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鹤,也许还有办法,我今天已经把工作都结束了。明天一早就去拜访当地最有名的的兽医,听说他家的老猫活了24年,最后因为车祸才死的。可能……他有办法让咪咪再多活几年。”
其实这样的承诺已经毫无意义了。
对于一只二十多岁的老猫来说,这漫长的一生它经历过的事情太多。有个成名早,却二十年没出息的主人,被人从温暖的家里赶出去差一点流浪街头,跟着连自己名字都记不住的两脚兽,还有……认出换了一具身体的原主人。
沈鹤有时候在想,如果大王是个人,能说话能写字,会不会写个故事,叫说一说我那个重生的主人。
可大王毕竟是一只猫。沈鹤现在能想的,只有希望老天能给它一次机会,下辈子,不投胎成猫了,当个人吧。哪怕经历困苦,也起码能有五六十年的寿命,不用再让身边爱它的人受伤,可以陪着一起垂垂老矣。
“没关系了。不用去找什么有名的兽医了。”沈鹤强笑着吻了吻大王的额头,浑浊的猫眼似乎费了很大地力气才看清楚亲吻自己的人在哪里,猫爪子微微抬起,在他的唇角擦过。
第77章 终须别(下)
为了照顾好大王,沈鹤的夜晚几乎没有哪一天是安眠到天亮的。大王现在可以堂而皇之地睡在沈鹤的床上,哪怕天亮醒来的时候会发现它已经开始尿失禁,沈鹤也不会抱它下床。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三两日。和盛伯雍夜里视频的时候,镜头里出现的大王已经明显没有了活动的迹象,卧在沈鹤的手边眯着眼睛,不知道是在睡觉还是在出神。
到了半夜,大王突然叫了一声,沈鹤猛地睁开眼,身侧的大王全身僵硬地躺在床上。
沈鹤啪地开了床头的灯,翻身下床去找特地放在旁边的电暖器。
大王又叫了一声。
沈鹤动作一下子乱了,慌忙中踢翻了放在床尾的猫爬架。隔壁房间的沈父沈母也顿时惊醒过来敲门。
“怎么了?”
“快不行了!”
大王到底没能熬过这个晚上。
天边翻起鱼肚白的时候,大王躺在沈鹤的怀里,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
它最后没心跳的时候,还因为尿失禁,在沈鹤的身上留了一滩尿水。沈父示意把大王放下,让他先去换身衣服,沈鹤摇头拒绝。
八点的时候,孟章和陈大少开车赶到了书吧,特地带来了为大王准备好的小棺材。
陈大少的妈养了只老狗,前几年病死的时候特地找人订做了宠物棺材。给大王准备的小棺材也是同家店做的。对方还主动提供了可以用来安葬宠物的坟地。沈鹤没同意,只让陈大少买了棺材给大王备着。
却没想到,才做好棺材,大王真的就没了。
大王最后被装在小棺材里,埋在了书吧后面的一棵老树底下。
宋霖的别墅已经卖了。沈鹤不可能把大王埋在别墅院子里。书吧后头的这棵老树是大王平日里最常溜达的地方,埋在这里也能离它近一点。
黄昏的时候,书吧里有学生问起大王的事。收银的沈母下意识往后门看了一眼,沈父摇了摇头,她叹口气只说了句“早上的时候没了”。
听说老猫死了,学生们都觉得很惋惜,再追问沈父沈母已经不愿意多说什么。
而沈鹤,这个时候已经在后门的老树旁边做了一整个下午。
“你打算坐多久?”
沈鹤回头,盛伯雍戴着墨镜,就站在自己的不远处。小郑坐在驾驶座上,冲他点了点头,然后踩了油门,带着葛晖一道先走了。
沈鹤弯了弯嘴唇,从凳子上站起来:“怎么不先回家换身衣服再来?饿了没,我给你做点吃的……”
他一边说话,一边要往楼上走。狭窄的楼梯转角上,盛伯雍伸手一把把人拉进怀里。
“我该早点回来陪你的。”
沈鹤没有说话。
盛伯雍微微皱起眉头:“叔叔阿姨说你一天没吃东西了,你觉得大王要是知道,会不会生气?”
