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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番外完结 (莫晨欢)


  听着这话,戚暮愣了愣,然后无奈道:“那真是要让你失望了,我短期内不想成为独奏小提琴家,我想专心成为乐团……小提琴家。”戚暮将“首席”两个字改了口,他并不想直白地暴露自己的目标。
  戚暮的回答真是让盛彦辉愁白了头发,过了一会儿,他才又说:“那我们就比比,谁会第一个登上世界级的舞台?维也纳音乐厅、米斯兰卡拉歌剧院……这些都可以。”
  眼见着盛彦辉如此认真的模样,戚暮眸子一转,问道:“你说的这些我都觉得可以,但是……我为什么要和你比呢?”说着,戚暮勾唇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
  盛彦辉:“……”
  论刚刚才建立起来的偶像目标如何最快地在心里幻灭的,大概也不过如此了。
  现在的戚暮绝对不知道,多少年后,当他在欧洲再遇见盛彦辉的时候,他竟然给对方留下了这么大的“心理阴影”,请计算盛彦辉的心理阴影面积?
  太平洋都不够大了!
  而此时此刻,戚暮却没有想过这么多,他和盛彦辉道别后很快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正巧台上的竖琴家正表演结束,他一边轻轻地鼓着掌、一边坐了下来。
  还没坐稳,只听一旁的杜胜小声说道:“小七啊,你早说你和那个盛彦辉要进行比赛,我就拿你们做宣传了啊。”
  戚暮微微一愣:“杜哥您说什么?”
  “哈哈,没什么没什么,那盛彦辉也是,这种事情到了最后关头才肯说,真是太坏了。咱们华夏音乐界都是纯朴的孩子,哪儿有这种坏水啊,肯定是那个来自慕尼黑的大胡子教他的,准没错!”
  戚暮:“……”还真给您猜对了。
  接下来戚暮并没有再说什么,这一场音乐会中间发生的插曲也看似只是个催化剂,让全场的气氛更融洽和谐了几分。等到最后杜胜和几位老朋友上场进行表演的时候,那热烈的掌声几乎要将屋顶掀翻。
  表演的四个人都是B市著名的音乐家,他们以前就经常组成乐队进行室内演出,而这次也依旧表现出色得让观众席足足安可了三次,才肯罢休。
  其一确实有老音乐家演出精彩的缘故,其二也有观众们给他们面子,刻意多安可的成分。但是总而言之,这次的室内音乐会是正式结束了,并且划下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作为一场市级的室内音乐会,即使邀请了来自全国的不少音乐家参与,这场音乐会的效果却都出乎了所有人的想象。全场一共两次高潮,几乎每次都能让参与者此生难忘。
  一次是戚暮所演奏的《E小调协奏曲》和《茨冈狂想曲》,这个才二十岁出头的青年,让在场所有人的音乐家、音乐人士、专业乐评人都忍不住地鼓掌安可——因为他真的值得。
  还有一次便是杜胜四人的演出,多年的演出经验和练习让他们的乐曲越来越和谐相衬,即使是对声音挑剔到极致的闵琛都在最后认真地鼓掌,投以赞许的目光。
  这是一场盛大的音乐会!
  绝不会因为它较小的格局而让人轻视!
  就算是到了最后结束的时候,许多人也意犹未尽地互相笑着交流着,将自己对音乐会的感触分享给四周的人。他们穿着正式的西装、礼服,相谐着向门口走去。
  大概是华夏的礼节,戚暮是第一次在音乐会结束的时候站在门口与这些来宾们交谈、目送他们离去。在欧洲的时候基本上主办方举行完一次音乐会后,大家便是各自离开,而这次作为主办方的谭老和杜胜,却将戚暮这个劳动力给拉了回来——
  就算站在门口吹吹风、亮亮相,也能显示咱们B市交响乐团的脸不是!
  “你可是咱们的门面担当啊!”
  ——刚从闺女那儿学了新鲜词的杜胜如此调侃道。
  门面担当小七:“……”
  
