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我还有很多不足,但我也很肯定我能带给观众,与三年前完全不同的观剧体验。”
“不同可不代表优质。”李蔚勤站起来,把一堆资料还给程冬,“你走吧,我只是投了钱,陈牧答应我稳赚不赔,也有公司帮我看着,这些事我就不插手了。”
要换作以前,程冬并不愿意勉强别人,他第一次上综艺节目就因为负伤缺席,不做争取就下了节目,便是因为不想给人添麻烦,然而这半年他从一文不名变成了个还算拿得出手的当红歌星,又因为丑闻退圈,世事太难料,很多事情此时不抓住,便再也没有机会抓住。
他站起身对李蔚勤弯了弯腰:“打扰了。”
对方还心想这人挺好打发,就听程冬接着说:“今天贸然来访,没有什么准备,听陈导说李老师您很喜欢菊地雅章,我正好有幸收藏到一张他的早期黑胶,希望您能收下。”
李蔚勤眼睛亮了亮。
这间屋子装饰质朴,但程冬还是注意到了唯一一样不普通的东西,看上去颇有年月的一台唱片机。
而那张绝版黑胶也确实是他有运气,高中时候淘打口碟,连废品回收站都不放过,菊地雅章这种小众乐手的作品,北欧的三流摇滚乐打口碟都能卖得比他贵,程冬记得自己只花了十二块,但这时候放在李蔚勤的面前,绝非是这个价了。
“我还会再来拜访的。”程冬说。
程冬在这个小渔村住下了,就租了李蔚勤隔壁的屋子,打点好之后他在薄薄的床板上躺下来,跟着他一块儿来的蛋黄倒是十分精神,一直扒着窗台看海。
程冬捏捏眉心,打开了手机。
他在来之前只给母亲打了电话,除了师父和周昱陈牧,也只有吴水琴有他的新号码,程冬的初衷并不完全是要逃避什么,他只是不想被打扰。原殷之控制欲如此不可理喻,他至今都没太弄明白两人明明十分和睦,原殷之却沉默着将他推到这个地步,他憋了一口气,想不明白索性不想。
这时候打开手机,就立刻有电话打进来,是吴水琴。程冬接起来,喂了一声,对面却没有声音。
“妈?”
“程——冬——”
程冬一个没拿稳,手机差点掉床下,慌乱中他直接按了关机。
回想着电话那头男人恶狠狠压低的声音,程冬想,看来好日子过不了几天了。
第52章
吴水琴比原殷之想象的要难搞定,他连续三天被拒之门外,只好从吴水琴四岁半的女儿下手。注意到小姑娘每天都要下楼来跟社区里的小伙伴玩过家家,原殷之隔天便去商场扫荡了一后备箱的芭比系列,从蝴蝶仙子到加州阳光,包括动画碟片和别墅全套,小姑娘前一天还叫他怪蜀黍,这时候立刻改口——
改叫他仙女叔叔,并且声音软嫩地说:“只有仙女才会给灰姑娘送礼物。”
原殷之越发觉得不要孩子是个正确决定。
跟小孩子套近乎成功,就算不登门也没关系,仙女叔叔就这么教唆灰姑娘去把妈妈的手机偷了出来。
小姑娘还很是犹豫了一番,但她虽然年仅四岁半,却对电子产品相当灵光,瞧见原殷之最新款手机都有两个,定是看不上妈妈那只诺基亚,把手机偷出来交给原殷之,还补充了一句:“妈妈刚刚才跟明星哥哥打过电话,你按绿色键。”
这小姑娘还真的十分喜欢称呼加前缀。原殷之难得愉快地摸摸她的头,一边点开通话界面,心不在焉地问一句:“你怎么知道我要找你哥哥。”
“因为妈妈说你是哥哥的对象。”
原殷之看了一眼仰着头盯着自己的小女孩,觉得这小东西的五官隐隐与程冬相似,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点脸热。
“你知道对象是什么意思吗?”