沈鹤叹了口气,微微带着笑:“它知道什么,只要不饿着它,它才不会管我几天没吃饭……”
盛伯雍猛地松开怀抱,拉着他的手噔噔上了楼。砰一声关上的房间,震得楼下不由抬头看了看天花板。
沈鹤微仰着头,承受着男人灼热的吻,眼角终于沁出泪水。他知道男人在气什么,刚才关上门扑过来的时候,他甚至并没有去躲避,只想迎合,只想把心里头最压抑的痛释放出来。
盛伯雍吻够了,捧着沈鹤的脸,微微低头,与他额头相碰,另一只手不断地揉捏着沈鹤的脖颈,放松他僵硬的脊椎。
“我刚带大王回家的时候,它还那么小一只,脾气臭臭的。现在也臭,就跟没长大似的。”沈鹤低笑,眼角亮晶晶的,是眼泪。
盛伯雍低头,吻掉眼泪:“以后有我在,我脾气不臭,会做饭,能做家务,不懂的我会去学,你想养猫我就是猫,想养狗我就是狗……”
“你是我男人。”沈鹤亲亲他的嘴,眼里总算有了神采,“不是我的猫,我的狗。以后,我大概也不会养猫或者狗,分别……太让人措手不及了。”
他和大王二十多年的感情,到头来还是会有分别。他根本不能奢望再养一只猫或者一只狗,又能够陪伴自己多久。
沈鹤并没有沉浸在大王离开的悲伤里太久。他拿着孟章之前放在房间里的剧本,安静地靠着盛伯雍,坐在铺设了地毯的房间里。
然而盛伯雍知道,他心里到底有多怀念大王。
桌上的相框里,黑色的大王躺了一个四仰八叉的姿势。打开的电脑桌面上,是漆黑一团蜷缩在床上睡觉的黑猫。
盛伯雍靠着床,肩膀一侧支撑着沈鹤,目光在青年细长的脖颈处流连,相扣的十指轻轻紧握。
沈鹤感觉到他的动作,放下剧本扭头茫然地看了他一眼。抬起手,吻了吻沈鹤的手背。
“下一部戏,打算接什么?”
“暂时……只想友情客串一部戏。”
大王还没有出事的时候,沈鹤和孟章商量了下,的确是有马上接新戏的念头,但是当时所能选择的剧本中,并没有特别适合的。只有一个剧本稍稍引起了沈鹤的注意。只是凑巧大王在这个时候出了事情,也不知这个剧组是不是还留着角色。
盛伯雍闻言看了一眼沈鹤正在翻看的剧本。剧本的名字叫《千机》,是部古装戏。他扫了眼写在首页的主创成员名单,一眼就看到了洪涛的名字。
自从上次《天工》的合作之后,沈鹤和盛伯雍一直没有再接过洪涛的戏。只是一个圈子里难免会碰上,也听说了洪涛前段时间拍摄的一部电影,大多票房不差,但是和《天工》比起来,还有一定的差距。
洪涛也不介意,在憋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里,终于把过去准备的剧本拿了出来。
这就是《千机》。
“最初的时候,洪导是拿着剧本亲自找到孟哥,想要邀请我出演其中的男主角。但是男主角的戏份虽然多,而且精彩,只是形象上和《金戈铁马》中的皇帝重复了。”
沈鹤回忆片刻,指着剧本当众一个角色的名字道:“我其实比较中意的是这个角色,虽然不是主角,但是很有亮点,感觉比主角更容易引起人的共鸣,也更容易让人感动到。”
沈鹤挑剧本一向眼光独到。
当年宋霖能出彩,一方面有他演技的加分,另一方面也有他挑剧本的眼光。
只可惜,好剧本没有好导演,好的制作团队,也只能成为一滩烂泥。宋霖之所以一次一次跌倒,说到底,他挑剧本眼光没问题,运气却差的不行。
加上后面几年卫彦和闫宁在私底下的动作,也无怪乎曾经的少年影帝一蹶不振,只能沦为三流演员。
“你出道至今,主演的片子还是不多,继续当配角的话……”盛伯雍皱了皱眉头。以沈鹤现在的名气,和公认的演技,当一个配角实在是太可惜了。
“应该没事……”摆在床沿上的手机振动了下,沈鹤话音还没落下,下意识伸手去抓手机,一接通,是陈大少的怪叫。
陈大少和孟章都已经先一步回公司了,这会儿打来电话,大概是工作上的事情。
只是……沈鹤拿开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这打过来的手机号码明明是孟章的,怎么说话的人会是陈大少?
“沈小鹤,洪导今天拿着新剧本过来了!”
“新剧本?”沈鹤愣了愣,诧异地扭头看向盛伯雍,后者显然也听到了电话里的声音,有些疑惑地看着自己。
陈大少还想再喊两句,手机被原主人夺了回去。孟章的声音在电话里显得比较沉稳,但还是听得出来隐隐有些激动。
“之前的《千机》剧本洪导和编剧进行了修改,新剧本里,你看中的那个角色,从配角成为主角了。”
通常剧本定下,编剧是不会轻易修改剧本的。尤其是像《千机》这样,已经备案准备拍摄的电影剧本,更是不会轻易把原定的主角配角进行角色大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