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消失不见,这也是昌宁侯不敢轻举妄动的原因之一。在他看来,他爱妻的美名已经人尽皆知了,若是以后真有纪氏生的儿子真的寻上门,也该感动才对。再说,父为子纲,父亲教训儿子是天经地义的。当然,如果能暗中找到那个男孩,控制起来不让人知道,那就更好了。否则,万一有人利用那个孩子来生事,这可不好了。
以上这些,就是贵妃娘娘调查出来的真相特攻首席特工妻。但那个男婴的去向就没有人知道了。
沈旭辰和程以华却知道,这个男婴应该就是何明了。如果他们不曾插手,没想到何明竟然会是被自己亲爹弄死的。这样的爹也太自私了。
昌宁侯这个人,其实从很多细节都可以看得出来,他是个非常自私的人。按说他的真爱就是那个穿越女外室了吧,但这不妨碍他在府中继续睡通房丫头。他眼中只有他自己。为了确保自己害死纪氏的事情不会东窗事发,弄死一个不在自己身边长大的根本没什么感情的儿子又算得了什么!
夫夫俩决定先看看贵妃是如何处置这对奸/夫/淫/妇的。
贵妃当真是气得火冒三丈,恨不得立刻弄死这些人。但是她却没有轻易出手,只是暗中开始寻找起当初那个男婴来了。贵妃善忍,对她而言,仇恨什么的都可以暂时放一边,最重要的就是先找到她妹妹生的孩子。
一直关注事情发展的夫夫俩其实能够理解贵妃为什么没有直接弄死那对奸/夫/淫/妇。首先,这事儿不能摆在台面上,否则定国公府真的是颜面无存了,对于这个年代的人而言,那还真是颜面大于天的。其次,贵妃怜惜自己的妹妹,不希望在妹妹死了多年以后,还因为这种事情被人拿出来嚼舌头。第三,有些人,直接弄死他们,简直是便宜他们了!不如留着用钝刀子一点点磨他们的血肉!
于是,几天以后,皇上忽然下了一道圣旨,将明珠郡主赐给了太子做侧妃。
大家都知道贵妃娘娘对这位郡主万分看重,恨不得是放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位郡主常年住在宫里,因为贵妃娘娘这根大腿太粗了,她过得比某几位不得宠的公主还要张扬。在这样的情况下,贵妃却同意让郡主嫁给太子做侧妃。一时之间,再没有人怀疑贵妃娘娘的真心了,娘娘果然是看重太子的啊!
就连太子都这么认为的。他是储君。贵妃娘娘地位再高,也不过是庶妃。在这样的情况下,贵妃和太子在路上碰着了,贵妃是要向太子行礼的。太子一直受之无愧。但这些日子,许是觉得贵妃已经彻底站在了自己这边,太子对着贵妃娘娘忽然亲热起来了,时不时就会上敬一些新奇玩意儿,对母妃尽一尽孝心。
皇帝也对贵妃更为满意,觉得这女人果然是一心一意爱着自己的,没有别的心思。
既然已经赐婚了,哪怕因为明珠郡主年纪还小,婚期被安排在几年后,她也不能继续住在宫里了。贵妃娘娘就让人把她送回了昌宁侯府,省的这个冒牌货天天出现自己眼前,让自己膈应不已。
知道真相的沈旭辰和程以华都觉得贵妃这一手“废物利用”使得不错。
趁着贵妃娘娘慢慢布置着虐渣,夫夫俩终于把自己的事情搞定了,他们终于有了自己的房产。京城是天下脚下,房价自然很贵,这不管搁在哪个年代都是一样的,而且房产紧俏。于是,夫夫俩买到的房子并不大,只是胜在独门独户,布置雅致,院子里的花草又长得繁茂,看着颇为生意盎然。
有了自己的房子,夫夫俩做很多事情时都觉得方便了很多。比如说,他们可以兑换一些高科技太阳能的东西,拿出来用了。还有,就算不是高科技,只是普通的生活物品,他们也想用系统中兑换出来的。就拿洗漱来说吧,一直用牙膏牙刷的他们也不习惯用这个年代的牙盐啊。
对了,他们并没有雇佣仆人。哪怕这年代烧火用的是土灶,没有天然气,程以华依然决定自己撸起袖子亲自上阵。
安顿下来以后,他们就把贵妃虐渣的过程当成电视剧来看,也算给自己找点乐子。
因为纪氏的死亡,昌宁侯对着贵妃娘娘是有心结的,哪怕这些年,贵妃娘娘一直算得上是他的靠山。现在,女儿被赐婚给太子了,昌宁侯顿时觉得腰杆更直了,他可以正大光明站到太子那边去了。不管怎么说,太子牢牢占据嫡长大义,只怕贵妃都是不敢和他作对的,否则贵妃的养子怎么会为了避嫌远走西北?这么一想,昌宁侯甚至觉得,过几年以后,女儿嫁给太子受了宠,说不定连贵妃都要看自己脸色了总裁的痴恋 一诺情深。
昌宁侯心中得意了,行事也就没有以往那么谨慎了。
沈旭辰和程以华冷眼看着他最后的自我膨胀。
