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诉求他是听懂了,这个楚歌啊,还真是温柔过头儿了,这种小媳妇儿哭着跑回娘家的既视感要不要这么强烈啊!
可林浩觉得眼前的人好玩儿又可爱,却笑不出声,哪有那么简单啊……有句话叫狗改不了吃屎!更何况谭鹿有楚歌不知道的过去,那个男人的偏执和冷酷,都是从无数死人堆里造就出来的,直奔目的的毛病用在谈恋爱上,似乎还真变成了恐怖行为……袒露自己恐怕根本就不明白爱是怎么一回事儿吧?
话说,其实林浩自己也不明白……当初,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他们,得的是同一种无情的毛病!
可至少他不会以为爱就是领个证、然后每天上床,不会以为爱就是买买买……那个家伙的脑袋肯定被驴踢了!
这玩意儿,光靠谈谈……对象是谭鹿那种家伙,怎么可能说得明白!
“恩,只要你跟他说好了,别再做那些奇奇怪怪的事情……”
楚歌倒是充满信任的看着他,漂亮的眼睛,汪汪的像只小狗。
这倒把林浩那句“办不到”硬生生的噎了回去……这种人就是天生招人疼,想拒绝都不忍心。
可林浩正拿着电话考虑要怎么和谭鹿那家伙沟通一个对她们俩来说都很费解的问题时,楼下江凤煜似乎从厨房出来了,而且又出么蛾子——
“喂!你站住!你干什么的?保镖呢,把他给我拿下!”
楼下传来乒乒乓乓的打斗声,似乎持续的时间还挺长,林浩坐不住了——
这么不管不顾的硬闯手段,胡闹而又对自己的身手非常有信心,保镖都是他刚换的雇佣军,身手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这样还能打真么长时间……再加上眼前,脸上还挂着眼泪的楚歌刚才说,那家伙“护送”他来的!
谁有这么大本事……还用猜么?
“谭鹿,你给我住手!你是来追人的还是来拆房子的!再胡闹马上给我滚蛋!保镖都出去,没你们什么事!”
林浩到底是林浩,站在二楼的楼梯口一声怒喝,就好象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一样。
幸好,谭鹿第一次绑架楚歌闹出那么大动静的时候,江少筠和江礼钦都看到过那时候的监控录像,而江凤煜正好被林浩推下楼摔断腿的时候,只有他不认识谭鹿,所以江凤煜从厨房小心翼翼的端着他亲自烤的小饼干正准备上楼就看到这个意外闯入者,直接就喊保镖了,要是他知道之前那档子破事儿,非得自己撸袖子上不可……那现在被打成猪头可怪不得没人提醒他!
看着江凤煜安然无恙的站在旁边,林浩松了口去……那个白痴,居然还举着小饼干朝他挥手……
谭鹿也看到了林浩,当然更看到了缩在林浩背后的楚歌!
“老婆!你跑什么?有什么不能好好说!”
谭鹿当时就急眼了,找谁不好,告状到林浩这儿……天晓得林浩这家伙那么差劲的性格,会不会把他的宝贝扣住不还给他!
听他这么肉麻的一喊,旁边端着小饼干的江凤煜也傻眼了——老婆?哪儿?谁啊!谁是谁老婆?
看着这家伙冲着林浩的方向喊得,江凤煜的脸色当场就青了——
“喂!你哪儿来的!哪儿来的滚回哪儿去!这儿没你老婆!”
光家里这几头豺狼虎豹就够头疼了,怎么又冒出一个来!
“你们俩都闭嘴!谭鹿你给我滚上来!”
——林浩一看这架势,赶紧开门进狗……省的江凤煜逮谁掐谁,谭鹿可不是江少筠,这家伙可不知道什么叫手下留情!
于是,半小时后,林浩的房间里,一脸无辜的男人还在大吐苦水——
“……你让我对他好,我尽心尽力每天围着他转,不是因为你让的,而是我真的喜欢楚歌,我心甘情愿、我甘之如怡!我没有半点逼迫他,你说我到底什么地方做得不好?就拿佛头那件事儿,他跟我回去就没笑过,我还专门去研究中国文化来着,不是说烽火戏诸侯么?我把自家房子还点了两回,他都没笑,还骂我神经病!为了讨他欢心,送他礼物,我宝贝他,像金银钻石那些不值钱的货色都不值一提,我专门问我手下中国什么最值钱,既让他感觉到家乡的温暖又能体现我对他的感情金贵,我手下说中国古董值钱,说文物比古董更值钱,我就搞了个佛头回去摆在他卧室里讨他欢心,我本来还想着他要是喜欢,下次就找人给我偷个兵马俑,结果他又骂我神经病!再说那狗,我喜欢的人这么难的说一句喜欢什么东西,我能不给他弄回来么?我管他是杀人还是放火,我的目的就是一个,就是想让楚歌开心!结果他说我是疯子!还有那个保镖,我的人是他碰的么?最可恨的是楚歌还跟他说‘谢谢’,我每个月给他那么多钱雇他卖命,他命都是我的,你跟他说‘谢谢’!??说的时候还笑的那么好看,你都没跟我笑过,我能不生气么……还有昨天……”
“你给我闭嘴吧!”
