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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独家专属/草根天王 (琅玖)


  魏司不得不配服小盛同学,怎么这家伙一求起人来,黑眼睛里一片亮晶晶的浮光,如果你再不答应,怕是眼泪珠子下一秒就要掉下来。
  那可真是丢脸了,魏司这人最怕人掉眼泪,以前跟徐小妙在一块时,小妙每次生气还没掉珠子,只是眼睛红了,他都怕得不行,现在看着盛锦世这样,他抽抽嘴角,再望望其它发小,钢子耸耸肩,么仔也两手一摊,显然是都怕了这个少爷仔。
  “好吧,那你就顶阿细的位置,哎,我得先说一句,你要是哪摔伤了别怪我啊。”魏司瞧了眼盛锦世说道。
  心中暗忖:嘿,最好摔个狗吃屎,这样你就不会老对着本大爷笑了,还顺便挫挫你身上的锐气,哼!
  魏司只要一想上辈子受得窝囊气,心里又不平衡,保时捷上那一眼像根刺似的刺在他心里,这口气到底还是不顺啊。
  小盛同学却是毫不知情,他见魏司答应后,小脸立即笑成了一朵花,使劲地点点头,然后转身小跑着把皮书包放在场边,脱了黑色制服,把小领带也给解了下来,顺势松了一颗扣子,露漂亮光洁的脖颈。
  几个中学生有点不怀好意地吹起了口哨,魏司哼了哼,眼神忍不住瞟了几眼,这小子还挺白的。
  
