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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巨星范儿 (寒实)


大虾牵起拖油瓶的手:走吧,我们一路向西!
拖油瓶眼中神采奕奕,与他面黄肌瘦的脸色格格不入,他脚下踌躇:不去西边了,我们往东走,去你家!
大虾笑道:不行,你连一只苹果的上门礼都拿不出,也好意思来我家?
拖油瓶气哼哼,又开始期待:你家乡是什么样子的?美吗?
大虾:美啊!
拖油瓶:比布拉格还美?
大虾:比布拉格美多啦。
拖油瓶:……什么样子的,我想知道。
大虾:切,本大侠已经讲过很多遍了!
然后开始讲又一遍关于故乡的故事——蒙古鞑子还在苟延残喘,然而这并没有什么鸟用,很快又将是汉人的天下……待自己衣锦还乡,铁板钉钉的新一代武林盟主……他的家乡在一座小岛上,春天百花齐放,夏天知了疯叫,秋天麦田金黄,冬天白雪皑皑……
他一遍又一遍地诉说着自己都未曾到过的故乡,那个叫做桑梓的美丽地方……他的表情是那么的愉悦和满足,仿佛已经踏在故乡的土地上。
一大一小两个人朝着夕阳西下的方向行进,渐渐模糊了背影,一条清晰的“血路”却越发清晰可见,那是大虾正在消失的生命……

