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玉曈故意撞了刘星宇一下:“嘿,其实我挺羡慕你的!有些事,还是出了学校办才方便!”
刘星宇早已经把容玉曈当兄弟,他也了然容玉曈跟花将离的关系:“你不要乱想噢!我昨天……那是为了给你和花将离腾出空间!你们总帮我,我这是感恩哪!”
两人说得太专注,冷不防同一个宿舍的容家小哥在旁边插话说:“是啊,容玉曈倒是得逞了,可苦了我半夜跑出去住快捷酒店!”
刘星宇意味深长地看了容玉曈一眼,继而哈哈大笑。容玉曈和那位小哥已经打成一片——至于花将离,耳灵的他听到刘星宇和容玉曈的谈话,早就羞愤躲起来了。
朋友之间总是欢闹,因为知根知底可以卸去部分心防。走出朋友圈,外部的一切就变得不可预期。有一些纵然可以预期,但又未必是好事。
刘星宇今天没有到校门口去接鹿笙,这导致鹿笙在校门口时再一次收到罗素和丁香的白眼。鹿笙不会往心里去,却又装出“惹不起还躲不起吗”的表情,很是让罗素和丁香嚣张暗爽了一阵。
嫉妒是磨人的魔鬼,点蜡皮鞭针刺……招招都用心里。罗素和丁香快乐了一整个早自习,早餐时间却又看到刘星宇和鹿笙并肩去食堂。妖生无常啊,情绪转换起落不要太大。
吃完早饭,鹿笙有事先走了,刘星宇稍慢。罗素和丁香好不容易逮到刘星宇落单的机会,正在思索要如何引起刘星宇的注意和好感,狗血的一幕出现了——刘星宇的饭卡掉了!
薄薄的一张塑料卡,落地无声,刘星宇没有任何知觉。罗素和丁香互看一眼,迈腿就去捡,真是喜从天降!
接下来的剧情顺理成章,刘星宇对于饭卡失而复得感恩在心,执意要请两位女生吃午饭。唯一狗血之外的就是罗素和丁香想也不想就答应了,没有任何矜持。
躲在暗处的鹿笙看完整个过程,轻轻鼓了个掌:“不愧是传说中的撩妹高手,这种老把戏玩得真是溜,完美!”
人生如戏,演技一旦展开,根本停不下来。借着早自习的“捡饭卡”事件,到了午餐时间,对于刘星宇不能跟自己一起吃饭,鹿笙表现出恰到好处的淡淡失落。这一切被补完妆的罗素和丁香看在眼里,两只女妖心里那个痛快哟!
有失必有得,老天爷还真特么公平呢!其实罗素和丁香整晚没有睡好,因为他们派出去坑害鹿笙的二十名手下居然一个也没回来,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狄义已经调查过,说是城区某处昨晚发生了相当强大的灵力震动。罗素和丁香没有怀疑鹿笙这个“凡人”,但对于火蚁残存者的行踪是否被灵界正道发现提心吊胆。
狄义当时就说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等到有一天咱们实力够了,又能搅动tian朝灵界!你们俩办事就是办事,办不好就赶紧收手,千万别作!你们要作要死,可别再拉族人垫背!你们也不要再相信简的鬼话,跟她断了来往行不行?”
第56章 不速之客海心远
所以,带着满肚子怨气来学校的罗素和丁香能够在刘星宇这里取得“重大突破”,也算是化解了良久以来的郁闷。
食堂的午餐算不得美味,五星级的厨子也难做好大锅菜。这一顿有人请,那就是来到H市之后最大的胜利。罗素和丁香免不了吃饭的时候矜持一些,又“不经意”说了一些关于鹿笙的坏话。譬如,她们“听说”鹿笙在以前的学校如何人品败坏、不受待见。
刘星宇心里憋着笑,暗道这次的任务真不简单,面对面听人睁眼说瞎话太考验忍耐力啦!胡说是一门艺术,无凭无据的胡说只会沦为笑话。鹿笙在以前的学校……鹿笙以前念的那不叫学校,那叫私塾!
然而,不管内心如何吐槽,刘星宇还是装出很认真在听的样子,并且以非常青涩装纯的表情和语气回应:“是吗?真的吗?真可怕!”
一顿饭结束,哪能得出什么实质性的成果。刘星宇不忘任务,看似随意说了一句:“跟你们聊天真有意思,要不是高三学习抓得紧,真希望一有空就跟你们聊天。”这样的话听在罗素和丁香耳听里,那就是明确的暗示呀!只是,喜笑颜开的两只女妖还没回话,刘星宇接着说,“今天周几来着?对了,周三!以后每周三的中午我都请你们吃午饭,好不好?”
