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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闻鹿笙 (寒灵犀)


第24章 升级宝弓手电筒

刘星宇自己也没想到巡逻小队长会主动说出一套合理的解释,赶紧点头:“是啊,‘天机石’太硬了,刮得肚子痛。”
小队长哈哈大笑:“习惯就好啦!你想一想,化成人形总比兽形好吧?如果没有‘天机石’,以我们的道行怎么可能现在就化形?好好适应,将来蚁后带领我们横扫苗疆、统治tian朝灵界时,还得我们出力呢!”
刘星宇唯唯应下,小队长拍拍他的肩膀、转身走了。
鹿笙的双手有五彩之光忽隐忽现,最终忍住了没有动手:“切!只要杀了蚁后,这群杂碎火蚁也将跟着覆灭,犯不着为了几个口气狂妄的宵小浪费灵力。”再看向刘星宇时,眼神既无奈又气愤,“好了没啊?能走路了吧?”
刘星宇苦笑,弓着腰不敢站直:“消不下去……”那部位铁硬,即使刘星宇以奇怪的站姿遮掩,还是能够看到帐篷挺立不倒。
鹿笙叹了一口气:“这叫怎么回事?自己的身体自己居然不能控制?长小一点儿也就算了,不显眼还能继续上路——谁让你长那么大的!?”说到“大”,鹿笙可是深受其“害”,因而怨念颇深。
刘星宇不好顶嘴:“一不留神……它就这么大了……我也没办法。”就算脸皮再厚,这样子“丢人现眼”也是很尴尬的。尤其,现在不是插科打诨的时候,现在是在执行高度危险任务的时候!
“反正六个小时之内咱们铁定是回不去了,也不急于一时。”鹿笙难得没有摆脸色给刘星宇看,毕竟都是男人,有些事情不难互相理解,“我再运灵力帮你也是枉然,尼罗的水法仍然有效。我们……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我教你调运灵力的方法,以你的悟性,应该很快能够掌握,也就能够自己压制某种冲动。”
大巫师果然霸道,直接踹开了巷子里的民居,将几只在家休息的火蚁妖制服打包丢在一旁。所谓火蚁族民居,不过是独门独院的集体宿舍而已。传授刘星宇调运灵力的方法时,鹿笙又瞥见几只被堵了嘴的火蚁妖正在暗暗交换眼神。不声不响放出“嗜睡蛊”,火蚁妖终于安静了。
世事难言绝对,刘星宇在学校时是公认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代表,有些老师甚至一度怀疑他智商是否有问题。然而,学习枯燥书本知识一再挫败的学渣,学起拳脚功夫、学起灵力运化等等却是悟性惊人。上帝说了,有些房子的门已经关了,想要出去看看更广阔的世界,有本事就自己爬窗——刘星宇大概就是那个命中注定要爬窗的少年。
由于先前跟鹿笙的“交流”,刘星宇体内已经蓄积了可观的灵力,运化调节对他来说是极有好处的。灵力运行顺畅,也使得他的身体越发精壮结实。
鹿笙旁观在侧,暗暗吃惊:香球说炎阳和水月是难得的极端对立又极端匹配的体质,果然不假!刘星宇这小子的灵力居然像阳光一样自然生成温度,这跟我的冷月灵力截然相反……月亮本身不能发光,然而反射阳光的月亮却能掩没诸天星光、独照暗夜……莫非,刘星宇这小子注定是我……
强行打断自己的想法,因为鹿笙自己也觉得荒谬。如果只是因为体质相合就强求在一起,那才是有违天道。首先,上一次“交流”完全是意外。其次,刘星宇明明白白说过他喜欢的是女人。最后,鹿笙自己已经表达过抗拒和愤怒,这时如果改变心意,会不会显得太功利太无耻?
按下心里的“非分”之想,却按不住对刘星宇的欣赏。于修行而言,鹿笙算得上刘星宇的大前辈,鹿笙打小就明白自己的水月体质多么难得而珍贵,相应的,刘星宇的炎阳体质也非常罕见。以己度人,鹿笙不免对刘星宇多了几分关心。等到刘星宇灵力运行周天之后消除了身体某处的异样,鹿笙就对他说:“我和你这一趟潜入蚁巢,危险万分;光有逃命的本事是不够的,关键时刻还得有杀敌之术。除了跑得快,你有没有其它额外的本事?机会难得,我可以教你如何把攻击最大化。”
两人之间的气氛难得如此融洽,一个愿意教、一个愿意学,这是单纯的“学术交流”,没有掺杂其它感情和目的。
刘星宇想了想,首先把那个可以化出光刃的“手电筒”拿出来,并且说了其“太阳能”的原理。
鹿笙接过仔细看了看,告诉刘星宇:“准确地说,这柄光刃需要的不是阳光,而是光能。你的灵力带着炎阳属性,说白了就是一种特殊的光能,即使没有阳光,你也可能凭自己的灵力通过这个转化出光刃。你说这是一名猎妖师送给你的?你的运气实在太好了,这个只有你能够使用。”
鹿笙不愧是大巫师,将“手电筒”还给刘星宇之后,立刻向刘星宇讲解如何通过控制灵力将光刃延展变成光矛:“你要记住,你的炎阳灵力是能够直接跟阳光产生关联的,所以,当这个‘手电筒’储存的光能充足时,你的灵力只需要充当‘开关’即可,知道吗?”