  ☆、第6章 纯洁如白痴
  
  球场上很快打得热火朝天,起初魏司还想着看那少爷仔的笑话,他可不指望这根脆弱的瘦面条能有起死回生的本事,甚至还想着最好摔他妈的一跟头才乐呢,魏司多少有点心眼小,他对这种天生富贵的富二代特别痛恨,刚从上辈子失败的人生里头重活一回,魏司还是多少放不下那点仇富心理。
  可小盛同学的表现却让他有点吃惊,或许正如盛锦世所说的那样,他在香港是打过篮球,而且看样子好像还挺专业的,虽然人又瘦又矮小,看着脸白细嫩,那身子板却是灵活的很,而且投篮还特准,魏司没想到他这么小的个子竟能轻而易举地投出几个三分球,真是令人刮目相看。
  没多久功夫,一场比赛下来,中学生们不但没得一分,还屡屡被魏司的队伍抢了不少分,再加神投手盛锦世的几次远程投射,分数根本是拍马都追不上。
  “时间到!”球场旁的小胖墩乐得直跳,两手直拍:“烧烤!烧烤!噢耶!”
  中学生们人人相视一眼,无奈地垂下头,其中一个领头的男孩子说:“好吧,今晚上七点在东城街夜市见。”
  他说完后,眼睛看了眼魏司身后的盛锦世,小盛同学不像魏司那帮人,一脸臭汗,又黑又脏,他也是满面汗珠,可挂在他脸上就越发显得晶莹剔透,简直像朵水晶花似耀眼,身上的白衬衣经过一场激烈的球赛居然没有半点污渍,只是湿透了,能隐约看见薄薄的身板。
  男孩子摸了摸鼻子,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魏司还以为他想干架,结果人家直直就穿过他身边,对他身后的盛锦世伸出手,“你好,我叫杜一昕,你呢?”
  还在激动中的小盛同学没想到对方的领头羊会主动跟自己说话,一时间有点茫然地四下张望,过了会才伸出手怯怯地回道:“我叫盛锦世,你好。”
  杜一昕笑着用力握了握他的手,“你好,以后咱们都认识了,可以一起玩球,你要多来啊。”
  “嗯。”盛锦世有点受宠地点了点头,头还没低完,两只手就被一旁的魏司给打断了,“好了好了,我肚子饿了,快点去东城街吧,我们几个坐公交车去还要半小时呢。”
  不知道出于何种心理,魏司就看不惯有人待见这少爷仔,虽然他的篮球是有那么两下子,可魏司那上辈子的恩怨情结还没散干净呢,对盛锦世总是有股不爽快,现在看对方队长都主动关注这小白脸了,魏司的怨气就更重了。
  毛错!这绝逼是怨气,要不然他哪会周身不痛快呢。
  所以临散场时,当看到盛锦世抱着皮书包还打算跟在他后面,魏司就不客气地说:“你回去吧,吃烧烤的地方脏得要命,可不是你这样的人受得了,再说,你家司机也该来接你了吧。”
  魏司的几句话就像冷水似的当头浇下,把还欢天喜地的小盛同学给淋蒙了,他抱着皮书包怔在原地,过了会,才低声说:“我已经跟家里打电话了,我今晚可以晚点回去。”
  “不是吧,那你赶紧再打回电话让他们来接你啊。”魏司挥挥手,像赶苍蝇似把盛锦世扫出些距离,小盛同学的眼睛又开始泛光了,低头抱着皮书包呆呆地站着,倒还是不想走。
  钢子劝了句:“算了,阿司,你同桌他也算是出了份力,就让他跟我们去呗。”
  “是啊,阿司,就让小世去吧,反正又不是我们出钱。”么仔嘿嘿笑着把缩头缩到角落边的盛锦世给揽回来,魏司见他们几个这么说,也只好应道:“行吧,我可先说一句,吃拉肚子了别赖我啊。”
  如获大赦的小盛同学一听,嫩白的脸上霎时绽露笑颜,他一笑魏司就不敢看了,奶奶滴,笑这么好看干嘛,简直跟朵……花似的。
  十多年前的东海城还是一片未开发的临海城市,虽然广阔,但很多地方都没开发出来,还是荒山农地占的多,城中心也没多少纸醉金迷的娱乐场所,少数几间很有时代气息的卡啦OK或歌舞厅都还是得本城上流人士才能出入,更多的中下阶层老百姓都聚集在东城街的老区夜市里,吃着烧烤听着时下流行的港台歌曲。
  魏司他们一行学生也来到这里,几个学生一拼桌子,就兴奋地点起烧烤,搬凳子时,小盛同学把黑不溜灰的木凳子搬到魏司旁边挨着,正准备一屁股坐下去时,就被魏司脚一伸,不冷不热地说了句:“坐那头去,我跟阿细坐。”
  他可不想跟情敌凑近呼,就算已经消了一半的气也还是对这人不爽。
  小盛同学怯怯地看他一眼,两手只好搬起木凳子,左右不知该往哪放,另一头的杜一昕见了,就站起来走到他身边帮他把凳子拎起来,温声说:“坐我旁边吧。”
  魏司一听就停了动作,他看着杜一昕帮盛锦世拿凳子坐到对面那头,心里那阵不舒服又莫名多了几层,像是堵着一口气又不知道往哪发泄,憋着又说不出来什么味道。
  对杜一昕这个人,说实话,魏司上辈子是没见过他,这人出现的就跟盛锦世一样意外,听阿细说,今天是因为对方队里有个队员有事没来,就临时喊了初中部的篮球队长杜一昕来比赛,杜一昕只是玩玩,并没有亮出真功夫,更何况其它人的能力也十分有限,从杜一昕的动作来看,真的只是跟他们小学生玩玩而已。
  只是没想到,玩一玩就玩输了,不过魏司看出来杜一昕并不当回事,甚至还有点悠然自乐的味道。
  其实对杜一昕来说,正像魏司所猜测的那样,他就是临时来玩的,可没想到玩着玩着,竟发现这么个小宝贝。
  当盛锦世抱着皮书包怯怯地站在操场中央时,杜一昕不近不远地望着这个单薄的小男孩儿,他比所有人都矮都要脆弱,像个瓷娃娃一样需要小心轻放,杜一昕还想着这孩子怎么能上场呢,会不会被人撞碎了?出乎他的意料,盛锦世的动作十分专业和迅捷,显然就是受过特殊训练。
  场上擦身而过时,他有意握了把盛锦世的手腕,果然,瘦却坚韧有力,杜一昕猜想这位小男孩肯定受过某种训练,而且还不只是篮球。
  他打从心底开始留心这孩子,有力量且十分漂亮,还很怯涩,杜一昕十四岁,正处在朦朦胧胧的情感初期,他也说不出什么原因,就是特别喜欢这孩子。
  烧烤串赤溜溜地响,一群中二期的孩子在吵嚣的人堆里吃的热火朝天,刚刚比赛场上的针锋相对眨眼就变成嘻嘻哈哈的打闹,魏司早过了中二期,听着这帮发小不靠谱的神吹,只是笑笑并不接话,他眼神不经意地掠过对面,发现那位情敌同志正抓着一串烧鸡串,吃得满嘴流油,白皙的脸蛋被夜色火光映得绯红,笑逐颜开地听着阿细他们几个瞎胡闹。
  这家伙的骄傲和不可一世上哪去了?魏司盯着那张雏嫩的脸蛋默默望了许久,可巧盛锦世回过眸光,正好对上魏司的眼睛,魏司一怔,像做贼心虚似的把目光移开,一口咬个大鸡腿肉,又神经质地硬吞下,结果差没点噎死自己。
  这时,有个绰号叫水熊的中学生提议,光干吃烤串没啥意思,难得出来玩一趟,要玩就玩痛快点,大伙都喝酒吧。
  这个提议让一桌子小学生中学生都静了声,胖墩蓝翎海抹了抹一嘴油,傻呼呼地说:“我妈说小学生喝酒犯法。”
  “哈哈哈,瞧你那乖宝宝的猪样,快回家早点睡觉吧。”几个中学生自以为老江湖似的哈哈大笑,然后也不多说,水熊招呼了来了几瓶啤酒,往桌上一放,就使着牛劲拧开,尔后一人倒上一杯,很有江湖义气地举着杯学电视剧里的好汉道:“来!先干为敬!”
  魏司哼了哼,这个水熊啊,据他所知,高中毕业后就死于一场酒后驾车,这人还真是死有源头,打小就这样好酒,长大了也是个酒鬼。
  他没抬酒杯,而是看向对面的人,小盛同学还怔怔地没回过神来,估计喝酒两个字有点惊吓到他脆弱的心灵,看着几个熊孩子人人豪气万丈般一饮而下,他的小白脸像呆住般没半点反应,过了会,咬了咬下唇,握着手里的玻璃杯,一付拧眉犹豫不决的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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