罗素和丁香原以为抓住机会就可以彻底甩了鹿笙,然后找个合适的时间把刘星宇给“办”了,哪知道刘星宇自己定了一个时间。一周一次!如果这个时候主动要求每天都聚在一起,就会显得身为女人太过轻浮,只怕会引起反感。去特奶奶的,不答应还不行,不答应就一次机会都没有了。
于是,尽管心里万千个不满意,罗素和丁香还是强装笑脸答应。
刘星宇露出绅士的迷人微笑,一声拜拜,头也不回地走了。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半,鹿笙最担心就是罗素和丁香突然消失、继而断了寻找血色十字会的线索,只要拖住罗素和丁香,时间越久,对己方就越有利。
同样是午餐时间,鹿笙没有在暗处盯着刘星宇,他也没闲着。
走到僻静的小树林里,鹿笙施法召唤叁籽。叁籽如今在容家,鹿笙刚好有一个消息要传到容家。容玉曈和花将离虽然是容家人,但两人身在校园,有些事情不太方便麻烦他们。
特地选择小树林,那是因为叁籽是草本灵物,擅长土遁。令鹿笙意外的是,叁籽不是土遁而来,而是穿越虚空而来。当然,区区三百年的山参精绝不可能拥用穿越虚空的本领,得有人带着他。
带着叁籽的人,居然是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水汪汪的桃花眼,红扑扑的苹果脸,比叁籽长得更可爱!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可爱的小正太,鹿笙完全不敢轻视他。此前,鹿笙拜访过容家,见着了许多高手前辈,也有许多高手前辈没见着。想起刘星宇曾经描述过,容家有一屋子的汤圆包子,其中有一个叫做林瑞的小孩子格外厉害——这个厉害,可不是娇生惯养的脾气差,而是真正的修为高深。
结合刘星宇当时描述的各种特点,鹿笙微笑:“你是林瑞吧?你好,我是鹿笙。”
来者正是林瑞。林瑞很有礼貌地点头行礼,他如今是个孩童的外形,一切就按孩童的礼数来:“大巫师好!我们没有见过面呀,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要知道,林瑞是个高傲的小面瘫,一般人他才懒得搭理。能够对鹿笙如此礼貌,除了是第一次见面,还因为他知道大巫师很厉害。高手不是一般人,林瑞当然会高看一眼。
鹿笙故意不说刘星宇,只说:“我早就听说容家的一帮孩子中,就数林瑞本领最强。我看叁籽在你面前时眼睛里全是敬佩,就猜出来啦!”
林瑞是一个心地诚实的孩子,昂起肉肉的小下巴说:“你的没错,他们全都打不过我!”眼睛忽眨忽眨看着鹿笙,“你也打不过我!”
鹿笙哭笑不得,被一个小孩子当着面这么说还真是尴尬。其实吧,鹿笙心里有数,若论修为境界,他大概真的不如林瑞,毕竟林瑞能够打开虚空而鹿笙不能。但,打不打得过,境界高低不是唯一指标,如果鹿笙使用蛊术的话……
林瑞眼珠子转了转,灵动又活泼,完全不似那张绷着的严肃小脸:“大巫师不必想啦,你的蛊术虽然神妙,但我是仙魔混元之体,又是木灵化形,你的蛊术用到我身上基本上没有什么效果。而且,大巫师也许不知道,半夏大人渡劫之时,我可是帮他扛过天雷的哟!”
鹿笙:“……”仙魔混元之体,助天狐扛过雷劫,我的乖乖,如果这孩子是敌人的话,还真是遇着克星了。
叁籽在旁边看了这么久,干着急。他在容家住的日子虽然不长,但已经摸清了林瑞的耿直脾气,再加上大巫师也是个直脾气,他很怕两人会因为一言不和而打起来。一看冷场了,叁籽赶紧接话:“大巫师召唤我有什么事么?天狐大人说城市里的水泥地太多,不适合土遁,所以让林瑞送我过来啦!”山参精原本袖珍,到了容家之后被苏半夏授以倍化之术,如今他的身形跟林瑞差不多,也是一个五六岁的肉嫩小男孩,先前的红色兜兜也换成了红色的连身童装。
不是直脾气的人往往会为直脾气的人担心,其实,直脾气虽然偶尔冲动,但更多的时候是一种爽利。鹿笙和林瑞的对话表面听来快要起冲突了,但事实上两人都给彼此留下了好印象——对方不是虚假做作的人!真脾气的人最恨虚假做作,鹿笙和林瑞很对盘。打不过就是打不过嘛,这是事实,得承认,对吧?
果然,鹿笙没有半点不快,认真对林瑞说:“是这样。我遇到了两只火蚁妖,通过监视甲虫得知她们目前的住处。那个叫做狄义的火蚁男目前就住在那个地方,相比其它的火蚁,他很少出来活动。我的甲虫只能监视,不具备随机应变的能力,我想麻烦容家派人盯住他,省得他又弄出什么妖蛾子。”
林瑞点头答应,随机破开虚空准备离开;转身之前,他特意对鹿笙说:“大巫师,你要带着星宇哥哥常到容家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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