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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之以桃 完结+番外 (莎普爱思滴眼睛)


  跟爷爷说话,总是很令她神经紧张。她需要提起十二分的警惕,仔细地听他说的每一句话,不停地思索,揣摩其间有没有她没听出来的深意,即便是聪明如她也常常在跟爷爷长谈之后感到一种心力枯竭的疲惫。
  尤其是刚回国的那几年,那时谭明梨的汉语还没有后来这样好,爷爷说的每一个字分开来她都能听懂,但组合成句子却总是叫她感到茫然——
  她几乎完全听不懂谭景山的打机锋:一种语意丰富的、模糊的暗示。她往往被压制得说不出话来。
  没人会喜欢这种感觉,谭明梨也不例外。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她才会潜意识地抵触来爷爷这里。她想。
  鸭青瓷茶杯里的茶叶轻轻旋转,汤色黄碧透亮,凉亭四角尖尖,一旁的池塘清至透明,日光投射到池底的鹅卵石上,火红的鲤鱼倏忽摆动而过。
  谭明梨的目光随着那尾鲤鱼微微跳动了一下,随即收回视线。
  不是她少年时曾捉过的那种鱼。
  她抬起眉眼,跟谭景山坦然地对视,轻声道,“爷爷,我跟一个女孩子在一起了。”
  谭景山饮茶的手顿了顿,他深深地看了一眼谭明梨,并没有立刻说什么,只是仍旧从容地饮完杯中茶,这才慢慢地点了点头,道:
  “这茶很好,明梨。是蒙顶甘露,你要是喜欢,待会让管家给你带一点回去。”
  “好的,谢谢爷爷。”
  谭明梨颔首道谢。
  她熟悉爷爷的说话风格,并不心急,只是耐心地等待他的下文。
  越是这个时候便越不能心急——至少不能把心急表现在面上。
  这是一种最常见的考验。如果没通过,显出等不及的焦躁神色,就是露怯,属于失了先手。
  爷爷最不喜欢的就是沉不住气,而谭明梨恰好在此道上格外擅长。她的心性就是当年被爷爷亲手一点一点磨出来的。
  外人只知道谭明梨是谭景山最骄傲的孙女,却很少知道她也是他最出色的学生。
  她足将谭景山的本事学了十成十,精于推拉,且耐性极佳。
  果然,过了一会,见她仍然云淡风轻,谭景山这才露出了一点满意的神色,温和地点了点头,温声道:
  “你女朋友爱喝茶吗?给她也带一点吧,明梨。”
  这就是接受下来的意思了。
  但谭明梨并没有松一口气,她神色仍旧宁静如水,淡淡地继续道,“她叫赵光水——您知道的,我跟您说过,就是之前借住在我家里的那个孩子。”
  这才是她今天要说的重点。
  “也是赵之华的女儿,赵鸿梁的孙女。”
  迎着谭景山的目光,谭明梨温声补充。
  谭景山的茶杯抖了抖,撒出来一点澄澈的茶汤。
  爷爷虽然年纪渐长,但他身体康健,手一向很稳,又非常看重体面风度,将茶水撒出来的情况在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看来爷爷的反应比她想象得要更惊惧……谭明梨默不作声,取了一旁的手帕,将茶水的痕迹细细擦拭干净。
  “简直是胡闹……明梨。胡闹。连你也糊涂了,是不是?”
  谭景山轻轻地放下茶杯,发出瓷器碰击的一声清鸣。
  他闭上了眼,神情安稳如山石,只有雪白的胡子在微微抖动:
  “世上年轻女孩那么多,你随便找一个去喜欢,我一句话也不会多说。可你却偏偏去喜欢鸿梁兄的孙女。明梨,你糊涂啊。”
  “赵鸿梁是什么人,你不知道么?难道你想学之前拐走赵之华的那个男人,去攀赵家的高枝吗?”
  谭景山的语气仍然宁静和缓,并没有怎么提高音量,光看神情甚至像是在亲近地说些家常话,但说出来的话却是极其少见的严厉:
  “我本来以为,谭家虽然不至于太鼎盛,但也算得上中庸守成,可以养得起谭家人,叫你们还算满足的。”
  他以为谭明梨野心勃勃,想借着赵家继续向上攀爬,不然,他想不出来一向最聪明通透的孙女为什么执意要行如此险途。
  如果赵鸿梁动怒,后果会是怎样,他不信谭明梨会不知道。
  谭明梨轻轻地笑了笑,温声道,“爷爷,您误会了。”
  “我是什么样的人,您不清楚吗?”
  老人一生积累的气势厚重如山,她却在他刻意释放的威压下仍然从容,甚至含了一点温柔的笑意,“我要是想追名逐利,当年我就根本不会离开谭家去结婚。您觉得呢?”
