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我来吧。”
沈父抬头,看着儿子卷起衣袖,露出一截纤瘦的手臂,有些犹豫:“你还是坐着看看书吧,才从剧组回……”
沈鹤没多废话,已经拉过推车去摆书。沈父看着儿子,又心疼又欣慰。
小时候那么瘦瘦小小,跑两步就嘴唇铁青的孩子到底还是长大了。
昨晚沈鹤回来的时候,书吧还没到关门时间。等营业时间过了,夫妻俩简单的收拾了下就上楼想和儿子聊聊,却发现儿子已经在床上睡着了,就连行李箱也没收拾好。一想到剧组拍戏是那么累的一件事,再看儿子睡着的样子,夫妻俩就觉得儿子又瘦了。于是昨晚上,夫妻俩是商量着要怎么给沈鹤补身体渐渐睡着的。
门口的铃铛传来声音,沈父回头,看见俩女学生进来招呼了一声。因为是常客了,女孩子们也很放得开,笑嘻嘻地喊了两声“伯伯”,就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抽出自己带来的笔记本准备做事。一抬眼,有个女孩怔在了那里。
同来的女孩坐在她对面,看见好友呆愣愣的看着背后,不解道:“看什么呢,魂都飞了?”她说着也扭头去看,站在书架前的青年背影纤瘦,微微低头在看手里的一本书,露出的一截脖颈上还有一点点青黑色的发茬,侧颜……清俊的让人挪不开视线。
“嗷!好帅!这人是谁,前几天怎么一直没看到过,是老板新招的人?”
“会不会是电影学院的?没有在我们学校看见过这么帅的人啊?”
“电影学院有进过新人吗?不是吧,感觉有点眼熟,可是又想不起来是谁。”
“不管不管,快偷拍一张!快点呐!”
书吧里这时候还没两桌生意,女孩的声音尽管有特地压低过,但是听起来仍然尤其明显。当然,手机拍照时候的“咔嚓”声想要忽略也是不可能的。不过沈鹤没有回头,对于两个女孩偷拍的鬼祟动作并没有放在心上,继续摆着手里的书。
照片连着拍了好几张,女孩这才收手,却仍旧红着脸,时不时往沈鹤的方向偷看。等对方接了一通电话出门,女孩这才大胆地跑到收银台前,向老板询问青年的身份。
老板和老板娘深以为然的点点头:“嗯,我也觉得我儿子很帅。”
*
一辆拉风的法拉利停在离书吧不远的路口。因为车子太过高调,从旁边经过的学生没有一个不往车子里看上两眼的。
沈鹤走到附近的时候,一眼就看见车主正一手搭在车窗外,一手把玩着手里的水果机。
从挡风玻璃里看到沈鹤走近,车主探出脑袋,拉下墨镜:“沈同学,拍戏的感觉如何?”
沈鹤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一边往里坐,一边道:“感觉不错,”
“以后还想继续当演员?”唐穆风发动车子,打趣道,“好好的编剧不当,想当演员,你是怎么想的?演员来钱快?”
沈鹤按下车窗,窗外向两边飞驰的景色匆匆映入眼帘:“是个理由。不过我也是真的喜欢演戏。”
唐穆风当然对沈鹤是继续当编剧还是改行当演员都没有想法,只是觉得有些遗憾。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能够写出像《天工》这样的参照真实历史改写的剧本,足够看出这个人的天赋到底有多优秀。像这样优秀的一个编剧人才,不继续写剧本,反而向演员发展,的确是有点可惜了。
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演员,好看的,不好看的,只要听话,不笨基本上都能调.教出来,碰上有天赋的,想混下去不难。但是好的编剧实在是太缺少了,尽管每年学校里都会毕业一批,但是真正从事这一行的人太少,而能混出名堂来拔尖的又是凤毛麟角。
唐穆风惋惜沈鹤的天赋,但另一方面在看过试镜时的录像和从片场传回来的一些视频后,他又觉得沈鹤可以在演戏这条路上走得更远。
如果机遇好,未尝不是第二个宋霖。
当然,不要和宋霖一样,在最鼎盛的时候却遭遇事业的滑铁卢。
“既然你想继续演戏,我就带你去见一个人。”唐穆风回过神,看了眼身边这个清俊干净的青年,“那人脾气古怪,不过有他带你,任何事情都会事半功倍。”
沈鹤不知道唐穆风要带自己去哪里。但是当车子在城乡结合部的一幢出租房前停下的时候,他突然有种很强烈的预感,感觉自己就要遇到一个很重要的人。
“喏,人在前面。就那个卷着袖子,看起来邋里邋遢的中年人。”
顺着唐穆风手指的方向,沈鹤看到了他话中提到的男人。
那个男人正低头在看路边几个老头下棋,嘴里叼着烟,像是看得入迷了,丝毫没注意到香灰烧得老长,一下子掉到手背上烫得甩了甩手。
“他叫孟……”
“我知道了。我会找时间拜访他的。”
沈鹤突然打断唐穆风的话,扭头道:“唐经理知道哪家宠物店卖的猫粮比较好吗?”