“知道,就是缠人精。”
“……”
就算程冬以后要孩子也要拦住他。
电话很快接通了,原殷之一时竟然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但程冬的声音听起来如此平稳,他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过得悠然自在,原殷之心里涌起的酸涩和怒意一起,咬着牙喊了青年的名字,随即立刻被挂断。
一直在旁边盯着的小女孩见原殷之青筋暴出,下一个动作好像就要把诺基亚丢出去,吓得连忙扑上去抱住原殷之的腿,嘶声尖叫:“妈妈——缠人精偷了你的手机——”
从仙女叔叔变成缠人精,嫁祸得十分利落。
原殷之只好落荒而逃,虽然有记下程冬的号码,但那之后青年就没有开过机,所以定位变得十分麻烦,原殷之找到那座不算繁荣的小渔村时,已经是一周之后了。
南部海岛的冬天要温暖许多,阳光普照。原殷之什么都没带,因为没有载车的渡轮到这里来,车也丢在了对岸。
所以当程冬见到原殷之时,这个男人风尘仆仆,满下巴胡茬,从来垂坠平整的衣服也皱巴巴,程冬愣了一秒,脚下本来克制不住想跑,生生忍住了,跟原殷之站在家门口对视了片刻,谁也不说话。
最终还是原殷之憋不住,他找了这人那么久,脑海中已经想过数百种要把他揉碎的方法。他往前走了一步,对程冬说:“我来接你。”
程冬把手上装了新鲜海产的袋子换一只手,跟原殷之错身而过,去开院门。
“程冬。”原殷之伸手握青年的胳膊,声音疲惫,“别跟我置气,回去吧。”
那数百种揉碎对方的方法,此刻竟然一种都使不出,程冬看自己的那几秒里,有种十分明白的坚硬筑起,像一道门,原殷之不敢去硬闯,生怕将其敲碎。
程冬不动声色,姿势虽然还算缓和,到底是非常坚决地挣开了原殷之。
蛋黄就在院子里,听到声音就窜出来,见着原殷之惊喜得把屁股都摇起来,一边往原殷之身上扑。
这带院子的小楼房屋主在外地,整套租三个月,还好剧组没有要赔偿金,不然程冬可能都拿不出租金来,他最近每天的功课就是找三顾李蔚勤,闲暇时间也多,此时包括院子都被整理得妥当干净,原殷之环视一圈,就能料想到程冬在这里生活得多么惬意。
“我不是置气。你进来吧,我们谈一谈。”
程冬低着头,进屋后将海产放进冰箱,找出两个纸杯来准备倒水,又突然想起原殷之从来不用纸杯,就又从碗柜里找出屋主留下的一套旧玻璃器皿,用盐洗干净后接了杯水过去。
程冬刚刚在桌面上搁下杯子,手腕又被原殷之握住:“你跟我这么生分?我不是来做客的。”
程冬使劲往回收手,一脸在原殷之看来莫名其妙的倔气。
程冬挣不开他,又做不到直接武力解决,脸都有些憋红:“你没搞清楚,原殷之,咱俩现在就该生分。”
“什么?”男人语调里隐隐的威慑。
程冬抬眼看他:“当初我们的交易条件是五年分的合约,虽然解约理由是我的丑闻,但确实是伯诚单方面提出解约的,五年还没满,所以你没付够酬金,我们也结束了。”
原殷之如何也没想到程冬会说这样的话。
“你说我们是交易?”
“难道不是吗?”
原殷之站起身就将程冬按到对面的沙发上:“你再说一遍?”
程冬抬脚就用膝盖顶了原殷之的肚子,只是姿势不到位没造成多大杀伤力,但那一下丝毫没有留情。原殷之吃痛往后退了两步,也顺势放开了他。
“你为什么要逼我退圈?”
原殷之抬起头,咬了咬牙,克制着怒火说:“在你眼里,就是卖唱更重要?”
程冬睁大眼睛:“卖唱?”
“或者你要把那称为事业?如果不是我给你机会,你会有今天?”
程冬的脸一瞬间便白了,原殷之虽然有些不忍心,但程冬一直以来让他忍而不发的情绪,也需要宣泄口。
“程冬,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如果你要在待在我身边的话,必须放弃你的职业。”
“为什么?”程冬问,眼神甚至有些凄惶。
“因为我不喜欢,我不喜欢你跟那个周昱同台,不喜欢你被别人簇拥,不喜欢你眼里只有唱歌,你那时候答应会跟我走,但是你从来没有站到我身边来,看看我都为你做了什么。”
原殷之语气平稳,话里却有罕见的控诉和弱势姿态。
他想起那个无人的小剧场内,程冬唱歌时那张仿佛会发光的脸,他唱“True you ride the fi horse(确实,你骑一匹最好的马)”,他唱“I could never go with youNo matter how I wao(我从来不可能与你在一起,无论我多么想)”。
那似乎是一种辽远的暗示,在他们相识之初就提醒这原殷之,程冬是不一样的,他的才华和不停歇的追逐,会将他送到原殷之无法触碰的地方。
原殷之曾经说过,程冬的闪光点能让他帮助青年走得更远,那个时候他尚有余力慷慨,但是某一天当他发现他想要让青年永远留在身边的时候,他就不愿意让程冬走太远了。
如果青年是一只亟待展翅的鸟,那他只想把他拽下来,做成一只枕头,他充盈的羽毛可以让他温暖并且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