  第二十五章
  
  “老谭,你这次组织的这场音乐会确实是不错啊!很好、很好!”
  “老杜,你最后和老王、老李他们的那首《卡农》真是不错啊,水平有进步!”
  “这就是你们B市交响乐团的小七?嗯,听老陈说这小伙子水平很高,今儿个一听,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
  颇有些沉住气的音乐人士笑着与谭老他们交谈过后,便会先行离开走人。也还有一些比较跑题的人会装作不在意地多看一旁站着的戚暮几眼,接着笑道:“你们B市交响乐团的吉祥物长得真是俊啊,难怪听我外孙女最近老在说你们的演奏会了。”
  门面担当&吉祥物小七:“……”
  送走了一大波的人以后,就算是年少力胜如戚暮都感觉到了一丝疲累,偏偏这观众们还总是喜欢调侃他、拿他逗趣,这只能让戚暮提起了十二万分的注意力,恭敬有礼地回答他们的问题。
  进入11月的B市的夜晚,气温早已降到十度以下,晕黄的路灯打在地面上都好像生了一层霜,平白地就有些寒气。天上挂着一轮弯弯的细月,城市绚烂迷人的灯光将天空照耀成了瑰丽的玫红色,不见一颗星星。
  戚暮一开始只穿着室内表演时的那件小西装,等送到最后几人的时候,他忍不住地取了自己的大衣套上,这才将漫天漫地的寒气杜绝于外。这件大衣其实戚暮并不是非常喜欢,他觉着这颜色实在是太过艳丽,但是令他无奈的是这已经算是原主衣柜里最厚的一件大衣了。
  要风度不要温度,这个原则在原主那儿实行得算是淋漓尽致了。
  当闵琛看到那一抹鲜红色的影子时,他脚下的步子倏地一滞,过了半晌才又走了过来。闵琛抬起凤眸看去,只见鲜红色的翻领大衣将青年白皙的面庞衬得仿若透明,在灯光的照耀下,好像连皮肤上细小的绒毛都可以看见。
  从艺术学的角度来说,红色是最引人注目的颜色,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地点,只要你放眼看向四周,你都会发现全场所有颜色之中,红色永远都是最少的一个。
  这个颜色太过张扬艳丽,很少有人驾驭的住。
  不巧,戚暮就是其中一个。
  他的皮肤太白,不知是冻的还是天生的,闵琛下意识地觉着是后者。他的目光从青年精致的面容上掠过,最后在他那双缩在大衣袖子里的半截手指那儿停留了一瞬,接着又抬首看向对方。
  闵琛慢慢启唇,道:“我……”
  “天哪,我的上帝!小天使你穿红色居然也这么好看?真是热情如火啊!”丹尼尔激动而夸张地喊道:“我可从来都没见过有人将这个颜色穿得这么好看,你真是能给人带来惊喜呢,小天使!”
  被打断的闵琛:“……”
  门面担当&吉祥物&小天使小七:“……”
  丹尼尔作为柏林爱乐乐团的王牌经纪人,自然不会浪得虚名,他感慨的话语和欣赏的目光只在戚暮的身上停留了一瞬,便转移到了一边的谭正辉的杜胜身上。他用一口别扭的中文笑着说道:“这场音乐会……很成功……我,我很高兴再来!”
  闵琛面无表情地睨了丹尼尔一眼,道:“不是再来,是能来。”
  丹尼尔:“……”反正我听不懂,随你怎么说!
  知道自己这个经纪人一旦到了华夏的土地上等于是个“文盲”,闵琛便没有再想让丹尼尔说话,而是自己看向了谭正辉和杜胜。他轻轻地颔首示意后,道:“音乐会很好,表演都很好,感谢你们的邀请。”
  之前丹尼尔夸奖戚暮的那一段话都是用德语说的,谭老年纪大了连英语都听不利索,杜胜虽然算是精通英语,却也没神通广大到连德语都听懂的地步,于是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家作为门面担当的吉祥物小七,又有了个小天使的外号。
  但是闵琛的这段话,两人却是听得仔仔细细地。谭老笑着颔首,说:“原本以为你们不会来的,你们能来这次的音乐会,是我们的荣幸,谢谢你的赞美了,闵琛。”
  闵琛一直是个好交流的人,括弧对不熟悉的人。他有礼貌地点点头,身体动作的每一个细节都宛若中世纪欧洲的绅士一般,让人感到一阵迎面吹来的春风,即使眉眼间依旧没有一点表情,谭老竟也没觉得尴尬。
  “最后柴可夫斯基的Op.48《弦乐小夜曲》也十分出色,在第三乐章的终止式部分,第二小提琴有点过快了,如果再改进一下我觉得会更为出彩。”闵琛看似随意地进行了一些点评,杜胜却收起了脸上随意的笑意,认真地听着。
  他比闵琛年纪大上一轮还要多,但是他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说得恰恰是他们经常会忽视的地方。
  闵琛说话的顺序明眼人一下子便能看出,眼看着杜胜与闵琛交流了一番后,闵琛转首向自己看来,戚暮不由自主地就屏住了呼吸,下意识地吞了口口水。
  戚暮两辈子加起来接受过最高程度的点评来自于艾伯克·多伦萨先生,他是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更是世界四大指挥家之一,当年戚暮在维爱进行排练的时候便与多伦萨先生交流过多次,也受到了一些启发。
  但是眼前这个男人……他是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年纪轻轻同样拥有世界四大指挥家之一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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