“……”
这话题转得真硬……唐穆风虽然搞不懂沈鹤的态度,但要介绍的人已经指给他看过了,自己也算是完成了某人特地交代的任务,这么想着倒也无所谓了。
“猫粮的话倒是知道有一家。你家里养猫了?”
唐穆风发动车子,随口问了句。沈鹤沉默了很久,就在唐穆风以为自己得不到答案的时候,他却终于开了口:“以前养过……”
“以前?猫走丢了还是……死了?”
这一次,唐穆风真的没有等来沈鹤的回答。车子开回到市区内,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停车的位置,唐穆风指了指路:“直走再左拐有家蛮大的宠物店,听说是国内知名连锁,你可以去看看。”
他话音落下,沈鹤道了声“谢谢”,已经打开车门下车了。
第23章 我的猫(下)
直走左拐的那家宠物店,对沈鹤来说再熟悉不过。
他十六岁登顶成影帝,第一年回国因为怕寂寞,养了一只猫,所有的宠物用品都是在那家店里买的。店长是个好脾气的大叔,还养着一条大金毛。
但是对沈鹤来说,那都是过去的记忆了。沈家没有宠物,沈父沈母也不敢让沈鹤养宠物,生怕出什么问题。不过书吧附近倒是经常有流浪猫,脏兮兮的,不知道平时都躲在哪里过夜,只有到饭点的时候,才会循着香味蹲守在人家门前。
沈鹤杀青回来的那晚,就在路口见到了几只,一下子勾起了回忆。尤其是在看到那个中年男人之后,他更是想起过去拍戏忙起来没空管家里的猫,直接把小家伙扔给那人照顾的情景。
物是人非,也不知还能找回多少。
沈鹤想着,叹了口气,沿着路慢吞吞往前走,有些犹豫要不要再去带一只猫回家。经过宠物店橱窗的时候,他停下脚步,看着窗口。
靠窗的地方还是跟过去一样,垒着几个笼子,笼子里关了几只小猫,旁边还有一个被圈起来的圆,店长的大金毛和从前一样,懒懒地卧在里面睡觉。因为习惯了有人站在窗口围观,大金毛连尾巴都懒得动一下,继续卧着睡觉。
敞开的店门里突然有人大步出来,手里还举着电话:“怎么会不见的?周围找过没有?”
说话人的声音太熟悉,沈鹤扭头,撞上了盛伯雍的视线,两人都有些愣怔。
盛伯雍又对着电话那头的人讲了几句,挂断后朝着沈鹤点了点头:“又遇见了。”
沈鹤弯了弯唇角:“盛哥家里养宠物?”
“朋友的猫……”盛伯雍有些犹豫,“你杀青那天我接到电话,说是猫病了,一直不肯吃饭,我就回来看看。”
“看过医生了吗?”因为那一晚盛伯雍的话,沈鹤心里其实对他有些防备。沈鹤就是宋霖,宋霖就是沈鹤,这个秘密如果可以,他宁愿一辈子都藏着,但是如果有人愿意和他分享,并且能够帮他保密,他也希望能有这么一个人存在。
他不知道盛伯雍是不是这个人,但起码目前来看,他们可以是朋友。
“我刚下的飞机,还没来得及回家里看看。刚才家里的阿姨说,猫跑了。”
猫是一种俾睨天下的生物。如果跑了,大概就很难能再找回来。盛伯雍脸上的焦虑不是伪装的,沈鹤看得明白,看他难得有些焦头烂额的模样,忽然心里松了松:“盛哥,我帮你找吧。多个人多个帮手。”
盛伯雍没有拒绝他的好意。两个人打车先回了盛伯雍的住处,沿着小区一边走一边呼喊着猫的名字。
*
盛伯雍说那只走丢的猫叫咪咪。沈鹤心底有些想吐槽盛大影帝的取名水平,但是看见他的神情,到底还是咽了下来。
两个人在小区里找了几圈,都没有见到一只猫,就连野猫的影子也没看见。和盛伯雍的助理小郑碰头之后,又往小区附近开始发散出去寻找。
盛伯雍戴着鸭舌帽,穿着一身并不显眼的休闲衫,旁人只当是谁家的猫跑了,猫奴到处在找,压根没把这人往“盛伯雍”这三个字上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