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辰焕低头望着脸上没什么表情的时天,似笑非笑的回答道:“对所有人都很温柔的男人,不适合混黑。道。”
换言之,我只对你一个人温柔。
“那当你对一个人像对我这样温柔时,是因为你心血来潮求个乐趣,还是因为你。”
“那肯定是后者。”古辰焕轻笑着打断,“我不喜欢心血来潮,我做的每件事,都经过深思熟虑。”
时天笑了一声,继续道:“你听我说完,我要说的是,还是因为你想换种方式玩弄他。”
“时天,你知道聪明人会在什么情况下判断失误吗?”古辰焕一脸高深的淡笑。
“你是想说我聪明过头了?”
看着古辰焕笑而不语的表情,时天就知道自己猜对了,有些小难堪,因为时天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思想狭隘,真的在以颗小人之心揣度着古辰焕的心思。这晚,古辰焕送时天直到公寓门口才离开,临走前约了时天第二天晚上用晚餐,时天并没有拒绝,但的确是犹豫了好一会儿才答应。
以前,任何事,同意与否,时天从不犹豫,突然变的这么矫情,时天真有些瞧不起自己。
这是,怎么了?!
第二天的晚餐中,时天终于忍不住的问,“古辰焕,直接了当的告诉我,为什么你不计前嫌的对我好?”
“因为。”古辰焕轻笑,轻声,“爱比恨好。”
“。”
“时天,也许是天性或本能使然,我有时还会下意识的把你当作我的少爷,令我忍不住的想保护,所以时天,我现在想守护你。”
这晚,时天失眠了,古辰焕那声“爱比恨好”、“想守护你”一直飘荡在他的脑海中,时天不明白,古辰焕为什么会爱上自己,当初言语对峙,古辰焕明明很严肃的说不会改变对自己的看法,可是现在 他真的还会把如今落魄的自己当作少爷吗?
四年来,时天从没有被人像古辰焕这么关怀过,世界冷漠的对他,他便也冷漠的对待世界,机械式的生活,在周而复始的忙碌中疲惫度过,时天的面色越变越清冷,心墙越变越坚固,但很多时候,他还是会觉得身体很冷,那是种来自灵魂深处的冷寂感,令他找不到任何温暖的方式。
有多少人忘了他曾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生在无尽奢靡的享受中,又有谁知道,这四年来他承受力多少委屈和痛苦。
很多时候,他不是坚强,是不得不坚强。
“时天”古辰焕的磁性的声音性感无比,深邃的双目温暖迷人,他轻轻抚上时天略微冰凉的脸庞,轻声道,“你是我古辰焕一辈子的少爷”
古辰焕的手掌,有一层薄薄的枪茧,时天却觉得抚在自己的脸上很舒服,温热且厚实,让他心里很踏实。
原以为整个世界都会把自己当作一条落水狗,没想到。真好。
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时天顺着古辰焕的抚摸,将侧脸缓缓贴在了古辰焕宽阔的胸膛上,他没有想到,仅仅是抱着这个男人,就能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心安,仿佛漂浮在汹涌**中的小舟终于靠上了岸,岸上,阳光明媚。
“古辰焕,让我多抱一会儿。”
第二十一章 离了土的花!
“我公寓已经快被你送的花放满了。”时天轻笑着接过古辰焕递过来的一大束郁金香,俯望着怀里鲜嫩的花朵,眉梢一挑,开玩笑道,“连续二十几天了,每天都是一束花,你就没有其他创意吗?”
“我在这方面没什么天赋。”古辰焕轻声道,“送珠宝的话,我担心会说我俗气,所以只能每天送一束不同的花给你。”顿了顿,古辰焕又轻声问道,“你不喜欢吗?”
“我比较喜欢种在土里的花。第一时间更新”时天皱着眉,也不掩饰心中的想法,直接道,“无论根部扎在多么肮脏的土里,都能长的高贵冷艳,即便无人问津,也能孤芳自赏,活的无拘无束,可这些离了土的,虽然能在华丽的氛围内获得欣赏和认可,但它们的命运已经被养花者所掌控,若遇到一个不负责任的养花人,过不了几天,花就会死,而且,会死的很惨。”
时天平静的说完,抬头目光复杂的望着古辰焕,先前的玩笑表情已经消失,时天轻声道:“如果我是那朵花,你觉得我是应该活在土里?还是活在这精美的包装下?”
