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林梵行惊喜地喊了一声,又急得乱蹦乱跳:“你怎么出来了,你的拐杖呢?”隔着一层铁丝网,林梵行东奔西跑地寻找入口,偏偏找不着。
梁倾城挥舞着球拍,笑着说:“你别乱走。我过去。”从容不迫地迈步走出去,立刻又被林梵行扑倒了。
林梵行摸摸他的手臂,敲敲他的腿弯,连声道:“真的好了,真的好了,好像在变魔术一样。”
梁倾城身体康复之后,并没有太激动,直到看见林梵行这个样子,他才终于高兴起来,很温和地解释说:“是一点点好起来的,你没在家,没瞧见罢了。”他转过身把球拍和网球装进包里,牵着林梵行的手回去了。
林梵行跟在他身边,走几步就要仰起脸看他一下,然后痴痴呆呆地想很多事情。林梵行有些忧伤:他的身体康复了,我又配不上他了。 停了一会儿又想:他健健康康的样子真好看,希望他以后永远不要生病就好了。
一屋子的佣人们见到主人回来,都十分喜悦,林梵行给护工和医师们结算了账单,将他们遣走了,只留了一个做饭比较可口的老妈子。
梁倾城病好之后,高高大大地在屋子里走动,显得很顶天立地的样子,旁人见他这样英武不凡的样子,也都十分喜悦。唯独韩禅有点不太高兴,因为痛失了一个病友。
林梵行平时里里外外操持家务,十分辛苦。梁倾城看在眼里,十分心疼。病好之后再也不肯叫林梵行做体力活,恨不能把他摆在桌子上供着才好。
夜里林梵行洗了一个热水澡,围着浴巾吹头发时,蓦然瞧见梁倾城走进浴室,拿起篮子里的内裤,放在水龙头下面认真清洗揉搓起来。
林梵行吓得吹风机都扔了,撒腿跑过来去夺:“倾城,这是我的。”
梁倾城两手都是肥皂泡,把内裤举得高高的:“我知道。”
“你不必这样,我知道你的心意就够了。”林梵行无奈的解释,又踮起脚尖去抓,腰上一旦用力,浴巾松松垮垮地滑落到了地板上。林梵行只好弯下腰拣浴巾,重新围在腰上,继续蹦,浴巾又掉了……
梁倾城:“……”
“还给你了。”梁倾城把那小块布连同肥皂泡都拍到他手里,打开水龙头洗手。
林梵行有些猝不及防,一手扯着浴巾,一手托着内裤,他有些郁闷:就知道你只是做样子而已。
梁倾城洗了手,弯下腰在林梵行的浴巾上擦了擦,然后抱住他的腿弯,忽然放在了光滑的黑色盥洗台上。
林梵行又惊又羞,晃着两条小腿,低声说:“你不要闹了。”
梁倾城注视着他,温柔的目光里满是爱意:“可以亲一下吗?”
林梵行嗤地笑了一下,抱住了梁倾城的肩膀,微微偏过脸颊,含笑等待着。梁倾城只是在他脸颊是亲了一下,然后俯身亲吻他的大腿内侧。
“啊,倾城。”林梵行惊叫了一声,红着脸挣扎了一会儿,又温顺地闭上眼睛,小腿蹬了几下,软软地搭在梁倾城的肩膀上。一场销魂过后,林梵行还坐在盥洗台上犯迷糊。梁倾城则捡起地上的内裤,漂洗干净,用衣架撑起来,抚平四角的褶皱和花纹,搭在了阳台的绳子上。
忙完之后,他见林梵行还在发呆,就把他抱起来送进了卧室。林梵行把脸埋在枕头里,过了一会儿小声喊:“倾城?”
梁倾城正在灯下收拾衣服,随口应了一句:“什么?”