林浩不只是该哭笑不得还是该生气,反正身后江凤煜这个死皮赖脸要跟进来的情场高手是笑得已经直不起腰来了……哪有这么谈恋爱的?傻缺么?知道这家伙不是来跟他抢林浩的,心里松了口气,可楚歌看起来就好可怜!
林浩瞪了他一眼,这下江凤煜也消停了,他反倒不知该说什么好了……谭鹿这家伙,与其说他了解,倒不如说他们有着同一种悲哀,被当做杀人凶器一般行尸走肉的童年,之后好不容易摆脱那种生活,他们已经错过了青春最浪漫的年纪,那家伙的性格也越来越偏执,杀人放火样样精通,干脆把坏人做到了底,至于谈恋爱……呵呵,有女人就睡,男人也无所谓,漂亮就行,看上就抢,一直都是这样吧,现在真要追求什么人,这家伙的情商倒还真蠢成狗了!简直不忍心听下去!
“谭鹿我警告你,你再这么胡闹,我就把楚歌锁在屋里,你这辈子都别想看见他!”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你倒是教教我啊!只要能让他高兴,让他不委屈……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要说这谭鹿,这次还真是一颗真心,为了抱得美人归,看这架势还真是什么都敢答应。
可问题是——
“呃,他恋爱……谈恋爱就是……就是……”
林浩突然变得支支吾吾起来,一向运筹帷幄的他,还真是难得的看起来底气不足。
见鬼,干嘛问他?他也没谈过好么!
“我看不如这样,你给我做个示范,楚歌跟你关系那么好、那么信任你,一定行!”
——病入膏盲的人都喜欢胡说八道,比如说谭鹿,朋友之间的喜欢,和爱人能一样么?
“我去!谈恋爱这事儿,哪儿还有做示范的?再说了,我去哪儿找个恋爱对象给你示范啊!”
——林浩心虚的使劲摇头,他和谭鹿聚在一起都解决不了的难题,这还是头一桩!
“对象不是现成的么?”
谭鹿的眼睛使劲飘向他的身后……江凤煜正站在那儿,眼睛笑弯成一条缝,完全一副“深得我心”的表情。
两个男人交换了个眼色,就差击掌了……他手里那一堆心形小饼干,当谭鹿眼瞎么?
“这……”
林浩和楚歌也交换了个眼色,对方一脸求助的目光让他实在开不了口拒绝!
妈蛋!他怎么有种错觉——能不能帮上忙他不知道,怎么好像先把自己卖了似的!
第一百一十一章 约会示范
次日一大早,江凤煜才不会承认为了这场约会,他激动地一晚上没睡好,早晨六点就醒了呢!
最兴奋的当然就是他,他不像江少筠能打,不像江礼钦是个电脑奇才,能不能让林浩感觉到跟他在一起才是最快乐的,那就在此一举了!
当然,另一个男人也好不到哪儿去,其实谭鹿早晨七点就把车停在门口蹲着了,因为林浩昨天让楚歌住在江家、还硬是把他赶回酒店,哪有这么棒打鸳鸳的?晚上睡觉,早已经习惯了那个人的味道,睡得着才怪!一大早眼巴巴的站在江家那恢宏的大门口都望穿秋水了,可林浩昨天说约会要有礼貌,不能他想什么时间约就约,既然约定好的九点见面,那就只好晾了喽,还真是第一次被人这么晾着,第一次感受这等人的滋味!
至于林浩在干什么?林浩一口气睡到八点半才不紧不慢的起床……他和谭鹿不一样,虽然他们都不懂爱情啊、恋爱啊到底是怎样的,可他从来没有过期待!
悠哉的吃完佣人送来的早餐,检查完昨晚江礼钦发来的邮件,又把几条有用的内容整理出来,时间差不多了,冲了个澡,门外的楚歌已经急得团团转了……楚歌一直对那个男人都是畏惧有加的,明知道谭鹿在外面等,他便习惯性的如坐针毡。
“那个、林、林先生,好看么?”
一打开门,就看到楚歌的脸有些红的站在那儿,大概是难为情的,换了一身衣服,大概是昨天的脏了,他没带什么行李、不过他大管家的卧房一直保留着,以前的衣服还有很多,里面穿一件粉色的、正中间有一只棕色小熊的T恤,外面套了一件棕色的薄绒外套,九月多的早晨,薄厚倒是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