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笙道:“现在相信?之前呢?”
看着他近乎逼问的目光,英灏亨有点心虚:“好奇心作祟。”
司徒笙脱下拖鞋往他脸上拍。
英灏亨捉住他的手,往自己身上一拉:“你怎么女人似的甩鞋子?”
司徒笙道:“你希望我男人一点儿甩刀子?”
英灏亨低头,司徒笙抬头,目光撞在一起,竟比路灯的灯光还温柔。
一辆车斜插过来,停在两人的脚边,相距不到五厘米。只是车前灯亮得刺目,完全掩盖了车内的人,看不清是谁。
司徒笙摸着下巴道:“我记得上次用这种方式出现的……”
英灏亨不悦地撇嘴:“是一个混蛋。”
英励勤从车上下来,关上车门后,还对着后视镜整了整衣领。
司徒笙叹气:“这次还是。”
第54章 第十局 任务倒计时。
离上次见英励勤并没有过去多久,他人却消瘦了很多。司徒笙不禁怀疑,他的消瘦缘起于与朱维恩的兄弟之情破裂,还是为了自己失去了一个“同父同母”的筹码。
人憔悴了,但风度犹在。英励勤冲司徒笙露齿一笑:“好几天不见,灏亨对你的感情好像已经超过对我的了。”
司徒笙撇嘴:“那不就是个陌生人水平?”在英励勤明知朱维恩谋害英灏亨仍向他示警之后,司徒笙对他的恶感刷出了新的高度。
英励勤:“……”
英灏亨大笑。
司徒笙道:“你长着狗鼻子吗?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
英励勤道:“这条是去你们事务所的路。”
司徒笙道:“黑灯瞎火的,一般人开车只会注意前面,不会注意两旁吧?”
“我承认我心不在焉。”英励勤也没想到自己想着心事开着慢车,就看到了路灯下几乎合为一体的身影。想到这里,有点怪异地看了两人一眼,他心事重重,倒对此没有深究,扭头对英灏亨道:“听说你最近没有回家。如果是因为我的关系,大可不必如此,我已经搬出去了,而且,很快会出国。”
司徒笙道:“报团参加了新马泰十日游?”
英励勤道:“……我打算出国留学。”
司徒笙道:“国外有什么好的老年大学吗?”
英励勤苦笑道:“我知道你们现在很不待见我,这也是应该的。当时我只是没从‘朱维恩哥哥’这个身份中走出来。事后想想,我对他这么好,他连我都下得了手,根本没有人性。今天的一切的确是罪有应得。”
司徒笙说:“你的意思是说,他害了你才是罪有应得,害了英灏亨是理所当然?”
英励勤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
司徒笙不理他,将鞋子往地上一丢,拍拍英灏亨的胳膊说:“家门不幸,节哀。”
英励勤知道自己让朱维恩快跑的举动已经将两人彻底得罪,加上自己与英灏亨的往日恩怨,和解的希望渺茫,也不再奢求谅解:“我走后,爸爸和英氏就靠你了。”
司徒笙想起了江丽华,挑眉道:“只有爸爸和英氏吗?”
英励勤苦着脸,这次连笑都笑不出来,怅然哀伤的神色怎么都掩饰不住,又或者,他根本没有想要掩饰:“江阿姨是不会原谅我的。其实也好,这些年我一直在她身边转来转去,她早就不耐烦了吧,毕竟是自己丈夫与另一个女人生的孩子……现在这样也好,省得相看两相厌。”
一直闷不吭声的英灏亨突然扬手挥出一拳,重重地打在他脸上。
英励勤毫无防备,整个人扑了出去。他趴在地上,捂着热辣辣的左脸,呆呆地看着他。
“我妈能讨厌你,你不配讨厌我妈!”英灏亨面无表情地甩下这句话,拉起司徒笙大步离开。
司徒笙:“……”走得这么快,害得他想不着痕迹地补一脚都不行。
英励勤慢慢地坐起来,看着英灏亨和司徒笙的身影渐行渐远,慢慢地缩小,不知怎的,想起了英灏亨和自己的小时候。
那时候,英灏亨还很信任他,喜欢跟在他屁股后面糯糯地叫“哥哥”,自己看着他可爱的巴掌小脸,却满心只有厌恶和憎恨。如果没有他和他妈,自己的地位就不会这么尴尬,自己的母亲也不会去美国……钻入牛角尖的自己根本不愿意探究真相,将所有的错都一厢情愿地加在江丽华母子身上,一面把英灏亨往歪路上引,一面向英衡山和江丽华打小报告,不断地挑拨他们夫妻的关系……那么小的年纪,这么小的把戏,怎么能没人发现。可是,哪怕他的小把戏被揭穿,也没有人指责。江丽华对他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简直是纵容。
纵容。
他突然自嘲地笑起来。他想将英灏亨带坏,不停地灌输各种无法无天的思想,最后却因为英灏亨的醒悟而前功尽弃。而江丽华的纵容何尝不是另一种方式的带坏?就像现在,他钻牛角尖太深,明知是错也一错到底,最后一败涂地。
他怎么可以忘记,那个人是江丽华啊。当自己不自量力地将她列为敌人时,就已经输了。
见过英励勤之后,司徒笙对待英灏亨就带着几分刻意的温柔,目光总是不动声色地追随着他的一举一动。英灏亨没什么,照样喝酒吃薯条,只是吃的时候,总喜欢不经意地摆几个帅气的Pose。倒是罗蜜十分看不下去。
她吼道:“大白天的,能不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过健康阳光的生活,少给我眉来眼去!”
