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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之随遇而安 (朽木刁也)


沈随遇停下脚步,回身看她:“徐姐,你有事吗?”
“是有点事情……”徐露不太好意思地笑了笑,琢磨了一会,说道:“就是我的一个表弟,最近他出了点事情,之前在工地工作的时候,没注意从三楼摔了下来,人没事但是腿断了,现在也没法继续去工地干活了,所以,我想问问,你这还缺人吗?”
停顿了一下,徐露继续说道:“姐挺不好意思的,但是姐就这么一个表弟,他现在断了腿,工作也没了,本来一憨厚的小伙都不会笑了,回来整天呆在家里,板着张脸,消极到不行,都开始自暴自弃了,我是想了挺久才寻思着找你问问看的。”
毕竟她表弟这样的情况,要往滨城去找是不可能的,只能就近,何况他是初中肄业的学历,现在腿也断了,城里更找不到工作。
徐露的表弟沈随遇是认识的,小时候憨憨厚厚的,就是不聪明,但很有力气,还帮过他好几次。
听到他受伤了,沈随遇认真的想了想,之后说道:“有倒是有一份的,但是这份工作每天没有特别固定要做的,就哪里需要估计就要往哪里去填,要干的事情挺多,而且还要清理羊圈鸡舍之类的,这些比较脏的活儿。”
徐露一听还招人,连忙着急揽下来,她说道:“不会不会,这个活他能干。”她跟她弟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孩子,书也没读多少,哪个不是从小干这些活长大的,多脏多累都干过的。
没见着人沈随遇也不好轻易下判断,所以他沉吟了一会,对徐露说道:“徐姐,你看要不这样吧,明天你让你表弟过来,试着做一天,如果成的话就留下来,工资我按照跟你一样的给,如果不成的话,我也给一天的工钱,你看怎么样?”
“好,就这样决定了,我晚上回去就跟他说去。”徐露得到回答,喜滋滋地就转身回去了,她还要赶回去继续摘菜呢,不然那么多的数量,一天都完成不了。
徐露一走,沈随遇也跟着离开了,这么一聊耽误挺长时间的,他现在要走快点,才能赶得上车了。
快走外加小跑,沈随遇紧赶慢赶的,总算赶上了车,他们这里班车是一个小时一班,如果错过这个时间的,只能再等一个小时。
坐着班车到了滨城,一路上没有发生什么意外,顺顺利利的。
在车站下了车,沈随遇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之后找个饭馆走进去,现在已经将近一点了,他还没吃午饭呢。
随便点了一份套餐饭,沈随遇吃完之后,就直接去了种子公司,种子公子离他不远,大概走十几分钟就到了。
适合这个时间播种的农产品种类有些多,沈随遇选择困难症要发作了。
犹豫了一会,他跟也在买菜种的老农民咨询了一下,大致了解了大部分蔬菜的种法跟注意点后,便跟销售员报了自己要的种类跟数量。
他一共买了八-九样的种子,每一种的数量都比较大,再加上他也是这里的老客户了,能刷脸那种,所以在付账的时候,老板娘很大方的给他打了个大大的折扣。
折扣下来能省下五六百呢,沈随遇很高兴,笑地见牙不见眼的,“那谢谢您了。”
跟老板娘道了谢,沈随遇又把家里的地址填好之后,就离开种子公司。
天气预报上说这几天冷空气正在南下,再过两三天就又要降温了,他记得蒋淮安是没有厚衣服的,他想着顺便去买几套,刚好他今天出来了。
而且蒋淮安再过几天要回b市,b市的十一月份可比滨城冷太多,这会温度已经降到零下,没有厚衣服肯定不行的。
这么一想,所以出了种子公司后沈随遇又转去了附近的一家商场,准备买衣服。
虽然手头宽裕了不少,但是沈随遇也没有大手大脚的跑进名牌店里去买衣服,自己一个人在商场里转了一圈后,最终他挑了一家折扣比较多的男装店走了进去。
蒋淮安本来就是个衣架子,属于那种随随便便穿什么衣服都能穿出时尚范儿的人,所以沈随遇不需要多考虑什么,进店之后就自顾自地挑选了起来。
选了一件黑色呢子大衣,然后又选了两件毛衣两条裤子,沈随遇拿着衣服在自己身上比了比,觉得如果蒋淮安穿着身上效果一定很好。
在沈随遇比划的时候,店员就微笑地站在旁边,笑眯眯地说道:“先生,您穿这一身很合适的。”
沈随遇笑了笑,然后把衣服递给她,说道:“帮我拿大一个码的包起来。”
“但是您……应该要穿再小一码的才是。”女店员翻看了一下手里衣服的码数,微笑着提醒。
“啊,这不是我穿的,你按我说的去拿就好了。”
女店员闻言,看了他一会,然后点了点头去拿衣服了,而沈随遇在店里继续逛着,最后又挑了两条围巾。
打了折扣之后,五件衣服两条围巾还是花了他一千多块钱,不过沈随遇掏钱的时候挺利索,倒是不怎么心疼。
沈随遇付好钱提着大包小包离开服装店后,就见刚才接待他的那名服务员已经一脸灿烂笑容找旁边的另一个女孩咬耳朵了。
沈随遇还没走远,隐约还听见了那两个女孩子的对话,他听到她们提到‘人|妻|受’‘好温柔’什么的,忍不住红晕爬上了脸颊,连耳根都红了。
他……这样,应该还挺好的吧。
……人|妻|受什么的,她们也太会脑补了!!