  “而且赵爷爷和之华姐已经知道我跟小水的事了,他们都同意;赵爷爷还叫我过年的时候去京城拜见。”
  她神色坦然地温声补充。
  谭景山睁开了眼睛,今天头一次露出了惊讶的神色,“鸿梁兄他答应了?”
  “是。”
  谭明梨态度恭敬。
  “啊……那很好,那很好,明梨。”
  谭景山重新握住了茶杯。他一边用指腹摩挲光洁的瓷面,一边静静地思索,过了一会才道,“明梨,你做得很好。”
  他并没有因为谭明梨先斩后奏或者瞒着他而生气。
  在他看来,能瞒着他办好事情是本事,比对他样样告知却一事无成要好得多。他欣赏喜欢谭明梨,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她聪明沉稳而又坚决果断——恰如年轻时的他自己。
  明梨跟赵家的孩子在一起,并且得到了赵鸿梁和赵之华的同意,这下却一下子扭转局面,成为一件极好的好事了,几乎值得好好地庆祝一番。
  谭景山虽然今年已逾七十,但头脑仍然清楚敏捷,抬手的功夫便已经想到了今后两家联姻的种种好处,即便沉稳如他,也不由得露出了一些喜色。
  在他这个位置和年龄,看遍众生百象,对孙辈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什么的早已完全不在意,那些对他来说都是无足挂碍的小事。
  只要对谭氏和谭家有利,那么就是好事;反之则就是坏事。
  而现在,在得到了赵家认可接纳之后,明梨跟赵家孩子在一起,毫无疑问属于前者。
  “那个孩子是叫——赵光水么?我记得她,一个很乖很腼腆的小姑娘……”
  乖是好的,腼腆也是好的,这两个词都可以指向一个结果,就是好哄和好拿捏。
  如果这孩子的性情像她母亲赵之华,那反而才不大好。
  作为合作伙伴亦或是竞争对手,谭景山毫无疑问地欣赏赵之华;但如果是作为孙媳,他并不喜欢像赵之华一样强势傲慢的女人。
  谭景山眯起眼睛,慢慢地道,“现在也长成大人了,挺不错的。明梨,要是你有空,什么时候把她带来跟爷爷见见,我给她提前备好见面礼。”
  谭明梨点头应好。
  “你有想过跟她生一个孩子么,明梨?”
  想了片刻,他忽然又道。
  “让她生一个孩子,这很好……”
  谭景山若有所思地敲了敲茶杯,强调道,“这孩子得跟你姓,是我们谭家的孩子,嗯?”
  “这样你也省心,只用操心谭氏就好。”
  谭景山越想越觉得这实在是利多无弊,好处良多,这下才真正动了劝说的心思,耐心分析道,“再说你比她大不少,年轻女孩心思多变,容易变心,生个孩子就能拴住她了,叫她离不开你。你觉得呢,明梨?”
  他并不在意什么所谓“香火”和“有后”,但是孩子的意义在某种层面上十分重大——他或她不仅是伴侣之间的粘合剂,也是两个家族结合的利器。
  相较而言,当然是后者让他更加看重。
  所以生一个孩子是很有必要的。而且现在不是有赵光水么?叫她去生,完全可以省去明梨的麻烦和辛劳,不至于耽误谭氏的工作。
  那么这件事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简直是再好不过了。
  谭景山忽然喜悦起来,他相信这个孩子一定会像明梨一样聪明,而作为赵谭两家的血脉纽带,还有谁比这个未出世的孩子更适合做未来的谭家继承人呢?
  这便又解决了他心头的一件忧患——谭家嫡系单薄,隐有断绝之势,而不到万不得已,他是绝不肯在旁支里去选人的。
  “我听你之前说过她,她既然那么喜欢你,对你死心塌地的,那么叫她给你生一个孩子,应该也不难?”
  谭景山很温和地笑了笑。
  谭明梨怔了怔——她没想到爷爷会话锋一转,忽然跟她说孩子的事,这有些出乎她的意料。
  她本身就没有生育的打算,要不然也不至于跟沈青洲结婚数年还没有孩子。
  而跟小水在一起之后,每一天都被甜蜜和温情所填满,她根本就没想到生孩子这回事。
  虽然她跟小水在情.事里不是没说过一些荒唐话,小水也曾在意乱情迷的时候哭着说过“想怀上姐姐的孩子”,但那归根到底只不过是些助兴的情趣罢了,她并不会当真,小水也不会。
  她当然是不舍得让小水去生孩子的……她还那么小。
  谭明梨看过相关的科普,那些图片和过来人的讲述太过触目惊心,她清楚地知道生育对女性的身体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在她眼里,小水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她心疼都来不及,又怎么愿意叫她去受那种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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