☆、第45章 演技大分析

想要在好莱坞大片中露脸,演技那必须得是杠杠滴!
低层次的演技就不多说了,明明是个圣母演成了心机婊,明明是个职场赢家演成了傻白甜,明明是个富n代演成了暴发户……诸如此类就不再一一列举。总而言之,这些人想凭此上头条,还不如减肥减到晕倒来的机会大些!
中间层次的演技是这样的,比如说女猪脚的狗狗死了,你看得出猪脚很桑心很蓝过,狗狗也很可怜呐,但是心中只有一个感觉——不就是死了条狗么,哭来哭去的有完没完?酷爱放男猪脚粗来!
高层次的演技又可以细分为有演技和有超高演技两种。
有演技的表现是酱紫的——猪脚站在大雨滂沱的天空下,她泪眼滂沱,你也泪眼滂沱。简而言之,就是这个演绎很有感染力,不知不觉就被猪脚带到一起。
这样的演员才资格称为演员,之前的几种那叫明星!
最后一种有超高演技,那是可遇不可求的,必须本人有悟性,肯吃苦,会钻研,并且浸淫此道多年,才有机会修炼而成。具体表现举个栗子:
女猪脚皈依佛门,面对迟来的男猪脚,她一身灰扑扑的尼姑袍子,手执一柄大扫把清理落叶。男猪脚拼命想要挽回,女猪脚却不为所动,甚至豁然地笑着说,“施主踩到扫把了”。
那是一种猪脚在笑,观众却在哭的傻逼情形!
也只有这样的演员,才有资格称为戏骨!
综上所述,此次参加试镜演员,绝壁不可能出现低层次的演技,中层次的都不好意思来丢人现眼!
温以言观看并分析了前几名试镜者的情况,顿时大感不妙。
每个试镜者都演出了猪脚对拖油瓶别扭的关心,对故乡的向往,以及面对死亡的轻描淡写。
简直不分伯仲,难以突出重围!
也许对于温以言来说,他还是有优势的——原剧本中的大虾形象的确是个来自元末明初的中国人,此时他的形象是最最贴合原著的。
然而,更改猪脚的来历,对于脑洞大开的编编们来说,简直是分分钟搞定的小case!
如果最终选定的主演是欧美人,那就设定成落魄的德意志贵族,或者维京海盗;如果是个中东人,那就设定成穆斯林传教士;甚至如果是个印度人,那就妥妥的是个传扬瑜伽的大师啦……不过黑人就要说句抱歉了,此时美洲还没被发现!
所以说,这优势忒不明显了!qaq
此外,还有另一个不太明显的优势——年轻!俗称脸嫩!
这是亚裔相较于其他种族的普遍优势。欧美人太显老,一个沧桑大叔的“牺牲”真的不如一个风华正茂的骚年的“牺牲”来的震撼人心有木有!
丢开脑中自认为是理性分析的天马行空,温以言雄纠纠气昂昂地上场。
这是一个热爱祖国,却从未踏足故乡的异乡人;这是一个心怀大侠梦,实则打斗毫无技巧的年轻人;这是一个愿意把所有希望、所有执着、甚至全部生命,都送给一个相识不久的孩子的……傻逼!
温以言擦干净冒着冷汗的脸,快步向前走几步,右手举到他胸口的高度,轻轻拍了两下。他的脸色仿佛在隐忍着什么,让人看了揪心不已,他又略有僵硬地做了一个牵手的动作。
没错!这是一场独角戏——剧组不提供配戏的小演员啊摔!
“&#¥&%¥*”他像一个初出江湖的少侠,稚气与士气相互并存。
哈里导演眼前一亮,这个演员说的居然是拉丁语!
——中世纪的欧洲,拉丁语正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交际语。
无论是这个小演员的水平有限,只能将这两句话说的如此磕磕绊绊;还是他的水平其实很高,但是为了符合猪脚外乡人的身份故意为之。不得不说,他做的不错!加分加分加分!
……
温以言维持着牵手的姿势朝前方走去。那里还没有夕阳,众人眼中却仿佛出现了余晖,温暖却不强烈,美好却又短暂。
日落西山,描述的从来不只是日落,还有死亡和衰败。然而第二日,太阳照常升起,又是新的一天!
哈里导演带头鼓掌,他很满意。
其他选手也表示愿赌服输,温以言的表演宛若男猪脚从剧中走了出来。至于是不是真的心服口服,那就呵呵了。
哈里导演是个极度自信的人,他才不管演员是什么来历,每个人都是从零开始的不是么?他看好这个孩子,并且坚定地相信着自己的眼光!
“嘿,小家伙,你学过拉丁语?”哈里导演对于这个细节非常感兴趣。
温以言重新戴上黑框眼镜,这才听懂哈里导演的话,“不,我只是临时跟它学了两句。”指尖戳了戳眼镜。
“哦?”哈里导演大开眼界,“这是什么?语言翻译器?我从没见过,这太神奇了!我保证这将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发明!”
温以言有些不好意思,对于“本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他似乎没多大惊叹啊。
“您喜欢,我下次带一副给您!”袁镜那里还有……应该,吧……
“那怎么好意思!”哈里导演一把年纪露出这副“娇羞”的神情,温以言也是醉了。
一老一少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情。
然而在某些人眼里,温以言绝壁是一个趋炎附势、口蜜腹剑、心思深沉的小人——中国人都奸诈透了!
甚至温以言本人,也分析自己成功的因素——20%的剧本设定因素,20%的自身外形条件,20%的拉丁语加持,20%的临场发挥,以及20%的,和哈里导演王八绿豆看对了眼。
总而言之,他觉得自己的胜出实在侥幸多过实力。
如果哈里导演有读心术,绝壁会嚣张的晃起食指,语调怪异的说——!骚年你怎么能怀疑我看人的眼光!
没错!温以言成功的真正原因在于——他是两世为人!他对于生死有种比常人更加透彻的理解。俗称“熟能生巧”……qaq
并且,剧中拖油瓶这个角色的设定,与他的前世大同小异。
——拖油瓶是当时德意志的国王,也就是神圣罗马帝国的执政者,查理四世的私生子。在他母亲死后,他带着信物走上了一路向西的寻父之旅。
身为当时最尊贵血脉的延续,拖油瓶的日子并不好过,甚至比绝大多数普通人都要艰难。这种理想与现实的巨大落差,深刻地激起了温以言的共鸣,使他对于角色的把握更加到位。以上。
……
当温以言拿着完整的剧本回到酒店时,“嚯!什么人?”
黑漆漆的房间里,一个落寞(?)的身影几乎与房间融为一体,这是闹鬼的节奏么?
“开灯!”沙哑而冷静的声音想起。
一声落下,声控的大大小小的灯全部亮起,一时间,房间里灯火通明,亮堂无限。
温以言:“……”好吧,就知道是你!卧屮艸芔茻!
“过来。”嚣张的小眼神拉透了仇恨值。
你丫的还有完没完,以为自己是世界第一的美男子么?就算是,那也还有脑残、眼瞎、以及et不懂欣赏啊摔!
然而,温以言还是过去了——这个听话的反射弧毙了它成么么么?qaq
袁镜一把抓住温以言的手腕,分分钟反扑将人压倒在沙发上,两人再次紧紧贴合。
袁镜盯着温以言看了许久,久到骚年全身僵硬、面红耳赤,这才低头吻了吻骚年的额头,虔诚地仿佛信徒亲吻他唯一的神明!
温以言无声地抖了抖——信徒神明组cp神马的,不要入戏太深哦!
“哼!”袁镜斜睨着骚年,“给你一分钟做自我忏悔!务必深刻简洁发自内心!”
温以言:“……”
袁镜叹气,他轻柔的拨乱骚年的鬓发,低下脑袋亲了亲骚年的额头,再到眼睛、鼻尖,最后在唇角处流连。
“哥~”骚年无意识地脱口而出,也许,他之所以离开真的是因为内心深处渴望被找寻。
骚年伸出小舌尖发出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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