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就是看上我们x家的钱吗?说,要多少钱,才肯离开我们xxx?!”
—“爱情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请不要用钱来践踏我的尊严!!”
——“你别以为怀了孩子就可以进我们x家的门,想飞上枝头当凤凰,做梦!”
—“我和xxx是真心相爱的!”
(每每见到这些场景,真想一把揪起那个傻白甜的女主,丢出窗外~高贵美艳的女二,能快点虐死这些渣渣吗?何必对渣男恋恋不舍,你明明值得拥有更好的!╮(╯_╰)╭)
……
……
宋衡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卷进什么豪门恩怨。还是以重要当事人的身份,或者是……重要道具的身份。
电视毕竟是电视,他接下来的日子,其实比想象中平淡得多。
平淡得,几乎让人失望。
转眼快三个月了,没有正宫上门天天来叫嚣着“吃我一耳光”的戏码,也没有“嫡出挤兑庶出”的戏码,甚至连他传说中的父亲都至今没有露面。
很冷清,非常冷清,冷清到了极点!
要不是再三确认过,他住的这栋别墅位于有名的富人区,风水颇佳,风景独好,他会觉得自己住在鸟不拉屎的地方,才会如此无人问津。
这边的他似乎被遗忘了。而真正的宋衡,却在万众瞩目中风光下葬。
在空旷的别墅里,宋衡看着电视里上的实况转播,听着他的粉丝哭喊着他的名字,听着他们唱那首《遗忘》……
这是种什么感觉呢?很微妙,很微妙。
恍若隔世。
镜头在拥挤的黑色人群中闪过,尽管只是一瞬,他却轻易捕捉到其中的一张脸。那个人挤在人群中,装备着黑色套装和雨伞还不够,还戴着帽子、墨镜和口罩,将自己包裹得像个重症患者。
饶是这样严密的打扮,他还是认出来了。
是他。
颜非,没想到你也会来。
颜非,你看,你现在再也不用烦恼怎么超过我了。
在这场追逐中,他已经自动出局。
外面是下不完的雨,别墅里的空气也是潮湿阴凉的。张伯一早出去买菜了,整个别墅里只剩下他一个人,本就空旷的别墅更加空旷。
陌生的环境,更加为人不齿的身份,全然无望的人生,什么也做不了的稚嫩身躯……多么悲哀的设定。
宋衡想,即使他现在哭出来,也不会有人看到他丢脸的样子。更何况,即使看到了,他现在在常人眼中,不过是个6岁的孩子。
哭泣是孩子的特权。
可他偏偏没有哭。他本该是躺在坟墓里的私人,现在却可以安好地坐在这里。仁慈的上天不过毁去了他的身体,却让他的灵魂得以重生……
他为什么要哭?
……
“你在笑什么?”
过堂的凉风从开着的门口吹进来,裹挟着雨丝,带来阵阵寒意。一向无人问津的别墅,此时却出现了一个陌生的面孔。
他是谁?
☆、第6章 哥哥沈风
作为睡了一上午的完美延续是什么,当然是——再睡一下午!
果然,对于身体里住着已经二十七岁灵魂的他,天生就不适合什么高中生活。即使是前世的宋衡,在学校也是插诨度日。
终于捱到放学,沈冬宁伸了个懒腰,抓了背包,打道回府。
别墅还是一样的空旷冷清,但他能感觉到,空气中流窜的某些不寻常的气息。
沈冬宁的视线缓缓落在玄关口出现的一双男士皮鞋上。黑色的皮革面,闪着冷凝的光。一如鞋子的主人,那如刀子般锋利的目光。
难怪他会觉得浑身不对劲。
那个人,又来了啊!
******
客厅里坐着一个约莫二十五、六的高挑男子,还不客气地坐在沙发的正中间,那是看电视的最佳位置,向来是由沈冬宁的本尊霸占。
男子坐的姿势很好看,背脊挺直,长腿自然交叠,单手拿水杯的动作煞是优雅。看起来极为精明干练,浅蓝色的衬衫扣到最上面一颗,领带系的也是一丝不苟。严谨的着装无可挑剔,睿智的眉眼英气逼人。而且举手投足间,透着浑然天成的贵气。
不像是客,倒像是此间真正的主人。
听到门口的动静,男子眼眸微抬,眼帘里射出来的视线,如冬日凌冽的寒风。
“你最近倒是学乖了。”
修长有力的手指,微微晃着半满的水杯,“前几天不是还闹着,不想去上学吗?”