古辰焕的面容太过平静,时天捕捉不到一丝异样,只看到他眉眼里的笑意更加浓厚,像是宠溺,又像是其他。古辰焕抬手,很温柔的抚摸着时天的头发,时天站的很直,脸色少有的轻柔,他任由古辰话的手从他的头发抚摸到他的脸颊。
如果他将古辰焕彻底融进自己的心中,那他就会变成一株离了土的花,他可以在古辰焕提供的荣华富贵里回到四年前少爷般的奢靡生活,可却会失去所有清冷的后盾,因为他没爱过,一脚陷下,怕再难拔起,那彻底现在古辰焕面前的柔软心脏,禁不起任何撕扯。
所以他害怕,害怕被要了,又被抛弃了。
古辰焕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必要回答,时天既然这么担心的暗喻自己,就说明他已经对自己敞开了心胸。离了土的花,只能任人摆布;交了心的人,只会六神无主。
这样的人,最好操控。
古辰焕吻上了时天的唇,他捧着时天的脸,闭着眼睛,唇舌动作温柔无比。
这是古辰焕这一生第三次去吻时天,却是最温柔的一次,他想通过这种方法打消时天心中的犹豫,却渐渐,对这种感觉着了迷。
时天有些挣动,有些排斥,他想推开古辰焕,却被古辰焕近一步压在车身上,渐渐的,他放弃了所有的抗拒,任由古辰焕高大的身体罩在自己身上。
时天上了楼,古辰焕开车离开,此刻已经是晚上九点多。
时天将古辰焕送给他的那一束花从精美的包装中拿出,然后全部插入放着营养水的花瓶中,最后心满意足的拍了张照片发给了古辰焕,附句:很喜欢。
信息发去很久后,时天突然收到古辰焕发来的信息,简短的一句话,却似乎饱含柔情:明晚搬到我这里来住吧。
这似乎该是理所当然的发展,想起刚才在楼下两人忘情的拥吻,时天突然发现,他心底一点儿也不排斥与古辰焕住在一起这件事,只是有点,紧张。
好,那我收拾一下,明天下午你来接我。
时天发完信息,深吸一口气吐出,然后往床上一扑,将微微发烫的脸颊埋进被子里,他难以抗拒从心底逐渐漫起的温暖感,这种恍如置身梦境的感觉,令时天开始有些飘飘然。突然很想再抱一抱古辰焕的身体,感受那具高大健壮的身体上,那令人心安心慰的温度,很想再将脸轻轻贴在那宽阔强壮的胸膛上,将这四年来的委屈,通通哭出来。
第二天,时天起的很早,吃完早饭后,时天便开始收拾东西,他不想带的太多,因为他知道古辰焕那里什么都不缺。
时天到现在还不清楚古辰焕的家在什么地方,这二十几天里,他不断的和古辰焕参宴,约会,聊天,也经常让古辰焕到自己的公寓里,然后两个人如家常夫妻一样,一起做饭,一起用餐,但他从来没有问过关于古辰焕的一切。
古辰焕只告诉时天,他主做黑。道的生意,白道上的生意规模并不大,他一般只在幕后操纵,很少亲历亲为,k市有权势的商政,只知道他是黑。道很有手腕的一位大佬,得罪不起,其余的,例如权势多大,资产多少,都不是很清楚。
古辰焕对他们很多人来说,就是个很神秘的男人。
时天对古辰焕有多大能耐一点儿也不感兴趣,他只知道,和古辰焕在一起,他不会再觉得自己是孤身一人。
有时候时天也会想,自己明明不是个会轻易动心的男人,为什么会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被古辰焕攻陷了心魂?
无论爱上古辰焕是因为迷上他这个人,还是因为他可以让自己漂泊清冷的心得到宽慰,时天都觉得都不重要了。
反正爱了就是爱了,能找出原因的话,那就不是爱了。
收拾好东西后,不过才早上十点多,想到古辰焕下午才会来,时天便带上钱包手机出门,准备去外面吃午饭。
如果时天知道这次出门会碰上那个男人的话,他宁愿将自己锁在公寓里直到下午古辰焕来接自己!
那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二十几天前的那场豪华游轮盛宴上,被时天扒光衣服绑在厕所的,原轩!
第二十二章 不是自己的对手!
时天刚出公寓楼便看见了原轩,原轩显然是特地来这里找时天的,他手里拿着一张似乎写着地址的纸条,站在公寓楼下左顾右看,嘴里嘀咕着,到底是不是这个地儿?
原轩的出现很高调,他染成金色的头发十分扎眼,在阳光底下,惹的不少途径的路人侧目,老一点辈的猜测着原轩是个爱花哨的流氓地痞,年轻的姑娘则捧着小脸赞叹原轩时尚帅气,再然后便是原轩身旁停着的那辆酷炫拉风价值百万的白色敞篷车,简直比原轩本人还要耀眼,不识货的暗暗羡慕嫉妒,识货的赶紧拿出手机拍两张,发出啧啧赞叹。
原轩一点儿也不在乎路人的目光,他拧着眉,抿着嘴,一脸二十几天不变的怨气模样,继续用目光左右搜索着,无意中的一个转头,正好看到了从公寓出来,同样看见他的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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