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的三个月交往结束在海都很平凡的一个酒吧里,那天刚好是荀霖十九岁生日,两人就到酒吧里一起庆祝生日,本来应该是浓情蜜意的一晚,偏偏两人都喝多了,本来该滚在一个房间,一张床的两人,第二天偏偏从两个房间里出来,这样的分手也是必然的。
“昨天晚上很舒服吧?算算也三个月了,我们还是分手吧,省得耽误你的好事。”叶日暮压着心里的怒气,盯着荀霖脖子上的吻痕,语气平静地说。
“好呀,也省得耽误你的好事,分手也好,还是好朋友,对吧?”荀霖头还很疼,一直有起床低气压的他还有些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不过要分手是么?他奉陪啊!
分道扬镳的两人各自回家,谁也没问那天的事,谁也没再提那天的事,第二天还是好朋友,只是两人换男女朋友的速度比赛似的,一个比一个快,毕业那天倒刚好都是光棍。
像是电影情节发展的一样,凡是定了十年之约的人,总会分别十年,他们也一样,明明毕业后一开始还在同一个城市,后来却越来越远,明明联络那么方便,却又像是不想先低头一般没有人主动联系对方,就这么空了整整十年,一直到叶日暮生日。
叶家唯一的少爷的三十岁生日自然是要大操大办,叶家唯一的少爷是个被吹上天的人物,听说人美得比女人还美,听说叶少的手段比叶三爷还狠,听说闵家大少迎娶叶大小姐的时候被自己的小舅子打得牙都打没了还不敢喘气,听说谁爬上叶少的床谁这辈子就不用愁了,听说叶少这么多年都没有固定的伴,全城的小姐少爷都盼着有机会当“叶太太”!
气派雄伟的叶家主宅今夜注定灯火通明,觥筹交错,豪车云集,打扮得体的人纷至沓来,就差在每个人出场的时候来数十个闪光灯“啪啪啪”地照着了。
“叶少,生日快乐!”“叶少,生日快乐,生意兴隆!”“祝叶少青春永驻,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不停的祝福,不停的礼物,络绎不绝的敬酒的人,叶日暮游刃有余地应付着。
十年的时间足以一个人改变很多,风华绝代的叶日暮,变成了令人商场上的人闻风丧胆的叶少,当年纵情享受着舞台的叶小少爷,变成了将叶家完全洗白的板钉钉的下任叶家家主。
“二宝,恭喜你又老了一岁,哪天给爸爸带个媳妇回来啊~”花非花不害臊地揽着叶百业的手臂调笑着自己在灯光下看起来仿佛闪闪发光的小儿子,时光对叶家这对夫夫似乎特别优待,年过半百的两个人身体都还很硬朗,双鬓微微有银丝浮现,却使他们增加了几分味道。
“好呀,我亲爱的爸爸。”听到小儿子的回答,花非花和叶百业都有些愣,知子莫若父,所以花非花和叶百业从来没有对小儿子拉郎配过,不过心里也多多少少是有些期待的,毕竟为人父母的,总归是希望自己的孩子们都有个伴。
“你们的媳妇来了。”还在愣神的夫夫俩听到小儿子低沉且势在必得的声音,顺着儿子的目光望去,细看了一会,这媳妇,他们也是知道的,荀家的独子,荀霖,他们儿子曾经最好的朋友。
“小弟,你看我给你带来了谁?是在毛里求斯遇到的!”叶晨曦语气激动,已为□□的她却没有了年轻时的干练和冰冷,却仿佛是一块暖玉,浑身散发着温暖而愉悦的光芒,看来闵常繁对她很好。
“谢谢姐姐,我看到了。”叶日暮扬起一抹真挚的笑容,他的姐姐总是能帮他大忙。
被叶晨曦拉上前的荀霖,举起酒杯,看向眼前这个无数次出现在他梦中的人,他稳了稳心神,让自己平静下来,笑着说:“日暮生日快乐!这些年过得好么?”后半句终是不受控制地脱口而出。
“不好。”叶日暮的声音比起十年前要更加低沉,犹如优雅的大提琴,落在荀霖心底却仍是让荀霖有种过电的感觉,朝思暮想,是荀霖对叶日暮的感觉,坚持维持了一年的好朋友身份,荀霖终究是维持不下去了,他怕自己忍不住就办了叶日暮,怕自己做出难以想象的事情,连朋友都没得做了,所以他只能逃,全球各地地跑。
“霖霖不在我身边,我怎么可能过得好呢?”叶日暮说起这话仿佛在说什么真理一般,一本正经而理所当然,荀霖心里一颤,几乎就想将心中的欢喜和喜爱还有思念全都告诉叶日暮,终究还是将指尖扣紧手心,忍住了自己的冲动。
“霖霖呢?没有我在身边,过的好么?霖霖只能回答不好。”叶日暮看着荀霖的沉默和怔愣,心中一阵柔软,没事,只要回来了,霖霖就再也没有机会走了。
“不好。”怎么会好呢?世界那么大,却走到哪里都会想起你,都会想你现在如果在自己身边该有多好,再美的风景都比不上梦中的你对自己的回眸一笑。
“为什么不好呢?”叶日暮放柔了声音,温柔地仿佛声音都放了糖,让荀霖有种自己被宠溺的感觉,他摇了摇头,着迷了般说道:“因为会想你,所以不好。”
闻言叶日暮只觉得眼前的这个人怎么可以这么可爱,这么让他喜欢,这么让他放不了手,是他不好,居然都没有调查就主观臆断提出了分手生生错过了眼前的人十年。
当年从两个房里出来的误会其实很简单,两人身上的痕迹都是对方造成的,醉酒中的他们还要争个攻受,最后分不出来的两人都赌气各自一个房间,可第二天醒来却都忘了,真是搞笑又无奈。
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荀霖脸一红,捏了捏酒杯,见叶日暮久久的没有反应,不由得一阵烦躁,突然想到了什么,却见眼前的叶日暮也眼前一亮。两人对视了一眼,极其有默契地开口:“十年已到,嫁给我吧!”