以灵力完全灌注和以灵力充当开关,当然是后者更加节省灵力。要知道,战斗之时,如果双方境界相当久持不下,灵力绵长的那一位往往会取得最后的胜利;节省灵力,有时就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只不过,以灵力充当开关,对修行者控制灵力的“技巧”要求更高,刘星宇知道了原理,却没有太多时间动手练习,因为鹿笙又转了话题:“你还有没有其它的法宝?近身相斗,你突然化出光刃,极有可能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但……如果对方在远处施法呢?唉,现在教你法术恐怕来不及啊!”
比起控制灵力,使用法术的难度无疑更高,尤其是那些精妙的法术,光是掌握法诀和咒语的配合就不是朝夕之功。
刘星宇终于把那柄家传的弓拿了出来——仅仅弓身自动耀出的宝光就证明是个稀罕物。
鹿笙接在手里,心里已经凌乱了:这……天底下怎么会有运气这么好的人!别人苦修苦寻,百年时间也未必遇上大机缘,可是刘星宇这小子……好吧,他跟我之间的事不必再提,仅仅指环、手电筒、家传弓这三样……哎哟,怎么连我都嫉妒得脑仁儿疼呢?
翠云宫的指环,已经知道的功能就有:纳物、隐藏、自动存储阳光并且转化成光能。“手电筒”的功能则是将光能转化成杀伤性武器。这些功能听来简单,实则极具妙用,最可怕的是它们仿佛是为刘星宇量身订做的——当然,家传的弓更是如此。
这柄弓,刘星宇只拿给花将离看过,花将离见识有限不知其用。大巫师鹿笙是苗疆蛊师和巫师的首领,他一眼就看出弓的奥妙:“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祖上积德保佑你人品大爆发,这……我也不知道应该如何称赞你。”
所谓人品大爆发,在刘星宇听来有一点点讽刺。毕竟,不久之前,他因为高考130分的总分被父母狠揍、又被表哥联合爹妈强行送到偏僻的山村体验生活、然后遇上一群冒充自助游客的坑比朋友、最后被卷入“虫皿”和火蚁妖事件……如果这也算人品,那现在,难道算是苦尽甘来?
刘星宇情不自禁环视四周:尼玛,苦尽甘来个P啊!小爷我现在待的地方是火蚁妖的私人住宅,这住宅处在它们的王宫老巢!待在这种随便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小命不保的地方,这也叫“人品大爆发”?
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决定了人们的心态不同。反正,不管刘星宇和鹿笙各自心里怎么想,鹿笙还是向刘星宇详细解释了弓的“工作”原理。
刘星宇听完,第一次觉得家传的宝贝弓是真宝贝,第一次轻轻摩拭:“你是说,这柄弓本来就没有箭矢,它需要修行者把光能转化成箭矢?这不跟‘手电筒’的使用原理一样么?”
“差不多,但是你家传的宝贝弓比手电筒更加高级一些,使用起来也更麻烦。手电筒本身就是一个能量转化的法宝,光能通过它可以化成剑、矛等近战兵刃,但宝贝弓,需要修行者自己把光能或者本身的灵力转化成箭矢。”
刚刚升起的兴奋劲被现实扑灭,刘星宇摩拭弓的动作也停了:“可是,我自己没本事把光能和灵力转化成箭矢啊!也就是说,宝贝弓目前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卵用,是么?”
鹿笙果断点头。
把灵力具化或者让别的事物改变状态,这是很高级的法术,就算天才也不可能顷刻之间学习掌握。天才,只在悟行;修炼,其实更在于实际操作。
刘星宇也不是全然失望,至少他知道了家传的东西是真的好东西,正要默默收起,鹿笙捉住弓:“谁让你收起来的?传统的方法虽然行不通,但并不代表不能另辟蹊径啊!”
作者有话要说:
周六有二更,请下午三点之后再刷~

第25章 气氛正好然并卵

刘星宇被唬得一愣一愣的,他已经完全跟不上鹿笙的思路了: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到底是要怎么样啊?
鹿笙看到刘星宇傻乎乎的样子,拍掌直接拍到距离刘星宇的脸颊一厘米:“不要一到关键时刻就犯傻,快点给我清醒过来!”
刘星宇先前慑于鹿笙的蛊术,这时又被鹿笙一来一去整蒙比,他已经完全认了:“好的,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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