“我有个想法,不如我们把前世那些有名的诗词全部写出来,做旧了,弄成古籍的样子,再散出去……”沈旭辰灵机一动,对程以华说。
程以华眼睛一亮:“弄成古董的样子?这主意不错,刚刚试试我的手艺!”他是个好奇心非常旺盛的人,所以一直主动地学习新知识,当然,他学的很多知识其实是没什么用的,比如说伪造古董。程以华要是敢在现代伪造古董,程文化非拿皮带抽他不可。不过,现在倒是有个机会让程以华尽情展露一下另类的才华。
沈旭辰点点头:“那我们开始吧……楚辞唐诗宋词元曲汉赋,华国文化源远流长,我们只要挑一些经典地写出来,注上原作者的名字,还要加上原作者的简介,只不过要模糊一下人生经历。哪怕这个时空的人永远没法认识原作者了,也要让他们知道这些文人是真实存在过的。然后,我们把整本书弄成古籍的样子……哪怕有些文体在这个时空中完全不流行,但我相信,既然大家说的是一样的语言,那么具有感染力的文字一定还会让人产生共鸣的……说不定能引起轰动呢。”
有了想做的事情,日子过起来就变得很快了。
等夫夫俩终于把凝结了前世多少文人心血的书做出来,时间已经入冬了。如果他们不曾出现,在这个时间点,何明就要被人弄死了。不过,有了夫夫俩的参与,好人总不会无缘无故就死了。
这一日,京城的老百姓忽然听到一声巨响。那响声自京郊的一处山上发出。这声音实在是太大了,太让人觉得震撼了,以至于宫里的贵人都被惊动了。响声过后,有些人大着胆子,想去山里看个究竟。待他们上了山,却发现半山腰上忽然多了一个石碑。这石碑一半露在外面,一半藏在土里。这是上天预警?还是天降祥瑞?
很快,官府的人就来了。
众人小心翼翼地把石碑挖出来。这石碑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非常沉重。等到石碑彻底被挖了出来,它忽然就碎成了粉末。一阵风吹过,石碑就消失地无影无踪了。然后在原本放着石碑的地方,出现了一本旧书。这本书的封皮上没有写任何字。各位官差面面相觑,最后不知是谁灵机一动,说:“这是天书啊!”
天子脚下出现了稀奇事儿,这本书第一时间出现在了龙案上。
大太监小心翼翼地把天书翻开了一页,第一页就写着一篇骈文,大概意思是:皇帝啊,你有福了,天上的星君文曲星下凡,为要辅佐你们这个国家呢。为了迎接文曲星,就送你们一本书吧。这本书中的不少内容是上古文人写的,你们把这本书推广出去,用于教化文人百姓,这就是功德了啊!皇帝啊,加油干吧,众位星君看好你哦!
皇帝带着自家的心腹开了会。
心腹嘛,不说别的本事如何,给皇帝顺毛的本事一定是棒棒哒。这个说,皇帝啊,这可是功德啊!那个说,皇帝啊,这本书不愧是天书啊,啊呀啊呀,写得真是太好了!这个说,皇帝啊,你就是千古第一君啊,之前那么多皇帝,怎么就没有遇到这样的祥瑞呢。那个说,皇帝啊,你真是圣明啊,正因为你这么圣明,才能引来文曲星啊。然后一群人跪着喊了“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帝通体舒爽,一挥手,印书!
不过,不能直接把天书拿去印,天书可是要放在皇帝面前,随时供皇帝感悟仙气的。于是,皇帝特意招了翰林院那帮饱学之士过来,让他们抄书。抄着抄着,有几个人傻了眼。他们互相看了几眼。
这首《江城子》看着真眼熟啊!
第144章 番外一
昌宁侯为什么要抄那首《江城子》?因为,他对纪氏没有感情。其实不光是没有感情,更因为亲手害死了纪氏,昌宁侯每每梦到纪氏,都是纪氏披头散发来索命的样子。在这样的情况下,昌宁侯恨不得纪氏永不超生,一直在地狱里受苦受难,千万别来祸害人间了,他哪里还会去思念纪氏呢?所以,他写不出来真正能打动人心的悼亡诗。
靠着华丽词藻的堆砌,昌宁侯倒是能写出几篇来。但如果不能打动人心,这岂不是和他一贯表现的爱妻形象不符合?又想到宫中的贵妃娘娘,昌宁侯已经畏惧了三分,更不敢在悼亡诗上敷衍了事了。所以,当外室真爱拿出这首《江城子》时,昌宁侯顿时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得救了。在昌宁侯看来,外室真爱整个人都依附着他。外室真爱写的东西,他拿来用一下,没有人会发现端倪——说是真爱,其实昌宁侯潜意识里还是看轻了外室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