好了,第一次见林总发脾气,简直可怕,把资料夹都摔了,差点摔人脸上,吓死姐了!
老远见方旭尧过来,林百欣双眼冒星,神啊,你派来了勇士拯救我们!
方旭尧出了电梯就看见林百欣这个模样,不由得失笑,看来媳妇儿这几天脾气还是挺大的,都殃及无辜了。
林百欣见方旭尧抱着一只萌萌哒小狗,顿时激动的说:“方董您来的太及时了,怎么还带了一只小可爱?”
方旭尧换上一副非常宠溺的表情,浑身都能冒霹啦霹啦的电光,脑门上就差写:本boss是个宠溺攻!炫耀完了自己的表情,方旭尧开始炫语言,反正自己智商高,炫什么都是帅的!“小易早就想养一只,正好朋友家的大狗生了,我就给他挑了一只最可爱最机灵的。”
林百欣差点晕了,哇塞!绝世好老攻啊!
林易出了会议室,心情很不爽,再看见方旭尧之后愣了愣,脸色缓和了些,眼神问对方你怎么这个时候跑过来了?
易老把手里的权越放越多,渐渐开始旁观,不知道那群元老是有心考验还是故意刁难,反正找事儿的不少。林易心情不好,彻底爆发了。一个会议开了一上午,挨个给敲打了一顿,一直到吃饭的点儿,他自己饿了才散会,没想到出门就看见了方旭尧。
林百欣脑袋里八卦的cpu飞快运转,躲在角落里扒着墙角偷看。
方旭尧抱着小狗走过去,笑着问:“你发脾气了?”
林易叹气,没忍住……
方旭尧把小狗举了举,“看,我查过了,都说边牧是最聪明的犬类,长得也符合审美,还没有起名字,你喜不喜欢?”
林易→_→“不喜欢,你赶紧走,我忙着呢。”
这条小狗长得特别可爱,全身就黑白两种颜色,耳朵和眼睛周围都是漆黑的,包括眼球,都是黑的发亮,水汪汪的,黑色的小鼻子小巧可爱,脸上的毛黑白分的特别清晰,而且特别对称。脖子和前腿都是雪白的,现在正瞪着一双大眼睛好奇的看着林易。
方旭尧摸了摸小狗的脑袋,非常遗憾的说:“既然你不喜欢,那我把它送走了?”
林易下意识的问:“送到哪里去?”
“不喜欢留在家里也碍眼,扔大街上吧,有人捡走是命好,否则这么冷的天当流浪狗……”
林易摸了摸小东西顺滑的毛毛,心里一软,不满的说:“你怎么这么凶残!”
方旭尧哭笑不得,“我哪里凶残?”
林易把文件夹递到身后的马致远手里,伸手接过小狗,摸了摸它的小脑袋,感觉手感真的特别好,心情好像都好了许多,让他一下子把烦心的事儿抛到了脑后。摸了几下他突然想起来,“我给雷奥也要一条小狗,我们要养两只?”
“无所谓啊,我们不在家的时候它们正好作伴儿。”
“确定不会打架?”
“应该不会吧,”方旭尧不怎么确定的说,“没准儿还能成为朋友,要不然就是一对。”
林易皱眉,“品种不同怎么凑成对?”
“人还是吃百样米长大的呢!”
“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都是狗啊!”
林易嫌弃的眼神看对方,反正不一样。
林百欣在墙角趴着,见俩人凑在一起亲昵的交流,林易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意,她差点被闪瞎眼。单身狗表示秀恩爱请选好地方,这里已经有人受到了一万吨的伤害!不过还是要拍下来,老娘也要有第一手资料!
回到办公室,林易把小狗放在腿上,抬头问方旭尧:“你吃饭了吗?”
方旭尧摇头,“我们一会儿出去吃。”
方旭尧靠坐在桌子上,长腿踩着地面,阳光的俊脸英气的眉,完美的下巴从哪个角度看,都满是男人味。林易突然想到两个成语: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如果生在古代,方旭尧肯定是传说中的江湖游侠,异常潇洒的那种。
方旭尧低头看着林易,他就喜欢这个姿势,居高临下,不经显示自己攻的地位,还能看清媳妇儿的每一根睫毛。长长的,最长的足有十毫米,方boss表示,他量过的,绝对不会错。
林易眨眨眼,不明白对方为什么突然这样看自己,莫名的,脸色有点儿红,这混蛋不会又在想奇怪的东西吧?
林易本来长得就好,眉眼精致,修长的眉,漂亮的丹凤眼,琥珀色的眸子上仿佛蒙了一层神秘的纱,淡淡的忧郁会在不经意间流出来,皮肤几近透明的白皙,让方旭尧心疼的涌上一丝心悸。他见林易脸色泛红,眼神暗了暗,抬手勾住林易的下巴,调侃的问:“你在想什么?”
林易扭头,“什么都没想,走吧我们去吃饭。”
“你不会是想昨晚的事情吧?”方旭尧坏笑的凑近,见林易站起来想躲,直接抱住林易的腰,凑过去亲了一口,“害羞了?”
林易推开方旭尧的脸,“你怎么这么无耻?”他刚才不应该把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这两个词总在方旭尧身上,他太对不起老祖宗了,这么好的成语怎么能给这个流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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