司徒笙不以为意地抖了抖脚丫子:“你老公又出差了对吧。”
罗蜜:“……”她才不会承认他猜对了!
英灏亨从薯片里抬头:“几号游街?”
“游街”是指《复仇者联盟》的铁杆粉丝新郎的婚礼。
罗蜜和司徒笙同时扭头看他:“你也要去?”
英灏亨坦然地迎接两人的瞩目。
司徒笙语重心长地说:“英励勤都知道去国外改造了,你怎么还留在这里混日子呢?”
英灏亨道:“你的事务所是混日子用的?”
司徒笙道:“我是事务所的老板,在这里待着叫敬业爱岗,奋斗事业。你是以前的雇主,在这里待着叫游手好闲,不学无术。”
英灏亨道:“我还是以前的雇主和现任的老板的……啧!”
司徒笙没好气道:“没事别啧啧,我对这个有阴影。”
英灏亨对司徒笙的过去十分感兴趣,无论什么,一听他有阴影,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了,要是插上电源,说不定还能媲美22伏的电灯泡。“什么阴影?说来听听。”
司徒笙道:“话说天地初开的时候,有只猴子,好奇心特别旺盛,喜欢多管闲事,有事没事就去神祇的办公室游逛。经常被他骚扰的神祇表示不胜其烦,决定略施薄惩。于是,他将那只猴子叫到办公室,拎起它的尾巴,“咔嚓”一声,剪掉了。猴子的惨叫声突破天际!为了防止猴子鬼吼鬼叫骚扰他人,神祇使了个法术,让猴子开口只能发出两种声音,一个是‘好’,一个是‘哼’,善意的和恶意的表达都有了。好,哼,好,哼,好哼,灏亨……”
他还没说完,英灏亨已经扑过去,两人在沙发上扭打成一团。
罗蜜:“……”这两个人的幼稚才是突破天际的,已经可以归入返祖现象了。
她转身去厨房里找吃的,感受一下用刀叉筷子等工具吃东西的生活,提高一下生活层次,拒绝与原始人类为伍。
等她吃得肚子滚圆回来,司徒笙和英灏亨正头靠头地挤在一张沙发里说话。
英灏亨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司徒笙的痒痒肉。
司徒笙被戳得没办法,无奈道:“我有个喜欢啧啧的朋友。”
英灏亨竖起耳朵:“那个朋友是你的阴影?”
司徒笙道:“可以这么说,也可以不这么说。就好像每个人小时候都会有个经常被用来比较的别人家孩子。”
英灏亨道:“我小时候被比较的是自家的孩子。”
司徒笙直觉英励勤小时候的学习成绩不错,拍拍他的肩膀道:“苦了你了。”
英灏亨一脸莫名其妙:“苦什么?”
司徒笙道:“英励勤小时候成绩不错吧?”
英灏亨道:“还行。按同年级的考试总分比,每次比我少十到二十分。”
司徒笙:“……”差点忘了这小子是A大的!
英灏亨道:“你那个朋友呢?每次考试分数都比你要高?”
司徒笙张了张嘴,不知道怎么说,总不能直截了当地说坑蒙拐骗比他强吧。
“嗯?”英灏亨催促。
“比我聪明一点,冷静一点,判断力强一点,运气好一点……”往事不堪回首,不想说了。
英灏亨道:“强得不是一点点啊。”
司徒笙头扭向另一边,拒绝与他挨着。
英灏亨道:“他是谁?为什么没见过?”
司徒笙道:“他神出鬼没,最近帮我查一个案子。”说到案子,他猛然想起自己当初给沈玉流的期限是三个月,算算时间,已经超出了,沈玉流那边居然一点消息都没有。他想起身打电话,扭头看看连体婴似的黏着自己的英灏亨,“你还不回家?”
英灏亨道:“你们事务所人手这么少,干脆招收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