☆、第49章 偷乐

买完衣服,沈随遇想了想,又提着大包小包跑了一趟超市。
在超市逛了一圈,买了一条鱼又买了一些日用品,沈随遇就准备回家了,刚好这个时间沈江也差不多能走了。
在商场外头找了个休息椅坐下,沈随遇掏出手机给沈江打了一个电话。
沈江正好准备回家,接到他的电话后,就问了他在的位置,然后他告诉沈随遇,让他等自己一会。
沈随遇应了一声,说:“好,二叔您慢慢来,我没关系。”
挂断电话,沈随遇玩了一会手机,随后有些无聊地这边转转脑袋,那边转转脑袋,瞪着眼发呆打发时间。
无聊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慢的。
就在沈随遇快要无聊到玩自己手指的时候,他忽然听见了一声及其微弱的声音。
循着声音看过去,沈随遇就看到不远的垃圾桶旁边卷缩着一只狗,估计是流浪狗,缩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后肢有些扭曲着,看样子是受了伤。
如果放着不管这只狗估计会活不下去,沈随遇有些不忍心,他很喜欢狗的,只是不想再养了。
在他还小的时候,沈父养过一只狗,是一只中华田园犬,也就是俗称的土狗。
土狗可听话了,每天都屁颠颠地跟着沈随遇后头跑,憨憨厚厚的,特别乖巧可爱,然而后来有一天,他去学校的时候,狗跟了他一路,在独自在回去的时候被狗贩子抓走了。
土狗被狗贩子抓走一般都只有一个下场……为此沈随遇伤心了很久,也不愿意再养了,所以后来就再也没养过狗,这会他看到这只流浪狗,又想起了小时候跟在自己屁股后头的那只。
提着东西站起来,沈随遇朝着那只流浪狗走过去,然后在那只狗面前蹲下,近距离看清流浪狗的模样后,不禁紧紧地皱起了眉头——
这只流浪狗瘦骨嶙峋的,好几个地方皮毛都掉了,露出了里头的红肉,毛发也脏兮兮的,好像还沾了血迹,看起来非常的惨。
沈随遇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人注意他之后就准备给流浪狗喂一点空间水再给它洗洗伤口,空间水有治愈效果,应该是有点用处的。
狗是通人性的,它感觉到沈随遇并没有恶意,所以也就乖乖的,沈随遇给它喂水和洗伤口的时候都非常配合。
沈随遇给流浪狗喂完水洗了伤口后,沈江的车恰好到了,正好就停在他旁边的马路上。
“阿遇,你在干啥啊?快上车吧。”沈江把脑袋探出车外,冲着沈随遇说道。
“嗯,好,二叔你等等,我去一下就回来。”沈随遇说完话后,就往旁边的饭馆走进去,没多久,他就提了一个餐盒出来。
把餐盒放在流浪狗的面前,沈随遇就跟一直盯着自己的流浪狗挥了挥手,做了一个再见的手势,之后便站了起来,提着东西往沈江放向走去。
在他的身后,那只流浪狗冲他小声的叫了两声,像是在表示感谢。
见自家侄子上了车,沈江偏头看了一眼他大包小包的,随口问道:“你都买了什么呢,这么多东西?”
“没什么,就只是几件衣服还有一些生活用品而已。”沈随遇笑着回答他,然后把东西放到后座去。
“哦,冬天到了,也是该买衣服了。”沈江了然的点了点头,之后就踩下油门把车开了出去。
“阿遇啊,你之前不是种了草莓啊,现在那些草莓是不是要成熟了?”开了一会车,沈江想起今天同事请吃的草莓,便又问了一句。
“……啊?”沈随遇刚刚发了一会呆,这会还没反应过来有点迷茫:“对不起二叔我刚才在发呆,您说了什么?”
沈江瞧见自家侄子米糊的样子,笑着摇了摇头,然后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
这回沈随遇听清楚了,他点了一下头,回答道:“是快成熟了,大概再过十天左右吧,就能陆续摘来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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