“好。”谁嫁谁娶都没关系,只要最后在一起了,都要百年好合。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看到这里的人可能不多了,可是蠢作者还是想说就算是番外,能写自己想写的故事,还有你们看,真是太好了!
本来想让他们的十年之约终是作废,各自娶了各自不认识的人,可是想想番外还是算了,要甜233333
嘛,明天是君洛岚的故事,虽然有小天使说想看小辈的,但是君洛岚的故事蠢作者真的好想写啊!
另外感兴趣的小天使可以去看蠢作者的新文《哭着喂你求你走》,是一个很轻松的变文~希望大家喜欢~
爱你们么么哒(づ ̄ 3 ̄)づ
☆、封缄的日记
我叫封缄,从我开始有自我意识的时候,我就有了自己的生存价值,因为君洛岚。
我是为他而存在的,在他最痛苦的时候诞生,然后一直陪伴着他,我透过他看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从他的眼中透露出来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灰色的,一开始,我以为是我不适合掌控他的身体所以看到的世界是灰色的。
因为每次我清醒的时候,他都是沉睡的,他清醒的时候,我则是沉睡的,直到后来,他清醒的时候,我也是清醒的,我才知道,原来君洛岚的世界从来没有存在过色彩,我的世界自然也没有色彩,因为我不知道除了灰色意外的颜色是什么样的。
对了,君洛岚患有外面的人口中说的视觉性色彩单一,但是他不知道,他没有表现出来,所以外面的人也都不知道。
直到,君洛岚又一次自残的时候,我看见了红色,那是我看到的第一个除了灰色以外的颜色,很好看,很醒目,会让人有种全世界都只有这种颜色该多好看的感觉,总之比一成不变的灰色是要好看很多。
君洛岚昏倒了,我醒了,手腕处还有外面的人说的名为“疼”的滋味,我盯着那道发疼的伤口,缠着灰色的绷带还渗出了好看的红色,几乎想让我把绷带解开,多看一些红色,可是我知道不可以,红色是血的颜色,太多,君洛岚会死,我也会死,而我不想死。
是的,我不想死,哪怕君洛岚一次一次自残到我能看见红色,我也不想死,死意味着消失,意味着我再也不能看见君洛岚,再也不能陪着君洛岚,再也没有机会知道我的存在,这种事实我不容许他发生。
君洛岚不好,很不好,很傻,很笨,永远是表情淡淡的,永远做着他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像是一个被装了芯片的机器人,哪怕拥有了自己的意识和感情也仍然被人操控,君洛岚,真可怜。
最初醒来的时候,我就躺在灰色的医院里,看着灰色的人走来走去,听着他们叫来名为医生的人对我说:“你需要进行心理疏导,你有抑郁症。”哦,不是对我,是对身体那个自残了又昏迷,派我来应付的君洛岚。
我并不讨厌应付那些所谓的著名医生,有趣的很,他们会摆出一副十分温柔的样子,开解我,让我要热爱生活,表示愿意做我的倾听者,多么愚蠢,多么搞笑啊,这些著名的医生居然没有发现他们的病患早已换了人?!哦,对了,在外面的人看来,我就是君洛岚,我们是一体的,同一个人,多好,我喜欢这个概念。
这个游戏并没有持续很久,也就两年左右,因为终于有个医生发现了我不是君洛岚,哪怕明明只要我想,外面的人是永远发现不了我的,因为我是多么的了解君洛岚,可是,我听隔壁病房在说:“你不能被你的副人格主导,你要去主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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