那目光里,一如既往的,带着厌恶和鄙夷。
一如既往……
沈冬宁想起大约十年前,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的情形。
*
无人来访的别墅,在一个阴沉的雨天,迎来了它的第一个来客。
“你在笑什么?”
那时他还是少年的年纪,可他的眼神和语气已经像个大人。更贴切的说法是,已经很像沈天白。自然,作为沈家的长子,他长得像他爸爸也是某项特权……
那人立在门口,穿着黑色的衬衫和长裤,手边搁了把还在滴水的黑色雨伞,周身戾气,外面灰暗的天色都比不上他眼里的那丛阴霾。
彼时的沈冬宁正看着电视里的黑压压的实况转播,抬眼就看到这样一个一身黑的人,当下吓得一个机灵。
这人莫不是从宋衡的葬礼现场赶过来的?
“请问……有事吗?”
沉默良久,沈冬宁抛出试探性的问题。
从眼前人的表情看,一定是认识这具身体的主人的,这时候如果问“兄台你是谁”之类的问题,一定会被认为是脑子坏掉了。
如果他能预料到此时的情景的话,他应该在林伯那里多了解点情报的,比如……眼前的这位兄台到底是谁??
“一分钟之内,把鞋子穿上,跟我走。”
命令般的话语,从那张形状优美的薄唇中说出来,显得那样理所当然。
“你……”
沈冬宁三两下地套上鞋子,正想开口夺回点主权,便被来人冷声打断。
“闭嘴!我不想听到你的声音。”
身子忽然一轻,沈冬宁被甩到那人的肩上,直接扛走。
……
之所以还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这件事情在他心里,留下了深刻的阴影。
第一,他是男人,即使只有一块腹肌,也是有尊严的男子汉,怎么可以把他当个货物一样扛来扛去?就算当时他外表是个孩子,步行速度赶不上手摇拖拉机的一半,也不可以这样侮辱一个男子汉的人格!
第二,他长这么大都没被人这么嫌弃过。想他前世成名的时候,也是有大把的女粉丝哭喊着要为他生猴子的。这番重生后成了祖国的花朵,待遇反而越发差了。被不顾感受的丢到后座后,还被勒令不许说话、不许靠近!那一身黑的主子看向他的眼神,让他觉得自己比街上的乞丐还遭人嫌弃。
第三,暂时没想到。不过,光凭前两条,已经足够说明了此人的恶劣程度。
那次带他去的场合,他已经记不清楚了,大抵就是一些家宴,寿宴之类的场合。而那些宴会主人的名字和长相,他也都忘得差不多了,只记得每个宴会的共同点都是美酒佳肴无数,场面极尽奢华,简直是他这种白吃白喝者的天堂!
那次之后,那个人基本十天半个月就会来一次。沈冬宁在张伯那里了解了日子规律后,从此养成了在特定日子,过午不食,等待大餐的良好习惯。
也不是次次都是本尊,有时候来接人的会是他的那个胖司机,态度之亲切,待人之和蔼,每每让沈冬宁想迎风流泪。
……
从回忆中回过神来,那锐利的目光的主人已经紧逼到了跟前。
光看这眼神的怨恨程度,沈冬宁一定觉得自己和他有不共戴天之仇。还好眼神杀不死人,否则这十年来,他估计已经死了个千次万次了。
老实说,一个对6岁的孩子都抱着如此大的仇恨之心的人,他也没有多大的好感。他身体曾经的主人,祖国真正的花朵,一定也受到过此人不少“优渥”的待遇。
爱一个人或许无法历久弥长,但恨一个人却可以持之以恒。
十年了,沈冬宁在这熟悉的眼神中悟出了这句真理。
“沈风,有事吗?”
“沈、风?你就这么直呼你哥哥的名字?!”
“我的名字也是你喊的?”下巴被一个力道重重地挑起,沈冬宁被迫和上方的目光注视。
上方便是沈风的脸,浓黑上挑的眉,微凹的眼窝眸光沉郁,挺直如峰的鼻子,凉薄的唇。
沈冬宁不得不承认,他生了一张自己朝思暮想的男子气概的脸。那样正气阳光,没有一丝女气,连比自己高半个头的高挑健壮的体格也是为一拳打死老虎量身打造的,回看自己纤细的腰板,水光莹莹的狭长狐眼,简直欲哭无泪。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如果不是那眼中的讽刺实在太重,沈冬宁是很想和他这么一直对视下去的。
“咳咳,不就是一个名字吗?干嘛这么认真?而且这名字不挺好听的吗?叫着也比较顺口。”
“好听?顺口?”
咬着词根的语气微微动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