“你……刚才弄的我好舒服。”
梁倾城笑了一下:“我的荣幸。”
“你技术那么好,一定经常给别人做吧?”林梵行有口无心地夸奖他。
“你!”梁倾城一把捏碎了手里的衣架,他看向林梵行:“你……”梁倾城深吸了几口气,强行平息怒火,过了很久才温和地解释:“不是的,只有你。”
“哦。”林梵行想表达一下自己的感激之情,不过瞧梁倾城脸色阴晴不定的,就没有再说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诺不轻许
每天早上醒来,洛云望着天花板上豪华的水晶吊灯,都在思考一个问题:自己的妻子到底什么时候会死掉?因为每天都为这个问题发愁,他总是心事重重,显得成熟了许多。
他身边躺着的是一个五十多岁、一百八十斤、身价过亿的女人。大清早的,她的呼噜声很响,一头乱发遮住了生着雀斑的脸。洛云毫无感情地看着她,半晌冷笑一声,起床穿衣服吃饭了。
在这栋豪宅里住了半年多,洛云早就习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在他的想象里,天堂也不过如此了,所以每当穿着订制的高档西服,开着名贵的跑车出去兜风时,他就把对妻子艾琳的厌恶稍稍克制一些。
洛云在楼下吃早饭,旁边三个佣人捧着餐盘伺候。艾琳讲究养生之道,平常吃得寡淡素净,而洛云则像是个皇帝,一个打小就挨饿的皇帝,每餐的排场都十分隆重浩大,好像是在摆国宴。这会儿他正一个人在楼下享受生活时,楼上忽然传来瓷器摔碎的声音,继而是艾琳尖利的怒骂声。
洛云打了一个嗝,是被吓到了。他加快速度吃光了盘子里的食物,抓起餐巾纸一抹嘴,蚊子似的哼哼了一句:“跟太太说,我出门办事了。”说罢悄没声息地从墙边溜走了。也并不敢去车库取车,怕惊动了艾琳。
他漫无目的地在街边走了一上午,坐在公园里喂鸽子,看别人下棋。路边有一个温柔清秀男孩子在弹吉他,前面放了一个箱子,里面全是他自己的唱片。洛云看在这个男孩子很帅的份上,就找了个小马扎,安安静静地坐在旁边听。他不懂音乐,但是男孩子的声音很软很清澈,让洛云看到了,物质生活之外的美好。
有一瞬间,洛云想,这个孩子真干净,我想走进他的生活,跟他谈一谈爱情。
但最后,洛云只是买了一张唱片,畏畏缩缩地走了。在男孩看不到的地方,洛云把唱片扔到了垃圾箱里。然后顺着原路返回艾家的豪宅。他想:要是艾琳死掉就好了。要是她死了,我就有钱了,然后天马行空,自由自在,做一个自由快乐的男人。
和外面的明媚阳光相反,艾宅里是黑云压城。女主人因为头上的白发大发雷霆,把家里的佣人逐个臭骂了一顿,又把许多水晶陶瓷的装饰砸的粉碎。洛云回去的时候,艾琳余怒尚未消除。
“你回来干什么?”艾琳很尖利地问。
洛云扯出一丝笑意:“这是我的家,我当然要回来。”
“这是你的家?这屋子里一砖一瓦,一草一木,连同你这个人,都是我花钱买来的。”艾琳无时无刻都在提醒着洛云是一个吃软饭的小白脸的事实。好在洛云已经吃了这么多年了,心理比较强悍,脸皮也很厚实,他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珠花,笑道:“好,我是你的。别生气了,送你一朵小花,好太太。”
艾琳毕竟是嘴硬心软,又见丈夫如此伏低做小,拿了首饰讨好自己,脸色才渐渐缓和下来,她接过珠花放在手心看了看,绷着脸说:“不值钱的东西,我哪里瞧得上眼。”虽然这样说,还是把珠花攥在手心,上楼收藏起来了。
于是一场暴风雨总算平静下来。洛云心里暗暗嗤笑艾琳,那个珠花的确是不值钱的东西,街边两元店里买的。他觉得艾琳只是一个两块钱就能搞定的女人而已。
中午艾琳的儿子萧郎要来家里吃饭。这个萧郎继承了其母的火爆脾气,甚至更加严重。他今年三十多岁,结过三次婚,女人家爱他强壮的肌肉和雄厚的资产,满心欢喜地嫁过来,不到一个月就被打得住进了医院。后来萧郎的家暴事迹传开来,再也没有好人家的女孩子肯嫁给他了。萧郎倒也是满不在乎,照样带着一群手下打打杀杀地过日子。
家里年老的佣人叫萧郎为小狼,艾琳有时候母爱泛滥,会叫他小狗。于是洛云暗地里叫他小狼狗,并且对这个称呼十分得意。但是当着外人面的时候,洛云对萧郎还是很恭敬的。
萧郎每次见到这个人,满身的施虐细胞一起发作,使他恨不能抓住这个漂亮低贱的男人狠狠地揍一顿。但是看在艾琳的面子上,或者说看在他未来的一大笔遗产的面子上,萧郎对洛云还算是很客气。
中午时分,艾琳亲自下厨为丈夫和儿子做炸酱面。佣人们乐得清闲,都躲到院子里聊天了。偌大的客厅里,只有洛云和萧郎,受刑似的坐在一起。
洛云坐在沙发边缘,身体前倾,双膝并拢,低着头很认真专注地看桌子上的烟灰缸,好像里面蕴藏了一个乾坤世界。萧郎大刀金马地坐在正中央,拿着电视遥控器看球赛,骂了一连串地“草草草。”又看了一会儿股票,惊讶连连地:“卧槽卧槽。”
洛云眉毛略动了动,心想:傻逼。
“哎!”萧郎大大咧咧地看向洛云:“说你呢,给我拿包烟。”
洛云左右看了看,见桌子上放着一盒软包装的香烟,虽然那在萧郎的手臂范围之内,但是洛云想到小狼狗的凶狠暴戾,只好忍气吞声地把香烟递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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